表面沈总:不过是各过各的,什么时候要举案齐眉了。
实际小沈:老婆要来我泡茶(*^▽^*),老婆没来我失望TT
放一个破镜重圆的文预收~
二十七岁那年,唐暮升职,被副总带着引荐给空降Boss。
Boss伸手与她握手,她眼扫过他手腕上的红痣,职业地一笑:“牧总好。”
下班后电梯相见。
沉默许久。
“我开车——”
“我地铁——”
像是初识同事寒暄,再各奔东西。
唐暮钻进地铁,被晚高峰挤掉蓝牙耳机。
晃晃荡荡的一截车厢里,她听到熟悉的声音再次播报:
“下一站,天后。”
她恍惚想起她从天后站挤地铁去维多利亚港临港酒店的那些夜晚,
他慢条斯理地穿上白衬衫,手腕上的红痣显眼又妖娆。
他说因为这颗痣,算命的说他这辈子会栽在一个女人手里。
“唐暮,你说荒唐不荒唐?”
他当年托着脑袋笑,像是置身事外。
……
她把蓝牙耳机重新塞上。
原来维多利亚港烟花一别,不见牧思安已有五个秋。
她走出地铁,归家还要走一段路。
却见地铁口不远处停着一辆车。
白日里装作不认识的牡思安见到她,掀开眼皮灭了烟:“上车”
她没动。
他心底叹口气,想起她五年绝情,无奈道:“暮暮,落雨。”
《港城暮色》
久别重逢/追妻文学/职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