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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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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侠,你为何非要打败司陵骁当天下第一?”离开天靖城后第三日,温苗苗忽然问我。
为何?
或许只因我师祖是天下第一的女将军,而我师父是天下第一的女杀手。
所以当天下第一便也成了我的宿命。
可我不愿像师祖那样当将军,也不要像师父那般当杀手。若想当大侠,我便要做天下最厉害的那个,就当继承师门的荣耀。
简称:不能给师门丢脸。
“不曾想大侠你也有宿命?岂不与小妹非要嫁给司陵骁一样?指腹为婚便是我的宿命。”温苗苗说话时眼眉低垂。用楚楚可怜藏逸心酸。
“那我带你逃得远远的?”
“小妹多谢女侠姐姐。”
五日后,我带温苗苗到了覃山。
当年师祖在覃山落草为寇,也在此打胜人生第一场战役,而今距那场战争已过四十八年,距离太.祖皇帝驾崩也有十年。
我带温苗苗来此只因短时间我也想不到别的去处。何况我也想要看看师祖当年落草之地。
我从未见过师祖,师父出师后师祖便走了。
可国中处处都是师祖的传说。
师父道:排面。
而今覃山已成小县,加上邻近村寨有六千余人。
此处青山绿水,四月正是麒州锦花盛放的时间。太.祖一统天下后将麒州锦花封为国花,并册封师祖为军侯。师祖的故事传遍天下,引得不少女孩效仿,因麒州锦花是国花,又因师祖最喜欢麒州锦花,而今便连栽种麒州锦花也成了一种彰显身份的方式。
排面!
客栈名为悦来。
我选了一间上房,我不介意餐风露宿,但温苗苗不能吃苦。
她浑身上下都是我送的、买的,皆是能买到的最好、最贵价之物。她喜欢什么,我便给她买什么。毕竟外人都说我师门素来缺德,却从不缺钱。
我在楼上盘腿打坐调气养息。
温苗苗在楼下听曲玩耍。即便闭着眼,我也能想到她是睁着那双小鹿般的眼睛,怀中抱着我买给她的小老虎布娃娃,托着腮帮子听得欢喜的可爱模样。
食客都在说一个故事,原临近覃山的村庄最近出了一个妖兽,以吸食人血为生,闹得天下不宁。
那妖兽最初伤害的不过是小狗小猫小鸟,头一遭伤人便将一两岁孩童鲜血吸尽。后他又咬死了孩童的父母。衙役们前去调查遍地鲜血淋漓,死状凄惨。
欲抓,却抓不着。
食客们众说纷纭,流言流语漫天飞。
师父曾道,要透过流言看透本质。
此事本质不过是杀人。
覃山靠近天境城,也算在天子脚下,若真有此怪事,为何县太爷不禀报朝廷,却求刑部派出专人前来处理?
温苗苗忽问:“为何不请天靖城的捕快相助?或是禀报刑部?”
练功中,我睁开眼,微微一笑。
她的问题,百姓们说不清。
那传说也越来越玄乎。
食客道那可是妖兽,最近更是非处女不要。
就算请,也应请法师,官老爷们如何管得了此事?况且县太爷勤政爱民,不会对此妖兽放任不理。他儿子虽说有几分嚣张跋扈,可每每闹出事县太爷也会小心处置。
我颇有些奇怪,而今衡量官员业绩竟然是看能否摆平所犯下错事,而不是看能否将错事湮灭于起苗头时。
百姓们将此事说得玄乎其玄,我却略一想便懂了。
我不过平平无奇。这么快便能想明白个中缘由,只因为此案过于简单。
闭眼,打坐。
大侠都要这般做。
就像我师父,虽觉闭关无趣也会偶尔装模作样闭闭关,满口闭关是为提升武学功力。可师兄弟们皆知晓,她不过是与自己的男人找地方逍遥快活去了。
作为师父的好徒儿,“装模作样”也是我的必修课。
温苗苗脚步声哒哒,我睁眼。
她欢欢喜喜进屋:“女侠!去抓妖兽可好?”
温苗苗说了,我便做。她不过用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盯着我,我便会心猿意马。
出现诡事的村庄正在办喜事。
却无任何喜气。
别处在办喜事时孩童总在村中乱窜。这个村中的孩童却躲在家里,手中拿着白面馒头,端着一碗菜,稀粥蹲坐在门口,战战兢兢向外看。
没有喜糖,没有红绸,只有一个扭曲的喜字,显露出几丝欢喜。
细细问之,原来那妖兽昨夜发来请帖,要求村庄人将女儿献出。此妖兽吸血,不仅分个男女老少,还要看究竟是处女还是非处女。
原本只为填饱肚子的妖兽吃了几口人血,便连吃食都讲究了许多。被选入献祭的女孩是村中最为贫困的养马人之女,养马人早年富裕,后摔断双腿丧失生活技能,家业一落千丈。
到底是欺凌弱者。
村长是个老头,脸颊上的肉松松垮垮耷拉下来,一双眼睛混浊无光,双手就像鸡爪,指甲缝里满是泥垢。
我直言我是大侠,前来只为除妖。
话才落,村长抄起一把菜刀向我砍来,亏得我是大侠,身强体壮。黑血剑一抵挡,便将村长的柴刀砍成两块。
那村长看着我嗷嗷大哭起来。村民望着我,目光一个比一个阴呢,似乎我才是那吃人的妖兽。
我师父常说做人说话做事要有分寸,要有方法,切莫伤了人心。
每回说起错误示范,便是我。
师兄弟们也每每说我却总说我空长了一副骄傲的皮囊。为人却一愣,二傻。可傻子总有傻福,傻子不将心思放在烦文琐事上,才能建冲天盖地之功。
我总觉得师门众人都在转着弯骂我。
我决定为自己辩解。
至少要证明傻人有傻福。
“大男人一个哭什么哭,就算是天塌下来还有我来顶着今日来此,在下定要惩奸除恶,攘除奸凶,清静此地。用不着担心你们无用,毕竟有我。在下泪十三,是位大侠。”
老村长嘟噜:“哪有大侠自己说自己是大侠?”
我:“有。我。”
躲藏在我身后抓着我衣襟的温苗苗轻笑出声。
她一笑,我心里便柔软了一分。
村长听不进我说话,那养马人却主动找来,哭哭啼啼痛斥村民对自己不公,她女儿双目垂泪哭诉父女俩相依为命。
温苗苗陪着哭了一会儿。忽道:“大侠,不如我去做那新娘,你保护我抓出坏人可好?”
乍一听,着实可笑。侠客假扮为新娘救人于水火的戏份连无聊的话本小说都已懒得写。
正因如此,更衬得温苗苗着实温柔良善、娇俏可人。
我便应了。
有我,便可护佑她无虞,无忧。
村民们也皆大欢喜。今夜成婚,婚服一色红,裁剪的粗枝大叶,线缝都没有对齐。与平日见过的那些又有山水草木,鸳鸯戏水的精致婚服截然不同,从布料、剪裁到做工都流露出一丝可怜。
温淼淼个子娇小,那婚服穿在她身上像将一只小猫裹进了床被,而这只可怜的小猫缩在被单深处露出小小的脸,平添了一丝楚楚可怜。
就要行动,温苗苗拉住我的手:“女侠,我怕……”
我安慰她道我是大侠,自有惊天盖世之功能护她周全。“只要在我身边,便无人能伤得到你。”
“女侠你好厉害。”温苗苗望着我,眼睛眨巴眨巴,被这样的目光多看几眼便心猿意马。“可是女侠,我怕……”
从她的目光里我也看见了一丝坏坏的小心思。
她就像一只装小狐狸的小猫,想要欺骗我这只傻乎乎的大狗——为了自己不当“老兔子”,师父后来不骂我小兔崽子,便骂我“大笨狗”,以便与我划清界限。
可我甘愿入套。
“我去。”我对温苗苗说。
黑血剑被温苗苗拿走了,她说这是为了不暴露身份。
村长与养马人都说这般做非常危险,建议我黑血剑不离身。
温苗苗却抱着剑不肯放手,抿嘴笑,漂亮的大眼睛眨巴、眨巴,每眨一下都像在我腰窝轻轻戳了一下。“女侠。剑留给我可好,我怕。”
她娇滴滴地祈求。
村长皱眉道被献给妖兽的是我,温苗苗怕什么?
“女侠,我怕……”她又娇滴滴唤了一声。
我便应了。
不过是身上不带用惯了的武器。身为大侠,武器不趁手便不能行侠仗义,算什么大侠?
养马人将我扯去暗处,低声道:“女侠,有诈!这女人,似乎想要陷害你!她才故意要求替换新娘!再换你,这便可借刀杀人!”
我知晓。
我虽平平无奇,可对在意之人,在意之事总能留七八分心。
她太过乖巧,太过善良,太过单纯,故而掩藏不住想要作怪的小心思,自然逃不过我的眼。
“女侠……你可是对‘善良’、‘单纯’二词有何误解?”
“众人都能轻而易举看出她的想法。她甚至不知如何掩盖,难道不是善良?单纯?”
温苗苗穿着过长的红衣穿在我身上却正好。
衣衫上有霉味,还有她的体香味。
我穿着红衣端坐在床上,红色的盖头已被我丢去了床脚。
我等待那喝人血的妖兽。
每当温苗苗笑开时她的眼中便会出现万千星光,我沉醉于那璀璨的眸光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