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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夜太长,却易醒 ...

  •   Chapter13

      十二点还差三分钟,打去电话已经25分钟,凌溪家离市第一附属医院坐的士只需20分钟。
      沈晓晨还没出现。
      夏思远站在楼道外抽着烟,本就消瘦的身影,有些孤单,曾经纹丝不乱的大背头,刘海已经搭下来了几缕,而他也没想到将它覆上额间。
      身边,一个冒失的男孩子,跌跌撞撞地冲了进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大大的塑料包,脚上的那双球鞋,白色的鞋面上全是泥浆,就连鞋底上,还沾满泥巴,以致他每走一步,身后都会留下一串泥印,弯弯曲曲,急速前行。
      冬夜的天,黑漆高远,星星早就堙没在城市的灯光中,他想起了她和他曾经渡过的岁月,简单无趣的同时而又剑锋相对。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开始开始,即使没有多少甜蜜的过去,却也能让他回味好久。
      也许,就是从在监狱中,那些苦痛而难捱的时候开始。
      以前不懂爱情,以前只会挥霍,以前只会固执,更重要的是:以前不懂珍惜。。。。。。
      只是,现在,有了机会,该怎么弥补?一盏接触不良的路灯,电流声吱吱响着,在他的头顶上忽明忽灭,和他手里已近燃完的烟,节奏默契。

      “水。。。。。我要喝水。。。。。。凌溪细若游丝的声音,让倚在窗前的思嘉回过了神来,只是,床前,已经有了一个人。
      鼻尖处红通通的最高点上,还沾着一点泥巴,更别提裤脚边和球鞋上纠结在一起狼狈邋遢。
      “你下地干活去了?这个样子?。。。。。。”思嘉的话语里明显带着奚落,而他也不辩解,只是摸摸头发,眼睛一直盯着床上的她,轻轻地说道:“我刚回来,替以前邻居家下乡劳动去了,如果知道她成这个样子,我是不会去的。。。。。。。”拿起夏思远放下的水杯,拿起棉签蘸水,涂在嘴唇上。继续说:“怎么会这样?”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有点讥笑的口吻,有点无奈的轻叹,思嘉的出发点不可谓不是从好友的角度来看,有点惘然,语气中也带着些许恼怒:“如果不合适,还是早点分开为上策,我是为了她好,也是为了你好!”
      “吵架么?有点吧,我想还不至于到你说的那样!”嘴里的口吻带着气愤,声调也高了些,但是手上的动作仍然轻巧熟练。“我就知道你们都不会看好我,没想到这么快”。眼角扬起的一抹冷笑,让他清秀的脸,凄然尤甚。
      “不是不看好,而是你们真的不合适。。。。。。”接下来的话,思嘉不知道该去怎么组织,而不伤了他的自尊。
      自尊和自卑,本就是一对双生子,对于敏感气盛的沈晓晨来说,思嘉希望自己只是在真心地劝说。
      显然,他并不感谢,相反,敌对的语气充满挑衅:“如果你真希望她幸福,就不要当着我们的面说这些,合适不合适只有我们自己知道!”
      “你这孩子可够拧的,我是为了你好!”颓然地坐在沙发上,那里,凌溪的围巾静静躺着,血迹处早就成为一个个硬块,
      “以后,不要再说我是孩子,不然我可要发怒了!年纪大不代表什么都是对的,我有脑子。。。。。。”
      夏思远走了过来,他们的声音干扰着他的思绪,他甚至有点埋怨郝思嘉,怎么就是这样的爆脾气。
      “思嘉,你和谁?”还没走进病房,他就看见了刚才闪过身边的泥巴脚印主人。
      “你。。。。。。”
      “你。。。。。。”
      两双眼睛同时望着将手插在口袋里,坐在沙发上的郝思嘉。
      “你们总算还是碰见了,不管凌溪怎么想,我还是要说,你们都是凌溪生活中存在的人,只是,彼此不相识罢了,至于什么关系,自己去琢磨,这里,有我守着,你们各自回家吧。今天,真累。明天早上谁来照看,自己看着办。”关掉明亮的吸顶灯,扭开床头柜边的壁灯:“有钱就是好,还能住单人病房。”环视一眼另一边的空床,很有感触地说道:“还有照看人的铺位,真好。夏思远,你就是有本事啊。”
      显然,她已经表明了她的态度,最后的那句话,很明显是想打击沈晓晨的那点自负,故意说的。
      寂静的夜,唯有灯光闪亮,只是,灯火再亮,还是燃不起自卑隐没的微光。
      徘徊在无人午夜,沈晓晨第一次知道了自己和别人还是有差距的,年纪,原来只是一个借口。
      阅历,生活,对于还是23岁的他来说,岂能和36岁的他来比?
      “我是凌溪的男朋友,你是。。。。。。”理直气壮的语调,铿锵有力。
      自己呢?能在别人的面前这么介绍么?自己有这样的底气吗?
      诺诺然,沈晓晨有了另外的感觉,那种感觉,就是自卑。
      他低着头,望着脚上的泥巴球鞋和对方擦得锃亮的皮鞋,他下意识地后退着,企图遮掩住脚上的泥巴,只是,裤腿上曾卷起的褶皱又让他将脚伸直,到了最后,他也只好硬着头皮,迎接对方投射的眼光。
      原来,并不是只要互相喜欢就行,许多因素,都是阻碍自己前行的绊脚石,比如今天,郝思嘉诡异的态度。
      斜影晃耀,昏天黑地,裤腿上的泥巴干后,有一撮紧紧地贴在脚踝处,难受至极。
      一只流浪猫,迅速窜进街边被风吹得歪歪扭扭的冬青丛中,一声喵呜,瞬间不见影子,这样的场景让他唏嘘不已:自己如果没了她,是不是也和它一样孤苦无依呢?所以,郝思嘉说的那个放弃,离开的规劝,他只当是好友受伤后徒生的感受而已。

      打开家门,看着渐渐熟悉的布置,许多东西,都还是他住进来只后添置的,比如沙发边的那盏台灯,因为凌溪喜欢窝在沙发的一角看书,只是因为以前总是一个人,她也没有那个好兴致,看书都是靠在床上。现在,沈晓晨喜欢看电视,正好,互不寂寞,互不打扰,就有了这盏台灯,桌边,有他爱吃的薯片,还有她爱喝的柠檬茶,处处都有彼此,空气弥散着那股温馨而熟悉的气息,这样的彼此,怎能离开?

      当夜,凌溪就开始慢慢清醒了,郝思嘉欣喜的同时,又伴随着烦恼,她不知道该先通知谁,抓耳挠腮了半个小时,她还是谁也没说,只是给凌岳发了短信,算是通知到了。
      她对于凌溪在对待感情事上的优柔寡断,是有些埋怨的,对于她的个性,也就像法官判断案子一样,只有两种结果,除了是就是非,没有什么中间地段。
      如果好友没有判断,她愿意插上一脚,替她做个了断,在心底,她还是希望凌溪能够选择夏思远多些,毕竟,现实不是只有风花雪月就行。
      沈晓晨再好,两人再恩爱,在现实的照妖镜前,只会让人认为是闹剧一出。
      所以,她愿意好友能够赶紧清醒。
      年轻的沈晓晨,还有时间和精力去经历没有凌溪的生活,而凌溪,显然不能!
      年纪,阅历,甚至身份,无论哪一样都在无形地阻止她,至少郝思嘉就是这么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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