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诗是没有规则的音节、韵律及其他正规设计的诗。它追求“有机形式”,依靠言语的自然节奏。这种言语对诗的主题和感情来说是“自然”的。自由诗并非什么现代发明,但它随着现代主义的到来而占据显著重要的地位,并且构成了对19世纪诗歌固定形式的反叛。自由诗没有任何外在的形式可以利用,同以前的诗相比,可能是最难写好。艾略特(T·S·Eliot)1917年在《对自由诗的看法》中指出,“对于要好好干一件事的人来说没有什么诗是自由的”。
诞生发展
自由诗起源于原始时代,那时诗歌同体,人们随意自由地吟唱诗歌。
一般认为,美国19世纪诗人惠特曼是近现代主流自由诗的创始者,代表作《草叶集》。
五四前后,自由诗开始在我国流行,如郭沫若《女神》、胡适、刘半农、徐志摩(“新月派”)
自由诗是白话文学领域中的先行者,它的产生可以看作是五四新文学和五四文学革命开端的标志。五四运动前旧体诗词的腐朽最为明显,反映在思想内容上,就是无病呻吟、言之无物;反映在形式上,就是死死坚守着陈腐不变的格律。为此,胡适明确指出:形式上的束缚,使精神不能自由发展,使良好的内容不能充分表现……五七言八句的律诗决不能容丰富的材料,28字的绝句决不能写精密的观察,长短一定的七言五言决不能委婉表达出高深的理想和复杂的感情……的新诗发生,不但打破七言五言的诗体,并且推翻词调曲谱的种种束缚,不拘格律,不拘平仄,不拘长短,有什么题目,做什么诗,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胡适《谈新诗》)。这一主张,成为后来白话新诗创作的经典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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