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本位论(theory of society as standard for education),与“个人本位论”、“儿童本位论”相对。主张教育目的应根据社会要求来确立。19 世纪下半叶,西方社会学派主要代表人物有法国的孔德、德国的那托尔卜、法国涂尔干等。他们认为:(1)个人的发展依赖于社会,受社会制约。真正的个人是不存在的,只有人类才存在;人之所以为人,只因他生活于人群之中,参与社会生活。人的身心发展的各个方面都靠社会提供营养,人的一切都从社会得来。(2)教育目的就是使个人社会化。个人不过是教育的原料,不具有任何决定教育目的的价值。教育目的在于使个人适应社会生活,成为公民,为社会作贡献。教育过程就是把社会的价值观念或集体意识强加于个人,把儿童从不具有社会特征的人,改造成为具有社会所需要的个人品质的“社会的新人”。
社会本位论者认为,教育的目的在于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符合社会准则的公民,使受教育者社会化,保证社会生活的稳定与延续;在他们看来,社会价值高于个人价值,个人的存在与发展依赖并从属于社会,评价教育的价值只能以其对社会的效益来衡量。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有荀子、柏拉图、涂尔干、纳托普、凯兴斯泰纳、巴格莱、孔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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