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染以为的:呵,美人计,看我不将计就计治改你。
实际上的:幻想文学,自我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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棠景儿失忆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便是:“还要走吗?”
一双清隽的眸子关切凝着她,眉眼温润,轻握她手。
好看的眉头忧愁轻皱。
据说,这人是她夫君。
棠景儿暂留庄园养身,发觉这夫君倒是个温脾气好说话的。
她要练剑,夫君说,依你。
她说她有个仇家在钱塘,待想起了是哪一家,定要去复仇,夫君沉默了会,也还是点点头,依你。
后来,就连她要在上面,夫君也只不过脸红了会儿,轻咳一声,都依你。
棠景儿挠挠头,心想,留下,好像也行。
直到有一天,她特地学了女红,纳了双毡靴送去他官邸。
大雪纷飞,她冻得鼻尖红红。
却见大司马的女儿抚着微凸的小腹从他官邸中出来。
他为那女人披上狐氅,低眉全是疼惜。
柔声说着,“留棠景儿在庄园养身,不过是为了替你换骨髓。”
棠景儿转身走进了雪里。
雪下得好凉。
不过,没她想起的记忆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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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雪赶回庄园的路上,封行周遇刺客突袭。
护在怀里的馃子被扰落一地。
他秀目微眯,轻哂,咔嚓一声拧断了来人脖子。
棠景儿隐在暗处咬牙,这厮哪里有半分文弱样子?
欺她骗她,还想抽她骨髓给别人。
狗男人。
棠景儿的利剑直刺封行周,白刃悬下。
“狗东西。”她扬起下巴,凉飕飕通知他:
“当初我来封家,就是为阉你的。”
钱塘仇家,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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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胞兄腿残后,封行周一步步做成了那个杀伐决断的玉面阎罗。
酷刑手段用起来眼皮都不需眨。
直到有一天,哥哥的未婚妻找上了门来。
封行周摇身当起了斯文郎君。
正当得食髓知味时,小娘子恢复了记忆。
看着那柄随时会阉了剐了他的利刃,封行周若有所思。
马甲掉了又没完全掉。
人现在已老实,还有机会求老婆放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