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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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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招待所的路上,被晚风一吹,周元背心被冷汗湿透了,黏糊糊地粘在后背上,有点冷。忙了大半宿,连口热茶都没顾上,周元现在就想喝上一碗热腾腾的老鸭汤,再来一小碟辣白菜,以及一大盘卤肥肠,肥肥的那种。
什么?刚开了棺材,哪来的胃口吃东西?这就太不讲道理了!正因为刚刚开了棺材,消耗了大量体力,所以这才想吃东西!周元想吃,肯定不能说自己想吃,得说是为了让领导吃饱了好睡觉。他在心理琢磨,怎么给领导创造这个她自己并不知道的生理需求,结果他还没开口,孟丁兰却先说话了,她说:“回去把东西收拾了。”
周元被孟丁兰这天外飞仙的一句砸得一愣,“啊?回哪儿去?”
“回家。”孟丁兰说。
周元说:“我们不刚来么?”
孟丁兰斜了他一眼,说:“你当来旅游呢?还舍不得走了?”
周元哭笑不得,说:“穷乡僻壤的,旅什么游啊。但这不是事情还没搞清楚么,怎么就要回去了?”
孟丁兰虽然骄纵,但也不是不讲道理,她拔刀、砍人,一般都是情有可原,现在突然要走,绝对不会是因为吃的不舒服,住的不舒服,而是另有缘由。
周元试探道:“兰姐,你已经知道了吗?”
孟丁兰没说话,继续飘着往前走,但显然是被他猜对了。
周元大步跟上,道:“兰姐,您快告诉我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通常情况下,孟丁兰是不跟蠢人说话的,但这个周元,还算有造化,跟他说什么,不费劲儿,一点就通。而且这人性子实在是太好,泥做的人似的,没一点脾气,任她捏圆搓瘪,从不见生气。
孟丁兰便说:“周元,你知不知道‘移植’术?”
周元说:“知道,把一个人的器官放到另一个人的身体里吗?”
孟丁兰点了点头,说:“但你说的是正常的‘移植’手术,而我说的是一种巫术。”
任何事,跟“巫”字扯上点关系,都怪邪乎,周元顿时觉得脖子灌风,后背凉飕飕的。
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这是规矩,但孟丁兰从不讲规矩,她接着说:“正常情况下,移植手术对移植人、被移植人要求很高,能接受移植的器官也很少,比如肾、心脏或者是眼角膜。但在这项巫术里,人的任何部位都能移植,可以是手、脚、眼珠、血液。”
周元不寒而栗,他蓦地又想到吕华空荡荡的眼眶和陷下去的左腿,上下牙打颤:“这,这个吕华的眼睛和腿就是被人拿去‘移植’了吗?”
孟丁兰说:“你看见他眼睛的截断面了么?”
周元点了点头,说:“看见了,我还用手机拍了照。”
孟丁兰说:“能做得这么干净的,只有这种巫术了。”
周元默而不语,若有所思。其实吕华伤口的照片全都在文件里存了档,也就是说,在来大溪县之前,孟丁兰心里已经有数,到这里来,只不过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而她之前说的什么,在看到充分证据前,不要先入为主,全是诳他的假话。
但,还有一个细节,周元没想明白。
周元说:“兰姐,这个移植术有没有什么要求?是谁都可以移植吗?”
孟丁兰说:“这就是为什么吕华会突然变得很有钱了。”
周元一愣,“啊?”
他方才思路清晰的大脑,现在又乱成了一团浆糊。
这个移植巫术和钱又有什么关系呢?
孟丁兰继续说:“移植巫术必须基于双向契约基础,也就是说,被移植者必须知情且同意,移植者也必须知情且同意,并且面对面立下契约才可生效。这就意味着,直接刨走另一个人体内需要的器官,是无效的,是不能用在自己身上的。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一个人才会心甘情愿地给另一个人自己的器官呢?”
“给他钱。”周元说。
“是的。”孟丁兰点了点头。
她微微抬起头,望向前方荧荧月光。她说:“光给钱还不够。如果移植人了解到,当他们少了某个器官,身体不再完整之后,他们所要面对的并发症、痛疼、还有疲惫,他们的后半生每一天都将备受折磨,他们将一直为自己做出这个愚蠢的决定懊悔下去时,无论给他们多少钱,他们都不会伤害自己身体的任何一个器官。所以,这个时候,他们还要给他们一个愿意被相信的谎言。”
周元听得入迷。
孟丁兰:“这是这些巫师们常用的话术。他们会夸大这种移植术的好处,但对移植后的后遗症避而不谈。一般,他们会告诉被移植者,把你的器官给我之后,我们会给你安装一个新器官,和自身的一样好用。即便没有眼睛、没有腿、没有心脏,也没关系,你们依然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不会受任何影响。”
“这些新器官通常是用木头、或者藤条制作,再施上巫咒,让它们在人体内继续生长。但替代品毕竟是假的,仅仅只能用一段时间,被风吹、被雨淋,时间一长,就会坏掉,溃烂,不能再继续用,他们便成了废人,甚至没了命……”
孟丁兰今晚跟他说的这一大段话,比她今天一整天说的还要多,清清楚楚地解释清楚了来龙去脉,将吕华的事说圆了。
周元自认跟着孟丁兰也混一段时日,学来了不少本事。没想他扒着亡人左看右看,看了半天,什么都没看出什么所以然,孟丁兰只扫了一眼,就门清了。
他打心底里佩服孟丁兰,但因此也更怵孟丁兰了。他想,跟这种女人谈恋爱应该挺可怕,因为她只用看一眼家里的垃圾桶,就能知道你这一天都干了啥。
周元搓了搓不知是被吓着的,还是被风吹着冻红了的鼻尖,掏出手机举到半空找信号,说:“兰姐,我上网搜搜,看还有没有明天走的车票。”
*
周元心心念念的这碗老鸭汤,今晚算是喝不上。
回屋后,周元定好了返程车票,开始收拾行李,他自己的,还有孟丁兰的。
伺候孟丁兰,教会他一项他将受益终生的深刻的人生哲理,那就是美女,尤其是大美女,是奢侈品。
怎么说呢?因为她们很贵,非常贵,把人民币贴脸上的那种贵。
就单桌上这些瓶瓶罐罐,一瓶早霜,上千块;一瓶晚霜,又是上千块;再不提那些补水的、防晒的、去角质的、美白的,光护个肤,这一天就要大几百了。
再说衣服,冬天的风衣有长款的、短款的、双排扣的、羊角扣的、呢绒的、防水的;丝袜有黑色的、肉色的、渔网的、带亮片的;内衣还分纯棉的、丝绸的、蕾丝的,别看布料不多,薄薄一片,价格却要吓死个人。
记得第一次给孟丁兰清理衣柜时,他不知深浅地摸出一条白色蕾丝边小内裤,那叫个激动啊,春心荡漾啊,险些喷出鼻血,后来看清吊牌上的零,强烈的求生欲立刻制止了他愚蠢的生理冲动。
美是什么?
美是钱啊!
在这旅社落脚几个小时,孟丁兰的衣服和化妆品已经扔得到处都是,周元哼哧哼哧收拾完这些,已经是半夜一点多。忙完回屋,脑袋沾上枕头,一下就睡着了,既不做噩梦,也不见鬼压床,睡眠质量相当高。
睡着了,周元才迷迷糊糊想起来,孟丁兰给他的那两枚铜币还在鞋底没倒出来。所以他并不知道,铜币此时已经黑成了两坨炭块。
*
第二天早上,周元是被一阵机动车轰鸣声吵醒的,他打着哈欠,闭着眼睛套衣服,爬到窗边拉开百叶窗,看见一辆绿色越野车开进了大院。
车票买的是早上十点,时间还早,周元用冷水洗了把脸,早早提着大包小包下了楼。
到了楼下大堂,正赶上上次在面馆碰上的臭胖子和高瘦子从外面进来。
这两人显然也记得他,见了他,臭胖子的第一反应就是伸着脖子在他背后找孟丁兰。
上次孟丁兰可是撂下狠话,说下次见到,就砍掉他的一只手。臭胖子舍不得自己的手,没大美人陪已经够凄惨,总不能让他连手都没了吧。
探头探脑地盯着周元望了一圈,没见着孟丁兰,臭胖子这才松了口气,和瘦高个儿在桌子前坐下,管老板娘要了一碗老鸭汤和一笼小笼包。
周元也饿了,点了一碗热腾腾的老鸭粉丝汤自己吃,又点了一份蛋酒,跟老板娘说,等楼上的那位美女下来后再上。
时间还早,孟丁兰还能再睡个十来分钟,比孟丁兰的脾气还大的,是孟丁兰的起床气。他才没无聊到非要在这个时候去摸老虎屁股。
老板娘估计是第一次店里来这么多人,钱送到她手里了,还不高兴接。烫了碗米粉,她黑着脸搡在周元桌上,汤面一抖,泼了不少汤水出来。
上完餐,她便去门口坐着,望着村口那两只大石头。吕华是今早正式下葬,村口此时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喇叭锁啦吹得呼啦啦响。
周元扒拉了几大口粉丝,一抬头,坐在他对面啃包子的臭胖子突然脸上肥肉抽搐了一下。
他连忙回头,只见孟丁兰黑色蕾丝边紧身衣外头套着一件白博丽经典款风衣,下身是深棕色格子裙和黑色过膝长筒靴,鞋跟的高度与昨天那双有过之而无不及。
她倚在楼梯扶手上,右手四指并拢,比作一把刀子,在自己的脖子上比划了一下,似笑非笑地看着楼下的人,
别说臭胖子了,就连周元都觉得这场景,凉飕飕的。
为了避免一大早就发生血光之灾,周元忙笑盈盈地说:“兰姐,这么早就起了啊,吃不吃早饭?我点了蛋酒。”
昨晚任务完成得好,孟丁兰心情似乎不错,她掀了掀眼皮,自上而下地瞧了臭胖子一眼,没把他怎么招,径直到周元这桌去了。
周元叫了声:“老板娘,老板娘?我这桌还有份蛋酒。”
打扰她看热闹,老板娘不乐意地回头,说:“热水瓶在桌上,鸡蛋在柜台上,白砂糖在调味台上。”摆明是要周元自己动手。
自己动手就自己动手,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周元从柜台上拿了只鸡蛋,打在白瓷碗里,一边搅一边加白开水,一会儿便冲成了蛋酒。他知道孟丁兰不爱吃糖,所以没放糖,而是找老板娘要了一碗米酒糟。
他一点点将米酒加进蛋里,香得臭胖子都忍不住他们这桌看。
孟丁兰一眼瞥过去,臭胖子避之不及,匆匆忙忙地跑去结账。
付钱时,臭胖子跟老板娘耳语了几句,塞了张红票子过去。老板娘黑着脸,收下了钱,转身进了厨房,过了一会儿,竟端出一汪鲜红的鸭血出来。
这一幕周元看在眼里。
出门在外,碰见这类怪事也是常有的。要一盆生鸭血,肯定不是想下火锅,但他们这次的主要目的是完成个吕华的案子,现在吕华的事已经解决了,没必要再招惹别的麻烦。
周元权当没看见,等臭胖子和瘦高个人端着那鸭血上楼后,也去柜台结账。
周元提着大包小包,说:“老板娘,房费和餐费一起结了吧。”
这时,孟丁兰却站了起来,说:“今天不回去了。”
周元:“……”
他面对满地的大包小包欲哭无泪,这到底是什么操作啊。
他虚弱地说:“怎么又不走了呢?”
孟丁兰说:“还有件事没搞清楚。”
说完已上楼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