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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11章 ...

  •   第二天一大早,方亚芬送白露到了坐牛车的村门口,那里已经有几个人等着了,白露背着小背篓,穿着白衬衣和黑色阔腿裤,这是城市风和乡下风的集合。

      “露露啊,你一个人去县城真的没关系吗?”方亚芬有点不放心。但是闺女去取钱,她如果跟去的话又怕闺女想多。

      白露道:“没问题没问题的,妈您放心吧,我总要自己长大的,难道以后我出嫁了,您也要跟着去吗?我是不介意您跟去的,就怕……”

      方亚芬赶紧打断傻闺女的话:“去去去,妈去上工了,那你自己小心点。”

      “哎,我知道。”

      白露已经开始规划去县城要做的事情了,突然感觉到几道视线停在她的身上,那视线停的有点久,所以她感觉到了。她顺着视线看去,是两个女生。白露猜想,这应该是村里的知青。

      顾嫣蹙眉,她想象不出上辈子的大队里有没有这么漂亮的姑娘。是的,顾嫣是重生的,上辈子的她带着一番热情下乡了,但是她性格骄傲、甚至有点任性,很快就体会到了下乡的苦难。每天上工辛苦,知青们又都讨厌她,后来她求家人用关系让她回城,但是已经下乡的人根本没办法回城,他们家的关系又不够,所以为了不想吃苦,为了回城,她做了错事,她勾引了县城知青办的人,后来被举报成了破鞋,被下放了。

      等她重生回来,是一个月前了,她和知青们的关系已经不好了,但是好在她和知青办的人还没有搞在一起。利用这一个月,她改了自己的性格,和知青们搞好关系,好不容易关系缓和了。今天她和知青一起去供销社。

      知青和大队里的村民不同,知青每周末有一天休息,大队里的村民则是没有休息的。

      “这个人是谁啊?”顾嫣问旁边的女知青。

      女知青叫曹菲,为人比较爽朗,她一开始并不喜欢顾嫣,顾嫣为人骄傲,有点大小姐的做派,但是这一个月下来,顾嫣改了,上工积极,不再喊辛苦偷懒,对人也好了,不管是知青宿舍里的活,她也会积极的参与,对于顾嫣这种知错就改的人,曹菲还是很喜欢的。

      其实顾嫣跟曹菲交好,也是因为曹菲的性格,从上辈子的记忆中她就知道,曹菲是个人品很正的人,上辈子她落难难堪,因为怀孕被发现了,众人才举报她搞破鞋,但是唯有曹菲没有,那个时候,曹菲帮她说过好话,帮她教过医生。所以重生回来,顾嫣第一个想报恩的人就是曹菲,她甚至还准备隐晦的提醒她,等到77年的冬天,高考就会恢复了。

      曹菲道:“这是村里人,有一户叫王大桥的人家,他们家闺女当年送人了,现在闺女的养父去世了,所以闺女寻亲过来了。”

      这是白露对外公开的事情,王家人都说白露的养父去世了,所以她回来了。

      顾嫣仔细想了想,上辈子有听说这样的事情吗?好像没有。但是她也没有在意,因为她对上辈子村子里的事情不怎么了解:“是吗?难怪不像村里的人,她的养父应该条件挺好的。”

      曹菲道:“嗯,听说是军人,所以她的名字也没有改,依然跟着养父的姓,就是为了报答养父。”

      顾嫣道:“挺有良心的。”

      在她们的谈话间,牛车来了。

      大家排队上了牛车,白露来的没有其他人早,所以排在后面,等她上去之后,大家三三两两的坐着,她也不知道坐哪里好。

      曹菲道:“白露,坐这里吧。”

      白露笑了笑,坐了过去,三个女生坐在了一起:“谢谢你,你是村里的知青吧?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一边说着,一边又对顾嫣笑了笑,“你好。”

      顾嫣也笑了笑:“你好,我叫顾嫣。”

      顾嫣?

      白露心一跳,这名字有点熟悉。

      曹菲道:“是啊,我和顾嫣都是大队里的知青,我叫曹菲,我听说过你的事情,所以知道你的名字。”

      等等,顾嫣……曹菲……我勒个去,敢情她不是穿越,而是穿书了。穿越前,她正在看的一本小说,就叫《穿越六零来爱你》,里面的两个女配就是顾嫣和曹菲,而里面的女主叫米心儿,是个穿书者。

      这本书是重生加穿书两个类型的,按照原来的剧情,女配顾嫣重生之后,重新做人,然后嫁给了大队长的儿子,之后一边恋爱、一边学习,恢复高考之后,两人一起考上了大学,是个甜文。文中顾嫣有个闺蜜,就是曹菲,她还帮曹菲介绍了一个未来大有出息的人,两人的友情非常好。

      当然,这是原来的剧情,但是不巧,来了穿书者。

      穿书者叫米心儿,在顾嫣和男主角还没有相爱的时候,她追求了男主角,她追的光明正大,加上长得也漂亮,所以很快,她和男主角处了对象。

      但是,顾嫣和男主角是原来的官配,官配之间总会莫名的相互吸引或者有好感,然后就来了一段三角恋,米心儿和顾嫣开始斗了,无奈,这是一篇穿书文,所以穿书女PK重生女,米心儿赢了。

      当中最可惜的是曹菲,曹菲为了帮助顾嫣,也做了一些错事,而女主从书中知道,曹菲和顾嫣是好朋友,所以自然不会放过曹菲。

      白露心想,她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竟然穿书了。

      一如书中描写,曹菲是个热情、开朗又重情义的女子,白露和她们一路聊着,过了一个小时,就到了县城。

      从长青生产大队到县城有10公里,走路得走3个小时,而且这一路的路况还不好,坐了一个小时的牛车,白露的屁股也疼死了。

      原本,白露还想过段时间去找老家,现在既然是穿书的,就免了心思。

      下了牛车,白露就和曹菲她们分开了,她打听了县城供销社的位置,又在背篓里放了鸡蛋,然后找去供销社了。投机倒把她不敢,但是把鸡蛋卖给供销社是属于合法的,反正她的单身公寓会自动补给,鸡蛋要多少就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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