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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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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年轻时在外留学,沾染了些恶习。除却抽烟喝酒外,她学会灵媒和酒馆蹦迪,欧洲崇尚流行的物件挨个把玩过。这位出自书香门第的千金将自由无限放大,放浪形骸初步显露。
她在十七岁的最后一天结识了位酒吧驻唱。
年份久远,已不可查那位先生是何容貌,只是以我母亲那样挑剔的人,挂念至死的人必然丑不到哪里去。
我原本是不好奇的。
毕竟我很忙,这种忙循序渐进,直到如今,我收服所有股东,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掌权人。很不可思议,这些发生在我二十一岁生日前。
我的父亲早两年死在国外,马上风,死得并不光彩。警方赶到红灯区的屋子时,他赤裸着上身紧闭双眼,健硕的躯体呈现的是不属亚洲人的死白,他一动不动,像睡死过去了。
失足女孩眨巴着眼睛,豆大的泪珠滚下来,她生了一双蓝眼睛,极清纯美丽,脱口而出的英文结结巴巴,我看着她的眼睛,看她飘散躲开的眸子,笑了:“OK。”
事实上我并不关心他们之间的纠纷,也不多么在意死在面前的是我的父亲,我在意的仅仅是遗产。
父亲死后,我成了第一顺位继承人。
得益于他们严厉的教诲,我有商人唯利是图的本性,承蒙家族夜以继日的训导,我有令钱生钱的一连串法子。
这些成为我生活的主体,我太爱钱了,即便我生来拥有的是他人几辈子无法触及的顶端,可从来没有嫌钱少的理由。
父亲死后,我独自居住在老宅。母亲与我关系不佳,去了国外定居。临走前,她以一封信件断了我仅剩的亲缘。
信上讲,她将一半的财产留给一位友人之子,至于剩下的一半,她以我在国内照料那人为基础,再做决定。
她在威胁我,我自小知道。幼年时一盒糖她也要令我分出来一半,交付给保姆家那个盯着我流口水的穷小子。
我是一个道德感低下的人,且自私。我有贪婪的本性,是我的就必须全须全尾属于我,一丝一毫也不能叫他人沾染。
因为钱,我听从家族的吩咐大学选了金融专业,抛却了我一直喜爱的绘画专业,辜负了学长对我的殷殷期盼。
因为钱,我抛弃了初恋男友,听从父母安排与豪门千金商业相亲,交往几年换作一张轻飘飘的支票,寓意嘲讽虚伪的爱。
因为钱,我被迫与高中霸凌过我的男人交谈合作,在他鄙夷的目光中踩烂脸皮,只为谈合某个重磅项目。
……
我能为了钱做出这些事,想必你也知道我是哪种人。
我不择手段,不顾一切,旁人对我的好我尽可利用,旁人对我的坏我却抛于脑后,说我精明也好,薄情也罢,我就是这样一个人。
只为求得一个家族继承权,我可以抛弃故我,成全新我。
我愿为家族肝脑涂地,因为它锁住了我,我是它的奴隶,从出生来,所有人就在告诫我,它是你的。
当然,它也必须属于我。
于是理所当然,我遵循母亲的嘱咐,收养了那个孩子。
收养的那日是个晴天,孤儿院的院长生得十分肥硕,长相敦厚,我走下汽车,看见院长站在种满了蒲公英的大门前对我笑。
他门牙上有牙垢,油腻的面容也看得出生活滋润。虽他圆滑知事,很懂奉承,可我依旧不喜欢他。
其实我并不是个讲究的人,因为曾经落魄时也过过一段时间的苦日子。
可这也并不能怪我。
我生来就看脸。从小到大,我都不喜欢长相丑陋的人。
我转移注意,将视线移到一旁。
“孔先生,您看这些孩子,都是我们院子里最乖巧的小孩……”
我看见七八个打扮干净的孩子站在面前,忐忑地擦拭自己的脸蛋。其中一个孩子生得面黄肌瘦,一看就是营养不良。我心底有点不怎么高兴,这个孤儿院是我一直以来赞助的,当初也是为了争夺家产,用以博取慈善的名声。
我并未切身进入这样的场所,即便每年给孤儿院送去许多钱,但这些钱究竟去了哪里,恐怕也只有这个院长知道。
几个孩子脸上满是忐忑,眼睛转来转去,小小的心思写在脸上,半是畏惧半是渴望。
我摸了摸手腕上系着的红绳,避开他们的目光。我看向院长:“还有人呢?”
院长依旧在笑,半弯腰道:“都在这里了。”
我想起母亲给我送来的照片,心底有点不耐。我觉得眼前这人在敷衍我,毕竟照片上那个孩子的模样,是在人群里也淹没不掉的漂亮。
那自然是个漂亮的孩子。因为他的父亲就生得极为漂亮,否则不至于让我的母亲惦念了那么久,甚至于在父亲葬礼结束后就出国常住。
院长顿了顿,面上困惑:“孔先生,孩子都在这里了,再就没有了啊?”
我不耐看他拙劣的演技,心底也有点瞧不起他,说谎都说不利索,想必为人处世也圆滑不到哪里去。
虽然心里不怎么高兴,我面上还是露出一个笑。
虽我惯常是不笑的,但在没有家族负担前,我的笑容也是常常存在。所以笑容对我而言,并不难。
客套的笑露出来,我开口结束这场闹剧:“我是说,封初。”
院长恭维的笑容卡壳了一下,很滑稽地挤了挤眼:“他啊……额,他昨天生病了。”
我望着眼前这个中年男人,笑容一点点冷下去。
“带我看看他。”
如此低效率的事情居然存在在我的手下,我觉得格外荒谬。我记得自己明明提前一周就告诉助理,让他转告给院长自己即将前往孤儿院领养孩子,让他带着所有孩子准备好。
我心里盘算着要马上解雇这个没用的东西,一面冷冷扫了一眼他。
院长佝偻着身子在面前领路,带着我前往孤儿院的一个角落。
孤儿院最北面有几间屋子,建筑风格和整个院子不同,这里荒芜地像八九十年代的小平房。
院长苟着身子,朝窗台歔了一眼,转而对我道:“在屋里睡着了。”
我点了点头,“我去看看。”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封初。
他生得很瘦,却和照片里一样那样漂亮。不,甚至比照片里还要漂亮。
他有一双灰蓝色的眼睛,很美。
此时他是闭上的,我看不见他的眼睛,只看见他紧锁着的眉头。
他睡得很不安稳,紧紧抱着怀里的被褥,像只无家可归的流浪狗。
我抿着唇,轻手轻脚推开门。
门框被我推得吱呀一声响,接着沉睡中的孩子睁开了双眼。
那双灰蓝的眸子猛地闯入一道身影,惊异令他停止了思考。
我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样的声音,大约是冷冰冰的,没有一丝人情味的公事公办的声音。
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响起:“封初。”
我叫他的名字。
“回家了。”
他纯澈的眼睛令我想起我的初恋,心里某个角落砰一下软下去。我在心底唾弃自己,人就是贱——在得到后永远学不会珍惜。
发神的刹那,封初回过了神。他的目光幽深,望着我,像一只失去依靠的小狗:“你是谁?”
我又摸了摸红绳,按耐下心底的悸动。
像很久很久之前,我初恋对我做的那样,我伸手摸了摸他的脑袋,认真地望着他的眼睛:“跟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