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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故事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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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小王,便利店员工,今天,那个长相精致的大男孩又来了。
他皮肤似牛奶一样白,软发和栗子是一个颜色,我猜可能是混血儿,年纪嘛...最多刚成年。
这么漂亮的少年,应该坐在豪华的餐厅吃最贵的鱼子酱,而不是到便利店来买最便宜的小零食,和他熟一点之后我也忍不住问过,他说:“他一天只给我五块钱零花。”
好过分。
男孩口中的他,我也认识,身高一米九,脸上有道疤,眼神凶悍的像饿狼,嗓音特别沉,一开口说话不像要命也像要债,虽然腰后没有别着大砍刀,但第一次见到他的人都觉得他是黑老大,一入夜就进包厢让三个妖娆女子分别给他点烟喂酒捶腿的那种。
然而他不是□□老大,是警队老大,正经的人民公仆,而且巨穷酸,每次带男孩出门只能骑自行车,根本开不起玛莎拉蒂。
有一次我不小心撞见他把男孩圈在怀里接吻,所以他们之间绝不是纯纯的兄弟情。
禽兽!
他又在外面按车铃了,他是不是在瞪我?好凶。
男孩听到声音往外张望,见到人立刻露出一个甜笑,我看得抓心挠肝的,终于忍不住问:“你到底喜欢他什么呢?”
男孩脸一红,露出一个,呀,被你发现的了表情,捏着零食回答我:“他很有爱心的,捡了一只脏兮兮的流浪猫,给它洗澡喂饭,顺毛暖床......”
“就因为这样?我也捡了一只小流浪狗,有爱心的人很多的,他那么凶......”
“可是,”男孩眨了眨碧蓝色的眼睛,嘟囔说,“我就是那只流浪猫啊。”
男孩走了,留下痛心疾首的我陷入沉思,忽然头顶一片阴影罩下,接着后脑勺被大力呼噜了一下,高过我一头的男人龇着犬牙啰嗦道:“喂,肚子好饿,你怎么还没下班?真是不让人省心......”
为什么,为什么同样是捡到流浪动物,差别就那么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