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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   撞到沈凌的是个网吧常客,经常来御苑上网,看到沈凌咯血的时候,人也懵住了。

      但好在沈凌的咯血量并不多,昏过去时被林渝牢牢抱住,没有栽向地面二次伤害。
      林渝先是让顾治打120,然后捋直了他的腰背确保沈凌的呼吸是顺畅的。
      他的一系列动作太快太准,旁边网吧的客人都停下来围观,还是顾治挥散了人群。

      常客凑近也想看一眼沈凌,却被林渝的眼神冻在原地,登时有些讪讪。
      ……说不认识林渝肯定不可能的,御苑网吧里的网管来来回回换,就这个小网管人气高。
      原因无他,林渝长得好看、做事麻利,几乎没什么脾气架子,跟所有的客人都能好声好气地交流。

      但他只是想看一眼沈凌,什么都没做,就被林渝那冰冷的气场压迫得喘不上气。

      常客纳了闷,站在一边。
      ……林渝原来的脾气是真的好过吗?

      林渝嗓音冷淡:“能告诉我刚刚到底发生了什么吗?”

      常客目光触及到他泛着冷意的眼底,打了个激灵:“没、没什么啊,我就上了个厕所,回来的时候误撞到他了……一回神,他就咳了几下坐在地上了。”

      林渝垂眸,视线里的沈凌脸色苍白,唇色泛白沾着血迹,红白交映看上去格外触目惊心。他冷冷应了一声,并未继续责怪对方。
      ……况且真出了什么问题,他也有的是办法找到这个人。

      顾治跟在他后面进来,打完急救电话没多久,救护车赶到,林渝跟着沈凌去了医院。

      常客满脸懵逼,看向老板顾治:“怎、怎么着?后面还需要我去吗?可我就只是碰了他一下,哪有人像个瓷娃娃一样,碰都碰不得?不是……老板你得给我当证人啊?”

      顾治拖地收拾卫生,听着常客的抱怨不时应一声,好让客人不至于对着空气抱怨。

      常客抱怨到最后也不知道说什么了,问老板:“你这个网管以前脾气就这样?”
      难道是他记忆出差错了?

      顾治手指轻敲桌面,也若有所思:“谁知道呢。”

      *
      沈凌被送往离御苑小区最近的医院。

      林渝在救护车上和唐管家电话联络,唐管家听完情况后,很快做好了应对安排,在电话最后还在安慰林渝:“林少爷,这件事也不是您的问题,请不要过于自责。”

      林渝应声说好,挂断电话。

      到了医院后,林渝才知道唐管家的安排指的是什么——
      十几位白大褂的医生等在手术室门口。

      沈家用最快速度集结了沈少爷的主治医生团。

      推车时,一个明显穿着明显不是御苑医院的护士很快接手,跟手术室门口的医生交流完数据后,其中几位点点头,进去查看情况。

      护士叮嘱完一切后,才走向林渝,从随身的口袋里掏出酒精湿巾递给林渝:“您是沈少爷的朋友吗?请不用担心,清楚沈少爷病情并且能保证少爷安好的医生都在这里了。”

      林渝接过湿巾,一根根擦拭手上沾到的血液。

      ……都是沈凌的血。

      护士小姐自我介绍:“我姓杨,从小少爷十岁开始跟沈家签订雇佣协议,负责他的所有病情数据,并且能最快速度赶来到少爷身边。”

      杨特护想了想,继续道:“少爷已经一段时间没出过问题了,上次例行检查是心内科张主任做的,连他都说没什么大碍了。这次应该是意外情况,我刚刚跟他们确认过,不会有什么影响的。”

      她本意是想安慰沈凌的朋友,毕竟这位朋友,是肉眼都能看到的神情紧张。

      十岁。
      林渝垂眸,不敢去想沈凌有多少次喘不上气、多少次咯血昏迷……才能在第二次跟林渝见面时,即使满手鲜血,都能风轻云淡地说没关系。

      林渝:“他的病一直都这么严重吗?”

      杨特护看出他神色松了一些,不想让他继续担心,便斟酌道:“如果能一直保持现在的状态稳定着,保持心情愉悦、精神放松,会越来越好的。”

      她没有说任何定论。因为沈凌的检查报告里,即便是他长大后变好了的身体数据状况,心功能也并没有达到手术条件。

      林渝听出话外音,嗓音蓦的哑了一瞬:“嗯。”

      手术一结束,沈凌被推进了单人病房。杨特护继续去跟进手术后续的问题,林渝回病房看沈凌。

      沈凌那双好看的眼眸紧闭着,漆黑柔软的额发乱糟糟的,林渝替他梳理好,注意到沈凌一直紧皱的眉心慢慢松开。

      他这才感觉到自己心底压着的石头微微一松。

      ……很奇怪的感觉,似乎看着沈凌不舒服,林渝也会觉得有点难受。

      他没有细究这个奇怪的想法。

      病房门被轻柔推开,杨特护和他叮嘱了些事情后,有意让他放松休息一下,便说:“因为药效少爷可能要睡很久,您可以先回去休息,等少爷醒了我在给您打电话……”
      她已经在跟沈夫人的通话里,得知了这位‘朋友’的身份,并不敢多阻止对方。

      林渝淡声拒绝:“不用。我可以在这里等他醒吗?”

      杨特护愣了一下,很快微笑:“当然可以,陪护床在那里,您随意安排。”

      沈凌醒来的时候是周末凌晨六点多。
      他被窗帘掩着的日光刺了一下眼,眨了眨眼睛,人懵了好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在哪儿。

      熟悉的病房。
      无论前世还是小说里,沈凌最熟悉的地方就是病房。

      空茫茫的消毒水气味,背景安静又嘈杂,偶尔有仪器‘滴’了一声,手背上的输液针头还在隐隐泛疼。
      沈凌有一瞬间无法判断自己是在现实还是那本小说中。

      现实里沈凌是胃癌晚期。永远在疼的身体,永远没有亲人的病房,孤单、疼痛无处不在地侵蚀他的精神。
      这记忆太痛苦了,沈凌只要回忆起身体就会不自觉发抖,他下意识地蜷起身体,手也牢牢捂住了肚子,蜷缩着的模样像一颗小小的虾米。

      但是几乎在沈凌蜷起身体的同时,病床边的另一只手很快握住了他的手。
      那双手很冷,握住的一瞬间就让沈凌打了个激灵。

      宽大、修长,手指很牢地包住了沈凌的手,让他渐渐清醒起来。
      ——是林渝。

      沈凌紧绷的精神放松了些。

      林渝抬起眸,用另一只手揉了揉太阳穴,困倦得连嗓音都有些沙哑:“沈、沈凌?你醒了,有哪里不舒服吗?”

      他站起身想帮沈凌按铃,叫值班的护士检查身体。

      沈凌久病成医,清醒后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最为直观。他用被握住的手有些坏心眼地捏了捏林渝的手指,嗓音很轻:“不用。”

      林渝停了一瞬。
      ……作乱捏他的手温热,似乎是因为刚醒,动作有一些不太熟练地挠了挠他的手心。

      林渝松开手:“嗯。”

      沈凌有些遗憾不能继续玩手。
      他悄悄抬眼,看出林渝神色的顾虑,轻声解释:“早上会查床的,可以待会一起检查了,就不用再麻烦她们了。”

      他唇色苍白,但眼尾微弯,带着干净的笑意。

      这副神情让人不由得心中一软。

      林渝被说服了。

      只是他还有些担心:“那你刚刚捂住肚子,是哪里疼吗?”

      沈凌闻言眸底闪过一丝迷茫,很快回神:“没,应该是刚刚做了个噩梦。”

      早上七点半,医院例行查房检查身体,沈凌乖乖张嘴看喉咙,然后软声问医生:“张医生,什么时候可以出院呀?”

      张医生跟他打了五六年交道,对沈凌那点小心思一清二楚,笑道:“明天吧,今天就别想了,再观察一下。”

      沈凌长叹了口气。

      杨特护问了沈凌的状况后,跟沈太太回话去了,病房里陡然只剩沈凌和林渝。

      沈凌瘪嘴,有点委屈:“可是我真的不难受了啊,而且今天是周末啊……”
      他视线慢慢看向林渝,嗓音带着小小的讨好:“林渝哥哥……”
      向上天发誓,他只是不想浪费周末!

      *
      半个小时后,管家带来的林渝的换洗衣服,穿在了沈凌身上。

      沈凌伸着胳膊,慢吞吞地卷袖子,小声抱怨:“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呀,为什么你的衣服这么长……”
      他甚至还卷了下裤腿!

      林渝好笑地揉了下他的头,等沈凌卷好袖子,用手转正他的视线,“记得看路,不要再被人撞到了。”

      沈凌乖巧应声。

      林渝问完地址,查清地图,问他:“距离很近,一起走去吗?”

      沈凌知道林渝担心自己因为肺炎喘不上气,仔细检查了一下身体状况后说:“没关系。”

      路程不到半个小时,但他们走了足足一小时,林渝才拎着蔫嗒嗒的沈凌到了店门口。

      沈凌最终不得不认识到,他只是自我感觉良好。

      路走到一半沈凌就觉得好累,腿脚像是别人的,根本抬不动。
      好在林渝也不催,让沈凌用最舒服的速度慢慢走。

      进店前,林渝还在跟他反复确认:“最多三个小时,待会到时间就回医院。”

      沈凌眼眸亮晶晶的,满眼都是店里的白色长毛安哥拉兔,胡乱应了下声,便拿着老板发的手环进兔咖。

      这家兔咖刚开业,因为位置不好,生意有些惨淡,周末也只是坐了零零散散几个人,连店员都没雇。

      套餐确认后,老板亲自送来饮品。

      套餐是两杯果茶,因为不准加冰,林渝还被沈凌看了好几眼。

      老板细心地将杯子盖好防尘罩,防止草料或是兔毛掉落。

      每桌的兔子都是老板用草篮推车送来。推车中的兔子脾气温顺,长长的白毛柔顺蓬松。兔子眼睛红红的,三瓣嘴咬着草料不松口。乖得让人心都化了。

      老板同时示范了一下如何抱兔子。

      沈凌轻手轻脚地按照步骤抱住兔子,忍不住喟叹。
      ……触感真的很新奇。尤其店主把每一只兔子都照料得很好,安哥拉兔的毛发干净柔软,温热得熨贴在人怀中。那是一种无法用金钱衡量取代的治愈瞬间。

      沈凌揉着白兔子的背毛,享受地眯起眼睛。

      林渝微微托着下巴,看桌子对面的沈凌撸兔子。
      ……按理说,沈家那样的家世,沈凌少说也是千娇百宠着长大的少爷。可他却依旧能全身心沉溺投入在这样简单的快乐中,比起外界宠坏的富二代们,简直像一股清流。

      他不合时宜地想到唐管家就摆在书房的沈凌的小时候照片,两颊白白软软的,带着一点婴儿肥,嘴巴大笑起来的时候像一个可爱的心形。
      天真干净,像是一颗棒棒糖就能骗走的小孩。

      想到那个场景,林渝忍不住牵起嘴角,就在他刚准备用喝茶掩盖住嘴角,忽然感觉到手边一阵软软的触感——
      沈凌握住兔兔的爪子,悄悄挨上他放在桌子上的那只手。

      被发现了,沈凌也没慌张,只是继续用和小时候无差的笑容,冲林渝笑。

      注意到林渝蜷起手指,沈凌才叹了口气,遗憾地拿回兔爪。
      好可惜,没有逗到……

      他轻轻摇了摇两只兔爪,向林渝介绍:“老板说这个兔兔叫安安,脾气超级好,怎么rua都不会生气。”

      林渝在沈凌鼓励的神情下,小心翼翼揉了揉兔子的脑袋。
      ……兔子耳朵很热,但是毛发也真的很舒服。

      沈凌玩得不亦乐乎,rua兔rua了一个多小时。后来老板说安安可能有些困,开始向沈凌介绍了店里的兔子乐园。
      里面的兔子是老板救助的被主人弃养的,兔子乐园是它们自由活动的区域。
      兔子们有的甚至只有一只眼睛,有的腿还是瘸的,但是在老板的精心照顾下都很活泼地在玩耍。

      林渝还在和顾治联系,偶尔看一眼沈凌的状况,见到他沉迷在兔子乐园,才开始全心处理自己的事情。

      等处理完一天积攒的消息,林渝一抬眸,趴在兔子乐园栏杆上的沈凌不见了。

      林渝眼眸骤然凌厉,很快找了一遍店里。最后在吧台背后,才找到正在调试吉他的沈凌。

      沈凌也不在意,坐在地板上帮老板调试吉他。吧台太高,林渝要是没有仔细找,根本发现不了沈凌。

      沈凌注意到林渝找来了,指了指吉他,解释道:“老板刚学,不太会调,我刚刚说帮他一下。”
      调试得差不多,沈凌即兴来了一段《天空之城》。

      听到沈凌那流畅悦耳的曲调,老板很不好意思地说:“其实我也练了一段时间了,只是没什么天赋,弹得总是磕绊。”

      沈凌小心翼翼把吉他还给老板,笑着说:“没关系呀,每个人都有新手期的,多练习就好了。”

      沈凌和老板交谈了一会儿,忽然注意到店里的角落放着一台电子琴,眼眸顿时一亮,“唔……我可以帮你用琴声伴奏练习。”

      两人一拍即合,林渝替他们搬出电子琴,在沈凌的要求下,再次当起了人体支架。

      老板店里只有《天空之城》的吉他简谱,沈凌看完一遍就背住了谱子,试了下电子琴的音后,比了个‘OK’的手势。

      曲调柔软,像是被卷入风中的蒲公英,随着风安宁地走遍世间的角落,孤独而宁静的氛围下。不禁让人在想高远的天空上,是否有一座巨大的城市,悬浮在云端。每个人都似乎见过那个城市,但没人能说出那座城邦的样子,天空之城是个秘密之地,藏着所有人的孤独。

      一曲结束,老板大气地给沈凌他们免了单,握住沈凌的手,激动地问道:“客人您是绝对音感吗?刚刚调音的时候我觉得就很像……”
      而且旁人不知道弹奏时发生的细微状况,老板却格外清楚,他漏掉的每一个音都被沈凌精准补上,因此整首曲子才能如此和谐流畅,听起来毫不滞涩。
      不然以他那个半吊子的水平,早就被人听出磕绊来了。

      沈凌不好意思地摸鼻子:“没有那么神,只是能听出来一点区别。”

      *
      林渝回桌帮他处理录制的视频,听到脚步声才抬头——

      沈凌步伐轻松,怀里抱着一只漆黑的小兔子。

      那是老板刚从兔子乐园里拿出来的黑兔子,老板介绍说它因为毛色原因,被原主人抛弃,但黑兔子没有因此脾气不好,性格尤其温顺。
      老板觉得和沈凌投缘,便把它抱出来给沈凌玩。

      黑兔子眼睛很亮,沈凌的眼睛也很亮,两双干净的眼眸盯着林渝,林渝难得有些不自在,轻咳一声,缓了缓气氛:“它叫什么名字?”

      沈凌狡黠一笑:“老板说它叫小虞,虞姬的虞。”

      林渝:“……”

      沈凌握住它的爪爪,揉着肉垫边说:“林渝,它和你一个名字欸。”

      林渝听着沈凌不停地小声喊:“小虞、小虞……”

      他有些无奈,忍不住扶额。

      可还没等林渝处理好情绪,沈凌忽然想起什么似的抬起头——
      他本就白皙的肤色被黑兔子衬得更白,走路弹琴一番运动下,唇色都变得有点血色,小少年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乖巧得一如兔子。

      沈凌的眼珠漆黑又漂亮,此刻饶有兴致地看向他,嗓音还带着点愉悦:“林渝哥哥,读后感写好了吗?”

      林渝:“?”

      *
      林渝最终败下阵来,老老实实地在兔咖的桌子上写读后感。

      沈凌看着他写,将自己的蓝牙耳机也分给林渝:“一起听吧,听着可能会有些思路。”

      林渝接过耳机,塞进耳朵,瞬间传来一阵格外耳熟的背景音乐,还没等林渝想到是什么曲子,官方端庄严肃的嗓音就蓦的响起:

      “鞋印37码,身高一米六左右。抽屉里提取了一枚血指纹。领居突然离家,有嫌疑……”

      “十七年的坚持,《今日说法》继续播出——”*

      林渝:“?”
      手底下是张三李四,耳朵里是《今日说法》。

      他微微抬起头,看向听得认真且严谨的沈凌,不禁想起其他世家的传闻——
      听说沈家家底最为文学渊源,连沈夫人最小的儿子都酷爱诗歌散文。沈夫人最喜欢听音乐会,家风熏陶下,沈凌也对音乐颇有造诣。

      但谁能告诉林渝,为什么沈少爷送他的第一本书不是《泰戈尔》也不是《莎士比亚》,而是《罗翔说刑法》;耳机里不是轻柔低缓的钢琴曲,而是严肃庄重的《今日说法》。

      沈凌的目光专注,双手还在rua兔,看到林渝的眼神,疑惑地递了个眼色:“?”

      林渝:“……”

      林渝快气笑了:“没事。”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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