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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叫仲永。
      也许你们都知道,我小的时候非常聪明,聪明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三岁开蒙,四岁的时候我就只好自学,因为我爹请了好几个老师都不肯教我。
      那也就是说,我淘气的程度让他们无法忍受了。
      七岁的时候我又在乡亲们面前出了个大风头。上级派人来检查我们乡的扫盲工作,我在招待会上即席作了个赋,那个办事员听了非常惊喜,连声说要在全国通报宣传我,把我树立成全国少年儿童的榜样。
      于是就全国宣传了。
      我就出名了。
      天才的名声不胫而走。

      十四岁的时候有个挺漂亮的媒婆上门来替县里一个大户的闺女提亲。
      我爹不知怎么的就答应了。
      我就开始幻想我未来的媳妇。
      大家闺秀么,当然要漂亮,不漂亮的只能当丫头。
      她家里有钱,当然可以供我实现周游天下的理想。
      她当然要对我死心塌地,惟命是从,不然我老大嘴巴抽她。
      然后她爹就来找我理论,然后我就理直气壮地训斥老家伙,直到他明白应该尊敬天才。
      可是,我那媳妇还没有过门就给大火烧死了,据说是因为昼夜赶制婚礼要用的礼服,打盹的时候打翻了油灯……
      据说我那媳妇果然很漂亮,也很柔顺。

      十七岁的时候,我爹叫我上京赶考。
      我为什么要去呢?
      我不想做官。
      这几年我收敛了很多,纸笔都让我扔得不见踪影,我最钟爱的是发呆。
      看书是痛苦的。
      书里的东西让我不知所措,那些大儒一会儿说这样,一会儿又那样,烦也烦死了。
      还有些诗人我很喜欢,他们放荡不羁,风流潇洒,并不忌讳和勾栏女子吟诗作对,耳鬓厮磨。
      我爱读那些缠绵悱恻的诗,它们让我的心痛得厉害,也舒畅得厉害。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辞强说愁……
      哈哈哈哈,果然如此……

      又过了两年,我对父亲说,我要去游学。
      他无可奈何,只好让我走了。
      人们都说,父母在,不远游……
      可是我受不了枯井般的环境,我一定要离开。
      我的少年时代,天才的少年时代,就这样逝去了……

      我一边做点短工,一边慢慢地往远处走。
      黄昏时分,我坐在檐下看风景。
      树叶如精灵般旋转而下,我的视线无法离开那深绿的色块,感觉心房里的东西被一点一点抽空,甚至,大脑也是白茫茫一片。

      如果你仔细观察过风吹过的轨迹,一定会感叹造物之神奇。
      我小心翼翼地把掉在脚边的树叶都收集起来,我得到了整整一箱凝重的色彩。
      不知道我那薄命的媳妇会不会喜欢这个。
      我默默地把疲惫的身体完全放松下来。
      天色渐晚,我感觉自己细细的呼吸已经完全融化在晚风中。

      看,那小子傻乎乎的,真好玩儿。
      我暗自叹气,索性闭上眼睛假装睡去。
      这有什么好玩儿的?你爹叫你背的四书你可背熟了?小心你的屁股开花。
      果然果然,这是诗礼人家呵。
      我心里一动,侧耳听那孩子用软软的童音背书,心底不自觉就湿润了。
      那已经不属于我的一切,原本我不曾珍惜的一切——说来说去,只是恍惚一梦而已。
      拥有天才,原是罪过,正如红颜薄命一样。
      我只想活得久一点。

      于是我又离开了。
      在江南呆久了就会觉得沉郁,天空风波不起,人心细碎难懂,我要离开这样精细的地方。
      我离开的时候在下雾。
      如果下雨,我将永不再来,如果天晴,我终将归来。
      下雾呢?
      我不知道。
      我漫无目的地往好走的官道上走,一面裹紧了皮袍。

      桃红柳绿,处处江南。
      我压抑得让自己都无法忍受。
      一边折磨自己,一边自我欣赏。
      我曾经是天才。
      如果我愿意,我就是无人能及的。
      可是我不愿意,是我抛弃了这个世界,我抛弃了人们都垂涎的未来,如此说来,我是不是就凌驾于世人之上了呢?
      把别人拼命追求的一切玩弄于股掌之中,甚至随意丢弃……这种快意让我无法自拔。

      空气渐渐干燥起来,风,也终于有了点男人的筋骨。
      我的胸襟慢慢打开,紧缩的肺开始自主呼吸。
      我不知道自己的外表怎样了,估计是不太好,因为一路上总有人用惊恐的目光扫视我。
      我自顾自地微笑了。
      我希望自己是双眼睛,我只想看到,我不想思考。
      土地灰黄,风尘仆仆。
      因为一眼甘泉,我停留了数日。
      一条狗亲近了我。

      说实话,那条狗还真够丑的,一只眼睛通红,眼眶也完全溃烂了,全身的毛皮也污秽不堪。
      可是它一声不响地用那只完好的眼睛安详地看看我,我立刻就对它充满了慈爱之心。
      咱们还真是相像啊。
      水,是可怕的东西。
      这样说,决不是因为水能淹死人。
      这么解释吧,当天晚上,我给狗洗了个澡好上药,它使劲甩甩皮毛,我也只好顺便洗了个澡。
      当那些看似透明纯洁的液体从我头顶洒落的时候,我就无法遏制地向它臣服了。
      我不由得痛恨自己的肮脏不堪,痛恨自己的懒惰和落魄。
      看啊,水多么甘甜纯净,多么晶莹剔透,多么美好可喜……高尚的,无与伦比的神明啊……
      我这才发现,在我不可一世的孤傲之上,原来还有这样高尚的东西,它简洁而明亮,简直不是凡夫俗子能理解的伟大。
      我顿时自卑到了极点,心灰意冷,垂头丧气。

      我最后还是逃离了那个绿洲。
      那不是我能掌握的世界,我选择逃离。
      孤雁南飞,我仰头追随它的轨迹,心生离情。
      也许,回去好好耕种,做个化民,才是我最终的归宿??
      不相闻,不相扰,秩序井然,多么美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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