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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绿豆乌鸡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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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巧巧的紫铜手炉,就这样拢在袖中,红衣也能模糊触摸到那炉盖精巧的镂空花纹,手炉底下也雕刻着三个字,张启制。炉身繁复的牡丹纹理,五叶小花,这样一个花篮形的小手炉,温着热热的银丝炭,是京都冬日贵女标配之一。
红衣踏进丞相书房。刚进门,就感受到了传说中林丞相的严厉目光,心下暗道不好。
“父亲。找晨语来有何训示?”红衣一边谨慎地说着,一边给丫鬟小云递了个眼色。
小云把红衣准备的乌骨鸡汤放在丞相书案上,想起了小姐说的话:心理负荷重的人,适合多喝鸡汤。小姐的意思是丞相大人心事多?不管怎样小姐不应该对丞相私下评论,不过还好没人听见就是了。
林丞相看了一眼那碗针对他的鸡汤,目光沉沉不为所动。
红衣见了,心下暗想,这是鸡汤喝腻了?下次该换了,乌鸡绿豆汤怎么样?
“听说,你往北疆送了不少东西?”林大丞相语气严肃。
这事?确实不少,花了好多银子,肉疼。
“父亲听谁说的?晨语只是捎了一封信去。至于说到的那些东西,该是留淮王送的。不过晨语听说,王爷只送了几件冬日的衣裳。”红衣原本说鬼话的功夫就不小,现在终日对着林丞相,这项技能更上升了不少。
“几件冬衣?老夫可不是这样听说的。哼,这留淮王还真敢说。”林丞相冷哼一声,然后质疑地看着红衣,“你寄信?寄给谁的?”
书房里的炭盆火旺旺的,书桌上的龙涎香散出一缕细细的青雾。热烘烘的,红衣在袖内的手指缩了缩。
“父亲您忘了?两月前萧太妃的生辰,留淮王府作邀,还是您让晨语去的。留淮王和萧太妃送了一些过冬的到北疆,萧太妃还问女儿要不要给晨嫣带东西过去。晨语自然得应下来。晨语跟您说过的。父亲不记得了?”这事儿她可是有说辞的,不怕盘问。
果然这一套下来,林丞相眼中的质疑少了很多。这事儿他的确是有点印象,不过每天这大女儿就跟他说好些东西,记不清也是正常。
不过也没什么不好,这样大小事都说出来,还方便掌控。不像那个混帐,什么都不说竟然还去边关驻守去了。同样的嫡出,怎么就这样天差地别。
“那你信上怎么写的?”林丞相还是接了一个问句。
“就说父亲母亲嘱咐晨嫣遵守女诫,秉承家风。谨慎侍奉北王殿下,尽北王妃应尽之责。”红衣觉得自己样子还算老实,反正林丞相是信了。
“嗯。”林丞相不咸不淡地嗯了一声,然后又嘱咐道:“萧太妃虽得先皇荣宠,但当今太后才是皇上的嫡亲娘。”
“晨语知道了。”红衣还是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
“语儿啊。父亲现在在朝堂上的形势并不像人们说的那样光鲜,御史台无时不刻不在盯着相府,礼部也天天在跟为父作对,找茬的不少,唉,不好过啊。”林丞相却突然开始诉苦。
得了吧,红衣想,御史台和礼部那么多人都是相府门生,怎么可能针对他。巴结还来不及呢。
“父亲。御史台的王御史和李御史不都是您的学生吗?礼部陈侍郎也是您门下的。就算是御史台和礼部中有别人诋毁您,都不足为惧呀?可惜女儿没有生成男儿身,不能进朝堂为父亲分忧。”红衣适时地表现出了林丞相希望看到的东西——适度的智商,极度的听话。
“语儿有这份心,为父很欣慰。”林丞相露出了一丝笑容,但马上又收了起来:“不像你那混账哥哥,好好的京城不呆着,非要去潼关!”不过还好不止他一个儿子。
点赞。这个林白轩的这儿子才叫聪明,军功才是一切。和这个控制欲膨胀的老家伙待在一起才会没什么出息。
“哥哥也是想做出点成绩给您看呐。”红衣继续糊弄人。
“都五六年了,有什么成绩?”林丞相的眼睛里,都是满满的不屑。
“都说虎父无犬子,晨语倒是觉得哥哥是大器晚成。”大纲里几乎没有提过这位丞相嫡子,还不知道到底是个什么德行。不过她猜测,这个嫡子并不是现在的丞相夫人所出,听说是丞相夫人怂恿着林丞相,不给他儿子提供任何支持。这样林白轩儿子就孤身在边关凶恶之地呆了五六年,至少是勇气可嘉。
走出书房,红衣拢了拢袖中的手炉。
“下次记得跟厨房说,清炖乌骨鸡汤换成绿豆乌鸡汤。”红衣先给小云说了这个。
“是。”小云很认真地记下了。
“小姐,屋里的辟寒香就剩三日的量了,要去千亩阁买些吗?”小云细心地提醒着。
“嗯。”红衣沉吟着,想了想道:“我记得夫人的香和我的是同一日买的,应该也快用完了,一起买了正好给母亲省事了。”
千亩阁是京都一家经营香铺的,镇店之宝叫千亩香,听说能治百病,珍贵极了。这家店铺卖的香都是对身体健康有用的,非常受京都高门贵族的喜爱。
红衣自来在店里砸了不少银子,都成了熟客。
“林大小姐,是六两辟寒香吗?”掌柜的亲自招待,热情问候。
“听说千亩阁今日研制出了沉光香?”红衣微抬了头问了掌柜。
“正是,沉光香香气清纯,星光乍现。是我们东家新制出来的。林大小姐要,肯定会算实惠些。”掌柜的也是极会看口风的人。
“正好。四两辟寒香,二两沉光香。”
紧挨着在千亩阁旁边有一家与其气质截然不同的店铺,才开了三月,店名金铺,是一家金银首饰店,据说也做一些当铺营生。收卖一些上了年头的器物,倒买倒卖,不停转手。
金铺做得很大,里面的东西确实精巧绝伦,很多东西都是有了年头的古器,做工精巧考究,来头极大。
京都最不缺的是有钱人,特别是有钱的闲人。很多人都对这些代表着位高权重的宝器有着极大的兴趣,所以金铺生意不差。
林家大小姐林晨语也对这家金铺极感兴趣。
踏进了金铺,红衣就直奔二楼包厢而去。
这种生意是要防着外人的,就连贴身奴婢都留在了外头。
“二当家。”金铺掌柜高间放下手中的白瓷红梅双耳瓶,给坐着的红衣行了一个礼。
“高掌柜的,我看生意不差啊。”红衣笑吟吟地看着他,接过白瓷瓶放到桌上。
高间忙低下了头,从怀中拿出一本账册,递了过去。
“不错。南静王府买了那对血玉镯子?有眼光。还有,那盒子百年百濯香居然没人买!真搞笑这些人什么眼光。南山砚看着那样,但实在是不错,一定不能卖低了。”红衣边看边点评。
“是。”高间听着吩咐,心中暗叹,果然不愧是主子认定的二当家,说得这些和大当家的一般无二,眼光还算老辣。
红衣极快速地翻阅了账本,又看了一遍,速度极快。
高间在旁边等着,一声不吭,不做解释汇报,也不打扰。
红衣很快看完,放下了账册,端起茶盏喝了一口,原本微微弯起的眼角和轻扬的眉角都有些下压。
“高掌柜,你要明白我们这种生意是不好拿到明面上说开的。”红衣用茶碗盖拨了拨茶沫子,眼睛看了看茶碗花纹。
“大当家做事稳重。我相信你能被他派到京城的金铺,肯定也是个做事稳重的。”
“承蒙爷看得起在下。”对出生入死的大当家,他肯定是不胜感激非常敬重的。
“那高掌柜,你能不能告诉我——那支白水晶步摇呢?”红衣看向了高掌柜,眼睛里已经失去了原本的笑意。
白水晶步摇?高间愣在原地。
红衣看着他一脸懵逼,也不急,等他自己想。
“高掌柜,我们这里的盘口不大,道上黑吃黑的事情不是少了。所以你应该要知道,着每一笔生意都要记个出处是保险些的。”红衣一双沉静地眸子看着高间不放,这人看她是个女的,都不是很放在眼里。现在总算是让她逮着了。
这地下的东西味道齐冷蛇是最熟悉的,她红衣是比不上他那个狗鼻子,可她自认也是不差的。
尤其是当初那水晶步摇弄出来时,是和那盒子百濯香放在一个梳妆匣里的。虽然百濯香密封气味不漏,但是这地下的东西是带着灵气的,时间久了总会沾染上一丝半点气味,说起来味道还是很好闻。
所以当她走进来时,逛了一圈很快发现东西不见了。原本以为是卖出去了,毕竟高间自从开了金铺以来,一直没有犯过什么错。但是她看了账本发现,并没有那只水晶步摇的去处。她原本以为是疏忽了没看见,所以她又看了一遍,确实是去处不明。
以她的看法,最大的可能是被伙计顺手牵羊私自盘出去了。
毕竟那只水晶步摇通过特殊方式来保存,还六成新,完全看不出有什么年头。倒像是别人拿来当铺当掉的。一般人瞧着根本就没什么价值,伙计打理的时候认为这东西是放错位置也不奇怪。在许多奇珍异宝中顺走一支不起眼的步摇,认为不会被发现——没什么奇怪的。
“高掌柜,记起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