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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秒秒丢了。
      放在门边的猫粮依然是昨天早上的样子。第一天的时候,我想她可能又去垂涎楼上黄大爷的金丝雀巧巧了,又或者跟隔壁小潘家的波波幽会去了。于是依然安心,我是她的衣食父母,没理由她会放弃我为了爱情私奔吧。虽然秒秒的智商有点低,但我相信这点她还是能分的清楚的。
      傍晚的时候我看见黄大爷提着他的巧巧晃晃悠悠的上楼,下了班的小潘带着她的波波出去。没有秒秒,竟然没有秒秒。我才开始慌乱,我想了一万个理由后,再想出一万个理由来说服自己。
      但是我学不会自欺欺人。

      空房子。
      风从大开的窗户吹进来,把白色的窗帘掀起老高。
      我仔细打量着房间的一切,从天亮到天黑。曾经心爱的东西,一件一件精心操办回来的,连摆放的位置都仔细雕琢,有多久不曾注意过它们了,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忽略它们呢。
      陆俨离去的时候,说:单宁,不是我要离开你,是你一早就把我抛弃了。
      他走了,头也不回。曾经的乖巧不复,只留给我一个决绝的背影。
      负心的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给自己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我抱着秒秒,她温暖、柔滑的毛成为我那一刻唯一的寄托。我不哭。
      现在她也丢了,我是不是有了一个痛哭失涕的理由?

      2006年2月14号。
      街道上簇拥着一对一对的情侣,鲜花、气球和她们彰显的爱情。成都那天的天气并不太好,太阳像个煎的半生不熟的鸡蛋,在半遮半掩的雾气里透着死气沉沉。
      坐在出租车的后座,苏唐唐发短信给我说:如果可以许一个能够实现的愿望,你想要什么?
      “无聊。。。”
      我真的是无聊透顶了,才会大老远从上海到这个鬼地方参加这个城市分享的免费派对。看一群男女装模作样的用刀叉切割半生不熟的牛排。苏唐唐这个死女人,现在不知道在那里逍遥快活,让老娘来顶替她受苦受难。
      我用力切割那块牛肉,眼神一定是恶狠狠的。
      电视剧里貌似这个时候应该出现一个谦谦君子,至少表面是。但是没有,可见这实在是一场糟糕的派对。

      我相信一切相遇都是偶然,而离别才是别然。
      上海火车站的出口似乎永远都是这么拥挤,陆俨拖着行李,一声不吭的跟在我的身后,原本精致的五官紧紧地蹙着,像个受了后妈虐待的孩子。从上火车的那一刻起,他就开始在后悔。出生官宦的他一直生活在父母无微不至的安排下,他说怕不习惯南方的天气,不习惯南方人吃饭的口味……其实我知道他是怕离开父母后的无措,他已经太习惯别人为自己做好一切,甚至于他的父母已经在他们所在的城市为他找好了一份安逸但薪资颇丰的工作。而从上火车的那一刻起,等于他放弃了那些已经看得到的光明,而跟我一起面对未知的未来。如果是我,也可能会后悔吧。我不苛责他。
      我停下来,面对着他,用手将他的表情一点一点抚平。毕竟他是为了我和我们的爱情才放弃了原本可以很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的跟我来到上海的,我想理所应当我是该给他一些安慰和鼓励的。
      “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只要我们在一起,还有什么万难不能解决。”我给陆俨的选择:留在沙市,就放弃我们的爱情。
      因为在沙市有他的老相好,田怡。虽然我是这场爱情争夺战的获胜者,但是田怡似乎并没打算放弃。如果让陆俨留在沙市,难保他们不会死灰复燃。
      幸喜,他没有让我失望。这孩子就这点好。
      陆俨勉强作了个笑脸,说实话,他还不如不笑。

      苏唐唐。
      我不知道该怎么讲述这个妖娆的女人。她总是扬着天鹅般优雅的脖颈,在人群里招摇她1米73的身材。我1米66,平时也算亭亭玉立了吧,可在她跟前,平白矮下去几分。这个死女人,没事长那么高干嘛?也先不嫌缺钙。
      我想我们永远是两个彼此唾弃又彼此欣赏的女人吧。
      我到上海,是因为苏唐唐也到了上海。
      她不厌其烦的游说,让我精准到上海每天的天气变化。
      “单宁,你来吧,我打包票你会喜欢这个城市的。”不知道是不是她的游说起了作用,还是我本来就不安分,总之我的心是动了。

      看到出站口人群里那个熟悉的身影,我也终于安心了。
      有些人就算是站在人堆里,也总能让人第一眼就注意到他们,不光是外表的因素,更多的是因为他们那份独特的气质。
      苏唐唐无疑就是这种人。任由许多肆无忌惮的目光落在她的身上,泰然处之,显然已经习惯了别人的注视。
      淡淡的妆容,让五官精致的恰倒好处,齐耳的短发,不仅没有削弱她的女人味,反而在妩媚之余平添了一丝俏皮。
      天气热的离奇,她却一滴汗也不出,不由让人联想起这样的诗句“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出租车在红绿灯的交替闪烁中走走停停。
      车窗外衣着光鲜的男女在高楼大厦投下的阴影里行走,面无表情。
      陆俨拉着我的手,专注的看着车外,偶尔回头,我们相视一笑,看来他已经从自己的困惑中解放出来了。
      事情不去面对,就永远得不到解决。我们总是太怯弱,一念之差。
      我们租的房子离市区很远,但幸好交通还算便利。便宜的房租意味着家徒四壁,没有空调、没有冰箱……一张大床是房间里唯一的摆设,每晚靠着陆俨的胸膛,听着他结实的心跳我总能安然入睡。虽然陆俨还没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虽然我的薪资总是刚刚够维持每个月的开销,但是我很满足这份幸福。
      偶尔和陆俨一起去市区,两个人漫无目的的乱逛一通,走到迷路的时候找最近的地铁返回出发的地点。我们年轻,永远不知道疲惫。
      幸福的时光总是过的飞快,在夏天的尾巴上我拣到了秒秒。
      那场雨下的一点也没有了夏天的干脆,淅淅沥沥起来倒似秋雨般没完没了。我撑着雨伞,小心翼翼的绕过路上的水洼走在回家的路上,小区原本开的姣好的花,活脱脱被洗褪了色彩,只有。
      在楼梯口我遇见了秒秒,它全身的毛被淋的湿湿的,脏兮兮的活象一团旧抹布,只有两只明亮的眼睛还显现着它是一个活物。我轻轻的用手捧起它,指尖能触到它柔软的骨。莫名的心悸。它在我手上瑟瑟的抖着,异常安静。

      我捧着秒秒的样子惹的开门的陆俨一阵嘲笑,他一边关门一边奚落我:“你还真会忘家里拣垃圾啊!”
      “是啊,要不怎么把你给拣回来了。”他低头不语,乖乖去打水给秒秒洗澡。看,要斗嘴我还不至于输给他。
      家里没有宠物专用的洗浴用品,我用潘婷的洗发水给它洗了三遍,也顾不上考虑它是否会皮肤过敏。
      清洁后的秒秒竟然有一身雍容华贵的白毛,散发着洗发水的香味。

      早上七点起床,看看陆俨婴孩般熟睡的脸。做好他和秒秒的早餐。九点钟赶到公司刷卡,开始一天不知所谓的工作,偶尔有领导的批评或表扬。九个小时后,我会准时回到一个家,那里有一个男人和一只白猫迎接我。晚餐后我们有时会出去遛弯,也有可能陆俨和秒秒看电视,我写一些无人问津的小说。
      “1、2、3、4……”如果有错误再从头数起,这个游戏是苏唐唐教给我的,我一次也没超过过三百。她说:“看,单宁,我们并不如自己想象的那般聪明。”她决定拿我的小说出去找人出版,“小说写来就是要别人看的”我懒的争辩,也就任由她去折腾吧。

      单纯的生活,不用想明天,也就遗忘了昨天。
      苏唐唐打电话说有好消息要告诉我的时候,我以为这丫的钓到金龟婿了。
      那天晚上喝了多少酒,我不记得了,怎么样回家的我也不记得了,我只记得苏唐唐告诉我说我的书可以出版,而且还可以拿到一小笔稿费。我想那天我一定是笑了很多次,很财迷的样子。
      拿到钱的那天,我请苏唐唐吃饭,然后和陆俨去买了流苏的窗帘和早已相中的两只藤椅。两个人奢侈的去啃了一次哈根达斯。陆俨边啃边问我:“是不是过了今儿个,我们明儿个就不过了。”

      我终于发现金钱才是最大的动力。
      当我把心爱的东西一件一件搬回家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坐在电脑面前敲敲打打的辛苦全都值了。
      于是敲打的更加努力。
      秒秒已经全部由陆俨照顾,连同我的晚餐。看起来他照顾的还不错,我和秒秒的体重直线上升。
      我沉浸于自己在文字中编织出来的爱恨离愁、勾心斗角中,忘了身边的一切。
      下班,陆俨不在,秒秒只望了我一眼,就又眯上了眼睛,又懒又笨。我迫不及待的打开电脑开始把自己刚才想到的情景写进去。有些东西自己不去抓紧,很轻易就会溜走。
      陆俨回来的时候,我差点笑呆了。
      我从来没见过他那样打扮,咖啡色小牛皮半靴、水磨蓝做旧牛仔裤,一根亮闪闪的腰带松松垮垮的搭在腰际,左耳上的耳钉在发丝中间闪烁出冷冷的光泽。要不是眉眼间还是我熟悉的样子,我差点就要当成街头那些痞子男。
      我笑:“陆俨,你不适合这个样子。”说着我伸手去帮他摘耳朵上的耳钉,竟然是真的穿过孔的。他轻轻推开我:“我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那一伸手,是从来没有过的抵触。
      我将笑容生生冻结在脸上。
      再次回到电脑前,手底下却一个字也打不出来,耳朵里听着他洗澡发出哗啦哗啦的水声,突然觉得我们不再熟悉。

      我回卧室的时候,陆俨已经躺下了。
      “你变了,陆俨。”我尽量语气平缓。
      “你难道没有吗?”
      “我想我们应该好好谈谈。”我努力想找出到底症状出在哪里。
      “有必要吗?单宁,很多事情一旦开始,就回不去了。想想你自己吧,我也曾提议过我们需要好好谈谈。”
      这一次谈话就这样无疾而终。是的,他曾经说要和我谈谈,神情专注,好象我们要谈的是国际大事,但是我没空,我纠缠于我的文字中,它们又可能转变成花花绿绿的钞票,有什么比这个更实在。
      “我说,陆俨,你还没有工作,我们都需要钱不是吗?我所做的也是为了我们。”他低头不再言语,他还没有工作,钱是他的死穴。我也并不在乎他有没有工作,但我们需要钱,这是事实吧?
      躺在床上,两个人不自觉的隔出一条线。曾经在他怀里听着结实的心跳安然入睡,而现在这个男人只是给我一个冰冷的背,越隔越远。

      陆俨走了。
      结束一段感情比开始一段感情要容易的多,如果不是有那么多难以割舍。
      自从陆俨离去,秒秒也变的早出晚归了。我按时把猫粮放到它的食盆,却仍然抑制不住它开始消瘦。
      一个人晃荡在城隍庙的老街上,“hello……welcome……乌龙tea”听着这些乱七八糟的英语,不知道是好玩还是好笑。买一盒臭豆腐,却觉得怎么也不如以前和陆俨一起来的时候卖的香。我一个人不孤单,想一个人才孤单。我不想还不行吗?

      飞机将要从双流机场起飞的时候,我发短信给苏唐唐。
      如果可以,我想要一个叫陆俨的男人带着一只叫秒秒的笨猫回到我的面前。
      穿过厚厚的云层,飞行在阳光灿烂的高空,窗外的云层如松软的棉絮铺展成海,波澜壮阔,美不胜收。
      我想,总有些人和事是值得我们记忆深藏珍重的。
      想念陆俨,想念那只叫秒秒的笨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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