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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碰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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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如注,雨雾弥天。
安溪山,一群身形矫健、步履迅捷的乡民,正借着雨幕在山林间飞速穿行。湿滑的山道丝毫未能阻滞他们的动作,快疾的身影混在滂沱大雨中,远远望去,只叫人误以为是风雨吹得林木乱晃。
忽然,一声清脆的木裂声刺破雨幕。
为首之人猛地顿步,侧耳辨明方向,左手朝山下飞快一示意。身后几人立刻会意,如猎豹般朝山下疾掠而去。
深山藏人易,寻人难。
“传令兵。”
“在。”
“去回禀殷大人,这片山林已搜毕,未见异常。”
“是。”
男人的声音,明承遥听得一清二楚。
连他们奔行时震得地面微颤的力道,她都能清晰感知。
她此刻正缩在这群人脚下一处狭小土洞内——这该是猎户设下的捕猎陷阱,她方才仓皇逃命,误打误撞跌了进来。杂草严严实实地遮住了洞口,一时竟未被察觉。
明承遥心脏狂跳,怕得连呼吸都要小心翼翼。
手中紧握着长剑,指节因用力而泛白。
一旦被发现,她活下去的几率有多大?
亲信能否及时寻来?又或是,她能用高官厚禄收买这群追杀她的人?
身上衣袍早已被雨水浸透,沉重得像块铁。明承遥抹掉脸上不断滑落的雨水,全身紧绷,每一根神经都在戒备,生怕下一刻便有冷刃破风而来。
可——
大雨冲刷之下,遮挡洞口的土堆渐渐松动塌陷,暴露只在顷刻之间。
她不能坐以待毙,必须立刻脱身。
她从怀中摸出一枚打猎用的石弹,瞄准远处草丛用力掷出。石珠落地,带动枝叶一阵剧烈晃动,果然瞬间惊动了地面上的追兵。
“你们几个,去那边!”
“是!”
听着又有几人奔远,明承遥在心中默算剩余人数,确认自己尚可一搏。
她悄悄探出头,又朝先前方向打出两枚石弹。
趁追兵注意力全被吸引的刹那,她猛地冲出土洞,拔腿狂奔。
“快!他在那里!”
刚奔出数步便被人发现,明承遥不再多想,拼尽全身力气疯跑。
她不认得这些人,可从他们利落身手,以及口中提及的“殷大人”,她已猜出对方身份——司设监典簿,掌管此次皇家狩猎仪仗与布防之人。
追兵身手极是矫健,竟有两人抢先抄到她面前,横剑拦路。
“大胆!你们可知我是谁?也敢放肆!”明承遥厉声呵斥。
可这群人仿若未闻,一言不发,提剑便朝她攻来。
明承遥急忙挥剑相迎。她的功夫本就不弱,一时之间,竟能勉强压制住对方。
可她不敢恋战。
敌众我寡,一对七八,久战必亏。
“你们此刻收手,本王保你们一世无忧。”
对方依旧无动于衷。
明承遥甩去剑上溅落的血珠,没有半分犹豫,一剑解决了离自己最近的一人。
余下几人围攻而上,但她出手更快、更准、更狠,招招不留情面。
其中一人见她身手凌厉,不敢上前,反倒张口大声呼救,想引附近同党前来。
明承遥心头一紧,绝不允许更多追兵围拢,当即上前一刀封喉,了结了对方。
她迅速辨明方位,继续朝山下狂奔。
山下有驻军驻守。那殷大人再大胆,也只敢在皇家狩猎的混乱中对她这位皇子暗下杀手,绝不敢在皇家铁骑面前放肆。
她拼命奔逃,却没留意脚下横生的藤蔓。
猝不及防之下,脚下一绊,身体失去平衡,径直朝山坡下滚去。
等滚落至山底,明承遥只觉得五脏六腑都在体内翻江倒海,头晕目眩,浑身每一处都在剧痛。她强撑着扶着大树站起,靠在粗壮的树干上,勉强缓过一口气。
明承遥此刻满心烦躁。
一来,随众狩猎之时,她身边亲信与侍卫被意外冲散,孤立无援。
二来,她实在忍不住想吐槽——这世界,也太狗血了。
她本就不属于这里。
准确说,她是穿越来的。
自记事起,她便知道自己是个异类。
她莫名其妙地穿进了一本名叫《天下红颜》的小说里。
这本书原本只是本普通网文,前期男女主相遇相知,反响平平,中期情感与权谋相互试探,也很平平,不知道是谁给作者出了个主意,写一些需要特殊链接才能观看文字后,这本小说火了。
明承遥对这本书记忆深刻,是因为从她上学追到工作,迟迟不完结,陪她熬过无数个加班夜。
那哪里是书,那是她并肩作战的老战友。
后来某公司出了有声版,更是被一众读者奉为经典,堪称要青史留名的程度。
她原本的生活平静无波,直到某天晚高峰公交车上——
她那只在井夕夕用了两年的蓝牙耳机突然失灵,在满车厢上班族的众目睽睽之下,手机里爆出一段不可描述的声音。
更巧的是,车上还有她的同事和朋友。
那一刻她只想:毁灭吧,赶紧的。
睡前她还在自我催眠,今晚发生的一切都是噩梦。
醒来才发现,她现在的人生,才是一场真真切切的梦。
她穿书了。
穿成了《天下红颜》里的标准炮灰女配——
太昊王朝第十皇子,明承遥。
一个生母为了妃位与家族荣耀,从出生便将她隐瞒性别、对外宣称是皇子的可怜人。
自记事起,她便被当作男孩抚养。母妃时常在她耳边叮嘱:“一旦身份暴露,你我必死,母族亦会满门倾覆。”
小明承遥嘴上听话,心里却疯狂吐槽:但凡她娘当年用一招狸猫换太子,也不至于留下这么大个祸根。
这等欺君之罪,被发现可不是哭着求皇上原谅就能了事的。
书中的原主可不是什么善茬。
自幼活在高压之下,心性早已扭曲。她深知女儿身暴露会带来灭顶之灾,便索性蛮横跋扈,横行无忌,闯下的祸事全由母族兜底。
别人的坏,是针对某人;原主的坏,是针对全世界。
看谁不顺眼就折腾谁,连路边的狗都能挨她两脚。
这般恶贯满盈之人,结局自然惨烈——不用主角团动手,便被她长年欺压的百姓活活碎尸万段。
书中的明承遥是个蠢人。
可现在的明承遥,不是。
她出身高贵,母妃是当朝四妃,同胞兄长深得帝心,母家世族权势滔天,简直是夺嫡文里顶配开局。
她干嘛要去当恶毒炮灰?
安安分分做个闲散皇子不好吗?日后随便找个隐疾的理由,不娶妻、不生子,一辈子荣华富贵安稳到手。
至于主角团?
她不惹事、不凑上前、低调做人,怎么可能轻易撞上。
就这样,明承遥安安稳稳“苟”了二十年。
不惹事,也怕事,一路低调活到现在。
就连今日被人设局追杀,她都只想赶紧脱身,不想多生事端。
趁着大雨,能走多远走多远,免得再惹祸上身。
她刚要起身,头顶大树上忽然又传来一声清脆的断裂声。
那群人……追到树上了?
明承遥还没来得及握剑,一道身影便从树上毫无预兆地砸落,重重砸在她身上。
这是什么偷袭路子?
她狼狈坐起身,看向跌在眼前的男人。
男人望着她,眼睫轻轻颤了颤,嘴唇微动,似是想说什么。
下一刻,他双眼一闭,径直软倒在她怀里。
明承遥:“……?”
“不是,你干嘛?是碰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