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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红枣粥 ...
前不久去宋家还剪子时,黄迎春在归家途中意外发现了一大片苎麻。
苎麻是个好东西,它既能做衣服,又能糊鞋底,还能搓成麻绳,总之它的用处十分多,没有一个农家人可以离开它。
因此,一大早,黄迎春忙完地里的活,便急匆匆地赶去苎麻地拔苎麻。
那片苎麻的高度大概在黄迎春的肩膀处,颜色是普通的绿色,看起来十分寻常,不熟悉的人见了,只会以为它是一片茂盛的野草。
上辈子五谷不分的黄迎春也是如此。
这辈子,她投身成了地里刨食的农人,认清这个无法更改的事实之后,她几乎拿出了上辈子所有记诵知识点的劲头去辨记这片土地上的一切。
关于苎麻,黄迎春主要靠它的叶子辨认它。
苎麻的叶子和其他植物的叶子都不一样——苎麻的叶片酷似心形,边缘有锯齿,叶面是翠绿色,摸起来有些粗糙,这本没有什么稀奇,不少植物的叶子都长这个样子,怪就怪在苎麻的叶片背面生长了许多白色的绒毛,密密麻麻的,背白面绿的特征十分明显。
黄迎春因此记住它。
后来,黄迎春进了花草司,关于苎麻叶的特征,她听到的词就更好听了——相较于她自己归纳总结的“背白面绿”,“天青地白”显然更文雅一些。
总而言之,苎麻在安朝历史悠久,地位举足轻重,黄迎春作为一个不十分地道的安朝人,也在日积月累与耳濡目染中习得了将苎麻利用至物尽其用的全部技巧。
由于苎麻的用处极多,所以但凡有余田的人家,都会在地里种上一片苎麻以供家用。
黄迎春发现的这片苎麻地面积不大不小,四周又杂草丛生,连条小路的痕迹都找不到,她走得十分艰难,才终于用镰刀破开丛丛杂草,走到苎麻地面前。
黄迎春望着眼前的苎麻地,完全分不清这片苎麻是否是野生的。
地里常有野生的苎麻,而且长得还不少,可苎麻在安朝的种植历史也很悠久,如果这片苎麻地是人为种植的,会是什么原因导致它们荒废至今并无人问津以致于四周杂草丛生、密密麻麻到连一只脚都迈不进来的地步呢?
黄迎春想起荒山之所以成为荒山的原因,握着镰刀的木柄,立在苎麻地前,默然着,生出一丝兔死狐悲之感。
世间的天灾人祸降临时从来少讲道理,虽然她学过地理,也知道地震形成的原因,但是,她也不敢轻易断言自己这辈子不会在荒山脚下遇上第二回地龙翻身。
“唉——”黄迎春缓缓地叹了一口气。
安全感实在是一个十分磨人的东西,一辈子过去,她的恐惧非但没有丝毫减少,反而因为孤身一人住在荒山脚下与日俱增。
“难道终生为安全感汲汲营营是人类的宿命吗?”黄迎春望着地上的影子,轻声自言自语道。
夏末的山风并没有给黄迎春长久沉浸在漫长思绪和顾影自怜的机会,它不堪忍受夏季的消亡,以不屈的姿态,裹着暑气与热浪,毫不留情地席卷了一整片苎麻地,给黄迎春带去一阵阵刺鼻的异味。
闻到味道的黄迎春立刻回神。
她扫了一眼在风中颤动的苎麻叶,在异样感袭来的下一瞬立刻低头,果不其然,她右脚上套着的那只草鞋鞋面上出现了一条肥蠕的毛毛虫。
习以为常的黄迎春面无表情地勾起腿,鞋尖抵着草地用力地敲抖,没两下便甩去那条不小心掉落在她鞋面上的毛毛虫。
虽然苎麻用处极多,但是黄迎春一点儿也不喜欢它,她无法对苎麻升起喜爱之心的原因之一便是附着在苎麻叶之上的那些数不胜数的毛毛虫。
黄迎春认为她上下两辈子加在一起看到的毛毛虫数量最多的地方,绝非苎麻地莫属。
遥想她小时候,个头还没荨麻高的时候,偶然在家门前的菜地里看到一只棕黄色的蝴蝶,还会激动又喜悦地用视线追逐它的身影,默默地在心里感叹一声:“真好看。”
等她再长大一些,被大人们在冬春时节带去苎麻地里除草,得知她在家里捆的那些草把都是为了在收麻前插在苎麻地里捕杀她看到的那种棕黄色蝴蝶的幼虫,黄迎春就一点儿也高兴不起来了。
那么好看的蝴蝶,前身却是一颗又一颗覆满黑褐色斑点的灰白虫蛹,还会变成难看的密布紫黑枝刺的黄白虫子藏在苎麻地的杂草和土缝中。
每当春暖花开,它们就从地里钻出来偷吃苎麻新发出来的嫩枝嫩叶,还会吐出许多难闻的黄色黏液危害苎麻的生长,就这样一直寄生在苎麻叶上,直到夏天才羽化成蝶,然后开始一边飞来飞去欺骗她的感情,一边到处吃食下卵和她争夺生机。
着实可恶!
随着黄迎春年岁越来越大,身量越来越高,力气越来越涨,家里家外的农活处处都少不了她,当黄迎春的思维和农人的思维越来越靠拢后,她再见到那些颜色漂亮的苎麻珍蝶,态度比之从前,堪称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可恶?不,它们是难看、恶心!
黄迎春一在苎麻地里看到熟悉的苎麻珍蝶,便会联想到它的虫卵、虫蛹、幼虫和成虫等各种形态;她一看到那些软软趴在苎麻叶上的毛毛虫,浑身都会情不自禁地起鸡皮疙瘩;她一看到苎麻叶,便会忍不住猜想叶片背面藏匿的毛毛虫数量——要知道,苎麻珍蝶可是一年能生两代的生物!
每回想着想着,黄迎春全身都会涌起一阵恶寒:实在是太恶心了!
不过,那些都是以前的想法,现在的黄迎春已经和以前的她大不一样。
从前的黄迎春,看到苎麻地里那些软趴趴的毛毛虫,只会觉得恶心。
现在的黄迎春,看到掉在她鞋面上的毛毛虫,只会想着多多益善。
毕竟,现在的她,是二十九只超级能吃的麻鸭和五只超级能吃的野鸭的饲主。
此时,在黄迎春的眼中,毛毛虫不再是毛毛虫,而是富含蛋白质的绝佳饲料。
她恨不得苎麻地里的毛毛虫数量多一些、再多一些,成为鸭子们源源不断的鸭粮供给。
一想起她的三十四只鸭子,黄迎春便全身火热,她解下腰间的竹筒喝了两口水,望着眼前的苎麻地,恨不得今天就把它们全部收割掉带回家中。
喝过水后,兴奋的黄迎春热火朝天地投入到地里的劳作中。
苎麻收割的第一步是“看”。
所谓看,是看苎麻的颜色。
苎麻的收割时机十分关键,太早或过晚都不行,一定要等到苎麻的根部变红或者麻皮颜色由绿转灰、褐、黑才能收割,否则会破坏苎麻纤维的质量和影响出麻的产量。
苎麻收割的时机要严格根据这两样标准来,一丝一毫都差不得,这是农家代代相传传了许多年的经验。
自然,也有懒惰的、或是出了意外变故不得不提早或延后收割苎麻的人家。
黄迎春还在黄家村生活时便见过不少这样的事情发生。
过早收割的苎麻,出麻的数量是最低的。因为是在苎麻还没完全长成就收割了的,所以割下的苎麻麻皮会比成熟时的苎麻麻皮薄上许多,剥麻时常常不能到顶,制出的麻绳韧性也不足。
反之,若过晚收割苎麻,不仅苎麻的分枝会长出来,而且苎麻的纤维会粘连在苎麻直立的根骨上,使剥麻困难重重,最重要的是,这时的苎麻纤维粗硬,完全做不了衣裳,就是做成了,穿着也扎人。
黄迎春发现这片苎麻地的时机正好,立秋未来,暮夏已至,恰巧是收割苎麻的正确时机,当时她打眼一过,又放了几天让它们在地里继续长着,同时借机在家忙碌农时与晒些干菜,忙完后赶在今天过来仔细一看,果然她之前没走眼,预估也没错,地里的苎麻如今正是成熟期,此时收获刚刚好。
曾被爷爷冠上“五谷不分”的黄迎春在安朝的土地上得意洋洋地扬起头颅,呼出一口一雪前耻的气息。
黄迎春随身带有镰刀,她本来是想把苎麻齐根割下带回家中,但是忙了一会儿,她便受不了了。
也许直接把苎麻从地里拔出来会更简单一些,但是把苎麻连根带土从地里拔出,黄迎春是没想过的,毕竟苎麻是多年生的草本植物,让它们在地里继续长着,只要没遇到天灾人祸,它们能长许多年。
为了不让自己轻易被人类祸祸,苎麻在它们的茎杆表面长满绒毛,饶是黄迎春自栩为无情铁手,她也无法长久忍受扎人的痒意。
怎么办呢?
黄迎春一边解下缠绕在手上的布条,一边急匆匆地往鸭舍的方向赶去。
麻鸭们剪羽之后安分了许多,可能是知道自己没了翅膀飞不高也飞不远了吧,尝试了几次之后,它们便不再做徒劳无功的努力,而是拼命吃吃喝喝,把所有的力量都积蓄在壮大自身上,渴望着能尽早一日长出被剪掉的飞羽,重返蓝天。
当然了,黄迎春是人,不是鸭子。物种不同,语言不通,这些只是她自己的猜测。麻鸭们心中做何感想,黄迎春并不知道,她只知道——这些鸭子实在是太能吃了!
经过长久的“条件反射”训练,麻鸭们现在已经知道它们的家在哪儿,也知道回家的路怎么走,而且,自从麻鸭们没了飞羽,它们也歇了“逃狱”的心——每天早出晚归,在竹林和溪里既吃喝不愁,又有水可以游玩嬉戏,每天傍晚回家还有清凉的丝瓜加餐,这样的日子过着似乎也不错。
总而言之,被圈养的麻鸭们渐渐与饲养它们的饲主达成了一种奇异的和谐。
黄迎春看着看着,一颗心也渐渐放下大半,于是,在今天,她斗胆做了一次尝试——冒着未知的风险,黄迎春空手离开苎麻地,然后拎着一根带叶的长竹竿把二十八只剪过羽毛的麻鸭从溪边和竹林赶到苎麻地里。
“荀子说过,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你们知道前半句话是什么意思吗?意思是蓬草生长在麻地里,不用扶持也能挺立住。知道为什么吗?来,看着啊,别总低着头,哎——,抬头,对,没错,看着这棵苎麻,发现什么了吗?再看看这一棵,诶,怎么又低下脖子去吃虫子了,能不能抬头看看?让我这个为了区区六分背默了六十篇古诗文的文科生告诉你们,‘蓬生麻中,不扶而直’这句话主要是为了强调环境对人的影响,这是一个比喻,你们能看出来吗?它的隐喻释义是指一个人只要生活在好的环境里,不用多余的教育,就能得到健康的成长。你们现在就在一片直立的苎麻地里,这是多么好的环境啊,所以你们也要做一群好鸭,只吃虫吃叶,千万别把我剥好的麻皮和地里的麻杆给吃了,知道吗?”
黄迎春搬出荀子的《劝学》来劝鸭,做了许多徒劳无功的努力,与好几根长长的鸭脖擦肩而过,最终一无所获。
麻鸭们只知道簇拥在她身边觅食,她一边扯剥麻皮,一边把用探路棍打掉的荨麻叶和毛毛虫丢给麻鸭们吃,麻鸭们一边吃,一边嗷嗷待哺,仿佛一窝张着大嘴等着鸟妈妈喂食的小鸟。
黄迎春忙了大半天,麻鸭们个个吃得腰肥肚圆,撑得走路速度都慢了许多,而黄迎春呢?她在地里剥了大半天的荨麻皮,只收获了一个空荡荡的水壶和一身被苎麻杆子上长着的绒毛弄出的痒意。
黄迎春望着吃饱喝足懒得不愿意动弹的麻鸭们,气得牙痒痒。
听到饥肠辘辘的肚子发出的肠鸣声,有那么一瞬间,黄迎春真想从地上捡起一根剥掉麻皮的麻杆替代赶鸭的长竹竿。
苎麻的麻杆是黄迎春儿时的噩梦,用苎麻的麻杆打人极疼,哪怕隔着衣裳,身上的皮肤也会落下一道红印,火辣辣的痒意能延续好几天,让被打的人又疼又难受,打一回就能让人记一辈子,但是又不会伤害小孩正在成长的筋骨,向来是大人教训孩子的首选工具。
黄迎春的身体里住着一个已经活了一辈子的灵魂,相比其他孩子,她懂事与能干得有些过分,但是,她依然躲不过被打的命运。
因为有时被打,只是大人想要发泄他们自己的情绪,并不是她做错了什么。
被打时,哪怕黄迎春是已经活了一辈子的人,她依然一点儿办法也没有。
她救不了其他被大人发泄怒气的孩子,也救不了被随意对待的自己。
在孝字大过天的安朝,一没路引二没盘缠三没生计,反抗的下场只有一条——死。
好在如今,她已经逃出来了。
黄迎春看了一眼地上凌乱的苎麻杆子,又看看一点儿也不听从指挥的麻鸭们,抱起已经捆好的苎麻皮,头也不回地离去。
黄迎春做事很有计较,每次剥掉一条苎麻皮,她都会把它和其他已经剥好的苎麻皮放在一处,而且,几乎是等头等身地放好。
这样做的好处便是当她想把剥好的苎麻皮带回家时,她不用多费一点儿事,只需拿出几根缕好的苎麻皮,就能把一堆苎麻皮捆成整齐的一捆。
捆好的苎麻皮被黄迎春带到河边,倒扣在压了一个大石头的竹筐里。
剥好的苎麻皮必须及时浸在水里,浸过水的麻皮,麻壳会变脆,容易与苎麻纤维分离,而且,流淌的河水也会带走麻皮上的泥土和灰尘,使麻皮变得更干净,同时也能省去黄迎春一些干活的力气。
把剥好的苎麻皮放在河水里安顿好之后,黄迎春又急匆匆地回到苎麻地里赶鸭。
“走吧,天色也不早了,我知道还没到你们平时回鸭舍的时间,可是你们吃了这么久的毛毛虫和苎麻叶,难道你们就不口渴吗?就算不回家,我们去竹林总可以吧?你们去溪边喝点水,再洗个澡,好好松快松快,这样不是很好吗?”
黄迎春拎着一根长竹竿推心置腹地劝,依然是赶了这边赶不了那边,刚把这只拎回大道,那只又偏离了回家的方向,钻进苎麻地里有一嘴没一嘴地啄食苎麻叶。
鸭子们很喜欢吃苎麻叶,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黄迎春想破脑袋,才隐约记起苎麻叶的蛋白质含量似乎是很高的,上辈子她在超市闲逛时,在许多主打健康天然的青团和清明果的配料表里都见过苎麻叶的身影……
想着想着,黄迎春的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然而没有,她有些悲伤地发现——经过一晴日的劳作,她的喉咙早已冒烟,如今她干渴至极,分泌一点唾沫对她来说都是一件难事。
艰难地把二十八只麻鸭从哪儿带来又带回到哪儿去后,黄迎春回到家,先草草地洗了一下手,然后迫不及待地打开竹筒上的盖子,如牛饮水般把两竹筒的苦瓜茶喝了个干净。
解决了渴的危机后,黄迎春又开始处理饿的问题。
照旧是抓了两把大米开始熬粥,不过这回,黄迎春往锅里添了一把洗净的红枣——这也是宋二娘给她送的礼物之一。
为了把红枣的味道发挥到极致,黄迎春又用竹签在每颗红枣的表皮上戳了好几条缝出来。
为了不破坏红枣的风味,黄迎春没有用菜刀——家里只有一把菜刀,生熟不忌,蔬菜也切,鱼虾也杀,虽然黄迎春总是用热水和无患子泡沫给它清洗消毒,但是处理一些木质属性的食材时,她还是过不去心里的那个坎。
不知道是从哪里听说的,但是黄迎春的脑海里一直有个印象——刀属金,肝属木,金克木,所以在处理一些养肝护肝的食材时,譬如树上结出的大枣,绝不能用金属刀具。
这段记忆毫无由来,黄迎春也不知真伪,但是她执拗地坚持着,不让红枣被铁打的菜刀沾到一丝半毫。
黄迎春始终坚信,没被金属破坏过的红枣才是最美味的,譬如她上辈子常喝的七枣茶,便是用七颗圆润饱满的红枣,再在每颗红枣上用手撕出七个口子,然后丢进玻璃做的养生壶中,用滚烫的热水煮出来的,那种原生态的味道,绝非其他茶水可以比拟。
黄迎春一边拿着铲子搅弄锅里的白米和红枣防止粘锅,一边在回忆中缓缓勾起嘴角。
但是,当黄迎春意识到她在干什么时,她上扬的嘴角忽然一下子耷拉下来——我在干什么?!
黄迎春看看手里铁制的铲子,又瞧瞧面前盛着红枣粥的铁锅,一颗心沉了又沉。
没关系,等药田里的药草成熟了,把它们收拾好拿去医馆卖,还能得一笔银钱,到时候就能买个陶瓷做的砂锅带回家专门熬红枣粥了。
没事的,用铁锅煮的红枣粥只是不太好吃,又不是有毒,可以吃的,没事的。
……
黄迎春一边往碗里盛煮好的红枣粥一边安慰自己。
刚煮好的红枣粥很烫,黄迎春把碗放到竹桌上后又去忙别的,过了好一会儿才回到厨房喝粥,此时的红枣粥刚好已经晾凉至正能入口的温度。
错觉!
才用勺子喝了一口红枣粥,黄迎春的嘴里便连连吸气,她直拍大腿:“好……好烫!”
黄迎春把勺子放在碗里搅了搅,果然,随着她的动作,淡黄色的粥里升起缕缕热气。
黄迎春连忙拿起一旁竹筒里晾晾的凉白开喝了一口,又咂了咂嘴。
忽然,她皱起眉头:“好甜啊!”
好像有哪里不对……
黄迎春难以置信,她看着手里的勺子和面前的碗,轻轻地刮了一层面上的粥水,拿到嘴边吹了吹,又等了好一会儿,这才小心翼翼地放进嘴里。
吃到第二口红枣粥的一刹那,黄迎春震惊地瞪大了她的眼睛。
她连忙又舀了一勺吃了第三口。
她依然难以置信:“怎么会……怎么这么好吃?”
这是用铁铲子和铁锅煮出来的红枣粥啊,味道怎么会这么好?仿佛从来没有被金属破坏过!
黄迎春震惊、恍惚、茫然、无措……她莫名其妙坚守了许多年的信念,仿佛在顷刻间瞬然倒塌。
用铁锅熬出来的红枣粥米汤粘稠,枣香浓郁,一点儿都没有丧失用砂锅熬煮出来的清甜滋味。
非但如此,濡润的暗红色枣肉还在大火的发力下渐渐冲破干瘪收敛的表皮,浸透锅中白花花的稻米,让整碗粥都充满甜香。
黄迎春满脸都是“真香”,将一碗红枣粥呼噜呼噜吃了个干净。
洗完碗勺和厨具后,黄迎春一边用舌尖去勾弄那块卡在牙缝里的红枣皮,一边走到门边,把目光投向稻田的方向,暗自在心底盘算道:端午节忘了包粽子,清明节又错过了做青团和清明果,虽然是没办法的事情,可也不能一直这样。
黄迎春想,也许,今年秋收结束后,她该找时间开几块荒地出来,再去镇上买些稻种,明年在田里种些糯米,这样,从后年开始,她的糯米就可以自给自足了。
黄迎春做了许多打算和计划,临睡前,她还在心里感叹:这样有盼头有希望的生活,真是美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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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红枣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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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章节时间有变是我在改错字,不必重看。 如果有情节更改,我会在文案上说明。 感谢理解,看文愉快。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