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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狐狸丘(三) 有仇必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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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烟借众人怨气与精血化为人形,得几分妖力、几分美貌,虽道行尚浅,然胆气极盛。
她携血书混进城内,先去京县递状。
知县接书一看,脸色骤变,慌忙掷还:“妖言惑众,污蔑皇亲!再敢多言,拿下入狱!”
又至府衙。那知府连连摆手:“王玉辰乃公主府中人,本官无权过问!你若有胆,自去公主府前拦驾申冤,休来为难我。”
李素烟听罢,转身直奔登闻鼓处,欲击鼓鸣冤直诉天听——未近鼓前便遭人驱赶!?
官官相护,便只能以民怨讨公道!
李素烟大闹京城三日,所过之处必留血书字句。到底是只人性半通的狐狸,不懂得官府只需以“小人滋事、疯妇胡闹”定案,就可以全然不查、彻底遮掩。
官大遮天,便只能以妖法讨公道!
天下生灵,本性为恶……
李素烟初化人形,未受人间礼义,自然更通有仇必报,血债血偿。
月黑风高,李素烟潜入公主府。
那王玉辰正与弟兄饮酒作乐,忽然看见一绝色女子,便嬉笑问道:“你倒生得标致,是谁的人?”
李素烟不答,上前一步,单手抓扼其喉,用力拧其脖颈!
围观者大惊失色,尖叫夺门而逃,而王玉辰双腿乱蹬,片刻后便气绝身亡。
李素烟转身欲走,院内外已大乱。
有妖杀人,煞气通天,清冥卫转瞬即至,将公主府围得水泄不通。
首领至李素烟跟前,冷笑道:“一只不过数十年道行的白狐,也敢在天子脚下杀人?”
李素烟展血书示众:“且看谁人有罪!人之善恶,自有天报!今日我了其恶果,便是代天地给予他应得的报应!”
首领匆匆阅毕,静立良久,将血书纳入袖中,转身长叹而去:“押至地牢,听候发落。”
李素烟双手受缚,回头望去。
那王玉辰的尸体已覆白布,无数酒肉朋友正跪地啼哭,华裳掩面。
这负心者身死后尚得哀痛遮身,那含冤而亡之人却只落得荒丘天地席,真是人道尽丧!
至于那清冥卫如何处置李素烟,血书辗转于何人手中,负心人王玉辰是否被死后追责——便无人知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