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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归 成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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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归,你就在家里,我很快就回来哦。”
应平生摸了两下它的头就走了。
当归下意识去追赶那个背影。
那个背影决绝,脚步逐渐加快,直至他拔剑出鞘,当归只能停住了。
它趴在门前,像往常一样等着应平生带着食物回来,最好是肉包。
可它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况得带剑出门。
什么样的情况天黑都不会归来。
永远都不归。
小狗马上就有了困意,只能蜷缩在主人的床上,暖床是小狗每天的任务之一。
它最喜欢把头埋在应平生的怀里入睡,这样既温暖又有安全感。
天慢慢黑了,两剑相抵,发出震天动地的声音。
应平生指尖发白,用的每一招都满含了杀意又留有了余地,剑光宛寒月般流霜,划破天际,直指咽喉。
“你输了,师兄。”
“不。”
月光下,对方满身鲜血,眼神愈发冰冷,祭出了杀招。
敌人步步紧逼,应平生只能一退再退,身后已无余地。
他蹲身用腿一扫,又将局势拉开。
雨水混着血滴在地上,那一瞬间,两人的剑又同时刺出,可应平生没注意到,对方出剑同时踢中了他的腿。
扑通一声,他倒在了血泊中,意识也渐渐的模糊,只觉得全身发麻,剑还插在胸口,随着他的呼吸起伏。
“师弟,这柄剑,我还给你。”
这场打斗,两人都死在了这里,一个是永远的应平生,一个是曾经的师兄封长日。
应平生不明白,
师兄为什么执意要杀了我。
为什么,为什么。
他记得刚拜入师父门下,不到三年,他就接连克死了师父,师妹,从此师门只剩下了应平生和封长日,门派内的所有人都叫他扫把星。
他还记得,他因为贪玩,跑去捉鱼,父亲来河边找他,失足而亡,母亲恨他,怨他,把他扔在了街头。
那年的冬天很冷,比任何一个冬天都冷,却很温暖,因为他的师父将他捡了回去,有了疼他的师兄。
痛。
应平生原本叫应五,家中排第五,可他三个妹妹都死了,都是因他而死。
他不敢再往回想了,只能祈祷下一世是个有钱人家的弟子,潇洒一世。
好痛。
痛死了,天是不是要亮了?
天当然会亮,但永远不会有阳光照着他了。
天马上亮了,故人应当归去。
当归,当归。
当归已经守了一夜,肚子也饿扁了,往日一醒来就能吃上它最喜欢吃的肉包子。
可是今日,主人还没有回来,尾巴也摇不动了,一心只想找到应平生。
主人经常撕东西的地方?没有,只有一些乱七八糟的纸。
可以变食物出来的地方?当归用鼻子闻了一下就知道没有,毕竟那一点香味也没有,只要主人一进去就会有香味。
那它最喜欢的地方呢,院内落花乱泥,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些难闻的草药味。
对啊,什么时候呢?
主人好像很久都没带它来这了,除了带吃的回来,其余的时间都躺在那张小床上。
床时常是冰冷的总要它来暖暖。
多找了几圈,
它得出了结论:主人不在家里。
那还能在哪。
雨还在下,当归全身的毛都湿了。
它总感觉主人有危险,但是,应平生交待过它不要出去。
它想走,可万一应平生回来了呢,找不到它的话,它就不是听话的小狗了。
对,当归要当一个听话的狗,以前不也等到他回来了吗。
雨渐渐停了,它没等来晴天,等来了阴天。
当归抬头望去,原来有人站在了他面前,它还没看清就摇起了尾巴,因为面前的人有应平生的味道。
“你马上可以见到他了。”
面前的人说话了,他不是主人。
那人扔了个鸡腿,并蹲下顺了顺当归的毛。
“吃吧,我是你主人的……朋友,他让我给你带的。”
它看见这人在笑,便懂了他的意思,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饿坏了吧,待会儿我带你去看他。”
当归觉得,面前这个人值得信任,便跟着他走了。
他们是朝着树林的方向走的,越往里走就越黑,它嗅到了主人的味道,那味道也越来越近了。
主人就在它的面前了,迎接的并不是应平生的笑脸,而是凝成黑色的血,
和应平生僵硬的尸体。
可是当归哪知道人会死,它只知道主人现在肯定很不舒服,很快就跑过去用鼻尖蹭蹭他的脸。
小狗的鼻尖是湿湿的,沾在应平生的脸上就像他未干的泪痕。
应平生,你现在可以哭了。
封长日走了,悄无声息。
当归以为主人睡着了,便又钻进他的怀里睡去。
奇怪的是,它这次怎么暖,也暖不热他了。
那就再靠近一点吧。
当归睡了过去。
在睡梦中,它也离开了。
因为那个鸡腿被封长日下了毒,那个毒是从应平生体内炼取的。
十分奏效。
当归这一觉睡了很久,它梦见了封长日杀害应平生的场面。
它看见了那一剑是怎么刺穿他的胸膛,应平生的那一剑是多么的退让。
如果它在场,它会不顾一切的冲上去,咬住那人的腿。
主人会有多疼,它想都不敢想。
肯定比它被人打的时候疼多了。
“想救应平生吗。”一个声音在他的脑海丽响起。
想!
“想!”
“啊?我会说话了?”
我成精了!
“我成精了!”
好消息:当归能说人话了。
坏消息:藏不住事。
那个声音再次响起。
“好,那你就去救他吧,一定要救他。”
这个人的声音有点耳熟,但是不知道在哪听过。
还没来得及细想,他眼前场景切换,最终定格在了一个街头。
他伸出了双手,又不可置信的甩了甩两只脚,甩的同时伴随着剧痛,他才发现双腿上被割去了一些肉,还骨折了。
“这个情景?”
“是我之前被打的时候,主人马上就来了!”
之前他和应平生就是在这里遇见的,当时他还是一条狗。
有几个富家子弟过来踢了它一脚,其中一个被咬了后,生气了,即便那时它的牙都还没长齐。
当归被打的只剩一条腿能动了,他们还不知足,用一把小刀挖下它的腿肉,又把肉硬生生的塞进当归的嘴里。
他们看见当归动不了的时候,自觉没趣就走了。
就在这时,应平生恰好看见了它,把它救了回去。
有了主人的当归很活泼,天天到处去玩,应平生怕它不想回来了,给它就取名当归。
或许是名字约束了它,当归真就不那么贪玩了。
应平生常对它说:“既然我给你取了名字,你就真是我的狗了。”
应平生给当归取了名,当归给他赋了笑,从此相守相伴,无论路远。
现在当归只需等应平生,然后跟他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