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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夜幕才刚刚降临,城市里却都开始挂起了灯光,在暗蓝的天空下,亮起了另一个‘星空’。
      在人群攒动的大街上,复生一个人慢慢的走着,背上的书包早就被他作为发泄的道具,扔给了况天佑。
      走着看着,复生就开始发呆了。如今视野所及,都是热闹的人群,明亮的灯光几乎把黑夜照成了白昼,笑语盈盈的人群、时尚的衣服、漂亮的轿车、高楼大厦……这些东西形成了一副令人眼花缭乱的画面,和他的前世是那么的相似。按理说,他应该更加的适应现代才是,毕竟他的前世就是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下的。但是,事实却是相反。吵杂的汽车轰鸣声、刺眼的灯光、以及耳中不断传来的无聊攀比对话都叫他烦躁不已。眼前的繁华仿佛一场梦,他站在其中,却又被隔绝在后,此时几十年炮火连天的生活,那些胆战心惊的隐忍、劳累逃亡的苦楚,还有和他一起流浪的况天佑,在这个时候却越发的真实起来。
      茫茫人海中,傲然站在街头的男子静静的看着星空,黑衣墨镜也挡不了他一身正气。
      复生惊醒,回过神,迷糊的看着况天佑,茫然,心底的不安却没有了。
      “喂,你不要以为你是个警察,就了不起了,我们只是在这里吃饭而已,凭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女子的嗓音十分的迷人,却又什么的冷傲嚣张,
      正想走上钱去,听到这声音,复生佑停下了。朝前方望去,只从人群里看到了一个身材窈窕的美女背影,迷你短裙紧紧的裹住浑圆俏丽的臀部,白色长靴将修长的长腿修饰得更加诱惑迷人。只看那双腿,复生便已经知道了她的主人是谁了。
      “小玲,不要这样……”柔美的声音接着出现,证实了复生的猜想,也得知了另一位女主角的存在。
      王珍珍和马小玲怎么在这里?复生疑惑的移动了一下位置,脑袋摆动,终于从人群缝隙里看到了她们。
      况天佑并没有理会叫嚣的马小玲,而是看向护士用担架抬出伤员,以及白警察架住的歹徒。
      臭警察,你居然敢用这样的态度对待我和珍珍!马小玲对况天佑视若无睹的态度很不满,她是个以开清洁公司作为幌子和挡箭牌的驱魔师,所谓的清洁其实就是降妖除魔,不过到了现代,厉害的异类不是隐身世外,就是混入人间安心生活,并不会出来闹事,会闹事的妖魔都并非大角色,鬼怪厉害些也多数厉鬼,以马小玲如今的功力应付下来自然是绰绰有余的。
      今天她的生意依旧是收鬼,咖啡厅是主顾情人的地盘,因为闹鬼少了不少生意,请来了马小玲。很轻松的工作,她就邀请了珍珍一起喝咖啡,工作之余还能闲情,何乐而不为?不过事出意外,马小玲用上厕所的理由去收鬼,本想十分钟内就能搞定,没想到,这次的鬼怪却是狡猾得很,居然能逃了出去附身人体!马小玲反应非常快速,手脚功夫也有一些,而被附体的人却狗急跳墙拿起刀就砍人!
      正是这样,让刚办完大案子的况天佑遇上了。
      让猎物逃脱这样的乌龙从来没有发生过,但是自从见到了况天佑却倒霉连连,所以马小玲就认定是是况天佑这个倒霉鬼左宗。
      “喂,臭警察,我们只是在咖啡厅里喝咖啡,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马小玲挑眉,有些不服气。说起来这个歹徒会伤人马小玲自知自己有一定的责任,只是看到况天佑一身凛然,面无表情公事公办的模样就颇为不满,而到底不满什么,却是不知。
      “况先生……这这里见到你,好巧啊。那个,小玲不要生气,况先生不会害我们的,只是想问我们些话,毕竟发生了这些事。”王珍珍并没有不满,她去过警局了,也知道况天佑是个公正的好警察(感谢高保那张缝不上的大嘴巴!) “……对了,况先生,你知道到底……他怎么了吗?”王珍珍口中他就是歹徒,此时正呆头愣脑的念着:“不是我啊,我真的没有杀人……”
      “……我觉得这件事你最好问你的同伴。”况天佑斟酌的说道,想起王珍珍不知道马小玲是驱魔师这件事,于是解释就越发艰难起来。
      王珍珍扶了扶眼镜,疑惑的歪着脑袋说道:“小玲?她也才从洗手间出来就遇到这件事了,更加不明白了,问她没有用的。咦,难道小玲知道一些歹徒的事情吗?”
      “……”况天佑不语,只是看了眼王珍珍的袖子。马小玲顺着他的眼神看去,大惊失色!
      三枚扣子掉了两个,袖子上面还有一道长长的口子,虽然没有伤到肉内,却也伤了表皮,伤痕上才凝结出血珠马上就被布料吸收,将米色的衣服晕出血迹。
      “珍珍!你受伤了,怎么不说啊,你痛不痛?!”马小玲扶着王珍珍的手,万分后悔自己当时的大意,内心里不知骂了自己几百次笨蛋。王珍珍自小就和马小玲是朋友,怎么不知道自己的朋友,顾不得和况天佑说话,赶紧安慰马小玲,让她不要自责。
      “天佑天佑!”高保推开人群走了进来,连声喊况天佑,还没有见人,就能听见他高亢的呼叫了。
      “高保,过来带人。”况天佑唤了声赶来的高保,便往歹徒方向走去,这个被附体的可怜人至今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迷迷糊糊就被抓了起来,看到警察早就吓得六神无主了。如今又看到一个气势非凡的男子走来,胆战心惊,再也受不住大哭起来:“阿SIR,我什么都不知道,我真的没有杀人啊!哇哇哇……”
      忽然,一股臊臭传来,视线下移,只见歹徒两腿之间已经湿了,地上也多了一滩液体,是什么,已经不言而喻。
      况天佑停下,仔细打量歹徒,见他脸色惨白、手脚发抖,鼻涕眼泪涂了一脸,又想起之前的情景,他进来的时候,见到的歹徒,是一张很奇异的脸,仿佛是两张脸合在一起。况天佑见识广,微微思索就知道了始末,也明了了马小玲在此的原因。
      只是他知、马小玲知,其他人却不知,如此以来,假如找不到实物证据证明伤人的人另有其人,这个无辜的路人恐怕就麻烦了。何况,无数双眼睛见证了是他拿刀伤人,而不是‘他’。
      正在况天佑为难之时,他眼角捕捉到一个身影,虽然只是一晃而过连背影都没有看清。但是凭借敏锐的直觉和那熟悉的气息,他已经知道是谁了。
      此时复生已经走出了人群,躲到一家餐厅去了。麻辣鸡丁,酸菜鱼、红烧排骨等等,看着一排排好听的菜名,复生心闷之余更是烦躁。他本来想打招呼的。
      对王珍珍,复生早有想法。他非常的了解况天佑,自然敢跨出海口,断定在短期内王珍珍和况天佑是不会走在一起。就以那个木头的悟性,不会了解王珍珍的心思,即便知道了他那自以为是的善良也不会和她在一起的。
      知道是一回事,看到却是另外一回事。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复生就有意识的把况天佑定在了‘是属于阿秀的’这个位置上,并且根深蒂固。
      六十年前,复生初次离开红溪村,脑子里全都是何老爹和阿秀的样子,他总是念着红溪村和何老爹,但是说道阿秀,却总是停顿。只为每每说出昔日里很顺口的话:‘阿秀是复生的媳妇’‘我最喜欢阿秀’的时候,他脑子里出现的,是阿秀仓皇逃离的背影,因为他的鲁莽导致了阿秀的失恋,也让那个秀美婉约的女子带着遗憾离开。
      没日没夜的噩梦中都有阿秀的身影,当他出现况天佑和阿秀是一对的想法时候,他心中徒然安稳了。正是这份安稳,让他有了这样的想法,让他生出这样的意念:况天佑是阿秀的。
      然后当他远远的看着,看着挺拔的况天佑和高挑的王珍珍站在一起的时候,惶恐了,那两个身影交错,太过般配。阿秀不在了,但是王珍珍是真实存在的,一个活着的人放能去感动另外一个人,而一个死人,是不会说话不会交流的,如何能比?
      假如他们真的在一起了,阿秀该怎么办?复生脑中混乱,口中獠牙竟然不知不觉中出现了。
      “先生,需要点什么?”服务员带着微笑走过来,这个可爱的孩子走进来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虽然装束休闲,不过她眼睛极利,早看出复生服装都是属于名牌,当下也没有拦下复生进来。
      闪着凶光的大眼,雪白的獠牙在灯光下显得更加锋芒锐利,那张霍然抬起的脸蛋瞬间变得极为恐怖!

      思绪被打扰,复生心情不悦,反射就是瞪眼!
      一个极为可爱的孩子瞪眼龇牙,还露出獠牙!服务员笑脸一僵,随即反应过来。复生的眼眸本就圆润,现在瞪眼变得更加明亮有神,獠牙很真实,但是嘴角的梨涡显现,削去了恐怖,只觉得这个孩子很俏皮。想起最近兴起的一部‘植物战僵尸’的电影,使得最近的孩子都开始喜欢在衣服发饰等弄上植物,或者是这个孩子一样在嘴巴里装上獠牙吓人,恐怕眼前这个也是,不过……僵尸就僵尸吧,为何这么可爱!!!按耐住想要狂抱住复生亲吻的兴奋,服务生用更加温和的语气说道:“先生,需要点什么么。”只是她的眼神太热切。
      “我肚子饿了,我要喝血!”复生不管是不是在外面了,他现在肚子饿,吓死这些人活该!他是带着赌气和恼怒而这样做的,但是说完又觉得后悔,他堂堂一个活了快百年的人了,现在却在幼稚的吓人,是不是太无耻了点?要是被况木头知道了,会不会被笑话或是挨骂?若真的这样的话不是很没有面子?但是他现在在生气啊,不发泄一下不是更对不起僵尸这个恐怖的名号了?
      思考着面子和发泄那个更重要的复生,并没有发现,他所谓的那些要被吓死的人们不但没有吓到,还反到觉得复生可爱!
      “血?”服务生念了一次,觉得复生在扮演吸血鬼扮演得很像,暗笑之余也假装认真问道:“请问是人血还是鸡血?我们餐馆的食物全是新鲜无污染的,保证你喜欢。”说罢自己就笑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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