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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   1.
      我重生了,这一世,我要夺回属于我的一切!

      2.
      Well,just kidding.

      毕竟在经受一脑袋的衍生小说后,人不免会发疯,你说是吧?

      “那请问是谁家好人看小说看到半夜三更不睡觉?”

      “那请问是谁家好人金手指只能他妈用来看该死的小说?”

      “而且,那可是蝙蝠侠啊!”

      3.
      简单来说的话:我,艾布森,幸运地赶上了重生的热潮,不幸地得到了最鸡肋的金手指。

      刚刚的家伙就是所谓标配的系统。不过这玩意儿不像别的什么小说里一样给力,不能让我觉醒超酷的超能力,也不能让我在感情线上干爆所有人。它唯一的用处,就是给你看狗屎的同人文。

      没错,无穷无尽的同人文。

      别的这废物一个都干不到。

      4.
      呃……什么?你说同人文?没错,就是你想的,某个绿色软件出产的,令人窒息的超级英雄同人文。

      毕竟将里面的阖家团圆的蝙蝠家和那群蝙蝠系义警联系在一起挺毛骨悚然的。

      我是说,你能想象那群把人摁在地上揍的肌肉猛男温情脉脉地凑在一团吗?

      5.
      胃部的感觉提醒我,一天不吃饭显然不是什么正确的选择,而那些文字也显然不能弥补能量的缺失。

      我看了看窗外,是哥谭常见的阴天,然后毫不犹豫地摔门出去。

      “你去哪?”系统像一只烦人的蚊子一样围着我转圈。

      “如果你有眼睛的话,”我一脚踢开门口的垃圾:“人不能靠吃空气活,而我也还没有进化成赛博生命。”

      6.
      感激我那早就记不清的爹妈,我还有一间屋可以住。

      一间狭小的、破烂的、连路过的小偷都不屑于下手的屋子,但至少让我免于在路边的纸箱安家。

      7.
      不对,纸箱好像还轮不到我来住。

      哈,哥谭!

      8.
      女士们先生们,现在请允许我为你们介绍哥谭必去打卡点,某小说网站无数DC衍生文主角人生路上必不可少的一站——

      犯罪巷

      是的,在好不容易在哥谭打滚摸爬到成年后,我又一次回到了原点。

      我的意思是,你不觉得让我再在这种鬼地方活一次,是件很过分的时候吗?

      “打起精神来艾布森!”系统充满干劲地喊。

      “我他妈的又不是该死的热血男频主角,重生直接走向人生巅峰,”我绝望地钻进墙角,企图避开车行驶过溅起的污水:“我现在甚至连路都记不清!”

      9.
      唯一值的庆幸的是,在无数次的重建后,哥谭还保留着基本的轮廓,我也能凭借模糊的印象找到目的地。

      “Fine,”看着眼前匆匆路过的人们,我叹了一口气:“看来,只能重操旧业了。”

      10.
      儿童的体型为数不多的好处就是行动敏捷,而这一点在偷钱包时极其显著。

      不经意撞到选择好的目标,顺手拿走他兜里的钱包,再直接离开,到手的就是美丽的纸钞。

      “感谢那位不知名先生的慷慨资助,”我在胸口装模作样地比划了个十字:“愿上帝保佑他。”

      11.
      “Whaaaaat——你所谓的谋生技巧就是当扒手?”系统不可置信地喊的。

      “甜心,我以为你第一天就知道我是什么货色。”我翻了个白眼:“你要记得我是个哥谭人好吗?”

      “并且现在,我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12.
      我用钱买了块面包,带着所有的成果回到住处。躺着破旧的沙发上,撕开包装袋,就着系统喋喋不休的废话享受着来之不易的晚餐。

      咽下最后一口面包,我长舒一口气,又被脑子里叮叮当当的一串响打断。

      “呃,艾布森,”系统的声音带着该死的扭捏:“或许你该来看看系统面板。”

      13.
      或许你在看某个绿色软件,打开衍生频道,点进“超级英雄”的分类后,你会对现在的情况有所预料。

      系统面板上的文字疯狂闪烁,无数小说接连闪过,最后停留在眼前的是一行让人带着不详预感的加粗字体:

      猜 你 喜 欢

      以及一排排让人心里发毛的,五花八门的DC同人文。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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