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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 3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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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从临安到名剑山庄西北路线上,沈瑞正一个人策马前行。沈瑞自己心里也犯嘀咕,我这以什么身份去处理这两帮派的纠纷呢,肯定不能是忠勇侯府的三少爷身份去啊,肯定没人理我,但是要以云雾山庄的名义前往也不合适,自己只是和江家兄妹交好而已,也不是加入云雾山庄了,这么贸然过去也不合适啊。
但是江兄的信已经送到自己手上了,而且江玉衡此人办事向来妥帖,自己都能想到的事情,江兄自然不可能忽略,既然让我过去肯定是已经做好了安排,反正距离品剑大会时间还早不如就替江兄跑这趟腿吧。
沈瑞想着那就在此处歇歇脚,看下地图找找去那雷火山庄怎么走,思及此沈瑞便找了一处宽阔地下马喝点水休息片刻,正研究着地图就听不远处响起急促的马蹄声,并且离自己这边越来越近,想必是一位着急赶路的人吧,正想着这人就跑到了沈瑞眼前,竟是军中的一位铁甲斥候,沈瑞正觉惊奇,这名斥候却在瞟到沈瑞的时候勒住了马匹,翻身而下:“三少爷,这是侯爷给您的信。”
沈瑞这一刻才惊觉,其实自己的父亲是可以随时找到自己的,那些年自己以为的天高海阔,自由自在不过是家人对自己的纵容罢了,沈瑞笑着点了点头接过信,展开一看内容也非常简单:镇北王府世子郡主兄妹二人早于你前往名剑山庄,吾儿务必前往保护郡主。
嗯?秦世子和郡主也去了名剑山庄,还比自己早?沈瑞对着送信的斥候回到:“回去告诉父亲就说我已知晓,让他不必担心。”
“得令”铁甲斥候得到回复便骑上马原路返回了,沈瑞拿着手中的消息略一思考,忽然想到一个办法,既然江玉遥也要去名剑山庄,那不如让她配合自己演一出戏吧。虽然之前在宫中觉得秦念安温和有礼,性子柔顺,但怎么说也是王府郡主,如果看到自己身边有别的女子肯定不会放下身段与江湖女子相争的,虽然没有瞧不起江湖女子的意思,但是沈瑞自己平时接触的京中贵女都是高高在上,瞧不起家世不如自己的人,更别说是她们不屑一顾的江湖草莽了。这王府的郡主虽然嘴上不说但应该和那些人想法都差不多吧。
沈瑞这就是身边连个侍从都没有,以至于根本没人提醒他这临安郡主长在边关,平时接触的都是军中将士和边关百姓,和京中那些眼高于顶,不知民间疾苦的官家小姐根本就不是一路人,所以注定他想出来的招式全都没用了。
做好决定的沈瑞当即改变方向骑马向着雷火山庄的方向前进,一路骑行十多日沈瑞终于来到雷火山庄附近的一处镇子落脚,路途中沈瑞便收到了江玉遥的回信,约他在此处汇合一起去处理雷火山庄与孤星剑派的纠纷。
沈瑞在镇子里住了两日才等到江玉遥出现,这位云雾山庄的大小姐长得很是娇俏,可爱的娃娃脸上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起来人畜无害,但是一手鞭子使的出神入化,是个扮猪吃老虎的主。
江玉遥来到和沈瑞约好见面的地点时沈瑞整一个人独酌,江玉遥大大咧咧的坐在沈瑞对面:“呦,三哥,一个人喝闷酒呐?”
沈瑞抬起眼皮看着江玉遥:“你还知道来啊,我都在这等你两天了,以为你迷路了呢。”江玉遥拿起小二刚摆上的碗筷倒上酒一饮而尽:“看到了吗,喝酒就要用碗喝,拿个酒杯,穷讲究。”
“江女侠豪气,有本事这话当你哥哥面说啊。”沈瑞这话纯是戳江玉遥的痛脚,江玉遥幼年时云雾山庄上任庄主夫妇便被仇家杀害,当时年仅十三岁的江玉衡一人扛下了整个云雾山庄的担子,并照顾自己年仅四岁的妹妹,可以说江玉遥是其兄长江玉衡一手带大的,是以天不怕地不怕的云雾山庄大小姐就怕自己哥哥,不敢在其面前放肆:“沈瑞,你这话说的就没意思了啊,而且你不是说有事求我帮忙,这就是你求人的态度?”
“咳,酒后失言。”经过江玉遥的提醒沈瑞想起自己的计划,立马改口。“求你帮忙的事不急,咱们先处理了江兄让咱们办的事情,剩下的事咱们去名剑山庄的路上说就行。”江玉遥看沈瑞确实不像着急的样子便也没继续追问下去,毕竟哥哥从小就教育自己要掌握主动权,不要对什么事情表现的过分关注,让别人看穿自己。虽然自己经常忘记,但是偶尔想起来还是要装上一装的。
沈瑞与江玉遥二人用过饭约好明日便去雷火山庄后就各自回房休息去了,江玉遥回房后坐在桌边给自己的鞭子上油保养,弄完后从怀中拿出一方手帕,青色的帕子上面绣着一柄剑看着像是男子用的,江玉遥看着帕子心里想这江湖真是大啊,十二岁那年背着哥哥偷偷溜出云雾山庄到外面玩一不小心掉到猎户挖的洞里被捕兽夹夹住了脚腕,幸亏一位小哥哥路过救了自己还用手帕给自己包扎将自己背出了山,并把自己交给了出来寻找自己的家仆,那位小哥哥实在长得太好看了,让自己一见倾心,当时就跟小哥哥说等自己长大了要嫁给他,结果那个小哥哥头也不回的就跑了,真是气死了!而且这些年来自己一直没放弃找那位小哥哥,甚至两年前不顾众人耻笑放言要嫁给自己儿时的救命恩人,结果到现在都没找到这个人,真是想想就让人觉得沮丧。
照理说这位小哥哥长得那么好看,随身带着佩剑,而且小小年纪轻功就不错,怎么也应该是当今武林中年轻一辈叫得出名号的人物啊,怎么会查无此人呢,自己打听了多少用剑的门派都没找到,难不成那配剑只是装饰,自己查错方向了?不应该啊,这手帕上绣的都是剑,那主人肯定是用剑的啊,江玉遥烦躁的将手帕又收回怀中,气恼自己太笨了这么多年都没找到手帕的主人。
沈瑞回到房中虽然早早躺下但是人却睡不着,总觉得自己的计划会不会有点损,这临安郡主怎么说也是闺阁女子,与那常年在江湖中行走的江玉遥自是不同,自己要是让江玉遥假扮自己的红颜知己会不会让秦念安太难堪了?要不然还是自己跟秦念安说自己不喜欢她吧,可是自己其实对秦念安还是挺有好感的,本来秦念安长得就漂亮,是自己喜欢的样子,而且性格温和肯定不会像娘一样动不动就揪人耳朵,而且秦念安笑起来特别好看,自己从小就喜欢秦念安对自己笑,所以才会给她那么多好吃的好玩的,其实就是想看到她的笑脸,那自己要是带着江玉遥去秦念安以后是不是就不会对自己笑了?而且秦世子武艺高强,自己要是惹她妹妹伤心他不会一剑劈了自己吧……
想到这里沈瑞更睡不着了,而且上次见面秦念安也表现出了对自己的好感,可是如果当了驸马那自己的大侠梦不就彻底破灭了吗?以后只能被困在京城,在官场中经历那些尔虞我诈了。沈瑞到现在还记得刚进宫伴读那阵,一次休沐回家半夜睡不着在府里溜达,居然看到自己父亲在院中舞枪,舞的虎虎生风,自己便在旁边看,看到后来都有点打瞌睡了,可是父亲还是没有停,自己还想父亲怎么这么有精神,后来是父亲发现了自己才停下来问自己怎么不睡觉,是不是在宫中受了委屈,当然自己并没有受欺负,让父亲安心后便问父亲为什么他也没睡,父亲抱着自己擦着枪,和自己讲述了行军打仗的生活,军中生活虽苦但是自在,甲胄虽重但活动自如,现在自己在这天子脚下处处是人情世故,穿着官服迈不开手脚。听着父亲的话沈瑞觉得父亲不快乐,便问那为什么不回军中呢?父亲回答自己因为母亲,因为他喜欢母亲所以要给她想要的生活,生活不可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但能让自己喜欢的人满意就是他想要的生活。
父亲在遇到母亲之前也以为自己的一生都会在军中度过,最后的归宿就是马革裹尸,但一次偶然的机会父亲遇见了母亲,两人相知相爱了,父亲自知以自己的身份地位母亲的家族根本不会同意二人的婚事,便开始表现在自己,从一位小小的百夫长一路拼成大将军,更是因为在战场上救过镇北王一命被封为忠勇侯,终于求娶到母亲,但是父亲却为了心爱的女人放弃了自己喜欢的生活,年少的沈瑞觉得自己不会像父亲这样为了迁就别人而放弃自己想要的生活,当时便决定要替父亲过他当年渴望的自由的生活。
可是这次见过秦念安后自己居然没有第一时间坚持退婚,这个认知让自己感到惶恐,想要逃避,所以接到江玉遥的传信便一个人逃跑了,沈瑞也有点唾弃这个没有担当的自己。但是沈瑞更怕继续与秦念安接触会让自己忘了自己的初衷,变成第二个“忠勇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