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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愿意成为守护他的王子 ...

  •   我有一个男同学,他叫叶知秋。

      和他的名字一样,一叶而知天下秋,见过他之后惊觉天下绝色尽收于他的眼,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比这更美的景色。

      换言之:我义无反顾地爱上了他。

      但是很遗憾我们并没有buff加成。我和他的缘分是由我硬生生地牵扯下去的,我们既不是同学也不是邻居,连校园排行榜的名字都相差十万八千里,但是幸好他穿了我喜欢的格子衬衫。

      没错,就是格子衬衫,是在高中不算是潮流的格子衬衫,一晃眼间就让我把他从人群里挑了出来。不过我想如果叶知秋知道是因为一件格子衬衫牵扯出我们的七八年,他一定会把衣柜里所有的格子衬衫扔掉。

      人生只若初相见,仿佛所有人都在往前走,只有我被留在了那年初夏。

      蝉鸣、燥热、粘稠,是南方的夏天,我把叶知秋拉来树下,我没有拉他的衣角,而是选择拉紧他的袖口,因为这样很像我们在牵手,不过他一向不懂我的旖旎心思。“言欢,你究竟想干什么?”他紧颦眉头把一堆花花绿绿的手写纸,丢在我的怀里。数量很多,有些没接住飘落在我的脚边沾上了尘土,但是纸张上的图案还倔强地冲着我微笑,像个小巨人。

      我经常给叶知秋写信,一开始可以算作情书,再到后面写得多了,再怎么文思泉涌也经不起我这么消耗。于是情书逐渐演变成了我的碎碎念又或者是写满了一整张纸的他的名字,怪不得他不愿意看。我笑了笑,“叶知秋,你知道的,你答应了的。沉默在我们间排开,就像以往的每一次一样,只不过这一次叶知秋不再沉默,只说:“走吧。”

      现在想想叶知秋经常对我说“走吧”,“走吧”像是同行后的分别仪式,但是分明我们没有同行过,如果单方面不算的话。我很少见叶知秋在学校里和谁勾肩搭背,所以想认识他很难,准确地说找到他也很难。他是老师口头里的问题学生,三天五天逃课是很平常的事,但也止步于此了,他不是坏孩子,他分明乖得没边,我一直笃信着。

      所以当有人欺负叶知秋,我当然咽不下这口气。当我缓过神来,那个人已经被我摁在地下了,他恶心的口水混在地板的尘土里,手里所感受到的热意让我烦躁地想要撕开他的皮肉让他的每个细胞为他道歉。但是我没能做到,因为他拨开人群把我拉了出来,我闻到他身上淡淡的洗衣粉味,我才终于活了过来。

      他沉默着,但是我知道他想问我什么。我很懂他。

      “他冤枉你,是老师不对,你不需要为这种事道歉。”学校下发了一台摄像机,本着让同学们多观察身边的美好为目的,流动至各个班级,择优选取至毕业册。但此刻分崩离析躺在叶知秋书桌旁,而始作俑者愤怒地宣扬自己的无错论及其悄无声息地嫁祸。换做平时我可能会赞赏他说话的艺术,但是现在他触了我的逆鳞,我忍不了。

      我厌恶老师嘴上说说的刚正不阿,学生时代的好成绩像是某种通行券,心理以及行为上的偏向才让叶知秋受了委屈,因为这件事我愿意控诉整个世界。他沉默了一阵,开口,“我没有想要道歉。”又轻轻地补了句:“谢谢你。又晃了晃神,“现在要怎么办呢……”

      我很想抱紧他,告诉他我很强大,但是我没有,因为我确实鲁莽行事了。明明我应该具有缜密的思维考虑利弊,明明我可以采取更为和缓的方式取胜,就像我妈教我的那样。但是我没有,但结果也不会怎么样。我是年级第一的优等生,是被涵盖在老师无限包容的群体里,是同龄人艳羡的对象,再不济被我妈磨灭我的存在,我还能换个地方继续存活。不过情况没有这么糟糕,原本以为的暴戾因子会撕碎我良正的面具,没想到却成为了人气的加分项,我不理解也不在意。我雀跃于和他的第一次牵手成就达成,但又被他眉角的愁意刺痛,我忍不住告诉他我的秘密,“对不起,我病了,我控制不了自己。”

      这件事我谁都没有说,包括我妈。但我想和他说,我不想让他认为我是个什么都只会用拳头解决问题的蠢货,我这么做只是因为我病了。我以为我赢了,看见他为我担心的样子,我觉得很爽,但是看他愁眉不展的样子我又很烦躁。我掰过他的下巴,让他看着我的眼睛,他的瞳色很淡明明没有哭过但是有点水汪汪的的感觉,我很喜欢,我忽然改变了主意,“叶知秋,救救我吧。”

      他答应了,或许是,又或许没有。我们之间从来都不需要这些口头上的承诺,承诺都是狗屎,这是我妈从小教我的。我继续缠着他,只不过更为肆无忌惮,他没有赶我走,我们达成了前所未有的默契。他去哪我就去哪,我简直成了他的小尾巴,这是同学们评价的,我挺喜欢的。难办的是叶知秋喜欢逃课,总是悄无声息地离开。有时找不到他,我会很心慌,难道抑郁症里还包含了分离焦虑吗?真想在他身上装个摄像头,把房间里随便拆下来一个装上就是了,但是我没有,我不想让他难受。

      我是好学生,好学生不能逃课,这是我和他的不同,这是我那时候意识到的差距。

      正常人和疯子的最大的区别就是克制,克制自己阴暗的想法,以掩盖自己阴沟里爬行的事实,言笑晏晏地扮演着正常。但不单单是这样,最危险的猎人往往处于上位,静静地等待猎物上钩,但我猜这样离疯也没差多远了。所以我不这样,我忍不了。

      “叶知秋,让我送你回家。”这不是请求,而是命令。学校里传的沸沸扬扬的恶意伤人案,让我有点担心我的宝物的安全。叶知秋顿了一下,眯了眯眼睛再次张开,长长的睫毛颤动像是花苞绽放。“不用。”意料之中的答案,理所当然的尾随,他走在前面,我跟在后面,路灯撒下的灯映在他身上泛着一层柔和的光,我与他拉长的影子打了个照面。我悄悄地说:“你好,以后要常见的。”
      咔嚓一声院子门开了,他家到了,他没有请我进去坐坐。
      不过我也无所谓,公主总是高傲的,我愿意成为守护他的王子。

      但是我不称职。叶知秋家小院种了个小桃树,虽然小但是年纪很大,弱不禁风的就像它家主人一样。我对桃子过敏,但是我暗自决定,等它成熟了,我还是想去偷几个吃,就算是收的保护费,这应该……不算过分。不过我没能吃上,在它结果前,它就死了。我给它建了个坟墓,葬在我家院子里,我一打开窗就能看见,墓碑上写着「小桃之墓」卒于2003年3月15日。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我愿意成为守护他的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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