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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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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人李默是个很矛盾的人。
有时,他对我很差劲,会用恶毒的目光打量我,仿佛我是一只“待宰的羔羊”;有时他却对我很好,比如现在,李默带我去了一家温暖又干净的高级餐厅,为我叫了许多看起来十分美味、估计也十分昂贵的食物。
我降落在这里名叫地球的行星之前从没有吃过如此新奇的食物,因此每一样菜对我而言都充满惊喜。
李默坐在我对面默默地看着我风卷残云地扫干净了桌面上一切“可食用”食物,面无表情地讽刺我:“怪不得你会到我家去偷东西,饿死鬼投胎一样,我猜……你以前穷得连条裤衩都买不起。”
我没吭声,只是抓起桌上一只彩色的玻璃瓶,迟疑着再次感应了一番。
这只玻璃瓶中似乎有我们蛋星人进化必须的“坚壳物质”,这种物质价值不菲,是蛋星最为稀缺的“必需品”之一。仔细感应之后,我确定这只彩色玻璃杯中确实存在那种物质,而且含量还不少。
瞄了眼对面呆愣状正在出神的李默,我将那只细颈瓶里的鲜花抽出来丢在一旁,又将瓶子里的水倒进我那已经喝干的水杯里;趁李默不注意,我偷偷转了个身,将瓶子凑在嘴边,咔嚓咔嚓地咬了两口。
我的牙齿比地球上最坚硬的物质金刚钻还硬,我的牙床比地球上最先进的航天材料钛合金还稳固,因此我可以毫不费力地咬碎地球上大部分常见物质,而这正是我自豪的地方。
至于玻璃,这东西曾经是我的主食之一,若不是李默不允许,我想我到李默家的第一天就能把他家的窗玻璃乃至玻璃杯玻璃摆设玻璃茶几全都啃食干净。许久不吃,玻璃依然是这么的美味,它的口感依旧是这么脆,噢!太美妙了!!!
我以最快的速度将那只彩色的玻璃瓶吃进了肚子。
待我重新扭正脑袋,正想舒服地打个饱嗝的时候,我看到了一名——表情呈震惊状的服务生和面色黑沉的李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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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好久,那名可怜的服务生才调整好状态,对李默说道:“对不起,先生。本店规定,损坏……物品要照价赔偿。当然,这次是特殊情况。我想提醒您,呃,您?”
“我弟弟,嗯。我弟弟。他脑子不太好用。”李默相当无奈地应道。
服务生松了口气:“我想提醒您的是,虽然吃玻璃曾经被证明对人体没有太大的害处,但是那只花瓶内有水银,我想您还是带他去医院看看的好……”
李默面色变了变,腾地一下站了起来。
他从钱夹里抽出一叠钱塞在服务生手中,然后捏住我的手腕,噌地一下将我扯出座椅,以极快的速度拉着我飞奔出去。
李默想带我去医院!李默想带我去医院!!李默想带我去医院!!!!
这个念头在我脑袋里盘旋着压下来——蛋星人除了外面这一层,内部构造与地球人完全不同!若是我进了医院……若是我进了医院,一定会被“验明正身、就地正法”的!我打了个激灵瞬间清醒。
指尖伸出一根尖刺,飞快地在李默手心里扎了一下。一种能够使地球人局部肢体瞬间麻痹的毒素顺着那根尖刺内的空心管道注入李默皮肉之下,李默抓着我的手忽然变得如同面条般不着力。我轻易挣脱了李默的钳制,发挥了我最快的速度转身逃入人群。
我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不能让李默将我带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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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外星人在陌生星球的闹市区乱窜并狂奔半小时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迷路。
李默没追上来。
在我暗自庆幸不用去医院的同时,心底又有些小小的失望。
蛋族人都有雏鸟情结。
我族人在心理上会将自己孵出蛋壳以后第一眼看到的那个人放在最亲近的位置上,因此,尽管平时李默心情不好的时候偶尔会对我实施不“仁道”的“家庭暴力”,我依旧守着那个破破烂烂的“家”没有逃跑。
可是这一次不同。
李默踢我一脚或者拧我一两下顶多就是在我皮肤上留个无伤大雅的红印子,以我们蛋族人那异常优异的恢复能力,只要没有伤到蛋核,再重的伤对我们而言都只是小意思。可如果我的秘密在医院中被地球人发现,那么迎接我的将是极可怕的命运。
活体实验无论在哪个星球都存在,我可不希望以身试险。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地球人并不是一个十分温顺善良的种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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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
我蹲在一家糕点店的橱窗外,双目无神地看着那一整面巨大可口的厚玻璃,以及玻璃后面摆放整齐的一排排蛋糕。
我多想将这面味道诱人的玻璃就地吃光,当然,后面那些高热量的蛋糕也可以凑合着吃一点;可惜,橱窗外是条滚滚流动着无数地球人的大街,我不可以当众做出啃橱窗这种令人惊诧的事。OHMYGAGA!你们根本就不可能明白身为一个饿着肚子的外星人,在看到我最喜欢吃的玻璃晃动在我视线能及的所有地方却无法吃上一小口的我究竟有多无奈。
大概是我的眼神太猥琐了。
糕点店里居然出来一个戴着纸质皇冠的店员递给我一只包装好的小蛋糕,扭扭捏捏地说道:“呐,这个给你。买不起的话最好还是不要一直在这里站着,被我们老板看见就麻烦了。”
作为一个能买得起跨星际旅行飞船的我而言,这家伙说的话简直就是“扯淡”!我怎么可能“买不起”这些原始农产品制造的“原始食物”?!
嗷!老子不是乞丐!
嗷嗷!!老子最想吃的其实是你们家的橱窗玻璃!
嗷嗷嗷!!!好吧,没有橱窗玻璃,有个小蛋糕垫垫胃也不错。
我所有的财产已经随着飞船故障变成了地球天边的“浮云”,与其继续死撑着款爷的面子不放,不如接受现实,吃东西补充点能量。
当然,吃之前我很聪明地问了那名店员一句:“你们这里有不要的玻璃瓶子、玻璃板子、玻璃渣子之类的东西吗?”
该死的脑瘫店员又一次误解了我的意思,他神色复杂地问我:“玻璃瓶子只有一两个,不过别的垃圾倒是有很多。纸箱纸盒之类的,我可以做主送给你。”
老子不是收垃圾的不是收垃圾的不是收垃圾的!回音一百遍啊一百遍!!!!
我鄙视地瞧了那店员一眼,怒道:“老子只要玻璃瓶。”
“玻璃瓶个头!”伴随着这粗声粗气的一声吼,我手上的小蛋糕被人劈手夺去,丢还给那名店员。
我扭头,一眼便瞧见某个名叫李默的地球人“呼哧呼哧”地扶着我的玻璃橱窗大喘气。他看我的眼神格外不善,我猜……李默大概被我气得已经快要翻白眼了。
李默没好气地从钱夹里抽出一叠毛爷爷丢给那名“好心”送我蛋糕却不怎么会讲话的糕点店店员,气喘吁吁地解释道:“我弟弟小时候发高烧,烧坏了脑子,给你们添麻烦了。嗯,这个小蛋糕我们不要了,给他换个大号的。”
“我要玻璃瓶。”我不甘心地嘟囔了一句。
于是我毫无疑问地被李某人扁了满头包。
吃了亏以后,我便不再与李默硬碰硬。我觉得,以李默的工作性质而言,我一个人独处的时间会比较长。等下次他出门“干活”的时候,我再揣着钱去网吧“上网”查查卖玻璃与卖“水银”的地方。我有种预感:地球人口中的“水银”就是我需要的那种进化必需品。
那种物质如果有五百毫升的话,我的蛋核绝对可以突破当前水平产生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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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么心怀鬼胎地回到家,草草地吃了那只蛋糕,又听李默向我唠叨了一遍“注意事项”。
我注意到屋里的挂表时针已经走到了“10”,分针则在“12”的位置微微震动着。
此刻正是上午十点,一般这个时候李默早就睡下了。
于是我问:“你不瞌睡吗?”
李默红着眼睛瞪了我一眼,恶狠狠地吼道:“还不是因为你!!!”
见势不妙,我便不再讲话,生怕哪句话触怒李默,令他有理由对我实施“家庭暴力”。
李默打了个呵欠,将钱夹整个丢给我,没精打采地说道:“中午想吃什么自己出去买,不要离开附近超过五百米的范围。就这样,我去睡觉了。草,跑了一身汗,又得重新洗澡。TMD我究竟是造了什么孽!#%&*……@!”
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李默小声嘀咕了一句:“我说傻子你长得也太快了点,才两年,就从小学生长成高中生了。该不会是我那一暖瓶砸到你脑垂体之类的东西了吧,吃得这么多,长得这么快,我都怀疑自己给你喂催熟剂了。”
我暗自擦了一把汗,幸亏李默这家伙神经大条,若是遇着个心思细腻的,我身上发生这么多不合常理的事情,估计早就被送医院做全面检查去了。
万幸万幸,李默似乎也不太喜欢医院。
去年冬天他自己重感冒发烧烧到40度都死撑着不肯去,只是自己吃了几片药硬抗了事。若不是我对他注入了少量能够令“热血动物”体温降低的毒素,估计李默早就死翘翘了。有时候我甚至觉得李默一点都不想活着,若不是有我这个拖油瓶,只怕这家伙早就去跳楼了。
两年内我不止一次地发现李默有自杀倾向。而且他的手腕上有许多丑陋的刀疤,一道叠着一道,那些应该都是我出现之前地球人李默“自杀未遂”留下的“历史证据”。
看得出,地球人李默有一个十分杯具的过去。好在我及时出现,为他压抑的灰暗情感提供了一个宣泄口。
对于我出生以后第一眼看到的人——李默;我一向好脾气得很。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堪称受气包中的战斗包,老好人的典范。
就这么东想西想地消磨着时间,我终于等到了李默睡熟的这一刻。我小心翼翼地从李默钱包里摸出几张揣进兜里,心中暗自欢呼:
现在~!
老好人先生我~!!
要出去自由地觅食了~!!!
噢,香脆的玻璃~~~
噢,美妙的水银~~~
老子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