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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讨人喜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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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许被这不停歇的啃噬声嚼得脑瓜子嗡嗡响,它们甚至会吃些彼此的尸体来作为补充能源,这些虫子靠翅膀或者凤鸣声来交流,来阻止李许他们把烧焦的虫子杀掉,比程莉莉的战斗意识强了不少。
这张无形的网从静谧无声小小地试探着伸出触角或者翅膀,甚至一开始还会躲着李许他们走,到现在勇猛不少,很像李许小时候玩的游戏,食尸鬼吃掉残血的小兵,给自己回了回血又上来了,它们个头变大以后更像魔兽里的英雄了,随手就会抓食一些更破烂的小虫子。
有时候这点小虫子也挺大方,感觉自己要不行了直接就地一躺肚皮朝天,干等着别虫来吃,这样把柔软的腹部漏出来它们可以省些力气,这都是跟张骁学的,他累得够呛就坐地上把手指头融成蜡捏成一片铲虫子。
小时候没白杀虫子,它们被翻过来以后要好久才能背过身,一开始周围还会聚集几只虫子把它翻过来,但是只要凑过来几个小虫子,张骁就会趁机给这一家子都翻过来。
没几下它们就学会了,谁被翻过来了直接绕行,可千万别沾边。
再后来就进化到谁倒下了就立刻凑活来嘎吱嘎吱地给朋友吃了。
李许可能是待太久了,适应环境了,开始挑三拣四举毛病了,这地方怎么越来越臭了,地上这点植物因为真菌细菌的作用,腐烂的格外快。它们在发酵的过程中散发出酸气和热量,又使找点孢子被熏得散得漫山遍野,幸亏林子密,风在里头飞不动,不然卷起来更臭了。
坐过夏天的火车没有,人一流动就是热气和臭气,但是偏偏头顶脚下不知道什么鬼地方钻出来阵阵凉风,虫子本来就够臭的了,李许他们几个也没香到哪里去,离得近了能闻见人被腌入味儿了,离得远还没体验过,除非不想活了。
空气粘稠湿热都拉丝了,到处都是虫卵、纤毛、孢子或者雾气里的什么东西(甚至还有一些虫子不怎么讲究卫生,一边冲锋一边排泄)。
我们李许殿下毛病是真多,跟周三上班的感觉差不多,适应了疲惫了厌烦了但是这日子又看不到头就开始摸鱼,不如阖着眼杀虫了,多攒点积分都走了,还嫌这嫌那的。
她挺不自在倒腾了两下脚,更恶心了。地面柔软且富有弹性,虫子的尸体他们清理的很快,两辆小推车在这里拼命吃喝,李许的毛病比张伯贵的头发都多,还要叮咛孩子千万别吃沾了土的、沾了屎的,这都是随了程莉莉了。
因为程莉莉抠抠索索扒拉贵的,百忙之中还要对孩子施以眼色:别吃这点贵的。要不说还得养闺女呢,曹岐的小蜘蛛给他栓了一窝珍珠球,里头装满了她攒的味道绝佳的小虫子。
曹岐算是知道他从幼儿园给王德芳带小点心她为什么从来不吃了,是很孝顺,但没必要。
但是地都赶上沼泽了,胶黏,脚底下不知道黏了点什么东西,拔起来很轻松,再塞到地上就有点阻力了,李许低着头隔着面罩眯着眼瞧,这都能香一阵臭一出的,咋回事啊。
程莉莉这时候也要骂李许:“都是玩手机玩电脑玩的,给眼玩近视了吧,眯着看丑死了。”
李许也是不聪明,一般这时候听着就完了,她非得犟嘴,“我有什么毛病你都说我是玩手机玩的,头疼脑热嗓子痒全身毛病没有一个跟学习相关的呗,你想让我多有出息学成什么样啊?”
程莉莉又开始了,“这也就是你们赶上好时候了,要是我们那个年代你这么玩根本上不了大学。”
“你们那个年代根本没这么多好东西玩,你怎么不说张骁,他们玩得东西更多,更不爱上学,他也考不上大学。”
“干嘛扯上我,现实哥们儿根本就没考上高中,别尬黑啊。”
张骁这人情世故就比李许拿捏的好,当然了,还有更差劲的,曹岐跟瘦猴根本一句话没说上。
曹岐从小到大都在王德芳和她小姐妹手底下念书,逮到空就摸进网吧了,之前都是偷偷摸摸买点便宜手机使着,兜里还没钱,得几十块这么充话费,这种手机被老师没收了一般是不敢要的。
毕业了终于能名正言顺玩上智能手机了,那真是俩眼直接粘在上头了,他也瞎目杵眼的,有一回路过图书馆(刚打完游戏上食堂)碰见李许了,她看见对象戴眼镜还挺新奇,绕着转了八圈:“太帅了我们曹岐,这小模样真标志。”
曹岐第二天就去配了一副金丝眼镜,孔雀开屏一样绕着李许转,过了俩礼拜李许就腻了,组织曹岐换套装扮,王德芳一个月收了儿子三十张自拍,里头三十张都带着李许。
曹岐就没怎么和王德芳讨论过这么没营养的废话,感觉怎么接话都不合适,就在旁边跟着点头,凑个人头。
至于瘦猴,他根本就没体会过这种不带恶意的抱怨了,他甚至不理解李许为什么不在程莉莉说第一句话的时候就翻脸,听着听着觉得不对,怎么两个人都没有真生气的意思,那到底是在吵什么呢。
他怀疑是因为光线昏暗,所以影响了自己的判断,主要是被菌菇、树冠遮掩着的动物不知不觉全都不见了,只剩下漫天飞舞的虫子和菌子。天擦黑了,阳光穿不过林子和雾气,这点光源全部依靠虫网、蛛丝、菌子发出来,诱捕照明两不误。
张伯贵一点没觉得自己和张骁的相处有毛病,甚至有了瘦猴的衬托,他还觉得自己是个顶好的爹。他干活的时候倒是真干,也没闲着,吭哧吭哧杀了不少虫子。
但是手就跟苍蝇一样搓来搓去,紧饬忙活地倒腾,想抽两根烟,一来是兜里没米要抽烟得打申请,大概率不批还要挨顿骂,张骁是不骂他的,只是不搭理他。
程莉莉母女俩能给他头骂烂了:“自己找死别带着张骁。”这小兔崽子好像有人撑腰了一样,也不跟以前一样,大半夜拉开房门在他裤兜里摸个烟抽了,装得倒像个人样。
本质上他们父子是一样的人,只是他运气好而已。
张伯贵是能感觉出来张骁的变化的,这甚至比他第一次挨儿子打还恐惧,更像是他小时候拿回来的一书包钱,哗啦啦倒了一桌子,他怎么比我强这么多。
他怎么能比我强这么多。
这句话换个人说语气就截然不同了,蓝兰的外婆也在讲这句话,“小囡你比外婆强多了,不要哭了,你看外婆又没什么毛病,能蹦能跑的,这小球一只手也能开。”
太会安慰人了,给蓝兰吓得以为自己害得外婆就剩一条胳膊了,又要爆金币买点治疗措施,老太太再三解释:“我挺好的就是吓着了。”
蓝兰迅速搜索治惊吓和黄符水,老太太马上敲板:“好崽你把权限给阿婆。”蓝兰移交了权限哭哭啼啼以为外婆好不了了,想吃点啥喝点啥不好意思跟她说,动作那叫一个利索。
外婆动作矫健得不像刚接了胳膊组装上来的,马上就给孩子限额了。
李许和胡春桐作为非独生子女,从小就有一个共识,爸爸不是我一个人的爸爸,妈妈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妈妈,只有哥哥和妹妹才是我一个人的。他们的爱会被分割开。
所以胡春桐会学着做姐姐,而李许会学着做妹妹。
一个装作很大方,另一个要装作讨人喜欢,她俩是会计较和比较爱的,有时候李许会想,李该什么也不做为什么还能得到这么多的爱,而我就要去争去抢?
蓝兰从来都没有这种想法,她快乐多了,外婆是自己的外婆,外公也是自己的,这个家里从门开始,到地上的每一粒尘土都是属于我的,外婆要什么都是能给她的。
这样没心眼的独生女是被李许偷偷羡慕过的。
她不需要讨人喜欢就能得到一切。
她天生就讨人喜欢。
蓝兰和瘦猴都想着要不就留在这里算了,她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商量:“不走了,就要在这!”
说服这么个小祖宗可不容易,特别是孩子还有本事有出息了,而自己已经老得半截身子入土硬是被孩子拽回来陪上一段路,主要是她要耍无赖,你还讲不通道理。
“换个漂亮的地方吧,这里风太大了,外婆膝盖疼,受不了的呀,一走路就嘎吱嘎吱响,像木偶一样。”
这一下就说通了,蓝兰马上弹射起来:“我看看地图。”
她有个屁的地图,大手一挥钱都胡乱花了,现在只能望着积分看,但是没关系,可以望着外婆看,她总有办法。
外婆确实有办法,“那咱们再往高处飞一飞?看看怎么走合适?”
路一下就通了,她也不追着鸟杀着玩了,一门心思准备出发,“好的教练!”
这么大岁数的老太太走马上任了,穆桂英挂帅,现在两支队伍都商量好了,攒点钱马上出发。
他们很快就要在出口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