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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第四十一章 无名之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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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里斯是个没有母亲的孩子。
不过小时候他却很少因此受到嘲笑。
毕竟谁会嘲笑奥梅尔家的幼子呢?这可是奥梅尔公爵唯一的儿子。
可是从小到大,周边隐晦的议论声却从未平息过。
“这就是她的儿子?狠心的女人,这孩子还这么小呢。”
“嘘,那个女人相关的事现在被教廷和王庭列为秘辛了。不可说,不可说。”
洛里斯的童年是没有闲暇的,他必须从这个私人教师的课堂赶到另一个私人教师的课堂。贵族的礼仪、马术、战斗、文学、算术、天文等等,他什么都得学,什么都被逼着做到最好。
父亲每次都说得好像只要他做到足够好,那个弃他而去的女人就会因此感到后悔,就会回到他身边,痛哭流涕地渴求他的原谅。
这种神经质的幻想延续到洛里斯七岁。
当他在马术课上摔断腿之后,发狂的父亲终于睁眼看到了他的儿子。
父亲变得正常了点。
但是洛里斯的日子并没有因此变得好过。
他和姐姐并排坐在红木椅子上,软垫下面是密密麻麻的绿豆,他的屁股被硌得生疼。
“这是哪位贵族的家纹?”家庭教师向孩子们展示了一张图片,上面有一只正在怒吼的金发雄狮。
“凡尔纳家族。”洛里斯率先回答。
红木桌之下,他的大腿被姐姐狠狠拧了一下。
“那这张呢?”一颗金苹果树被荆棘缠绕着组成圆形的纹样。
“司提卡家族。”这次洛里斯保持着沉默,率先回答的是埃莉诺。
红木桌之下,洛里斯的大腿又被姐姐狠狠拧了一下。
她一直是个疯子。
奥梅尔就是一个疯子之家。
任何人在这个家里都会想逃跑的。
洛里斯从小怨恨缺失的母亲,但偶尔也会对她生出一丝理解。如果她能回来把他带走的话,他心中不会再有一丝怨恨。
可这和父亲的幻想一样,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
所以他恨女人,埃莉诺事事都要抢在他前面,还督促着他不能落后于她的脚步的样子令他厌恶。
他也恨男人,父亲在不发幻想的癔症之后变得更疯了。大半夜跑去教宗的庭院里站到天亮,顶着一身露水跪在头发花白的教宗身前亲吻他的鞋尖,请求他的原谅。
天晓得,上次他摆出这幅姿态还是为了追求洛里斯的母亲。
年轻气盛的奥梅尔公爵单枪匹马,站在教堂门口宣布叛离女神与教廷决裂,因为他要迎娶当时的圣女。
没人说圣女必须保持纯洁无瑕,但是圣女显然不能嫁作人妇,她的生命是奉献给教廷和神明的。
当时的奥梅尔公爵和圣女一起被教宗处以绝罚,永世不得在踏入任何教堂。
洛里斯甚至有点感谢当时疯癫的两人,不然他的课业中还要加上一门神学。
这份举世皆惊的浪漫婚姻在三年之后因为圣女的私奔而变成了全国上下的笑话。
圣女,哦不对,现在该改叫魔女了,因为她是跟着一个邪教头子跑路的。城中时常流传的谣言说那时魔女和那邪教头子之间诞生了一点女性之间超乎寻常的情感。
但洛里斯对此并不清楚,毕竟那时候他才两岁。姐姐埃莉诺才五岁。
时间线是不是有点对不上了?结婚三年怎么能生出五岁的女孩?
这就对了。因为洛里斯和埃莉诺是同父异母的姐弟。
埃莉诺的母亲是因为城中流传的奥梅尔公爵和圣女之间的暧昧流言不堪羞辱,拿着剪刀自裁而死的。
奥梅尔公爵和圣女结婚的时候,前公爵夫人新丧,埃莉诺才两岁。
这个看起来疯狂而浪漫的爱情故事之下掩藏着的是女人腐烂尸体上扭动的蛆虫。
洛里斯也能理解一点埃莉诺了。
无论他有多恨埃莉诺,埃莉诺对他的恨只会比他多一百倍甚至一千倍。
但奇怪的是,埃莉诺并不恨父亲,甚至积极乃至病态地渴求着他的关注与认可。
明明父亲才是那个在这些悲剧故事中贯穿始终的人物,怎么女主人公们要么死了要么跑了,剩下的孩子们饱受上一代恨意纠缠的苦痛折磨,他倒是能做出一幅痛改前非的样子跪在教宗的门口渴求原谅?上任公爵夫人是自裁的,这任公爵夫人是自己逃跑的,他一个舞刀弄剑的男人又不会管孩子,所以,他就能从这些悲剧中隐身了吗?
神明如果真的全知,就能看清楚到底是谁该为这些悲剧负责。
可惜神明无眼。
教宗仁慈地接纳了奥梅尔公爵的悔改,他摇身一变又成为了全国炙手可热的单身贵族。教宗为他额前抹上神圣的油膏,在他身侧撒上圣水,他就这样在教堂中迎来了新生。
在城中的宴席上,他风度翩翩,谈吐优雅,外交辞令说得圆滑又老道,大家都说公爵经历过磨砺之后变得更加成熟了。
这算什么磨砺?他是在战场上杀敌一万了还是去讨伐巨龙了?是在领地上治理有方了还是为王国的财政做出贡献了?
洛里斯觉得这个世界都有些神经质。
他回到后花园,发现埃莉诺正在检查自己身上的佩饰和仪表,她必须确保自己在社交宴会上的首次亮相足够惊艳。
“不能出一丝差错。”她对着自己身边的女仆说道,“再看看我背后的珍珠缝线有没有歪?要是出了问题,我的社交生涯就全完了。”
她没说谎,贵族淑女在宴会上的印象完全能决定她们的婚配结果。埃莉诺原本有机会冲击王室的,但是就王室目前的情况来看……还是在北地的几大贵族里选择联姻对象吧。
洛里斯不想上前在她面前讨气受,他从侧边的花廊离开,左耳是父亲在宾客间的高谈阔论,右耳是埃莉诺紧张无比的发号施令声。
他突然觉得这世界有些割裂,荒诞得如同两个世界。
他在思考自己究竟属于哪边,这场思考持续了很久很久。
因为他的思考过于专注,许多课业都被落下。父亲拿起皮鞭在抽打他,也不能使他回心转意。埃莉诺在白天温柔地劝诫着父亲不要下狠手,夜里却来到洛里斯房间掐着他的脸说为什么你才是那个独子?
“如果我也是父亲的儿子,我才不会活得像你一样废物。”
她起身,伤药从她怀里滚落,她没去捡。
洛里斯捡了,她也没管。
大门啪的一下被她重重拍上。
洛里斯没有反驳她的话。他也知道,埃莉诺远远比他更能符合父亲的期待。
唯一不知道这一点的人是父亲。
养伤期间洛里斯把书房里的书都翻了一边,他尤其钟爱那些吟游诗人的唱词。巨龙、史诗、冒险故事……这些东西带着他远离身体上的伤痛,也让他摆脱了思考的痛苦。
他要不是奥梅尔家的孩子该有多好,要是有人能为他提供一片像书房这样的乐土,像养伤时间这样平和宁静的光阴该有多好。
洛里斯爱做梦,但梦总是要醒的。
一颗血淋淋的眼球被仆人放在托盘里端到了伤口刚愈的洛里斯面前。
他有些反胃:“这是什么?”
“这是您心爱的那匹坐骑的一只眼珠。公爵大人说了,您要是在马术课上再失误一次,那匹黑马就会再缺少一个部件。”
“您必须学会全力以赴。”
洛里斯只学会了肝肠寸断。
刚结婚的埃莉诺一回家就看到了在马厩里一边帮黑马空洞的眼眶上药一边痛哭流涕的洛里斯。她几乎要被这滑稽的场面逗笑。
她兴致大发,玩乐似的捏了捏自己这个弟弟的脸颊:“我不是早就告诉过你,不够强大的人,什么都守不住吗?”
“可笑父亲直到今天才舍得教你这个道理。姐姐我啊,可是早就学会了。”
埃莉诺摇着手里的宝石扇子,带着身后一大串仆人款款走入公爵府。
只留洛里斯一个人把泪水藏进黑马的鬃毛中,黑马的鼻子喷出热气,脖子转向马腹,将洛里斯拢在自己温热的皮毛里。
它能感觉到埋在鬃毛里的人类眼睛里流出的水越来越多了。真是的,黑马无奈地喷气,人类真是复杂啊。
洛里斯已经对这个疯子一样的家庭忍无可忍。
为了他的黑马,为了他成为吟游诗人的梦想,他决定离家出走。
但离家出走的机会是很少的。奥梅尔公爵看中他这个独子,就好像他珍视黑马的眼珠。
他还是太懦弱,连反抗父亲离家出走的勇气都不够。
他的消沉甚至引来了教宗。自从公爵半夜跑去他的庭院里亲吻他的鞋尖开始,教廷和奥尔梅公爵的关系就逐渐恢复如初,甚至到了时常相互拜访讨论经文典籍的地步。
当奥梅尔公爵的独子不知为何意志消沉长睡不起时,教宗当然要为自己的好朋友排忧解难。
但问题在于——
“这孩子的身上,并没有恶魔侵蚀的痕迹啊。”
教宗斟酌再三,将手放到了洛里斯头上:“感受神明的恩典吧。”
一阵柔和的白光渗入了洛里斯的身体,他能感觉到一股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和神力汇入他的身体。
洛里斯没有修习魔法的天赋,所以彼时的他并未认出,那种柔和的神力并不是来自神明的恩典,而是一种被抽提出来的魔力。
自那之后,洛里斯意志消沉,精力却格外旺盛,他干脆将这股力量用于在公爵府里外游荡,为自己之后的逃跑摸清路线。
父亲最近也很奇怪,每天在外忙碌到深夜,还迷上了一些奇奇怪怪的骨雕,书房内的地形图甚至推演到了塞斯顿。
那里不是新王城吗?洛里斯觉得很奇怪,北地贵族一向看不起在灾后逃窜到南方的王室,怎么会在书房的地形图上郑重其事地标上塞斯顿,还将周围的地形描绘得无比详细,重重地打上红圈?
想不通的他走走停停,却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已经来到了凡尔纳公爵府。
也真是不是冤家不聚头,埃莉诺最后选定的夫婿就是凡尔纳公爵。虽然他已经年过四十,比奥梅尔公爵小不了几岁,但在整个北方已经没有比凡尔纳家族势力更盛的贵族了。
也难怪身后的仆从们并没有提醒他到时间应该回府了,也许在他们眼中,洛里斯是因为思念姐姐,才不知不觉走到了这里。
那就进去看看吧。对于父亲,姐姐似乎一直比自己了解得更多。
洛里斯这样想着,朝凡尔纳公爵府迈开了脚步。
奇怪的是,偌大一个凡尔纳公爵府,竟然没有门房在门口驻守,家里本应随时待命的仆从们也不知所踪。
洛里斯本能地觉得有些不对劲,他抬手挥退了跟随着自己的仆从,朝着凡尔纳公爵府最深处,也就是埃莉诺的住所走去。
鼻尖开始出现一些带着腥气的铁锈滋味,洛里斯本能的有些反感这气味,毕竟之前黑马的眼睛被挖下时,这种气味在噩梦中折磨了他好久。
房间内传来大喘气的声音,在这安静的氛围中显得格外清晰。洛里斯轻手轻脚地靠近房间,发现埃莉诺正跨坐在凡尔纳公爵身上,死死地掐着他的脖子,地板上尽是些被衣物拖拽过后留下的血痕。
地板上红一块白一块,显得十分骇人。
洛里斯几乎来不及思考房间内发生了什么,因为凡尔纳公爵已经将埃莉诺反扑在地上,正在和她争抢手中的剪刀。
身体比反应更快,洛里斯举起花瓶重重地砸到了凡尔纳公爵头上。
鲜血滴落在埃莉诺脸颊上,她恍恍惚惚地站起来,却第一时间指着洛里斯说:“人是你杀的。不是我。”
都什么时候了,洛里斯几乎被她气笑:“对,人是我杀的,不是你。”
埃莉诺闭了闭眼,再开口时已经恢复了平时的镇定:“带着他的尸体,离开这里。”
她打开衣柜开始更换睡觉时的衣袍。
“凡尔纳公爵和我吵了一架,心里郁闷,正好遇见你,和你一起相约去郊外打猎散心。两人喝了点酒,不慎在密林间遇见了野猪群,反应不及时,被野猪群践踏至死,尸骨无存。”
“而我刚刚要入睡就得知这件噩耗,哭到昏迷,十天之内拒不见客。”
“十天。”埃莉诺看着洛里斯,“向南走塞斯顿都到了。至少在这点上你不能让我失望吧。”
洛里斯梦寐以求的逃跑机会,就在今天。
埃莉诺轻笑了一声:“你不是一直想逃跑吗?现在,得偿所愿。”
洛里斯扛起凡尔纳公爵沉重的躯体:“再见了,姐姐。”
“永别了,弟弟。”埃莉诺撩起自己的头发,仿佛解决了两桩心腹大患一般惬意。
洛里斯·奥梅尔就这样骑着他心爱的黑马离开了疯子之家,一路向南。
他流浪了好些日子,当过乞丐也装过雇佣兵,岁月爬上他的眉梢,可那让他意志消沉的思考仍未停止。
“那你呢?洛里斯,你的理想是什么?”
“当吟游诗人,找个有钱的贵族小姐入赘吧。”对着刚认识的伙伴,洛里斯道出了自己的理想,然后等待着她们的嘲笑和不理解。
“哎呀,那你不得好好锻炼锻炼。”女巫的助手用力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把自己收拾一下,不知道贵族小姐们的喜好可不行。”
“我觉得锻炼了也够呛。”瑟琳对陆雪莹的调侃持保留态度。
“人生就是要有梦想啊。”简在驴车上哼着民谣,似乎对这个梦想也没什么意见。
宁三箴靠在驴车上闭目养神,洛里斯怀疑这位女巫根本没听到自己在说什么。
可是即便这样也已经很好了。
洛里斯想,原来这个世界上还有地方能接纳他这个格格不入的疯子。
活着真好,躲在女士们身后真好,人类真美好啊。
我爱她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