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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黑夜笼罩着周围的一切,曼妹和我两个人背着包,照着灯,四处观察,生怕被人发现。我们小心翼翼地往前赶路,终于在路口,我们看到了车的灯光,那正是我们在等的车,关上车门的那一刻,我知道我们的出逃,成功一半了。
      月光洋洋洒洒地照着这片土地,一辆面包车静静地行驶在路上,车内,有两个中年大叔,和两个女生。
      两个大叔说话很热情,问了这个问那个,仿佛能谈天说地,我看着车上的两个大叔始终没怎么说话,曼妹则有一搭没一搭的和他们聊着。
      曼妹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她喜欢唱歌喜欢跳舞,即使没有人教过她,但她依然可以自己舞动起来,舞蹈是她与生俱来天赋。
      她对自己喜欢的敢于梦想,她对爱近乎痴迷。曼妹的脸上有一个黑色显眼的痣,她的父亲是一个瘸子,母亲是先天性听力障碍者,上学的时候,曼妹经常因为家庭和外貌的原因被一些同学嘲笑,但后来,谁都不会笑了,因为麻木了,就好像,人们都忘了这些缺陷,渐渐地变得接受现实,麻木的人里,有我,也有曼妹。
      曼妹和我是的一对好朋友,我们都是竹桐村的两个学生,从小就认识,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曼妹从村里的小学转到了镇上,正好和我一个班,两人便玩到了一起。
      但我们那时候并不知道,后来的后来,我们会形同陌路。
      我之所以在这大晚上坐在这辆去镇里的车上的原因,是因为曼妹要去镇上见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男朋友余琛,我是纯属来当大电灯泡的。
      为了顺利从曼妹家跑出来,曼妹跟她爸撒谎说我肚子痛,还说我舅舅会来接我们去医院,曼妹还跟她爸要了50块钱说是我的医药费,几番撕磨下曼妹的爸爸终于松了口放我们出了门,在村里去镇里的路上搭上了这辆曼妹从手机社交聊天的软件里找来的便路车。
      我觉得这大概是我有生以来,做过的最疯狂的一件事了,如果我爸妈知道自己大晚上跟伙伴坐着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的车跑去镇上,只是为了当一个陪衬的电灯泡,估计自己会被他们打死,这么想着脑海里就浮现出自己被打的画面,我静静地看着车窗外的景色,除了车灯照亮的地方,就只剩下黑夜里模糊的夜色,安静地等待下车时刻的到来。

      在竹桐村去往镇里的路上有一座煤矿山,那里所有的泥土都是乌黑色的,山脚边有一个厂子,听大人说那里专门生产红色的用来砌墙的砖头,余琛便是这个厂子老板的儿子。
      我并不知道曼妹是怎么成为余琛的女朋友的,据说余琛的工作是开挖掘机的,帮他开工厂的大款老爸挖那座乌黑色的煤山。
      余琛皮肤并不白皙,是传统的小麦色,当然这样的小麦色在竹桐村这种小地方,就管他叫黑。
      他虽然长得黑,但人却长得秀色可餐,虽然不是太高,但在年龄不大的曼妹眼里,这样的余琛已经是个小帅哥了,足矣虏获那些情窦初开的女孩子了。
      曼妹就是在上学放学的路上发现了余琛这枚在她眼中算得上名副其实的富二代的小帅哥的,她主动鼓足勇气要了余琛的联系方式,表达了自己对他的情意,后来曼妹便和异地恋的前男友断了联系,成为了余琛的女朋友。

      终于,在黑夜的一路颠簸之下,曼妹成功地搭车到了镇上,见到了她的男朋友余琛,在她男朋友开的宾馆客房里。
      托曼妹的福,我第一次住上这种看上去还不错的宾馆房间,里面有电视有两张床,而隔壁就是曼妹男朋友的房间。
      曼妹和我到房间放好行李,我随意打量着这样的房间,不禁感叹,“哇,还有电视哎,这里住一晚得花多少钱去了。”我有点小兴奋。
      “对呀,待会我们可以放电视哈哈,这里住一晚要50,上面还有有电脑的房间,要60。”曼妹看着手机说道。
      我在心里默默庆幸不用花自己的钱,毕竟自己两个星期的生活费也才50块钱。
      两人放好东西便过去找曼妹的男朋友,和余琛同行的还有和他一起在工厂开挖掘机的一个兄弟,名叫苏必得,20岁的模样,高高瘦瘦的一个人,两人看上去似乎关系很不错的样子,曼妹认他做了干哥哥。
      余琛躺在床上,手里叼着一根烟,苏必得则在另一张床上看手机,我的话不多,在曼妹的提议下加了她哥哥苏必得的好友,曼妹和他们三言两语的聊天,画面似乎没有什么违和感,大概是我太过愚钝,以至于并没有感觉到自己作为电灯泡的尴尬,而曼妹也丝毫没有害羞,大大方方被抱在在余琛的怀里。

      “好无聊啊,在这里。”苏必得抽完手上的烟,笑着说道。
      “一点事都没得做。”
      “也是,要不我们去酒吧耍一晚?”余琛摸着曼妹的脑袋说。
      “算了算了,明天还要做事呢。你可别搞我,上次就害得我白天做事都困得要死。差点昏过去。”苏必得摇着头拒绝到。
      突然余琛的电话响了,说是他的金款老爸打来的,要他回去,两人便没逗留多久就走了。
      房间只剩下了曼妹和我两个人,曼妹似乎有些郁闷,她闷闷的对我说,“床上还留有余琛的味道,是我喜欢的味道。”
      我仔细闻了闻,是香烟和古龙香水混合的味道,似乎曼妹对这段感情特别的认真。
      那一晚她跟我讲了好多她和余琛的事,她说她离家出走,走到另一个镇上,手上的钱都用光了,她打电话跟余琛哭,余琛便开着车大晚上的去接她,她感动的哭的稀里哗啦的,说余琛带着她去给她买衣服,她穿着那件衣服特别的开心,她说,她和余琛,是爱情,她愿意为了爱情,赴汤蹈火。
      后来,苏必得曾找我聊天,我用从我哥换智能机后留在家里没用的诺基亚看到他给我发来的消息,他说:“你做我的女朋友吧,我觉得你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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