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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间奏——杯具奇洛 ...

  •   杯具是怎样炼成的

      我是奎里纳斯·奇洛,隶属于斯莱特林。

      如果说扫把星是这个世界上最倒霉的家伙,那么很遗憾的是,我就是那传说中的扫把星中的扫把星。

      小的时候我有一个十分美好的家庭,温柔的妈妈,还有帅气英俊的爸爸,他们都很疼爱我。

      可是,那不是我的妈妈,也不是我的爸爸。

      因为在六岁那年,一个拖着清鼻涕的小孩被爸爸带了进来,然后告诉我:

      “对不起,奎里纳斯,医院把你们弄错了,你不是我们的孩子,他才是。”

      然后我变成了没有父母的小孩,被带进了孤儿院。

      其实这里也挺幸福的,真的,这里有黑色的八条腿的昆虫,他们甚至会吐出白色的在阳光下反射光芒的丝线,它们就居住在我的房间里,是我最好的伙伴。

      这里的小伙伴们也很热情,他们总是喜欢让我参与他们的活动,比如在水沟里捡球、爬上树捡球、翻墙去有“温柔可爱”的“小狗”的房子里捡球——他们总是将他们最喜欢的事情让给我,这让我十分感动,所以我从来不会告诉他们其实水沟里很臭,还有白乎乎的会咬人的小虫子,也不会告诉他们那棵树很难爬,甚至我的手臂都被刮出了血痕,更不会告诉他们那条狗其实一点也不温柔可爱,甚至一点也不小。

      我不会告诉他们的,因为每次他们将他们最喜欢的事情让给我去做的时候,都露出非常开心的笑容,就好像当初妈妈和爸爸抱着我时露出的笑容一样。

      我喜欢这样的笑容,所以我从来都不会去破坏他们认为的美好。

      所以每次捡球回来,我都会和他们说“谢谢”。

      然后看着他们开心的大笑。

      一直到我十一岁,我收到了一封奇怪的信,上面写着我的名字,甚至我还有了一个姓氏,尽管一开始我并不会念那个词语,也并不知道那是孤儿院掌管财务的好心的姐姐给我取的。

      我想她的学历一定不好,她肯定不知道那是唠叨和烦躁懦弱的意思。

      我感激她,她给了我一个姓氏。

      后来,后来我就被一位教授接走了,来到了霍格沃茨。

      在这里有很多同龄的小伙伴,还有很多神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这里有从来不会有发霉的面包,甚至还有香喷喷的牛肉!要知道这些东西是多么的难得和昂贵,孤儿院掌管财务的好心的姐姐曾经告诉过我,那些被称为英镑的货币,需要好多枚我才能在每年圣诞节的时候吃上一次。

      尽管那是凉的。

      分院仪式是一个神圣的仪式,因为我们都会被叫到属于我们的名字,然后上前去戴上那个传说曾经被神(霍格沃茨四巨头)创造使用过的帽子。

      这是第一次,我在离开了爸爸妈妈后被人叫到了名字,而不是“那边的那个鼻涕鬼”。

      终于,我被叫到了名字,我高兴的举起手大声喊着“到!”,然后兴奋的走了上去。

      哦,霍格沃茨的伙伴们可真是热情,他们大笑着欢迎我,甚至坐在那边那排的属于斯什么什么学院的小伙伴还生怕我饿到,给我扔来了好多的番茄和土豆。

      不过如果他们的准头好点就好了,好多都浪费到了我的头发上。

      “哦,我可怜的小家伙,你真是让人为难。”

      当我做到了三角櫈上,分院帽先生如此夸赞我。他说我的品格让他无法判断将我分到哪一个学院去,最后选择了征求我的同意。

      “选择血缘还是自我?”

      我问分院帽先生,什么是血缘。

      “血缘就是根据你的血统,你父亲的血脉进入他曾经进入的学院。”

      这么说,我有父亲,是吗,分院帽先生?

      “当然,一个贵族,巫师贵族。”分院帽先生如此回答我。

      原来我有父亲,我不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混球,孤儿院里的小伙伴们果然猜错了,我是有来历的!

      我想去我爸爸的学院,分院帽先生。

      那天,我高兴的笑着,选择了我的未来。

      于是,我进入了斯莱特林。

      这里的小伙伴很热情,他们特意将那个单间留给了我,这里的条件简直太好了!我竟然看到了床,那可是院长奶奶和财务姐姐才能拥有的珍贵的东西,里面甚至还有着一些曾经在孤儿院陪伴我成长的那个长着八条腿黑乎乎会吐丝的好朋友。

      他们简直太贴心了!

      之后的日子简直可以用如鱼得水来形容,所有的教授都很喜欢我,尤其是那个慈祥的老爷爷,听说他是本世纪最伟大的白巫师——尽管我不知道本世纪最伟大的白巫师是什么概念,但是总之很厉害很厉害就对了,他可以和财务姐姐还有院长奶奶一样,掌控着我们所有人的食物,这份工作简直太棒了!

      真希望我以后也可以成为可以掌控食物的人。

      为了回应教授们的喜爱,我每天都很努力的学习,可是我是白痴,格兰芬多的伙伴们告诉我,如果不能在当天完成教授们留下的论文作业的人,都被叫做白痴。

      原来格兰芬多的伙伴们和我一样,都是白痴。

      不过很快我就不是白痴了,在第二年的时候,我可以在当天完成所有教授留下的论文作业,尽管有的时候它们只需要在一个月后交上去。

      我最喜欢的是老爷爷的变形课,尽管他已经是校长了,但是偶尔还是来教导我们,这让我感到十分开心,我喜欢看他的笑容,那能让我想起爸爸和妈妈。

      我在霍格沃茨的生活十分快乐,可是很快,我就发现,这个世界疯了。

      我的爸爸来了,他是一个巫师,纯血的贵族,他告诉我我是他的儿子。

      爸爸告诉我,我的白痴丢尽了他的脸面,如果不是唯一的儿子早夭,他永远都不会选择承认我。

      原来,白痴不是一个好听的词语。

      原来,斯莱特林给我的是最为差劲的,只给不被承认的人的房间。

      原来,面包一个金加隆可以买整整一车,而烤肉也十分便宜。

      原来,当年分院帽先生的意思是,我甚至都没有资格进入赫奇帕奇。

      他们疯了,我想。

      而我不是疯子。

      于是我逃跑了,带着我的魔杖。

      曾经的那家孤儿院还在,那个好心的财务姐姐正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给孩子们讲故事。我不愿意打扰她,给自己施展了忽略咒走了过去。

      “……所以,那个白痴一直以为他是最受大家喜爱的一个,一直以为每天吃上一块发霉的面包就是幸福,所以啊,你们要乖乖听话,然后被前来的大人们领走,可不要成为那个白痴那样的赔钱货,最后还莫名其妙的失踪了,白费了我们五年的时间,本来都已经和唐纳森子爵讲好了的,给他一个可以……的,不必负法律责任的孩子……”

      我知道唐纳森子爵,他在巫师界很有名,是一个喜欢做研究的疯子。

      他也是一个斯莱特林,他的研究都喜欢用真人来做实验,哦不,现在应该这么说,他喜欢用麻瓜来做实验。

      而在进入魔法界之前,我就已经认识唐纳森子爵了。

      我想,我知道了好心的财务姐姐口中的白痴是谁了。

      是的,那就是我,奎里纳斯·奇洛。

      我离开了英国。

      我讨厌那些疯掉了的人们,所以我最后躲进了森林里,终于和我的伙伴们在一起。

      现在我终于知道了它们的名字,蜘蛛。

      后来,后来我就碰到了一条会说话的蛇,它告诉我他曾经是英国巫师界叱咤风云的大人物,是一位优秀的斯莱特林,它还问我我是从哪里毕业的。

      “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我告诉它。

      这条会说话的蛇明显变得更加兴奋了,它开始变得喜欢缠着我强迫我和他一起回忆过去的峥嵘岁月,哦,这个词是我从他那里学会的,他说句话的意思是说那是一段美好的回忆。

      好吧,其实我也有那么一段峥嵘岁月的。(我绝不是在向你们证明我可以活学活用)

      偶尔,他还会教我几个魔法,尽管我很少可以成功的使用它们。

      这条蛇疯了。如果是别人碰到它的话,一定会这么想吧?

      可我不,我相信它,它一定没有疯,它说得都是真的。因为它并没有欺骗我的必要,不是吗?

      所以当有一天我们在溪水里洗澡,它忽然问我是不是认为它疯了的时候,我严肃的摇头。

      只要你说的我都信。当时我就是这么告诉他的。

      我知道没有人相信的痛苦。

      然后这条蛇咬了我,很痛,而我很快就昏了过去。

      在昏迷中我看到了他的记忆,是的,这条蛇没有说谎,他确实曾经是一个伟大的斯莱特林,他的敌人我不认识,但我认识他记忆里那个有着白色长胡子的老爷爷,我还记得在霍格沃茨里他对我很好,也很温柔。

      我想他也看到了我的记忆,因为当他在我后脑上苏醒后就不停的骂我是个笨蛋蠢货和白痴,居然就这么傻乎乎的上当被别人嘲笑。

      其实我现在讨厌别人说我是白痴,因为那代表他们在嘲笑我愚弄我。可是我不讨厌他的,我可以听出来,他的口气和那些人不一样,真的。

      哦,对了,他叫做伏地魔。

      “我们回去,回到霍格沃茨,杀死邓布利多!让那些该死的嘲笑过你的人知道知道你的厉害!”

      伏地魔告诉我。

      不,我回答,我不会伤害那个老爷爷。

      之后伏地魔让我的脑子疼了三个月,最后他终于放弃了这个想法。

      “走,我们回去,回到霍格沃茨,杀死那个害我变成现在这样的哈利·波特!”

      不是我在乎的那个老爷爷,所以我告诉他:好,我们回去。

      然后我带着伏地魔回到了英国。

      我见到了当年的老爷爷,他认出了我,在我委婉的请求下热情的答应了我,愿意聘请我为黑魔法防御术教授。

      我很开心,用了他攒起来的钱买了几百本黑魔法书籍阅读,仔细思考该如何抵御它们。

      伏地魔又骂我是白痴,说邓布利多根本就不相信我,他只是想要就近观察我而已。不过我想他只是在生气,因为我几乎花光了他攒下的钱。

      我不相信是他说的那样,但我才不和他争辩,反正只要带着他去霍格沃茨,找到那个可能会让他恢复的石头,顺便杀死哈利·波特,我们就会回到森林里(在破釜酒吧的时候,我们听到很多巫师都在说邓布利多找到了可以让人复活的魔法石。所以我们的计划又有了细微的改变。)

      他这样答应过我的。

      可是,进了霍格沃茨我才知道,原来那个欺负伏地魔的哈利·波特就是我在破釜酒吧里看到的那个笑容灿烂的小孩。

      他很可爱,我并不想杀死他。

      为此伏迪生了我很久的气,直到我答应他在霍格沃茨里都不喊他的昵称,而是喊他主人,并且心甘情愿的装成一个结巴的时候,伏迪才答应我如果最后确认那个男孩会给他带来伤害,我们再一起杀了他。

      不过显然梅林是偏心伏迪的,因为和哈利·波特犯冲的不只是伏地魔一个,还有我,他最好的朋友。

      奎里纳斯·奇洛。

      伏迪,现在我了解你为何如此迫切的想要杀死这个人了。

      “哼,蠢货,该死的你下次不要每次看到邓布利多就冲出来!那个哈利·波特身上的魔法会伤害到你的身体!白痴!你难道不知道刚刚有多危险吗!”

      没事,我一点都不疼的,伏迪。

      “可是我会疼!白痴!”

      你看,你会担心我,伏迪,所以为了你,我什么都愿意做的。不论是偷走魔法石,还是杀死哈利·波特——甚至,将我身体让给你,我都愿意的。

      如果,只是如果,有一天我不在了,你也要好好的为了你的梦想努力呀!

      我亲爱的伏迪。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7章 间奏——杯具奇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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