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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4、第 434 章 小说 ...
王佳芝去杂志社谈事情,回来发现小猫咪不在家里。
小丫头道:“先生回来的早,带着大姐儿出门了。”
今天他不到中午就回来了,给小猫咪穿上妈妈新给她织的深紫色毛衣,帽子上带着两只小熊耳朵,抱在怀里就出门了。
床头柜上放着他带回来的她喜欢那家店的栗子粉蛋糕。
王佳芝也不脱大衣,在床沿上坐下,失魂落魄起来。
不过是他带着孩子出门了,可是头一次家里就剩自己,他们都不在身边,她觉得好害怕。
“他们到底去哪里了!”她心里惊慌失措的想着。
人就那样坐着一动也不动的,也不知道那样呆着了有多久,身子僵了也还是不想动。
她听到汽车的声音,连忙起来下楼去。
见他抱着小猫咪回来了,小猫咪在他怀里好像一只可爱的大毛绒玩具,小猫咪头上戴着一朵深紫色的牵牛花,手里也攥了一朵。
见到她笑着喊道:“妈妈~”
她搂到怀里,看到他们,眼泪要流出来了。
“你们去哪里了?”
他在路上见到一棵树,树下开着好多深紫色的牵牛花,从上到下的树枝上站着一只一只的小花猫,他想小猫咪看到一定会喜欢的,回来就带着她出门去看了。
王佳芝这才脱了大衣,跟着他们一起上楼去。
“怎么了?”他见她好像有些不对劲儿。
“没什么。”她头靠在他肩膀上。
“到底怎么了。”
她本来不想说的,就是这样的一点小事情自己就这样,要他会紧张的。
“是和人讨论起一篇小说,以前读过的,一说起,又感情用事,觉得很伤感。”
这件事就遮掩过去了。
他们每天只吃两顿饭,既然他今天回来的早,午饭就不吃了。只要厨房做了小猫咪的饭,他们看着小猫咪吃过饭,哄她睡着了,把她放进她的小猫窝里,搂着妈妈新给她做的紫色兔子睡着了。
王佳芝把小猫咪总是搂着睡觉的那只旧兔子给他道:“拿到那边去吧,你住在那里的时候可以搂着它的。”
他的小黑屋之前只有一盆茉莉花,年轻的时候就喜欢养上一盆。起初只是因为这花素雅,花香又好闻,养起来也简单。他和王佳芝倒是一样,住的地方如果没有植物就觉得缺少些什么,仿佛彻底离开了自然。哪怕有一棵小草也好,仿佛还留着些自然气,大概这也属于贾宝玉“非自然”的批判范畴内。久而久之,屋子里养一盆茉莉花成了一个习惯。但越到后面这几年他越是自己也忘了这习惯的初始。
有一次他回屋子太累了,倒头躺下,忘了把窗帘全拉上。睡到后半夜醒过来,见月光照在书桌上那盆茉莉花上,那满枝的白花夜光里好像闪着光,一朵一朵扑簌簌的落下来,落雪一样怎么也落不完,那枝头白花花的花却一点也不见变少。他恍惚是在做梦一样,那月光也照在窗台的一摞书上,影子投在桌子上,好像一个伏案写字的人的影子,那花也扑簌簌的落在那影子上。那影子好熟悉,好像在哪里见过,却想不起来,这大概是在做梦,梦里的事情都是虚虚实实的。突然他一下子想起来了,那是年轻时候的自己,好多好多年了,自己都不认识了。
眼泪顺着脸颊流了下来。那探照灯晃了过来,昏黄的光线刺透那花和那影子。他瞬间清醒过来,擦干眼泪,一切又恢复如常了。
王佳芝知道那里很阴森可怕,总是呆在那种地方,她只要一想想就觉得窒息。所以,那小黑屋不再朴素简单。素白枕套换成了她绣的湖绿荷叶边枕套,椅子上多了一只白色蕾丝花边的靠枕,上面布贴画三只猫。书桌上相框里摆着她画的水彩画。那里面有三张,她说他看一张看腻了,可以打开把后面两张放到前面。上次回了老家,把被面也换上在老家买的土布被面。
他进到屋子,见到她和小猫咪的东西,真的得到很大的安慰。
深秋了,天气突然凉了起来。每到这个时候王佳芝就尤其的害怕。这是她死的时候。她是睡不暖被窝的,那时候和他在那阴森冰凉的屋子里,很快就暖和了。可是他一走,就又冷冷清清的。他们没有把她的帽子还给她,天太冷了,虽然头发烫了,还很厚,还是觉得头皮发凉,从天灵盖一股冷气直窜到脚底。
不过看他们连大衣都被收走了,大冷天只穿着衬衫毛衣,总算有他们比自己还惨的时候。外面下起雨来,雨水滴在枯黄的梧桐叶子上发出啪啦的响声。屋子里更冷了,这种天气最适合睡觉了。他们把一只小热水袋放进小猫咪的脚底下,又灌了一只热水袋放进他们被子里,拉上窗帘,换了衣服窝在床上喝热咖啡。他们都喜欢喝这种刚煮好的冒着热气的咖啡,里面什么都不放,就是最醇厚的咖啡本来的香味,这种天气喝这样热热的咖啡好舒服啊。
喝的是咖啡,但被窝里暖洋洋的,整个人虚飘飘的好想睡觉。
她吃掉那蛋糕,一杯咖啡喝下去,很满足的头枕着他的腿,身上盖着被子,只露出一只猫头来。
“今天谈到什么了,这样失魂落魄的。”他笑着问道。
王佳芝确实经常因为读了伤感的小说会流泪。
“谈到莫泊桑的小说,里面有一篇,男子15岁的时候,在一个大雪天,他父亲在雪地里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女婴。那女婴非常的漂亮,身上还带着一笔巨额的财产,他们推断她是有钱人家的私生女。
后来女孩长大了,是个非常美丽聪明又温柔的人,手里又有那么一大笔的嫁妆,想娶她的人非常的多,可是她都不肯。就这样留在家里成了一个41岁的老姑娘。男子和舅舅的女儿结了婚,生了两个美丽的女儿。
女孩跟着他们一起离群索居,和女主人一起尽责的操持着家里的生活。她还很美,但打扮的非常土气死板。她很小的时候养母就告诉了她她的身世,要她明白,这个家会接纳她,像亲生女儿一样养育她,但她要明白,她并不真正属于这个家,她始终是一个局外人。
她放弃了婚姻,放弃了可以拥有自己真正的家的机会,选择在这个并不属于她的地方,过着平静没有存在感的日子。
有一天一个晚辈来家里做客,向男子谈论起她的身世。男子告知了那晚辈她的故事,又说起在她12岁的时候,自己和表妹订了婚,6年后才结婚。那年她18岁了,突然变得忧郁哀愁。
晚辈讲,你应该娶的是她啊,所以你一直耽误了表妹6年,等到自己三十几岁才结婚。男子哭了起来,眼泪怎么也止不住。
晚辈临离开的时候,悄悄对女孩说,男子一直爱的人是她。女孩听到整个人从椅子上滑下去,晕死了过去。
那晚辈觉得自己应该这样做。虽然出于道德他们不可能有什么结果的,但要他们知道,挣扎一生,原来自己爱的人也是同样爱着自己的,对于他们也是一种莫大的安慰。”
王佳芝叹气道:“因为养母的威慑,他们谁都没有勇气反抗。最可悲的是,她卑微的牺牲了一生,直到中年才知道,原来她爱的人也同样是爱着自己的。我想,这是作者对女孩的慈悲。莫泊桑的书里,总是对不幸的女子有着一丝怜悯。要是我写,一定要他们在同一屋檐下活了一辈子,但是到死,女孩都不知道她爱的人其实一直也是爱着她的。”
他道:“何必这样的决绝呢,总该有些希望才好的。”
王佳芝怅然道:“是啊。”
“那时候啊,一起同住那个,成天读肉麻的流行小说,读到伤心处,大半夜鬼哭狼嚎的,简直是一言难尽。有一次我夜里读莫泊桑的书,竟然也蒙着头哭起来。”
她突然燃起了兴趣,道:“你是说哪一篇?”
“你猜呢。”
王佳芝道:“《羊脂球》吗?她是妓女,但她不想被敌人玷污,她才逃跑的。可是那些高高在上体面高贵的伯爵啊,富商啊,修女啊,都想方设法的哄骗她,要她去和那军官睡觉。
甚至圣洁的两个修女也骗她,如果她不答应,她们就不能离开去照顾伤员,每耽搁一天,就会有好多本国上阵杀敌负伤的英雄因为没有得到她们的救治失去生命,要她知道,她的牺牲是崇高的。原本对她嗤之以鼻,唾弃憎恶的体面人,此刻对她是那样亲热关心。
她终于答应了。在她被玷污的夜里,那群人彻夜的狂欢。第二天当她从军官的床上慌张的起来,匆忙跳上车,所有人都用恶毒嫌弃的眼神看她,甚至公开的指责她的无耻。只有她一个人低声的哭。
过了很久很久,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其他人都拿出准备好的食物津津有味的吃起来,只有她匆忙上车没有食物在挨饿。可是几天前,也是在这车上,她把自己所有的食物都分给了要饿晕的这群禽兽,他们毫不客气的把她精心准备的自己好几天的粮食吃个精光。而今,他们津津有味的吃完自己的食物,并且把剩下的收好,继续欣赏她们的‘杰作’,在她越来越大的哭声里,继续指责她的可笑和无耻。羊脂球想起自己那一篮精心准备的美味食物,早已经被他们吃干抹净,他们吃光了她的食物,又玷污了她的身体,现在正在陶醉欣慰的羞辱嘲笑挨饿的她。
古往今来,古今中外,别管是哪国人,都是一样的。”王佳芝感叹道:“不过他们也是为了逃命,如果没有这件事情,他们也不会起这个头。毕竟他们屈尊降贵的祈求过她,敷衍过她。没有只是单纯的,只是想糟蹋她,来满足他们无耻恶毒的快感。
小时候读,觉得好不可思议,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坏的人,还是那样的一群,一定都是作者太夸张了。后来想来,也许他写的还是不够坏啊。”
她见他若有所思的样子,问道:“是不是?”
他叹气道:“人可能会做出一些不好的事情,但有的人是被逼无奈,心里并不想的。有的人是本质就是恶棍,他只是借机释放压抑在心中的恶。就好像有一些人,表面谦谦君子,一本正经的,好丈夫好父亲,有了机会,不知道会有多少下流的做法。我那时候读很是义愤填膺。”
“我想他真的好好,他那么同情那些贫苦低微的女孩,但不是那种强者对于弱者的怜悯,而是对于她们的钦佩赞美。他笔下的女人,坚韧勇敢,有自己的信念,有自己的坚守。”
不过他们好像渐渐又跑题了,王佳芝想着,他们这群上位者,年轻时候立志要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人,当然没什么儿女情长,会有感慨的一定是民间疾苦的文章。不过又一想,这家伙儿女情长起来还真的要人招架不住。
“我哭得很严重的是《修椅子的女人》,那时候才上初中,哭得稀里哗啦的,现在也忘不了。”
“刚好,我也是。读完刚好是十点左右,现在还记得,越想越觉得伤心,哭了一夜。不过我是蒙着头没出声。同住的人,不知道又看了什么肉麻小说,鬼哭狼嚎的。他大声的哭,我躲在被子里不出声的哭。过了二十年了,还记得。”
王佳芝很惊愕,不过想想倒也不意外,那篇小故事是太要人难受了。
一个女孩子,从出生起就和父母住在一辆破马车上,他们没有自己的房子,那辆马车就是她们的家,一家人赶着马车四处奔走,靠给人修椅子为生。父母待她很坏,他们一家人几乎不说话,偶尔对她说一句话,也是吼她不许和其他的孩子玩。周围的人也看不起他们,叫他们“臭要饭”的。
好心的女人偶尔会给她几分钱,她很珍惜的把那些钱攒起来。
十一岁那年,她遇到一个很漂亮的男孩。他被同学欺负了,抢走了他的零用钱,他伤心的哭起来。她过去,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他乖乖的收了钱。这要她非常高兴,大着胆子亲了他,他没有反抗,她就紧紧抱住他,好一通亲完他跑掉了。
从此以后,她爱上了这个男孩。她努力的攒钱,攒了一段日子,就去找他。他也很喜欢她来找他,看她把所有的财产都放进自己的口袋里。有了钱,他任由她为所欲为的疯狂热烈的吻他爱抚他。
没有攒够钱的时候,她就站在药店的玻璃门外面,偷偷的看他。
他是药店老板的儿子,正经的上等人。
从遇到他起,她的人生里就只有他一个男人,她疯狂的攒钱,攒够了钱去找他。只要有钱给他,他也任由她尽情的吻他爱他。有的时候因为能给他的钱太少,她还会自责的流泪难过。
日子就这样过了四年,他去了城里读书。为了见到她,她努力要父母改变路线,可以路过他的学校看到他。
他变得更高更美了,但是每次见到她就仿佛不认识她一样,正眼也不看她,高傲不屑的从她身旁走过。
一次她见到他挽着一个很美丽的女孩从自己跟前经过,还是一如既往的仿佛不认识她。
她得知他结婚了,当天夜里她一头沉进了池塘里。
但是她没死,过路的人把她救了起来,送到药店去医治。他还是假装根本不认识她,但是愤怒道:“你疯了吗,你就是个傻子!”
他又和她说话了,这要她非常的幸福,她坚持要给他钱,虽然这一次他不肯要,但她还是坚持给了他。在她从小的认知里,能得到他一句话,能和他有一个吻,都是要靠自己拿钱给他的。
她再也没有想过死。以后的人生里,她又和小时候一样,努力疯狂的攒钱,隔着药店的玻璃偷偷的看他,只是她再也不可能吻他了。为了有能和他说话的机会,有时候她会故意去药店买点东西,她继续的给他钱。
日子就这样的过了五十五年,她攒下了好大一笔钱,为了攒钱,有时候她甚至要挨饿。
临死之前,她和人交代了自己的财产归属。所有的钱所有的财产,在自己死后都留给他。她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爱她,更没有奢望会和他有一个结果。她只是疯狂的攒钱,希望自己死后能给他留下一笔财产,那样他看到这么大的一笔钱,还会想起她。
王佳芝读前面的故事,觉得很可爱很有趣。一个女孩子,勇敢直白的和心爱的小男生表白,为了亲他努力的攒钱。小小年纪就知道给心爱的人报酬,包养小男生。而那小男生,为了赚钱就任由她为所欲为。好像约定俗成的故事反过来了,这单纯直接的感情似乎比那些含蓄的爱情有趣多了。
长大后那男生骂女孩傻,她以为他对那女孩终究还是有情的,即便身份悬殊,或者他根本就不会爱那女孩,但总有些什么。尤其当他得知那女孩耗尽一生的心血,只是为了爱他,要他还能记得他……
公证人把女孩的故事告诉那男人的时候,他怒不可遏,大发雷霆,讲自己这样的上等人怎么会和那种要饭的有关系,大骂女孩的无耻下贱,这样会有损自己的名誉。他的妻子也非常愤慨,大骂这个臭要饭的无耻。他气急败坏的讲,早知道她会这样损害自己的名誉,应该在她活着的时候就把她抓紧监狱,永远不要她出来。
果然不出她所料,当公证人说出她留给他财产的数目,把那一大堆各种国家,各种花纹,各种材质混在一起的硬币倒在他们跟前。那男人和妻子喜笑颜开,欣然的留下了那笔钱。
几天后,男人又找到了公证人,以为他会说些别的什么。他只是吞吞吐吐的讲……自己还想要她留下的那辆马车,家里的菜园刚好需要这样一个窝棚。至于她留下的马和看家狗,自己没有用处,不必给他了。
他那时候才二十二岁,明知道女孩不会在意,她当然知道那个人不会对她有什么好脸色。这悲哀无望的一生,她只是想靠自己,给自己找到一个爱的人,一个活着的寄托。可是他总是想,总该有些什么,总不该一无所有,就只是一切都是拿钱买吗。
那时候他从旧书店挑出了她的旧书和笔记,里面有一本莫泊桑的小说集。有一天,老吴亲眼看着自己最后的一个孩子也不在了,那声嘶力竭的哭声,要他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和老吴同住的时候。现在也是后半夜,老吴读小说读到伤心处,鬼哭狼嚎起来。
他一直很诧异,这样一个读肉麻小说都能被感动的痛心疾首的人,实际上为什么会是一个如此恶毒无耻的人呢?
他回到自己的小黑屋,下面是鬼哭狼嚎的老吴,他坐在床上翻开她那本小说,一下子就翻到了那一篇,里面夹着一朵已经褪色的干木棉花。她的笔记本里也夹着几朵木棉花。小说最后那空白的地方,非常浅的墨水字写着:
要是他能对她有一点点的感情也好啊。她只能隔着店铺的玻璃,隔着那装满各色药水的瓶子看他,仿佛她的爱情,永远的可望不可及。但她总算用一辈子,最后还是要他记得了她。爱一个人就是自己的事情,爱一个人就是不问值不值得。
1933.9.9深夜
那是14岁的她写下的。
恍惚间真的回到了二十年前,十点钟的深夜,老吴在鬼哭狼嚎,他也在哭,两个人整整哭到了天亮。
张爱玲喜欢毛姆,但觉得莫泊桑的好几篇小说真的和故事很搭,女孩用尽一生,得到的只是一段有始无终,甚至是无始无终的爱情。但终其一生,都是无怨无悔。
人说小说里易先生不漂亮配不上王佳芝,张爱玲快六十岁的人了,竟然写《羊毛出在羊身上》和人打起笔墨官司来。说自己喜欢的人渣可以,不可以说他不漂亮没风度,明明很帅很配得上自己的。自己骂了他一辈子可以,别人就不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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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第 43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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