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名僧人面斥宋徽宗的事情,发生在宣和六年(1124年)的上元夜。这条史料见于蔡絛《铁围山丛谈》卷五第15则。这一段原事件我基本没有改动——还是那句话,非虚构的力量大于一切。不过,我把它发生的时间提前了几年,并改动了僧人的结局——原书里应该没有一群好汉冲出来劫了他走。
2. 顾随在《山东省民间流传的水浒传》里讲:他的家乡,鲁西至鲁东一带(很有可能正好是临清运河边),喜欢讲以武松个人为中心的唱词韵文故事,称为“说武二郎的”,又叫“臭水浒”,言辞猥亵,骂詈嬉笑不忌,但是只见于口头传播。很可惜,这样的快手式唱本应该都没有保存下来。引用一段:
“说是“水浒”,并不遍说梁山一百单八位好汉的故事,却只限于武松一人。所以我们那里又名之为“说武二郎的”。说是猥亵,却并不是潘金莲与西门庆的故事;正相反,倒是有意规避着似的。为什么要如此,我还不能下一个正确的解释。”
武松和潘金莲这个故事,仔细想的话,其实是中国古典小说里一段少见的独立单元剧,具有古希腊悲剧的气质(咦)。除了时间这个元素以外,它几乎完美的遵循了地点和事件上的三一律,而照我的理解,它想讲的其实不是偷情,也不是悖□□理的恋情,而是和古希腊悲剧一样的,宿命的不可抗拒:每一个事件都环环相扣,导向下一个事件,无可避免,导向那把刀的劈下,导向天伤星的亮起。这就是为什么这段插曲虽然披着故事会的外衣,但是又同时具有古希腊悲剧凛冽而可怖的美,永恒和普适性。
这一点似乎也同样适用于《水浒传》本身:小说开头,洪太尉误走妖魔这个事件难道不是开宗明义的神谕吗?小说中无所不在的定场诗和赞词难道不是某种歌队吗?或者说,话本这个形式本身难道不是某种戏剧吗(快住脑
总之,我们下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