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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崽是个残废 ...

  •   ……
      围观全场的旁观者们是一口凉气接着一口凉气,瞠目结舌得眼珠子都要掉出来。

      ·
      当AAA酒吧歇业后,客人们讨论得最多的,除了电视机里闪闪发光的金弥亚,就是那个被有钱Omega看上的漂亮清洁工兼服务员。

      几个刚从酒吧里出来的客人还没走远,便迫不及待地凑到一起。

      “噢,我的上帝,你们刚才听见了吗?”

      “怎么可能没听见?我耳朵差点竖到天花板上去。”

      几人立刻笑成一团,笑完之后,有人酸溜溜道:“别笑了,你们知道那个红宝石发卡多少钱吗?”

      “很贵?”

      “C家当季新品,不卖只送VIC,有人估价如果卖的话最起码得188万。”

      一时间,空气都酸溜溜起来了。

      三百万的外套。

      随手送出的发卡就快两百万。

      如果真的给包养上了,那还不得一个月一千万打底?

      而被看上的,不过是酒吧里的清洁工,哪怕他小有姿色。

      羡慕又嫉妒的人群中,有人忽然皱眉:“等等,你们有没有发现一个问题?”

      “什么?”

      “Blood到底是什么性别?”

      这话一出来,几个人不约而同开始回想。

      Omega?

      不像。
      虽然Blood长得确实不错,脖颈白白细细的,很像某些A幻想里的漂亮Omega。可他从不露后颈,工作服也永远扣得严严实实。更重要的一点,Blood似乎对Alpha的信息素压迫毫无反应。

      Alpha?

      也不像。
      Alpha哪怕再克制,也多多少少会外露攻击性信息素,强调自己Alpha的身份,尤其在酒吧这种气味混乱的地方,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
      可Blood从来都没有外露过。

      Beta?

      嗯……或许吧。

      这时人们才愕然发现,已经来到酒吧工作快三个星期的清洁工,竟然没人知晓他的性别。

      哇哦,这下讨论更加激烈。
      最后他们准备明天再去酒吧一探究竟。

      ·

      酒吧已经打烊准备关门,却还有不少客人逗留着,围着席雪归打转。

      刚才红宝石发卡被席雪归握在手里时,酒吧里不少人的视线也跟着落了过去,他们未必都认得C家当季新品,况且这只是一个小发卡。

      但下城区的人在估值方面有种近乎野兽般敏锐的直觉,让他们能够从旁边识货人的反应中,迅速判断出这东西究竟值不值钱。

      而这枚发卡,显然非常值钱。

      第一个凑上来的是个看似喝了半醉的Beta。

      他笑嘻嘻地敲了敲吧台:“嘿,Blood,那个发卡你戴着也没用吧?不如卖给我,我出五万。”

      席雪归将发卡收在口袋,闻言直接拒绝:“不卖。”

      “对你来说五万不少了亲爱的,够买个小房子呢。”Beta摊手。

      可席雪归还是不卖。

      第二个客人就聪明些,满脸写着‘交给我你放心’,口吻温和道:“Blood,你初来乍到不懂这些,发卡留在你手里只会招麻烦,要知道刚才可是有很多人看着你,这样,不如把它给我,我帮你处理,价格绝对公道。”

      席雪归:“不卖。”

      “行,那我直说了,五十万,卖不卖。”

      席雪归摇头。

      “五十万还不卖?”第二个客人捂着嘴笑了,“那你想卖多少?”

      席雪归:“多少都不卖。”

      第三个客人见前面两人都铩羽而归,直接开了高价。
      “一百五十万,现金还是转账都可以。”

      “不卖噢。”

      “一百五十万都不卖,你真是个傻子。”
      客人翻了个白眼,转身扭屁股离开。

      席雪归知道,如果他松口,再高的价格都可以卖出去。
      但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发卡,这是金弥亚送给他的第一件礼物。

      喜欢~

      好喜欢~

      超喜欢~!

      哪怕里面装了定位器、窃听器什么的。
      《鎏金伪神》曾写过,金弥亚伪装的身份如果出手送礼,定位器窃听器都是基础。

      眼看席雪归态度坚定,其他磨蹭不离开的客人便也陆陆续续离开。

      店员收到天价赠礼的事很快惊动了老板。

      刚才在贵客面前柔软如奶油的老板此刻叼着烟走过来,目光落到席雪归口袋上,重重咳了一声。

      “Blood。”

      正在清洁吧台的席雪归抬头。

      老板摆出一副公事公办的严肃模样:“按规矩来说客人送的东西不算小费,你知道的吧。”

      艾丽在旁边翻了个白眼。

      调酒师低声:“噢,开始了。”

      老板装作没听见,继续道:“你看啊,小费都是现金,哪有发卡是小费的,所以严格来说,这是酒吧收入的一部分,得上交。”

      席雪归眨眨眼睛,乖巧的一如既往。
      “不行。”

      老板一愣。
      没想到一向逆来顺受的清洁工,竟然拒绝地这么快。

      老板脸色一沉:“Blood,你要懂规矩。”

      最懂规矩,为此还编写了员工守则的席雪归听不得这种话:“员工守则里没有关于小费的规矩。”

      向来口头编辑员工守则的老板:“噢,现在有了。”

      席雪归突然发现自己也不是很懂规矩:“噢,那也不行。”

      老板烟都不抽了,声音强硬道。
      “我是老板,我说了算。”

      席雪归微微一笑,拿起吧台后的水果小刀。
      “不行噢。”

      艾丽瞪大了眼,第一次觉得傻乎乎的Blodd刚的令人害怕。

      她瞅了瞅老板难看的脸色,上次老板脸色这么差还是威利发了简历惹恼顾客要赔偿时。

      可没想到,一向强势的老板看到Blood手上切水果的超级小小刀时,竟然清清嗓子,咳嗽一声,强行挽尊道:“当然,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主要是这么贵的东西,放在你那边很容易丢,不如放在我这儿吧,我帮你保管,你要是想它,就来我的保险柜里看看?”

      艾丽大惊失色:上帝啊这还是她那个从不讲理的老板吗。

      老板不知道艾丽所思所想,他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件快被脑子遗忘的事。

      Blood刚来应聘的时候,应聘的可不是这种月薪2k擦桌扫地扔垃圾的清洁工。

      而是2w的那种。

      席雪归听到老板的话,还是坚持:“不行噢!”

      察觉Blood语气开始沉重,老板额角跳了一下。
      他又回忆起威利被救护飞车拉走时那副血糊糊的模样。

      老板:“……好的,不放就不放,那你注意点。工作吧工作吧。”

      然后迫不及待转身就走。

      席雪归淡然放下小刀。

      艾丽和调酒师面面相觑,他们何曾见过老板服软的模样。

      调酒师:看来Blood藏在袖子里的拳头不是一点半点的硬。

      半个小时,下班的席雪归带着价值不菲的发卡离开酒吧。

      有不少人尾随着他,似乎想用另一种方式获得发卡。
      看到席雪归等公交,他们也等公交,准备上了公交离开这片较为繁华(店门口摄像头多)的区域再说。

      可等席雪归上了公交后,不等其他人上车,司机便强硬关上门,然后用着一百五十码的速度驾驶公交车一骑绝尘地离开。

      其他人干瞪着眼:?

      席雪归坐在常坐的位置,借公交车微弱的灯光,将红宝石发卡翻来覆去地看,然后夹住自己过长的刘海。

      通过镜子,看到席雪归清爽干净又开心的模样,布鲁斯也跟着露出一个笑容。

      然后送他直到家门口。

      ·

      睡觉前,席雪归心满意足将发卡放在枕头旁,然后拿出那张带着淡淡酒香的米黄色名片,上面只有一串打印出来的鎏金字体数字,是安布罗斯的号码。

      席雪归知道,他永远不会打出这个电话。

      因为他没有手机。

      ·

      傍晚上班,席雪归到达门口时,发现那里已经站着一个人。

      竟然是好久不见的威利。
      瘦了一圈不说,胸口还绑着束缚带,整个人都快被消毒水腌入味了。

      面色苍白的威利站在门口,视线落在让他呼吸都痛的罪魁祸首身上。

      按理来说,他应该憎恶或害怕。

      可看到席雪归的第一秒,他却笑了起来。
      热情洋溢亲切无比。

      “Blood!”

      他夸张地张开怀抱,像遇到久别重逢的老友。
      “噢,我亲爱的同事,我可想死你了!我听说了,你现在可了不得,被贵客看上,是不是?上城区有钱的Omega,漂亮又大方。”

      “走吧,让我们庆祝一下。这种事可不是每天都会发生的,上城区的贵客,机缘巧合来到一个下城区的破烂酒吧,对毫不起眼的清洁工一见钟情,噢瞧瞧啊,像电影一样。”

      席雪归:“啊等等……”

      见Blood一脸犹豫和奇怪,威利以为他还是对自己有意见,心里吐槽,把自己打成这样他还有没消气吗!

      实际上,席雪归只是突然想起来,自己凌晨下班后太幸福了,忘记看书了来着。

      “Blood,亲爱的,你知道吗?我躺在医院的时候,其实一直在反省。”
      威利说得情真意切,“以前那些事,是我不对。我不该和那些客人乱说,也不该拿你的简历乱发。可你看,我已经付出代价了,我的胸腔到现在还疼。”

      席雪归点头。

      威利见他点头,笑容更深:“所以听到消息后我就赶过来了,因为我是真心想帮你。”

      “帮我,帮我什么?”

      威利掏出一个小小的盒子。
      金色盒,花体字,镶边钻,高端大气上档次。

      他一脸得瑟,却压低声音:“这可是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神药。只要一点点,就能让Alpha兽性大发,理智全无,像条发情的疯狗。至于Omega,会变得又乖又软,哭也好,求也好,最后都会任人摆布。”

      席雪归一下子想起了上次威利打八折给自己推荐的神药,难不成就是这个?

      威利以为席雪归思索的神情是被自己的药给吸引了,继续兴致勃勃地推销:“亲爱的,这可是好东西。尤其适合你现在这种情况。”

      席雪归:“嗯……我?”
      这药对我这种外地混血崽也有用?

      “没错。”威利理所当然道,“你现在虽然是被贵族看上了,可那样有钱的Omega,一看就是玩新鲜。今天喜欢你,明天就可能喜欢别人。你以为你装乖装纯、说几句傻话,就能抓住人,就能让人一直喜欢你吗?”

      席雪归看着自信满满的威利,心里想:喜欢?不至于不至于。

      虽然不知道金弥亚伪装成安布罗塞是为了什么,但是他知道的,金弥亚不会爱上任何人,在小说中,这位主角可是从头到尾连个暧昧对象都没有。

      而且席雪归从没觉得安布罗斯是喜欢自己。那样的眼神,分明是找到了一个有趣乐子而已。

      “威利,你听到的信息似乎出现了一点偏差,他不喜欢我,我也拒绝了他。”

      威利脸上的笑容彻底僵住。
      “你说什么?”

      我上次也没伤到威利耳朵呀。
      对着耳朵不好的同事,席雪归大声且重复道:“他不喜欢我!我也拒绝了!”

      威利:?

      他感觉自己的耳朵确实不好,竟然听见如此荒谬至极、天理难容的笑话。

      他知道,那样的贵族肯定不会喜欢Blood,他只是奉承着说些漂亮话。但他万万没想到,Blood竟然拒绝了。

      威利看着手中的药,他本应该用这药,让Blood牢牢缠住那有钱的O,到时候,钱会源源不断流出来。

      可现在,看到大片大片钱财因为Blood这个蠢货从自己眼前溜走,威利气到极点。

      他已感受不到任何生理痛苦,伸手扯住席雪归的领口,勃然大怒:“你这个……!”

      他脱口而出的咒骂声戛然而止。

      威利看到席雪归的脖颈因为卫衣领口被扯住而暴露出来。

      在这个世界,所有人都知道。
      A有粗糙隆起的腺体、B有萎缩黯淡的腺体、O有柔软微凹的腺体。

      只有残废的脖颈处光滑一片。

      他瞪大眼睛,抓着衣领的手僵住,脸上的愤怒慢慢变成震惊,又从震惊变成更加扭曲的狂喜。

      “上帝啊……你竟然是个残废,这真是太棒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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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v前随榜更,每章作话有更新预告。 为庆祝开文,给大家搜罗了些劲爆大瓜解暑。 ·万人嫌人类幼崽惨遭抛弃,穿越异世竟成了万兽迷。《万人嫌在异世当万兽迷》 ·被诅咒的精灵小王子,面对他人爱意,只能哭着说‘我恨你’,啧啧啧。《团宠小王子必须撒谎》 ·对了,那个穿越星际捡垃圾的我都不想说,打架时竟孵出一只霸王龙崽崽,这谁敢信哇!《我的精神体是霸王龙》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