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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十月初,天气也不见转凉,烈日炙烤大地,高温持续预警。正值午休时间,校园内沉寂无声,奶茶店里的生意也清淡了许多。

      几个员工手头没事干,便凑在一块闲聊。

      “最近怎么没人偶遇新晋网红了?”

      “最后一次被拍到已经上星期前的事了,不会是被后山那头大野猪给吃掉了吧?”

      “也不是没可能,那头野猪可凶猛了,之前就有过发情期跑下山把路人创飞的犯罪记录。”

      “不要吃掉这么可爱的小狐狸啊!!”

      大家正讨论的,是前阵子在大学城后山被频繁偶遇的一只白狐。

      凭借雪白软糯的外表,它迅速走红网络,附近高校的大学生们纷纷慕名前去偶遇,荒废许久的后山在那段时间比旅游景点还热闹。

      但最近这只狐狸却凭空消失般,后山完全找不见它的踪影,社交平台上也没人再更新关于它的偶遇照。

      店员小陈抬头,看向正站在操作台前正哼哧哼哧摇奶茶的男生。

      他忽然开口叫了一声:“宁弥,我记得你前阵子经常去后山,有遇到过那只狐狸吗?”

      男生奋力摇奶茶的动作戛然而止。

      他僵硬地转身看向他们,猛地摇头:“我、我从来没有见过!”

      小陈没注意到他心虚得直转溜的眼珠子,自顾自叹了口气,“那真是可惜了。”

      另一个同事悔不当初:“这么可爱的小狐狸,早知道最开始就先去摸摸了。”

      “对啊对啊,我之前刷到过照片,毛茸茸的大尾巴可漂亮了,好想埋进去狂吸一口。”

      这些话清晰无比地落入宁弥的耳朵里。

      他顿了顿,手下意识地摸向自己的尾椎骨,但身后空无一物。

      他心里跟着叹了口气。

      宁弥也时常想念自己的狐狸尾巴。

      小狐狸全身的毛发蓬松柔软,颜色雪白,纯净无一丝杂色。

      在皎洁的月光下穿梭时,他的长尾宛若一缕流银,在空中荡起华丽的弧线,衬得他身姿俏丽,步伐优雅。

      只可惜,他现在已经能持续稳定住人形,拥有了人类身份,还有要去做的事……总之不能再随意地变回去了。

      没错,宁弥就是同事们口中那只忽然消失的网红狐狸。

      两个月前,刚化形不久的宁弥火急火燎地跑到人类社会,谁成想人形尚未能稳固,时常会不受控制地现出狐狸原形,于是他只得寻找一处灵气充沛之地加固修炼。

      地点就近选在大学城的后山。

      但没想到这片荒凉许久的地方,竟还能碰上一群闲来无事的大学生,还把宁弥的狐狸形态的照片传至网上。之后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前来骚扰,害得宁弥原本七天就能完成的人形巩固计划,被硬生生地推迟了将近一个月,也就是上周才刚完成。

      奶茶店的换班时间到了。

      和宁弥一块下班的同事小陈顺口问他:“宁弥,待会儿一块去吃饭吗?”

      宁弥将擦干净的杯子放置原处,闻言摇摇头:“今天就不一起了,我等会儿有事情。”

      “OK,那我们下次再约。”小陈了然,转头去了厕所。

      宁弥则来到换衣室。

      换下衣服后,他抬眼看向镜子中的人影。

      狭小的室内灯光亮度幽暗,衬得男生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更加稠艳昳丽,在暗光幽影下如一副色彩浓郁的古典油画。

      眼尾三分上挑,勾着浑然天成的魅惑弧度,但眼珠却是澄澈柔软的琥珀色,这些矛盾的特质辗转在他眉眼之中,融合得恰到好处,给人一种媚而不失纯稚的灵韵。

      宁弥满意地眯了眯眼。

      虽然目前没法变回小狐狸,但好在他修炼出的人形同样很赏心悦目。

      他们狐妖一族自古多绝世美人,这是其他妖族羡慕不来的种族天赋。

      对着镜子欣赏半晌后,宁弥边哼着小曲边收拾东西,仍然记得下班后计划要去做的事。

      宁弥是带着重要使命下山的——

      三年前,尚是幼狐的宁弥意外与家人走散,险些饿死在森林里,是某位好心人比死神先一步降临,将濒死的他救了下来。

      宁弥无恩人无以至今日。

      所以他来人类社会的首要任务便是寻找当初的救命恩人,好好报答人家一番,其次是寻找家人的下落。

      而目前报恩任务也有了进展。

      当年恩人在离开前留了件衣服给宁弥取暖,他至今还小心翼翼地保留着,后来他在衣服口袋里意外发现一张空白的A大某社团的报名表。

      凭着这张纸,宁弥确定了恩人是A大的一名学生。

      狐族前辈们得知后,主动帮助宁弥,把他安排进了这所A大隔壁的二本院校里念书,一是为了让他更方便寻找恩人,二是顺便学习知识提升自己,做栋梁之才,以后好回去建设家乡。

      至于为什么是隔壁二本而不是国内顶尖院校A大——
      嗯,其实宁弥是一只聪明的小狐狸,他只花了一星期时间,就把人类的基本生活技能全部学会了。

      可做个能适应现代社会、生活可以自理的人类很简单,但要是扯上文化就得另当别论了。

      宁弥的学习时间太短,很多东西无法一日速成,以他刚来人类社会的文化水平,没有被安排去A大附属幼儿园就读,都得感谢狐族前辈们的努力和自己修炼出的成年体人形。

      不过念二本也很好。
      他那么聪明,一样的前途光明!

      宁弥换完衣服,拿上背包离开奶茶店。

      刚出门迎面就碰上了一个玩着比较好的同班同学。

      “宁弥,你下班了啊。”同班同学主动打招呼,开玩笑道,“真可惜还是来晚一步,喝不到你亲手做的奶茶了。”

      “嗯,刚刚下班。”宁弥眉眼弯弯,嗓音轻柔,“没事呀,你要是想喝我亲手做的,明天上课的时候我带一杯去教室给你。”

      同班同学听了这话,心脏被撩得漏了一拍,反应过来后连忙拒绝:“还是算了吧,我们班有好几个想追你的男生,要是被他们看见你特意带奶茶到教室给我,我估计晚上就得被他们抓住严刑拷打了!”

      宁弥:“哈哈哈你也太夸张了吧。”

      其实并不夸张,入学伊始宁弥就凭借颜值霸屏了学校的表白墙和论坛,也因此有了一批颜狗追求者。

      简单寒暄几句后,宁弥以“有事先走一步”告别了同班同学。

      但没想到今天能碰上这么多熟人,从奶茶店走到校门的路上,每走几步就撞见一个。

      宁弥全程微笑一一打招呼过去。

      宁弥长了张昳丽的浓颜脸,面无表情时会略显几分攻击性,可偏偏他是活泼爱笑的性格,和谁相处都一副笑眯眯的软乎模样,嘴甜又热心肠。这样漂亮又有亲和力的人设在大学里向来是最受欢迎的存在。

      走出校门时,宁弥又碰上隔壁班认识的一个女生,同样和对方友好地打了个招呼。

      女生敏锐地察觉到宁弥今日的不同,眼睛蹭的一下惊艳地冒光:“宁弥,你今天很不一样哦,新衣服也太漂亮了吧!”

      宁弥心想可算有人看出来了。

      他下班换了一套新衣服,与来上班时穿的完全不同,上衣内搭和配饰都是他特意且精心地搭配过的。只不过很多人在看见宁弥时,几乎是不约而同地选择忽略其他,率先看脸。

      没办法,这张脸蛋实在太惹眼了,总能精准捕获到他人的第一视线,让人无法再注意其他方面。

      宁弥平常穿衣都比较简洁日常,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看着很有情况。

      女生八卦地打趣道,“穿这么好看,是要准备去约会吗?”

      宁弥认真思考片刻,然后回答:“应该算吧。”

      也可以换一个更准确的说法——

      他是要去钓男人。

      *

      狐妖生来就有魅惑人心的天赋。

      不过鉴于这是宁弥第一次干这种事,所以他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脸没问题,装扮也没问题,一切安排妥当。

      宁弥精气神十足,但正当他斗志昂扬、摩拳擦掌地准备前往目的地时——手机屏幕忽然亮起。

      打开一看,庄荷发来了语音消息。

      宁弥点开语音,手机随后传出一道情绪激动的男声,音色沙哑粗糙得像在刮砂纸,还几乎破音的边缘徘徊。

      庄荷:【宁弥宁弥,你还在学校吗,还没出发吧?】

      宁弥以为庄荷在催他赶紧行动,于是也回了语音。

      宁弥:【我现在正要过去呢。】

      庄荷:【他人已经不在那里了,你别去跑空了!】

      宁弥眨眨眼:【啊?】

      人不在,那他岂不是白费心思打扮一番了吗!

      庄荷又发来消息:【你现在来A大的室外篮球场,快快快,速度!】

      宁弥虽然一头雾水,但还是乖乖地照着庄荷的指示做了。

      庄荷和宁弥一样,也是修炼成人的妖怪。他是一只乌鸦精,还很巧合地和宁弥是同一座山头出来的老乡。

      庄荷的修为比宁弥高很多,化形时间也更早,虽然他变人后的嗓音依旧呕哑嘲哳难为听,但脑子非常聪明,是正儿八经的A大学生,也是宁弥在A大最重要的人脉。

      当时宁弥初来乍到,寻找恩人多日无果,在得知庄荷是A大学生后,他便尝试地向对方求助。

      庄荷眼珠子转溜几圈,巴掌一拍就想出了办法,“A大这片区域的流浪狗和流浪猫我全都混熟了,你快把你恩人那件衣服拿过来,我让它们来帮你找!”

      乌鸦精一声号召,A大的全体流浪猫猫狗狗们发动了一场大规模寻人活动。

      三天后,宁弥终于得知了救命恩人的信息。

      “林星哲,A大法学院大四的学长,经多次对比,他身上的气味和你给的那件衣服残留的味道一模一样!”

      时过境迁,宁弥早已记不清恩人的具体样貌,但对恩人的身形倒还残留着一丝微弱印象。

      记忆中的男生,身姿挺拔,宽肩腿长,介于少年的青涩与青年的成熟之间的气质,像一颗挺阔昂扬的白桦树。

      这些特点都与林星哲的照片高度吻合,所以宁弥便确信,这人就是自己苦苦寻找的救命恩人。

      宁弥的大学与恩人所在的A大只有一墙之隔,出个门左拐就到了。

      根据庄荷提供位置信息,他很来到了室外篮球场的位置。

      结果走近一看,宁弥就被里三层外三层,恨不得将球场包得跟卷心菜似的人群给震惊得停住脚步。

      “宁弥,我在这呢!快过来!!”

      这颇具辨识度的声音一响,宁弥在拥挤的人群中瞬间拥有了方向,他紧忙朝声源看去,庄荷就在球场最里面一排的位置朝自己挥手。

      宁弥只能艰难地挤入人群,每走一步就得给别人连说好几个抱歉,费尽力气才来到庄荷的身边。

      他擦了擦额头的汗,费解地问,“你们A大的球赛都这么多人的嘛?”

      难道这就是大学与大学之间的温度差吗,宁弥的大学上周举办校园篮球杯决赛都没有这般阵仗,听说连前去送水的女生都是球员们自己花钱雇来的。

      庄荷解释:“平时都大差不差,不过今天是计算机学院和法学院友谊约球,帅哥球员是出名的多,非常难得一见的颜值巅峰赛,所以大家都慕名过来观赏了。”

      球员已经全部上场,庄荷也懒得跟他再解释,便朝球场方向扬了扬下巴,“喏,你自己看看吧。”

      然后语气故作夸张地恐吓他,“你的救命恩人,准备要被自己的暗恋对象和好兄弟联合扣杀了你知不知道!”

      宁弥:“???”
      宁弥:“!!!”

      等宁弥反应过来,立马睁大眼睛正想去寻人,可旋即哨声便响彻全场——比赛开始了。

      球场中央处,原本还面对面站着的两拨人队形瞬间打乱,宁弥心急如焚,他本来就看不懂球,只感觉有一堆人在视线里乱飞,根本无法追踪到具体的某个人身上,更别说想看清脸了。

      直到有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强势地冲出阻拦的人群,也闯入了宁弥的视线之中。

      宁弥眼睛一亮,目光立即黏在对方的背影上。的

      遥遥观望,青年穿着简单的黑T长裤,肩宽腿长,隔着布料能隐约窥见出流畅漂亮的背肌线条,整体气质更像走秀的矜贵男模,在人群中十分夺目。

      宁弥莫名感觉这人的球技应该很好,因为他是从开场就被许多人严防死守的对象。

      果然没多久,便瞧见那人动作敏捷似丛林黑豹地躲过阻拦,迅速纵身跃起,投进了全场第一个球。

      霎时间,观众爆发出一阵欢呼声潮。

      宁弥眉梢轻快扬起,仿佛中球的人是自己一般,雀跃地跟着鼓起掌。

      气势上来了,他用手肘突袭捅了把旁边的庄荷,眼里的笑意得意又狡黠,“还好你这乌鸦嘴不灵验,我恩人这不是还好好进球的吗!”

      庄荷却愣了下,没听懂:“你说什么?”

      庄荷转过头,重新去确认一遍刚刚进球的人后,他不可思议地看向宁弥:“……你认真的吗?”

      宁弥还以为对方是不服气,抬头挺胸增强气势道:“怎么了!?”

      庄荷无语:“你认错人了啊还怎么了!”

      “刚刚进球的人不是林星哲,是林星哲的好兄弟,迟应浔。”

      “是你打算要去勾引的那个男人!”

      这回轮到宁弥愣在原地。

      “……啊、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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