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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欢迎来到 ...

  •   哥谭,一个美丽又罪恶的城市。

      这是别人告诉我的,当时那人听说我要去哥谭的时候,瞬间爆发出一阵狂笑。说实话,挺刺耳的,而且我看见了面包碎和黄芥末酱从他的嘴里喷出,飞到老旧的沙发靠垫上。

      于是我往后躲了躲。

      他终于笑够了,抓住我的肩膀上下审视般打量一圈,玩味道:

      “哥谭?认真的,莫利?不是开玩笑?还是说你是受了什么刺激,非要去找死?就你这个小身板,去了可能活不过一个星期……莫莉?莉莉?你在听我说话吗?”

      我的名字叫做Molli,总有人故意叫我Molly或者Lily。

      我说我是认真的,而且哥谭不是旅游城市吗?宣传手册上写得挺好的,哪有你说的那么危险?

      哦!哦!旅游城市。他又爆笑起来。

      我不自在地往旁边挪了挪,周围无论是破旧的皮沙发还是摇摇晃晃的吊灯,随意揉成一团扔在地面的包装纸,长着苔藓的墙壁,一切都让我感到不适应。

      这位朋友,简直就是我的反义词。

      至于我们是怎么认识的,忘了说,我姑且算是一位艺术家,虽然是自封的。偶然一次外出寻找灵感的过程中,我又犯了点小毛病,虽然我坚持认为这不是什么大问题。

      等我回过神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自己身处哪里。

      原来纽约还有这样的地方。

      这是我当时的想法。

      “这里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身后突然传来声音,我被吓了一跳,连忙转过身。一个男人随意坐在台阶上,稍长的额发搭在眉骨间,隐隐露出一双深邃的蓝色眼睛。

      我多看了两眼。

      原来纽约还有这样的人。

      他审视般看着我,然后哼笑一声:“别瞎逛了,快回家吧,这儿可不适合你这种乖孩子。”

      我说我不是孩子,也没有在瞎逛,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他挥挥手,翻了个白眼,嘲讽:

      “天呐,我敢保证,你的ID卡绝对连街头那家酒馆都进不去。不过,随便,这不关我的事。你要做什么都随你便。”

      我点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走到稍微宽敞点的街道后,才打电话叫人来接我。

      后来我就经常去那个地方,还好大脑自己记得路。他估计觉得挺奇怪,才一直跟着我身后不远的地方。时间长了,他就落后我一步跟着我,心情好时我们还会说几句话。后来,他邀请我去他的家。

      一开始我其实对这个地方充满了好奇,因为第一次来就遇到了这样有意思的人,有意思的事情一定很多吧?

      结果能令我感到新奇的就他一个。

      “你不能随便跟人回家,你知道吗?”他提醒。

      那应该是提醒吧?

      “我们不是朋友吗?”我趴在沙发背上,好奇地轻轻用手碰黄色叶子尖端,它看起来很脆弱,也很安静。

      沙发皮面破了几个窟窿还有火星灼烧的痕迹。

      他被噎了一下,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朋友?你果然是个到处交朋友的小宝宝。不过说实话,你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吧?绝对。”

      这不重要。

      “你是朋友A。”我肯定道。

      “朋友A。”他沉默了,他一不说话,气氛就变得安静下来。没办法,我只能继续盯着盆栽,刚才的进展取得了卓越的成绩。它竟然没在我的触碰下变成粉末!

      就在我自娱自乐的时候,他突然质问,说不清是在问我,还是在说服自己:“A,好吧。A,挺好的。”

      “你到底多缺陪伴。也是,天天跑到这种地方的哪有什么正常人。说真的,你真的有朋友吗?我说的是学校里的那种。”

      他根本不了解我,我也不缺陪伴,我只是好奇新鲜的东西。

      我没理他。

      “你有在上学吗?上帝啊!”他的声音一下子拔高,听起来很震惊。双手抱头,喃喃自语了些什么,我没听清。

      “嗯。”我不太情愿地哼了一声,算是赞同吧。

      他到现在也没有介绍自己的名字,我也一直没问。

      后来,我说我给他写了一首歌。他震惊到把手里的东西都松开了,我努力让自己的视线移开,不去想地上那个圆溜溜滚动的东西是什么。

      他一脚把那个东西踢开了,半天没说话,古怪地盯着我看。

      我没懂这是什么意思。

      他懒得绕路,直接从沙发上翻过来,从后面揪住我的头发让我抬头,有点痛。

      我们对视了一会儿,我能在他的蓝色眼睛里看见自己的倒影。

      我喜欢蓝色。

      也不知道他想了什么,手一松放开我的头发,自暴自弃:“好吧,你真的……让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总之,我们是朋友。

      我即将要离开纽约前往哥谭,这个消息总是要通知他的吧?所以,这是最开始对话的原因。

      “见鬼,居然真的有宣传手册。”他不信我说的话,非要把手册拿去看看,随便翻了两页后,发现居然真的是旅游宣传,不可置信道。

      嗯哼。我赞同。

      “算了,我不问原因。”他把那本我随手从快餐店架子上拿回来的小册子往桌上一扔,很有自知之明地开口:“每个人都有秘密,我知道。喜欢往哥谭钻的精神病秘密更大。”

      “都安排好了吗?”

      我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他的这句话是在等我回应,潜台词就是需不需要帮助。

      之前摆在桌面的盆栽已经彻底死掉了,不可逆的那种。现在它连黄色的叶子都没有,只剩短短一截脆弱的根茎。我光顾着想它去哪里了,忘记听他说话。

      好吧。

      你果然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这么回答。

      到现在,我只赞同朋友说的前半句话。哥谭确实很美丽。

      上岸的时候刚好赶上落日,在船上就听人说今天是个罕见的晴天,一会儿的天将会非常好看。

      从那时候我就在期待了,结果船只赶在落日前就靠岸,导致不能在海上看到风景,我还遗憾了一会儿。

      想想,蓝色的大海,起伏不定的风浪。从远处蔓延开来的橘红色,可能还带点粉色或者紫色,慢慢把天空染成同样的色彩,最后把水面也浸染。

      多漂亮啊。

      光是想想那个画面,灵感就开始爆发。

      现在也很漂亮。

      只是顺序变了一下,从海平面开始,红色的火球把波光粼粼的表面染成一种很复杂的颜色,比我想象中的橘色,粉色和紫色还要多。我很难清楚地表明它到底是什么颜色。

      我拎着小行李箱,站在码头。

      周围穿行的人群有的对我投来奇怪的眼神,有的甚至停下脚步盯着我看了会儿,还有的在原地蠢蠢欲动,好像是想上前。

      哥谭这么排外吗?

      我震惊地想,不就是多看了一会儿风景吗?至于这么驱逐我吗?想到这,我连忙提着箱子离开了。

      原定要来接我的人临时有事,只能让我自己前往临时住所。

      好吧。

      虽然已经预料到,但我还是感觉不太开心。还好我记得路。

      原来朋友说的罪恶体现在这里。

      我现在明白了,我全都明白了。

      “外地人?”三名保守估计比我高半个头的男人将我围住,他们三个人堵住了唯一的出口,为首的那个人视线扫过我的面孔,衣服还有手里的箱子,不客气地反问。

      至于我为什么会走到这里。

      呃,不是说过吗?一点无伤大雅的小问题而已。

      不过有这么明显吗?怎么所有人都能看出来我是外地来的?在码头也是,现在也是。

      为首的男人手里提着棒球棍,走路重心偏左,站立时也倾向于左边。排除个人习惯的因素,我估计他的右腿受过伤还没有完全恢复。

      落后半步的人目光游离,老大说话时他在看墙角的苔藓。身体微微往左转,远离老大的方向。说明他并没有多敬佩为首的男人。

      最后一个人,夹克的磨损痕迹很重,视线紧紧盯着我的箱子,目光还时不时扫过我的外套口袋和腰间。这个人容易被钱财打动。

      可能是我太久没有说话,为首的人变得不耐烦,嗤笑一声:

      “好吧,还是个哑巴。没关系,欢迎来到哥谭。”

      这绝对不是一句友善的问候。

      我抱紧箱子,眼看着他们三人向我走来,路灯从巷子口投来光线,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长到足以将我完全包围。

      “你们要做什么?”

      我后退两步,紧张地反问。感觉到自己的肩膀碰到了坚硬的墙壁,冰冷的凉意顺着脊椎蔓延,只能停住动作。

      不过,这个老大知道自己的两个手下时刻准备背刺他吗?

      我猜他不知道。

      就在他们准备动手的时候。

      “晚上好,先生们!”

      一道红色的影子翩然而至,声音是从我头顶传来的。

      希望他唱歌不跑调。

      我抬头的时候,只能看到一截红色的披风,再一晃神,他已经背对着我站在前面。

      来人像只灵活的小鸟,轻盈地从墙头翻过,在我面前站稳。长棍一扫,就把三人扫落在地,看着几人摔成一团,他轻快地开口:

      “我想,这绝对不是友善的欢迎方式。对吧,先生们?”

      天呐。

      他转过身,红色的披风在身后划过一个弧度。嘴角噙着抹笑,稍长的额发轻轻扫着面具边缘,时不时随着风吹起的弧度飘动。

      原来我刚才看见的红色是他披风内部的颜色。这个发现令我微微放松,把原本抱在怀里的箱子放开。

      他的视线扫过箱子,停在我脸上几秒。

      天呐!

      我感到一阵紧张,轻轻咬住舌尖,努力让自己站在原地,不要逃走,同时在心里呐喊。我感觉他一开始好像是想说点什么,也许是想要安慰之类的?可是在转过身之后就不打算说了。

      准确来说,是在看见我的脸之后。

      等一下!

      我睁大眼睛,看向他的身后。那个拿着棒球棍的男人摇摇晃晃从地上站起来,双手高高举起球棍,对准小鸟的后脑。不得不说他身体素质真好,这么快就能爬起来。

      不用我提醒,他应该是之前就发现了,根本没有往回看,手里甩出枚圆镖,不满道:“请安静一些。”

      黄黑色的圆镖斜刺向男人的衣服,顺着肩膀的位置扎进去,穿过布料借着惯力将男人定在地面上。

      全过程他连发丝都没有乱。

      现在乱了。

      我看到他无措地揉揉脑袋,好像是已经选择放弃整理语言,期间看了我一眼又一眼。

      最后,只留下一句“欢迎来到哥谭!”就张开披风,飞走了。

      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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