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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逢之日 ...

  •   我是远之,敬而远之的远之,我并不喜欢这个名字。
      不过我更加喜欢眼前之人如同以往那般亲切的喊我乖乖。
      我爱宛女士,如今看来宛女士极度厌恶我。
      她是我的班主任,不过我们之间只相差十一岁。
      而今日是我十九岁生日,恐怕生日过得如此差劲的人只有我这样一个倒霉蛋吧?
      其实今天,我还在庆祝没人记得的十九岁生日。
      但我喜欢宛女士这件事终究瞒不住她。其实就算宛女士对我厌恶至极,也没关系。
      爱不就是希望对方变得更加好吗?
      我爱你,才会甘愿让你踩着我的尸骸踏上新的台阶。
      所以无论怎样,我都会将所有罪责揽到自己身上。
      我抬头那一刻,如何演绎出一个倒霉蛋的样子已然成型。
      我恐惧的望几眼面前坐着的猪头,猪头用戒尺敲击桌子:
      “远之同学,我们机构的三条红线,你恐怕有所了解。”
      “那我给你一次机会,宛老师是否对你有过不正当的行为?”
      我面露惊恐之色,连连摇头:“老……师,没有,完全没有。”
      其实在他人面前表现出她们满意的一面,我从小就会。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就学会掩盖自己最真实的一面。
      就算已经经过十一轮问话,我的精神压力已经到达极限。
      但我仍然不会将最真实的一面暴露给这些人。
      当然我更加不会暴露给宛女士。
      因为我不想要将一个情绪低落、性格暴躁、难以信任的一面暴露给宛女士。
      刚好面前的猪头猛地用戒尺敲击桌面,我的心本能的抖动,我也抖如筛糠。
      其实我倒不害怕,我只是在演绎一个害怕的人而已。
      我下意识看一眼宛女士,果然就算宛女士严肃的样子也很漂亮,我最喜欢宛女士。
      我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回答:
      “没有,没有,都是我一厢情愿,是我不要脸。宛女士从未对我有任何不正当的行为。”
      其实这个机构的问话并不严密,所以我内心是很放松的,不过我绝对不能自乱阵脚。
      绝大多数问话甚至连我的心里防线都没有碰到,直到宛女士问出那一句:
      “你因何而爱我?”
      我脸上恐惧之色消散,我垂下眸子。
      我到底因何爱上宛女士呢?
      我也不知道,我是一个感情极端迟钝的人。
      我不懂情绪。
      可我因为要生活在这个满是骗子和小人的世界上,学会如何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我不懂爱,可我愿意为宛女士学会爱人。
      其实按照世人的观点来说,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
      我除了长着张好脸、性格好、投胎技术好一点以外别无其他优点。
      我从小学开始就是废物,体育满分五十分也只不过考到四十分。
      可偏偏我在文字上稍微有些天赋,所以你能看见我写的东西。
      写作不能当饭吃,所以我便被迫来到这个机构。
      这个机构是专门冲刺春招,也算为我这种差生当做一个跳板。
      可是仅仅三个月,我就无可救药的爱上比我大十一岁的宛女士。
      宛女士对我来说是太阳,是月亮,是我心中唯一一个能冲破我心里防线的人。
      我还记得第一次来到这所学校时,我孤独的坐在位置上,心里算着五个月能打多少字。
      对于班主任是谁,成绩如何,我心中完全没有预期。
      随着红木大门被一双洁白纤细的手打开。
      我看见的竟然是一个比我大不得多少岁的女人,看起来最多二十五岁。
      鹅蛋脸、青丝如瀑,留着一个法式刘海。
      光是这样粗略的看一眼,我就知道此人衣品极为好。
      浅蓝色小高领衬衫搭配着浅色假两件裤。
      一般情况下,宛女士的银纸戒指戴在左小指和右中指上。
      这无非表示她渴望着财富并且是单身主义者。
      宛女士的五官极为好。
      属于那种欧美人骨相中式皮相,这种长相就算放在模特堆里都尤为特殊。
      宛女士身高不到一米七,但在我们这边来说不算矮。
      我也只是比宛女士高半个头而已。宛女士虽然极为漂亮,但我不可能见第一面就爱上她。
      何况还有十一年的年龄之差和机构的红线,所以我只是认为这样一个女人极为的美。
      何况宛女士三百多度的近视,能不能看见我都是一个问题。
      所以从某种角度来说,我可以放心大胆的爱她,因为她压根就看不清我的神情。
      我当时黑衣黑裤,剪着一个碎发。
      我自认为这不是什么好的搭讪的地方,所以自然没有认真打理自己的外貌。
      对我来说,从小周围人都告诉我,我是一个废柴,永远只能过垃圾人生。
      我想要翻身是绝对不可能的。
      对我而言,考起本科那是上天闭眼,考起大专才是正常现象。
      我很讨厌我自己,所以无论人生烂成什么样子,我都会认为这是对我自己的报复。
      在这十九年来,唯一肯定过我存在的价值的人就是宛女士。
      其实这样也十分好理解,在所有人都说你只是一个废柴的时候。
      有人肯定过你存在的价值。
      那你自然就会极为喜欢她,毕竟这也是喜欢中的给对方特殊感。
      我还记得宛女士有次应该是开玩笑的说。
      远之,你不是废物,不是废柴,更不是社会的渣子。
      你只是你自己,你想要成为的任何人。
      就算我知道宛女士这样无非是为她的奖金。
      但君子论行不论心,如果没有宛女士,就不会有我现在的模样。
      可当时的我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该干些什么。
      我只是一个会写字的废柴而已,这是所有人对我的评价。
      当时的事情,我记得不太清。
      我只记得宛女士给我们讲机构的三条红线,一是不能谈恋爱,二是不能打架,三十不能酗酒。
      我是废柴,废柴不代表着坏蛋。
      所以我并无任何恶习。
      不过严格来说,我最大的恶习就是会在脑袋里面幻想。
      我一直都在幻想自己可能会被任何人选择。
      可惜从来没有任何人坚定的选择过我。
      听着宛女士清冷的声音,我竟然有些不好意思。
      很快我就看见宛女士的字迹,宛女士的字迹很是普通。
      没有什么特点,就是那种丢进几百个纸张里,也找不来的那种。
      我对于字体并没有自己的审美,我只是单纯的认为这个字体并不好。
      很快我旁边的人便被轮到自我介绍。
      我下意识的望旁边一看,要不是有着良好的表演天赋,我就要笑出声。
      胖嘟嘟的这一点就不提,眼睛并不协调也不提。
      就说那张裹满粉的脸,鼻子上库库掉粉,我内心给她取名为比目鱼。
      比目鱼衣品不好,明明身上有很多豆豆点点,还穿着露锁骨的连衣裙。
      虽然我对这人没有什么好感,但最基本认真听她讲话还是要做到。
      于是我继续听此人讲话。这人嗓音还属于童音。
      嗓音并不好听,听见这个人的名字时,我愣一下。尚香?
      随后我知道此人的名字是习香。
      我又考虑一下,习香这个名字好随意,就像是在给阿猫阿狗取名字。刚好习香扭头看我,我顺势和这人打招呼。
      “远之,敬而远之的远之。很高兴遇见你。”
      习香含笑冲我点头:“习惯的习,清香的香。”
      我和习香尬聊几句,我就扭头开始发呆。
      不知为何,当时的我总是觉得宛女士给我的感觉极为特殊。
      明明我们之间并没有多少联系。
      我是属于自暴自弃的废柴,而她则是为奖金而四处奔波的打工人。
      我对于我人生的想法就是吃饱穿暖,如何再有些奢望就是想要能快乐的写作。
      可宛女士是属于那种爱钱之人。
      从一开始我就和她的理念不同,我所想要所像追求的并非金钱,而是活着。
      宛女士追求的如同一般的成年人就是钱。
      钱能使鬼推磨,但不能使我这种人推磨。
      我下意识看向宛女士,宛女士却冲我莞尔一笑。
      明明是一个极为普通的笑容,却让我极为不正常。
      我之所以能在所有人面前表演出她们喜欢的角色,自然真心这种东西是绝对不可能拿给任何人。
      那时的我已经将真心托付给一个人。
      结局嘛,可以想象。对那时的我来说,真心就是被人糟蹋的存在。
      我不敢与任何人建立恋爱关系,我害怕我会糟蹋别人的真心。
      我更加我的真心会被其他人糟蹋。
      习香咳嗽一声,我才意识到宛女士已经来到身边。
      我本来是对香水这种东西敬而远之,但我并不讨厌宛女士身上的香水味。
      我不喜欢喷香水和抽烟的女人,但宛女士这两点都占。
      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是一个毫无原则的人。我讨厌的不止是我这一点。
      宛女士并没有将目光多施舍给我任何一点,她就像对待普通学生一样,温和的拍拍我的肩膀。
      我立马起身:
      “我的名字是远之,慎终追远的远,持之以恒的之。”
      其实我的名字还有一个解读,就是对所有人都敬畏而不敢靠近。
      那时的我只是对宛女士有着不超越师生的好感。
      我这种人不配永远爱,更不可能爱上任何人。我心中一直有一条戒律。
      那就是可以谈恋爱,但绝对不能将真心交给任何人。
      宛女士身上那股香水我嗅出来,是荔枝味。我对荔枝无感,但我却对这股荔枝味极为敏锐。
      我是一个活死人,但我不会让我爱的人成为我这样的活死人。
      也许是想要证明给所有否定我的人,也许是想要那股荔枝味。
      我竟然罕见的出现对生活的激情,虽然当时的并没有对宛女士生出任何不正常的心思。
      说白就是为对于宛女士的好感。
      感性告诉我这样是唯一能让我对学习产生兴趣的办法。
      但理性告诉我这样绝对不行,只要是我和宛女士这种身份,注定是不会有什么好结局。
      可爱不是什么能靠理智压抑住,能被理智压抑的爱不叫爱,那叫凑合。
      爱是违反人的自由意志,但却能让循规蹈矩的人做出违反规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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