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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听声》 ...

  •   期待的时间总是过得很快,沈朝听拍完广告,感觉还没睡上一觉,就已经到录音棚门口了。
      录音棚在本地,不用跑来跑去闹得麻烦。沈朝听收起吃透雨的伞,水滴滴答答地被他甩到了裤子上。

      “朝听这么早就到了。”配合他录制的已经是老搭档了,“让我来听听看,还能不能被称作天籁之音啊?”
      “就别打趣我了。”沈朝听无奈。他有些紧张,眼睛没离开过歌词和谱子。
      “设备都调好了,你进去吧。”
      沈朝听点头:“好。”

      他走进去,温柔的前奏适时响起。追逐着合适的旋律,第一句歌词顺利地插进去:“梦中万种闲愁,付与烛台一座……”

      沈朝听写这首歌的时候还没到“爱死不死,活着可以,死了也没啥事”的状态,而是一味的觉得自己是唯一一只会溺水的小鱼——确切来说是跑到深海里的淡水鱼,这种情况。

      他觉得宋明莘是他残酷生活里的一束光,在她还没死的时候,他所有忧愁困苦都可以被当做蜡烛,从柱状变成一滩不被在意的蜡泪。没什么跨不过的坎儿,他想着。他计划宋明莘要是找了个男朋友,他一定要当宋明莘最好的打手,当然,更好的是那哥们不会欺负宋明莘。还计划给宋明莘买她最喜欢的水滴状蓝宝石,它嵌在一圈小钻的中间,像闪着圣光的眼泪。

      沈朝听第一次看见就觉得能喜欢上这么个东西的人一定是个柔软又忧愁的姑娘,就像戴望舒的《雨巷》。这个判断还惹了宋明莘好一段时间的笑,她说每个人都有喜欢每个东西的权利,不是只有温柔的或者忧愁的或者小女孩或者上了年纪的男性才会喜欢碧透的深沉的颜色。每个人都可以喜欢,就像沈朝听可以喜欢大家觉得男孩子不会喜欢的粉色一样。

      沈朝听似懂非懂的点头,就记住了宋明莘没否认自己喜欢那个东西。他知道宋明莘讲的那些道理,他只是喜欢宋明莘被逗笑的模样,还有她注视着自己的模样,还有她讲解东西的模样……沈朝听就是宋明莘什么样都喜欢,除了不是喜极而泣的泪流满面。

      沈朝听不懂事的时候会想庄子过得好洒脱啊,妻子死了还能鼓盆而歌。他没有妻子,然后就幻想了自己的亲生父母,给自己恶心得来回几趟跑卫生间吐一下午。后来他幻想自己有一个爱人,爱人死了,他觉得自己应该会跟那个人一起死。这次他没想宋明莘是因为他不想宋明莘死。等他在宋明莘死后再想起来这件事的时候,第一反应是早知道当初第一个就想宋明莘了,这样应该至少能活久一点。

      不过之后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会极端的热烈的表达爱意,有些人在面对几乎绝望的痛苦时是不会流泪的。

      “溺于深潭的静止涛波,无尽生命淹没我。
      “一程长短,难堪许多。
      “这人间难得几回暖春予我,只是一叶孤舟泛江波……”
      沈朝听低低絮语。

      如果能像小王子一样一天看四十四次日落就好了,或者在日夜交替的那个瞬间不会因为眨眼错过。
      明明描述是温水煮青蛙的事情。

      叽叽喳喳的鸟雀声,哪只是报喜鸟,哪只又食腐。正不正确无所谓,只有延续至今的概念才能抵达恐惧。
      云雾被收拢,变成烧杯中晃荡的水。

      沈朝听后来觉得“永远”是一个非常非常可怕的词,比“永恒”更加令他不愿接近。
      他讨厌永远带来的孤独感,他从小到大身边没离过人,他像菟丝子一样汲取对他好的人的营养,唯一不同的是他张弛有度,换句话说就是他是个怂货,在被人发现之前先溜了。

      他第一次吸食过度的人是宋明莘。
      身边有人,但心里没人。遇到宋明莘,宋明莘是心里的人。宋明莘不见了。
      他又变成永远的了。

      “尺素传我相思,鱼雁寄我苦涩。
      “明月与灯火,照他满怀冰雪绵延成诗作
      “只是难归我……”

      真想直接就死那儿你知道吗。比筒子楼一线天好就好在抬眼能看到太阳照下来。那雨也躲不过。
      每一次逃跑都会被发现,夜生活不重要,有忠心耿耿的狗。

      我以为幻想出来的他是我你知道吗。可我其实我有幻想吗。我不该是麻木不仁的吗,那个人又是怎么出现的。真的会有这样的存在吗,我为什么和他关系那么密切。
      他应该是真的吧,为什么我摸到了烈日一般的温度。

      春天是很重要的概念,不能丢弃。
      所以梦境里的玫瑰应该开在春天。
      为什么是玫瑰,为什么是春天。为什么是逃避,为什么是死了也要活下去。
      好矛盾的你。

      “常是一杯浊酒敬雪色。
      “闻风声絮语,见枝叶隐藏生机。
      “星子不在,黑夜磨灭暄暄生意……”

      你体现重要的形式是所有人都恨不能立刻现在马上逃离你。
      ……
      但是,为什么要怕我呢?
      所以菟丝子的身份就是罪吗?可你们曾经承诺过永远爱我。

      那就杀死我吧。

      不可以。因为你要活着受罪。

      “一听朝阳尽。
      “二十四令,皆可埋我。
      “三六五日,一次不落。
      “苟活着,烈火浇灌我。
      “沉沉黄昏低,无尽藏无我。”

      沈朝听放下录音设备,走出去:“能过吗?”
      “后期稍稍修一下完全OK。”调音师冲他比划“OK”的手势,“沈老师你这歌旋律真赞,感觉能把我女朋友听哭。”
      “完了。”沈朝听故作夸张,“看来我适合走文艺路线,偶尔小e(emo)一下。”

      “沈哥状态不错。”刚进来的时候和沈朝听搭话的人一边给沈朝听递水一边说,“这歌怎么写出来的啊,听着怪有文化。”
      “都是拿所剩不多的墨水硬凑出来的。”沈朝听道,“等出成曲之后请你们吃饭。”
      “好嘞,保证加班加点立刻完成沈老板布置的任务。”

      沈朝听笑骂:“缺你这口饭了是吧。”
      “这不是不吃白不吃吗,我老婆出差,本来在一起的时候还想着点外卖,现在不在一起了,点外卖都没动力。”
      “秀恩爱的离远点啊。”调音师假装被恶心到了,“真是的,都结婚了还不稳重一点,也亏嫂子受得了你。”

      “我先走了。”沈朝听拿起伞,“回头见。”
      “你回头看看我,我不信你两眼空空……”
      “要替老板开始恶心你了啊啊啊!”

      唱了半天,沈朝听嗓子都唱哑了。他上车,拧开矿泉水瓶猛灌一大半。奇怪的甜味腻得他有点难受,顺手扔在垃圾桶里,他拧眉重新接过小陈给他准备的保温杯。

      今天只有小陈陪他来:“先让司机送你回家,早点休息。”
      “好的沈哥。”陈誉点头,给他找到润喉糖,“你也要注意,今晚最好还是不要吃辛辣生冷刺激的东西。”
      “小陈也变得和白白姐一样了呢。”沈朝听脸上挂着似有若无的笑,痛快应承,“没问题。”

      刚到小区门口,保安就招呼沈朝听说有他的东西。陈誉和司机已经离开了,沈朝听警惕地把手背在后面,至少能在彼此都不动声色的那一瞬间打个措手不及。然后他发现那真的是他的外卖。

      沈朝听有些尴尬地道谢,接过那一束花。是韩暮生买的,花束里夹着小纸条,“希望听听天天开心”。沈朝听对这种祝福早已无感,但现在也许是歌的曲调实在悲伤,他居然心神一动,慢慢浮起一圈涟漪。
      粉白的鲜花上还有先前下雨时的水珠,蓄成圆润一颗,随着拿起的动作落在沈朝听前襟。

      沈朝听给韩暮生发消息:花收到了。很漂亮。
      H:听听喜欢就好!嘿嘿
      沈朝听犹豫片刻,打字: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这个问题对他来说算出格了。沈朝听立刻关上手机急匆匆往家赶。他又期待又害怕,连消息提示都不敢看,只能把手机背过去放在兜里。
      到家后给那束花找到合适的归宿,沈朝听还是要面对。他慢吞吞打开手机,发现当时韩暮生几乎是秒回:就是因为喜欢听听呀

      H:虽然挺不好意思的,但是不瞒你说,我两年前就听说过你了
      H:当时从电视上看到你,第一反应就是“这个人长得好好看”
      H:后来就成听听的粉头啦
      H:不过听听你应该也听赵常在说了,我总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错过和你面对面的机会……
      H:现在好不容易有一次
      H:我真的非常想抓住它
      过了一会儿,H:听听还在吗?
      又过了一会儿,韩暮生似乎认清了沈朝听不会回消息的现实,低落道:记得早点休息,不要忘记吃饭呀听听

      沈朝听感觉自己的心突然变软了。
      不对,心本来就是软的。他纠正。但就是这么一种感觉,本来就在跳动的心脏里似乎还有什么东西在跳,一蹦一蹦。沈朝听无意看到桌子一旁杨柏硬塞给他的小镜子。现在,他的脸的确是红了。
      好陌生。好奇妙。
      好舒服。

      ……

      好喜欢。
      沈朝听郑重地回给他:我的荣幸。
      他想,他的确要修正计划了。

      至少现在,他很希望能和韩暮生谈一场正常的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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