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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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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嫁入豪门,林欣悦精心策划了一场绑架案,然而人算不如天算,随着警笛声响起,她的阴谋也将彻底被揭穿。
林欣悦看着乌泱泱往天台上冲的警察,慌不择路地退到天台边缘,随之身体一抖,如一只折断翅膀的蝴蝶从十五楼失足坠落。
坠楼的过程并不漫长,人生却像走马灯一般一瞬间闪过。
这一生她自负美貌,为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在费尽心神,她攀附男人、利用男人,机关算尽只为跨越阶级,却在嫁入顶尖豪门的前夕被撕破伪装,扫地出门。
她不甘认输,自导自演这一出漏洞百出的绑架戏码,只求用救命之恩换来男人回心转意,却被人看穿,成了人人皆知的笑柄和耻辱,更葬送了自己最珍视的年华。
这一生,她活的从未痛快。她把美貌作为向上爬的阶梯,却不知,没有地基的阶梯不过是空中楼阁,登得越高,阶梯崩塌时便摔得越重。
若有来世,她定会重新活过,活出真正的自我。
……
暖室中的琉璃博山炉燃着丝丝细烟,是好闻的老山檀香气味,身上厚重的锦缎衾被似乎常年受檀香浸染,竟也带着些许香味,扰动着床上的人的鼻腔。
床上的人慢慢转醒,抽动挺翘的鼻尖细嗅了几下,心中却不禁想到:不是医院消毒水的味道。
她睨着眸子顺着床沿扫过去,雕着飞鸟镂花的千工床似乎一环一环地扣住了光线,系在床柱两侧的轻幔却格外透亮,被她染着丹蔻的指尖拨动时仿有流光滑过。
她的心思其实并没有太大的拨动,经历过坠落后粉身碎骨的痛感,看着自己引以为豪的皮囊成为一团污遭的血花,任何比生死大的事情都无法触动她的心弦。
她平静地躺在床上,将手掌置于眼前,看着这双洁白无瑕的玉指,突然觉得有些陌生。
她的确有一副好皮囊,但她的手并不好看,她出身穷苦,每日都要做粗活,喂鸡的米粒在她手指尖一次次滑下时也曾留下过薄茧,所以从小时起,她便想一步步往上爬,直到彻底抹去自己的全部。
“嘎吱”推响的门的声音将林欣悦的思绪拉了回来,置放在床榻之外的塌桌上的焚香不再烧了,但香味犹存,随着轻微的脚步声越来越近,林欣悦才看见来的是个扎着双环髻、约莫十四五岁的丫头。
“小姐安好。”丫头打完招呼便十分顺手地垫好帕子,将博山炉打开,用金色拨灰小勺清理着上面的香灰,“本该叫小姐多睡些时候的,只是徐世子传话来今日要登门与主君会面,宁伯侯位高权重,世子是主君最寄予厚望的良夫佳婿,小姐得出面,所以得提前梳妆。”
话说完了,小丫头也已将将香灰裹紧了帕中,而后又去斟茶倒水,“这茶是一炷香前烧的,这会放凉得刚好,入口不烫。”
小丫头把茶呈至林欣悦跟前,她才渐渐想明白,眼前一口一个“小姐”的丫头其实是丫鬟,而她从十五楼跳下竟还活着来看,她现在拥有的这副完好的身躯已经不是自己的了。
林欣悦脑海中想到一个词:“穿越。”
既她被称作“小姐”,又在如此华贵的千工床上而眠,那便是有一个好家世。如此看来,老天不光给了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还让她免受生活穷困之苦。
当务之急,是弄清自己的处境。
方才丫鬟口中提过两个人,一是“宁伯侯”,二是“徐世子”,一个爵位一个姓氏,仿佛与她看过的一本小说有关。
这本小说剧情平平,多是男女主甜的发齁的日常,其中有关朝堂的描写更是寥寥无几,还多存在于男女主的口中。
林欣悦之所以记得这位姓徐的宁伯侯世子,是因为这世子在书中做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蠢事。
元宵庙会时,徐世子在庙会对户部侍郎府千金林幽兰惊鸿一瞥,惊为天人,后来一心求娶,谁想对方已经有个青梅竹马,正是当今新任状元郎,若这两人做情敌倒还不算狗血,直到徐世子求娶林幽兰被皇上指婚,林幽兰抗旨入宫面圣又被皇上看中,这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才达到了顶峰。
之后,徐世子便在宫宴上冲冠一怒为红颜,掷杯发问圣上何故夺人所好,愣是问丢了世袭的爵位。
若林欣悦猜的没错,其实这林家千金林幽兰便是她现在这副躯体的身份。
不过,容貌倾国倾城、被权贵争抢的林家千金,在这篇小说中的作用也不过是恃美扬威,挑起男女主的误会,误会解释清楚后,这位林家千金便匆匆下线,直到结局也没着落。
诚然,在这篇小甜文中,她这种连炮灰都算不上的女人就算再做一次菟丝花也未必活不好,但这一世,少年英才的状元郎,家世显赫的宁伯侯世子,或是九五之尊的圣上,她都不想选了。
“咳咳......”林欣悦掩着嘴咳嗽了几声,装出一副虚弱的样子,“许是昨日夜里染了风寒,这会儿身子愈发沉了,莫说是见客,就是走几步都难,若这副样子出去,岂不是冲撞了贵客。”
小丫鬟却是不惊,只怜惜的道:“前些时候才请名医看过,好不容易好转几日,怎的又这样了?小姐千万仔细身子,璎儿这就去秉明主君。”
璎儿叹息一声,进而转身匆匆跑出门去。
林欣悦心道,看来林幽兰身子时常抱恙,如此一来装病便更易以假乱真,若这样病上几年,别说是桃花,就是亲朋都得挡得生疏了。
如今顶着个绝色美人的皮囊,深居浅出是不错的选择,既免于招惹是非,又不必重蹈覆辙,走那些无用的剧情。
林幽兰久病,身体是带着些顽疾的,所以当大夫诊脉之后,也是依着往年的惯例开了一些温补滋养的药便离去了。
林欣悦装着更虚弱痛苦,如此一来便也只能抱病不出,林家夫妇看着女儿虚弱的神态和苍白的脸色,便也不好再为难,只叫她养好身子,他们前去回绝了徐世子。
待送走林家夫妇,林欣悦躺在床上,看着沉重精美的千工床,只觉得这床似乎一座围城将她围困,连舒展开手脚的机会都没有。
“陆家哥儿听说小姐病了,说什么都要来看看小姐,夫人已经婉拒过,但还是耐不住他关切小姐的心,只得收下了他送来的红参。”璎儿叫湖心去煎药,自己则是在房中看护着林欣悦。
因着无聊,便说一些闲话。
林欣悦这又不解了,“陆家哥儿是哪个?”
璎儿惊了一下,“小姐你忘了,陆家小公子陆鸣霄啊,你在节州老家时的发小,你们小时候经常一块玩呢,前些时候他们举家升官进了京,你们也见过一面的。”
“陆鸣霄?”林欣悦念叨着,原来她不止有一个状元郎的青梅竹马,还有一个叫这么奇怪名字的发小。
大概也是她这个倾国倾城的美人的爱慕者其中的一个,林欣悦揉捏着发胀的太阳穴,索性没再去想。
在床上脚不沾地的日子分外乏味,甚至连阳光都透不进来些许,林欣悦在床上百无聊赖地过了两日,终于耐不住问璎儿:“在府里实在乏味,有没有什么乐子?比如唱戏、话本什么的?”
“那些话本都是那些酸腐书生写的,小姐还是别看那些东西了,至于唱戏,这又不是什么节什么寿的,不好请人唱戏的。”璎儿回应道。
林欣悦撑着下颚趴在床上,既是什么娱乐项目都没有,更要做些打发时间的事情,否则几年蹉跎而过,不死也要抑郁了。
她仿佛想到什么:“对了,璎儿,你说那些话本赚钱吗?”
唱戏在古代是下九流,家里定然不会让她学,而且她也没那个基本功,写写话本打发一下时间倒不是什么问题。毕竟当初为了嫁入豪门,她可是没少学习历史,如果不用上,岂不是浪费了。
璎儿支支吾吾道:“赚钱倒是赚钱,方如善靠着写话本富甲一方呢,每日的茶馆排的最多的就是他写的书。不过,小姐,你不会是要写这些东西赚钱吧。”
“正是。写话本只需要用佚名,不需要用本名,若你们不说,谁知道东西是我写的。”
林欣悦已经想定这事,曾经她的学习的知识全都成了她攀附高枝的手段,而现在她要利用这些在这个世界活出一番天地。
好在璎儿和湖心是她从小贴身侍奉的丫鬟,对于林欣悦做的决定她们只是劝诫,并没有太多干涉,更没有去告诉主君和主母。
林欣悦在闺房中藏着掖着地写了两日,终于写下了第一句话:“江湖之中,风云四起,一柄宝刀横空出世......”
现在这个时代跟现代不同,主要的消费群体是男人,女人多讳忌那些爱情小说,觉得是不雅之作,所以林欣悦的第一本书是武侠文。
林欣悦并没有多出奇的想象力,但是在当今世界,武侠文这个分类产物本来就少,只要结合以往的武林设定添加一些自己所想的剧情即可。
她下笔如有神,不出半日就写了数页,伸了个懒腰准备继续写的功夫,璎儿端着盛放饭菜的托盘进来。
她一眼扫过去,又是烧茄子,又是清炒蔬菜,唯一一碗肉菜还是她不爱吃的羊肉羹,顿时没了食欲。
刚穿过来的时候吃几次这些东西不觉有什么,但时间久了便觉得味道寡淡没什么食欲。
林欣悦思索了一会儿,对璎儿道:“你且去趟厨房,拿一斤羊肉,再拿半斤面粉,这院里不是有专门给我煎药、添菜的小厨房吗?一会儿我做了来,咱们一块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