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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日喀则的日子 ...

  •   关于日喀则,我的最初的记忆就是那首:我的家乡在日喀则,那里有条美丽的河…。唱这首歌时我大约13岁,跟着妈妈在一座很高很高的山上拔党参草。党参是一种对土壤要求很高的药材,必须种在海拔极高的森林里开垦出来的黑土地里才能长的肥大。那时候天很蓝,云朵也有着不同有趣的模样,脚下绿油油的党生苗中间夹杂着的各式各样的野草,小小的我就这样跟在妈妈屁股后面拔草。她最喜欢听我给她唱这首:我的家乡在日喀则…稚嫩的声音在山头、山谷来回飘荡。她说我的嗓音极好,说不定以后能当大歌星。那时候我还不理解什么是大歌星,只知道当了大歌星肯定就不用拔党参草了。

      日喀则并不是我想象中的样子,它跟西藏的每一座城市一样,有着独特古老的藏式建筑,红白蓝三种颜色勾勒着各式藏式图案。街头攒动着电视里才能看到的留着长辫子的男子,穿着厚厚的藏袍;小摊上摆着一坨坨黄色的酥油。就连这边的医院也没有内地医院那种84消毒水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浓郁的酥油跟藏香味。医院的病人随意地将牛肉干摆放在病房的窗台,方便随时喝奶茶时食用。而这种牛肉干也并非是我们常见的加工过的牛肉干,据我的朋友白马卓玛说它是直接风干的生牛肉。

      白马卓玛是我在这所医院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她在这所医院当护士。她有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皮肤白皙,五官精致,说话时灵动的眼睛一眨一眨地就像个精灵,她的出现打破了我印象中对藏族女孩的刻板印象。

      无聊的时候我总会去找卓玛,她会跟我教当地的语言,跟我谈论当地的风俗习惯。记忆最深的是某个下午,阳光温和的从医院二楼的窗口照进来,卓玛伸出手一脸认真的跟我说着藏族人信仰的因果报应。她说:“我们藏族地区的人都是讲因果的,恋人之间的报应缠绕在指间,不会等到下一世。这段恋情你伤害了别人,立马会有下一个人在你身上讨回来,就像五指衔接”。边说边在空中比划着,阳光穿过她的五指,很美。那个画面让我记了很久。

      上次一别后,我跟三水不再是互躺对方微信里的陌生人。他每天晚上都会跟我发微信,我们会聊很多。

      他告诉我收到他爸爸发的照片那一刻他就心动了,只是因着异地的顾虑他不敢开始。只是那个时候他并未告诉我她的上一任女友就是我们本地的,婚都定了,某天早上他爸爸去朋友家耍,却撞见了穿着睡衣从朋友儿子卧室走出来的他的准儿媳,一场婚礼还没开始就这样像个笑话一样草草收场。

      我们对彼此心动,却也因着不了解对方彼此试探着接触。我的内心极其讨厌油嘴滑舌的人,偶尔他跟我发句土味情话就会瞬间触动我的敏感神经,立马会给他一张好人牌打发他。纵然他极力解释这些都是他在抖音搜了半天才找到的,他文化水平不高初中毕业就跟着他舅舅闯荡,他只是想讨我开心,我也仍然不为所动。那时候他舅舅的事业已经做的很大了,他是他舅舅西藏区的公司代理人,每天灯红酒绿的应酬与我的生活格格不入,关于他的一切了解的越多我就越觉得不踏实。
      一句土味情话换来我一夜没搭理他,他慌乱不已,第二天就坐上日喀则的火车跑过来找我了。他真诚又委屈的跟我说了很多,从家庭经历到前半生的人生,字字诚恳。

      那是我第一次深入一个人的人生,我知道了他的前半生跟我一样有很多不幸。他的爸爸是个向往自由的人,脾气暴躁,经常砸家里的东西撒气,在他们很小的时候就丢下母子三人开始自己的浪子人生。他奶奶待他们并不好,他妈妈一个人一拖二日子过的很艰辛。15岁的他开始辍学跟着舅舅闯荡,舅舅像他第二个父亲教他如何做人。他一个人背着包跑遍全国替舅舅做销售;最后来了西藏,同样孤身一人,高反到晕倒,流鼻血,他还是没有停下脚步。

      我们两个同样缺乏安全感的灵魂在这一刻仿佛找到了自己的命中注定,不再顾虑的缓缓向对方靠近。果然,只有真诚才是必杀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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