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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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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总是自己字字句句都尖锐,
告诉我世上皆没有好人,每个人都是带着利益和你接近,我跳着脚指着他的鼻子和他吵,次次甘拜下风,很烦。 ——宁语
我和他相识在12年的西宁,彼时我刚满16岁,带着点晓人事的青涩。
和新认识的女孩没搭的聊天,路上车水马龙的夜景,喧嚣不断的嘈杂,让我不由的揉了揉发胀的脑袋。
路两边的小贩用力的叫卖,大都带有些许独特的地方色彩,别问我为什么知道,在我这有限的人生里,有一半都生活在这座城市。
“帅哥美女,要看一看挂件吗?新进的货!”小贩腰上别着一些盗版毛绒挂件,看到迎面走来的我们立马站了起来热情的推销起来。
我打眼看了看面前用塑料布铺平的临时摊位上带有城市色彩的粗制流水线周边。并没有我能入我眼的。
但陪我的小姑娘很感兴趣。
“美女,别看我这摊小,别家有的我这儿也有,我家进货比他们贵点,你看这毛多密……”说着便拿出两个毛绒挂件塞到了我们手中让试一试质感。
“叔,她是女娃!”她打断了小贩的推销,大笑着指了指我,上扬的嘴角有着看热闹的意思。
“哎吆喂,真对不住,这姑娘,长得真攒劲,比男娃攒劲。还以为你两是一对儿。”小贩赔笑,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大夸特夸了起来,情绪价值倒是给的挺足。
不怪被认错性别,青春期的我长得比较清秀,下颚骨骼感略强,正面看两颊还有点婴儿肥。再配着比寸头长不了多少的狼尾,穿着一身黑色男装,不知道为什么没发育的身材,扁平的令人分不清前后。
怎么看,都不太像女孩,倒像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少年。
已经被认错n次,我的内心已经毫无波澜了。
在学校有人说我不男不女是个怪人,也有女生说我好帅,就是有点傲慢,赞美与诋毁各参一半,甚至诋毁居多。
必须要澄清一下,我并不傲慢,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该怎么去回应别人,只好嗯一声表示自己听到了。
至于没回别人的话,那是因为没听到,我是一个二百多度近视的人,眼睛近视了,不知道为什么听力也下降了。我讨厌眼镜压鼻梁的感觉,所以知道我近视的人并不多。
我这张脸,再配上我微阖的眼睛(光太强导致),看人的时候确实给人傲慢的感觉。
买完挂件,我和这个女孩边吃边聊,逛了逛夜市垫了垫肚子,就把她送回了家。
我知道我们以后,再也不见。
对我来说,这半年经常会有这样的过客,我们一起谈天说地,一起压马路,然后,就此分别。
不是我不去上学,而是我因病请假,这个病是心理病,在哪所学校都比较避讳。学校怕担责任,也就允许了我只用考试去一趟,其他居家学习。
刚把挂件挂上背包,转头就看到一个手里掐着烟,领口挂着墨镜的男人静静的盯着我。
猩红的烟头在暗淡的街灯下随着他的动作一闪一闪,已经深夜了,零星几人路过的街道有着荒凉。随即向我走来。
我的情绪里,并没有恐惧的概念,也可能是当时年少。
他的个子很高,在夜色的衬托下显得更为颀长,走近后,我才看清他的脸。
眉骨微起,鼻梁高挺,面部线条干净利落,穿着某品牌比较花哨的黑色打底金色翅膀花纹的衬衫和黑色的西裤。
有些装,但他确实有点姿色,我心里这样想,没表达出来。想着他怕不是哪家的牛郎来揽客,不过,他眼光不行,我这样的豆芽菜,一看就不是消费客户。
难道是来搭讪的?搭讪我?
“这么晚了,要去喝一杯吗?”他吐出一口烟,挑眉问我。
我打量了一番他,体态尚可,看着也不像穿西贝货的,衣服只有些许褶皱,应该是家庭条件不错的公子哥。正要开口回绝
“只是喝杯酒,认识一下。这位小姐,能赏个光吗?”声音沉稳,没有酒色财气,莫名很有诚意,而且没认错我的性别,大晚上的,挺有意思。
“好”
……
c ONE酒馆。
他开着车带我来到了一家不大的酒吧,店里只有寥寥四五个人,他告诉我这家店是他开的。
听着舒缓的音乐,昏黄的灯光下,他的目光毫不掩饰。
气氛稍微有一丝尴尬,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好低头看着面前的酒杯,渐变粉的液体很少女心,因为冰块融化,杯壁上凝结了水珠在桌上流下水痕。
好看,但不好喝,华而不实罢了。
抿了几口,他给我讲这杯酒的制作方法,以及鸡尾酒的种类,如果觉得不好喝,他可以帮我另外制作一杯。
因为酒精的缘故,酒精不耐受的我耳朵有些红,但并没醉。
“我最大的爱好就是调酒,你呢?”他把一片薄荷叶放在冰块上推到我面前,脸上浮现温和的笑意:“好了,这是一杯没有酒的鸡尾酒!”
“看书,写稿。”
我很机械的回答着他的问题,我的最大爱好是看书,又因为经济原因,写点稿赚点钱花。
从一年多前,和姑姑闹翻我就被赶回了老家,自六岁被接到她身边八年,这八年来我过的应该也还算不错,衣食住行样样俱全,除了没人陪我都挺好,我习惯了偶尔家教上门一个人的日子。陪我最久的只有一本本书。
老家父母的经济并不宽裕,还有一个妹妹,当初也是因为想让我接受更好的教育,便让姑姑接到了这座省会城市。
姑姑单身一辈子,并没有孩子,但生意据说做的红火,所以时常不见人影,把我扔在房子里,只有每天打扫的阿姨和小区门口的安保大哥偶尔陪我玩,再就是家教老师会上门。
六岁的我刚到这次上学,或许是因为从乡下长大,同学都不太喜欢我,说我好土,即使老师维护,但总在看不到的会受到欺负。直到我忍无可忍和嘲笑我的同学打了起来。
自此,便是居家授课。而回到乡下的我,根本对校园生活无法适从,还要面临经济上的拮据。
“很厉害,可以看看你写的吗?”
我从包里拿出手写的本子,翻开给他看。上面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
“这是手稿,你可以上网搜‘莫封侯’,这是我的笔名。”
那时候的笔记本电脑并不像现在这样普及,我都是手稿写个大概,然后去网吧更新。
他掏出了最新款的苹果手机,搜了一下,说等回家再看。
说罢,我们便互加了一个企鹅联系方式。他对于写作,谈及网络小说的各方面影响,都聊的很有深度,是我从没想到的角度。
他说只要我能在这一行深挖,那么未来前途不可限量,夸我很有天赋,我笑了笑,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
在分开的时候,我知道了他的名字:赵秉权!
很狂的名字,我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