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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孟冬之狩(二) ...


  •   此时,缙云对姬轩辕示好不成反被怼的悲惨经历一无所知,他正在王宫前的圆形广场内参加孟冬之狩的余兴节目。

      如果说白天的狩猎是为了生存所需不得不进行的劳作,那么夜晚的聚会就纯属娱乐狂欢。广场四周燃起巨大的火把,食物和清水敞开供应,各族战士们吃饱喝足都聚集在广场中央的擂台旁围观比武。最后竟然围了五六百人,时不时爆发出一阵热烈的喝彩。

      “缙云大人居然出战了?他不是一向不喜欢这种只为出风头的街头之戏吗?”

      “你管大人怎么想的?赶紧抓住机会向他讨教才是!”

      众人恍然大悟,闻讯而来的人群淹没了大半个广场,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缙云对于这些喧哗的声音一无所觉,他上台本来只是因为心里郁结难消、戎冬又像个赶不走的苍蝇一般,在他耳边嗡嗡地叫着打一场打一场,为图清净只得无奈应战。

      可是这具年轻的、没有经过伤病妖力和魔气摧残的躯体实在是太美妙了,前世从承受辟邪之力那一刻开始,他已经有十四年没有体验过这种可以肆意调动肢体、支配力量的快感。从握住太岁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都安静了下来,只有他和这把剑。

      他能清晰地听到骨骼舒展的声音,肌肉一层一层绷紧,源源不绝的力量从身体中生发出来,然后剑锋所指,鬼神皆斩。

      然后这一打,就十分上头。

      戎冬很快就大叫着“你喝鸡血了吗”跳下擂台,然后姬轩辕麾下夔部的首领塵以又上来了,再然后是梼杌部的商介,最后很多其他部族的战士也加入了进来。缙云一一比过,越战越勇,到最后他甚至扔开太岁,赤手空拳对敌,享受那种纯然的力量。

      喝彩声一浪高过一浪,几乎响彻云霄,连高坐在广场宴饮区的各部族长也被惊动了。

      原本姬轩辕只是听人议论,说缙云打赢了一个人,又打赢了一个人,又双叒叕打赢了许多人。“这不是废话吗,等他打不赢了再来议论吧。”姬轩辕在心底翻了个白眼。可等这个数字累积到十七的时候,他周围也响起了一片赞叹声。

      有黎族的族长上来向姬轩辕敬酒,笑道:“大人,我愿以一百头牛羊换取这个战士。”

      “多谢族长美意,但缙云不是奴隶,他可以自由选择在哪个部落生活。”姬轩辕回绝了那人,却也来了兴致,丢下玉樽起身到廊下围观去了。

      巫炤不惯应酬,早已离席,站在廊下静静地俯视着广场中央。姬轩辕过去与他并肩而立,余光一撇,却见他双目如晨星微启,流淌着橘红色的微光,竟然是睁着一双肉眼在看缙云与人比试。

      “我去去去......”有熊族长发出了受惊过度的声音,险些将一句“我去原来你没瞎啊”的吐槽脱口而出。

      好在他及时反应过来,遏制住自己嘴贱的行为,转而问道:“你这玩意儿原来能睁开的吗?”

      “当然。只是会消耗灵气罢了。”

      “有区别吗?”姬轩辕又问。

      “巫目视物只能感觉到灵气的流动,看不到颜色和光影。肉眼则与寻常人一样。”巫炤语气有点惊奇,“他剑术进步很快,快得惊人,前两个月是有什么际遇吗?”

      “谁知道呢?剑术这玩意,兴许睡了一觉就参悟了也未可知。”姬轩辕露出与有荣焉的笑容,忽然又摸了摸下巴,“诶,我们之间原来也有能聊上三句还不翻脸的话题啊。”

      “哼。”巫炤合上双目,面上一脸高贵冷艳的神色,实则在心里暴打了姬轩辕一顿——如果不是因为说他坏话导致两人吵架,自己现在应该正在下面同缙云饮酒比武,而不是在这里应酬一群名为各部落族长,实际武力智力双低下的蝼蚁。

      “姬轩辕想送你一只玄鹿幼崽做宠物?”一场酣畅淋漓的比试之后,又听到这样滑稽的消息,缙云险些抑止不住嘴角上扬的弧度。

      那个人看见嫘祖摸巫炤的头,就真把大魔王当小毛孩了?缙云只得忍笑道:“他倒也不是消遣你,姬轩辕很喜欢鹿,估计也是想跟你找找共同话题罢了。”

      他已经找到了,就是你,还聊了不止三句呢。巫炤哼了一声,在心中暗想。

      “下午的事,是我不对。你初到有熊,我无论如何不该把你扔在屋里。”缙云笑道,“你也知道,我很少发脾气,就这一回偏生让你撞上,还请鬼师大人宽恕我这一回吧。”

      他摘去了藤甲面具,露出莹润稚气的脸庞、垂在胸前的精致小辫、湿漉漉的灰色瞳孔,肉嘟嘟又带点锋锐弧度的嘴唇,刚才还锐利逼人的气息,瞬间变得软糯鲜活起来。换了谁也不敢相信这个人刚才还把一群壮汉打得嗷嗷乱叫。

      巫炤从来没见过一个人能够在野狼和小狗之间如此自然地切换。他突然就理解了姬轩辕为什么会喜欢小鹿,一个整天血里来火里去、筹谋算计、与天争命的人,怎么会不喜欢那些单纯无害、鲜活可爱的事物呢?

      “求饶是弱者所为。要我原谅,明天狩猎赢过我便是。”

      “那是自然。”缙云顿时兴奋起来,比擂台上打赢了十个人还要高兴,“明天狩猎的地点是在轩辕丘附近的白梦泽里,那里可是我经常出入的一片水泽,占据地势之利,鬼师大人可要小心了。”

      巫炤淡淡一笑,却没有接话,转而说道:“如今看来,当年嫘祖把你送到有熊的决定是正确的。”

      缙云一怔:“怎么突然说起这个?”

      不同于姬轩辕等人的显赫出身,缙云原本出生在南方三苗地区一个连名字都早已被遗忘了的小部落里,先后多次被更强大的部落俘虏,辗转流落到有熊的时候,他也才九岁。嫘祖相中他的天分,把他从战俘营里捞出来,带回西陵亲自传授剑术,后来剑法小成的时候又送回有熊,在姬轩辕帐下效力至今。

      “我承认姬轩辕在知人善任这一点上很强。”巫炤一针见血地说,“在西陵,一个没有巫之血的外族人是不可能在短短四年间成为一部首领的。嫘祖可以让你衣食无忧,但却给不了如今的地位和声望。至于给你住那破屋子的事,等我回了西陵向嫘祖一说,自然有人来教训他。”

      缙云心里蹭地一下腾起一团火苗,烧得他整个人暖暖的。一刻钟以前他还拿着太岁在武场上教全天下的战士做人,现在眼里却不争气地开始冒出一些酸酸的东西。

      他开始无比后悔今天下午自己竟然用那么卑劣的想法质疑巫炤的人格、贬低他们的友谊。姬轩辕是他在政治上志同道合的盟友和恩主,而嫘祖和巫炤却更像他的娘家人。也许观念未必一致,脾气也未必相投,但不论成败都会彼此照应,彼此托举。

      如果没有该死的魔族,一切该有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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