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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 6 章 ...

  •   期中考结束后,也许是我的成绩让我少了些人生赢家的妄想,我开始着眼一些别的事情。学习上再登一步比较困难,我也不愿执拗于此,只要在校期间我尽力了就好。我就想奖赏自己更多一些自由,我决定周末去找些书来看。
      因为高中在县城,距离我家小村略远,我向来一个月才回一次家。那时手机支付还没普及,我也需要回家领生活费。
      在不回家的周末,呆在人烟稀少的校园未免有些无聊,曼曼家离县城近,只要周末她便回家。何雨家比我更远,她家在镇上,因此,看书之旅是我与何雨两人。
      我们学校并没有图书馆,我不知别的高中是否也这样,总之,如果我们想看点闲书,除了学校后门的旧书摊,就只能去县中心区域的新华书店了。旧书摊的书要花钱,经济拮据的我们当然选择后者。
      新华书店距离学校大概有两公里,作为“跑步健将”的我与何雨,决定步行去新华书店。
      我们像平日上课一样起得很早,在食堂吃了一碗粥,四五个小笼包,一人带上一瓶水,这便出发了。
      我特意在兜里揣了很多手纸,因为我一直有个毛病,一进书店就想大号。本来我没觉得这有什么异常,直到有次刷微博,发现原来我不是一个人。这种现象在日本有一个专属名词,叫青木xxx现象。xxx是日文平假名,具体我忘记了。
      两公里走完我和何雨甚至意犹未尽,还想继续走。不过对于读书的期待使我们放弃继续徒步的念头,转进书店。
      我没去过别的城市的新华书店,前世高中时我沉迷网络小说,大学时学校有图书馆,毕业后则更多时间用来工作,等年近三十,对网络小说失去兴趣,转而读起出版书,却因为有了微信读书而不必去实体书店。
      县城的新华书店在我看来不算大,大体上可分为门前书摊、左区与右区。书摊上都是些教辅书籍,像教材、练习册、工具书等。右区是一排排书架,陈列图文画册专业技术科普类等书籍,理工感很强。左侧更多的是小说散文等文学类作品,偏于感性。
      我与何雨都义无反顾转向左区,我偏爱小说,何雨喜看人物传记。书店中没有座位,我们便席地而坐,我俩都不是太讲究着装外貌的人。这使我想起前世。
      前世高中毕业后,何雨去了南方念大学,我和文若、曼曼三人虽然大学不同,但都在家乡所属的省内首都城市,抽空我们会聚一起看看电影,逛逛街,一起游玩。等到工作后,文若去了京城,曼曼去了墨城,何雨去了西京,我则是先后辗转深城、墨城、汉城、宜南,又回到汉城。
      大约工作五年后,我与何雨相会于汉城,彼时她已结婚,结婚消息还是从她的朋友圈处得知。婚后她与老公来到汉城定居,约我见面。
      那时掐指一算,我们竟分别了快十年,她说来见我,我竟莫名紧张。
      我们是如此的不拘小节,她来那天我还在工作,约定下班时间在我公司楼下见面。
      她比预想中更早下地铁,然后她自己按照地图导航,一个人徒步1.5公里到我公司楼下。那时我还没下班,我叫她上楼坐我旁边等我,她就上来了。
      当面一见,我笑了,因为我发现她一如往常。十年时间没有让她变成另一个人,我甚至没找到半点陌生感。
      我说她来得太突然,我好几天没洗头了,真是见笑。如果她明天再来,我一定会洗洗头并换一身干净衣服。
      她说没关系,她也没洗头。我抬头一望,她头发被发卡别得乱七八糟,一条皮筋随便把头发一扎,好似她不是坐了三个小时地铁过来,而只是早上刚起,拢拢头发下楼丢个垃圾。
      她的随便给我带来安心感。
      等我完成工作的过程中,我们不时闲谈彼此近况。
      因为我跟何雨都不是特别社交的人,所以在我们分别期间联系不多。大概这对别人来说也是很奇怪吧,仿佛我们不是关系不错的朋友一样,甚至她结婚都未通知,她只简短地说结婚时在老公老家随便吃了下。
      我工作时她坐在旁边无聊,就对着我偷拍了一张照片,然后发在文若、曼曼我们的四人群里。我一看群里照片,我缩着下巴仰在椅子里,头发直挺挺得戳着肩膀,显得脑袋又大又长,且皮肤粗糙,完全是四十大妈的侧影。可天知道我真的还没到三十岁。
      我哈哈大笑,说她拍照太写实了,求她把神通收一收。
      我问她还记不记得高中时期她也给我拍过一张照片,是我跳起来够头顶的树叶。
      我记得那时我们四人都在场,就在校园里的某处行道树旁散步。忽然看见一个枝条悬在头顶,何雨问我能够到枝条吗?我说试试。然后我跳起来,没够到。
      文若说她也来试试,跳起,够不到。
      然后是曼曼,跳起,徒劳。
      何雨说,“让我来!”
      她是我们四人中最高的一个,我们充满期待得看着她助跑,腾飞,伸手猛拍。
      何雨落了下来,树枝纹丝不动。
      我双手掐腰,仰望树枝,我宣言,“我不服,我不信,我能行。”然后我缓缓后退,摆起架势,冲刺。
      眼见树枝临近,我将起飞。可不知为什么,我的身体一歪,半空中扭出一个奇怪的造型,神似扭秧歌,树枝没拍到,还差点摔了个大马趴。更可恨的是,何雨抓拍了我。
      我落地后她笑得像只老母鸡,咯咯咯咯地停不下来。我气恼地叫她不要笑,她却举起手机给我们看。我探头一瞧,屏幕上我作雏鸡展翅状,同时嘴角挂着不明笑意,我顿时被自己的蠢相逗笑了。我没有叫她删掉这张照片,因为我觉得这张照片太好笑了。
      如今我再问何雨,她立刻微笑起来,说她也记得那张照片,只是可惜现在找不到了。我点点头,毕竟十几年过去了,年轻时我们也没有特别珍藏照片的习惯,甚至可以说,拍照都很少。如今我的网络相册上存有的最早时期照片也是大学时期的。
      何雨在我身旁坐了有半个小时,终于等到我下班。我们一起在楼下吃了个烧烤,吃饭时她给我观摩了她的结婚照。照片中她头发长度只到下巴,神情冷傲,怪酷的。我说她结婚照都不笑一笑,她说不笑更有气质。
      之后她去我住处瞧了瞧,那时天色已晚,我说我这里只有我一人住,她不用急着回去,可以在我这里住一晚。但她没有留宿,依然回去了。我们走着去地铁站,走了很久,也聊了很久。她说她现在特别喜欢走路,怕我不习惯,叫我不用陪她走那么久。
      我说没关系,虽然我很懒,但是走路也相当于锻炼,有人陪着锻炼挺好的。就是我穿得鞋有点磨脚,早知道应该换双运动鞋。
      我们都低头看我的鞋,那是一双乐福鞋,黑亮黑亮的,花了我二百五十大洋。
      可是看来我的脚不是很喜欢它,毕竟我可是个高跟鞋都没穿过的人,因为我会扭脚。
      我不化妆,穿得不漂亮,因为没精力,没经济,我只想过得舒服就很好了。
      那日之后乐福鞋也被我收了起来,我开始更加遵从本心,只穿舒服的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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