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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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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雷霆万钧之势秋风扫落叶般把刘广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并有条不紊展开审讯旋即突破口供,不得不说,这是我局在命案必破机制下取得的又一重大胜利。”这是我将在全市公安系统表彰大会上发言稿的开场白,对文学一窍不通的我能写出这样有气势的开场,确实殊是不易。
我也承认,对法律我可谓是一知半解,但刘广案我对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定性却是非常准确的,他们涉嫌盗窃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关于盗窃罪,大家都没有异议,但是对于刘广的死到底定性为什么罪,大家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是“故意杀人罪”,也有人说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还有人认为是“意外事件,因为犯罪嫌疑人并不知道箱子里有人”,当然,局里还有几个掌握艰深法学理论的人认为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后,还是我把案件的整个过程分析给大家听,“本案中,犯罪的客体是公民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行为致使被害人对自己的财产失去了管控和占有,同时,也使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受到了侵害,这两点,大家没有异议吧?”我的目光睃巡之处,大家都低垂着头。
“犯罪的主体方面,就勿需多言了吧,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嫌疑对箱中有人是否明知,综合考虑本案的犯罪情节和以往嫌疑人的作案特点,可以知晓,犯罪嫌疑对箱中人并不知情。”所以,“以‘过失致人死亡罪’来定罪量刑是比较妥当的。”
天明老师的案子就交由派出所处理了,我给派出所的处理建议是“治安拘留就不要了,罚款1000元。”我拍着所长的肩膀说:“按照刑法理论来说,天明是从犯,应当减轻处罚,天明老师也不容易,大学毕业好不容易找份工作,如果行政处罚,工作也许也保不住了,如果批评教育可以的话,罚款也免了吧。”
关于小靓和苏采的处理,我同样建议所长,“批评教育就行啦。”
所长刚要把他们带走,我叫住了他们,“稍等一下,苏采,你过来一下,我还有些问题要问。”
我给她倒了杯水,看她有些拘谨,“苏采,只是问几个问题,你照实回答就可以了,不要紧张。”这女孩曾给我留下了挺好的印象,我不想为难她。
“嗯。”苏采应道。
“苏采,你老实说,小东自杀的案件是不是和你有关系?”
苏采心里吃了一惊,莫非是之江招供了?看情形,应当是不像,如果之江招供了,自己还能坐在这里吗?想到这,她便摇了摇头。
“这个案子会不会和其他人有关,比如嘉树?”
苏采仍然摇摇头。
我知道这案子是问不下去了,我换了个话题,“苏采,你在商场买过和小靓同款的一件格子呢大衣,请问,为什么?”
苏采已经想到了小靓穿的那件格子呢大衣的纽扣上的摄像机就是长安放的,“我买同款大衣,是因为嫉妒,我嫉妒小靓能得到嘉树的青睐和爱,而我却得不到,所以,只好买同款的大衣来安慰自己。”
“大衣现在哪里?”
“我扔掉了。”
“为什么?”
“因为别人送的和自己买的,完全是不同的心理感受,况且,我已经不喜欢嘉树了,认为那不过是少女时代清风明月乍相逢时的心思偶尔萌动罢了。”
必须承认,这个苏采是我遇到的极难缠的对手,或许这个案子真的与她无关。我有些沮丧地瘫坐在沙发里,摸出一根烟,示意她可以走了。
“青城山的苦丁茶真苦啊。”我有些失神地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