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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相遇邂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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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倾坐在一边,吃着带来的包子和牛奶,谁让他说要蹭顿饭,她这不就来了吗?
这个带饭的男生是和景羡一个团里面的老幺,唐嘉树。
另外一个则是用颇有吃瓜神色的眼神打量着她,“景羡,你说你做这么大件功德事,沈仙是不是得给你颁个牌匾什么的。”
这也是他们同队的黎名。
“到时候,你去给我搬?”景羡笑了声。
“队长大人当然得自己负责咯。”听起来就锋芒四射。
男团APRICITY是景羡带领的男团,隶属二线娱乐公司寻星旗下。
作为地下rapper出身的爱豆,早期的景羡着实浑身是刺,很不好接近,总是带着少年的戾气,加上外界对地下嘻哈的偏见又放大几倍这种刻板印象,全网群嘲:这团今后绝对得被带成一把混社会的好手!
现在“混混团”黑称片天飞,也少不了被黑为“天生煞才”的黎名点起的一把火,刚出道五人的确“靠皮囊和过往”获取了一波关注度,只是如一箱玩具沙堡,全被黎名所谓的诳语给反噬得彻底。
本成就景羡底气的地下圈也将其视为“叛徒”,嘻哈圈内有种DISS文化,他的大名就挂在初出茅庐的说唱歌手词谱,“卖脸”、“媚粉”等污名化标签贴在他身上,被排挤被死死钉在耻辱架上。
那两年嘻哈绝对是小众文化,潦草、野蛮、无序、生长,景羡便是从地下到地上攀爬的现实标志,是来自地下的闯入者与外界的交锋和龃龉。
却没一个人真真正正地问过他为什么,只有数不尽的恶意揣测与抨击作为答案。
时倾咬着包子,肉馅醇香,扫了眼对面三人的神色,攀交道:“我去看过你们的出道公演,是在堂吉诃德Live House吧?”
“哟!你还是我们难得的小粉丝啊!”黎名一听来劲了,“说说最喜欢我们五个哪一个?为什么?”
“黎名。”景羡提醒他。
“咳,问问而已,这么认真。”
反倒是,唐嘉树很是热情,眼睛本就清澈透亮,瞬间亮晶晶,朝着景羡道:“哥,太好了!我们的付出没有白费!”
“傻小子,当然不会白费,还会有很多信件和邮件等你回复呢!”景羡笑着,揉了揉他的脑袋。
时倾总算懂了网上的一些段子。
从团体来说,这五人简直就是磁场不和,当初哪怕是唱跳同一首歌都能搞出五种风格。
她记得他们在堂吉诃德的出道公演,还有部分座位是空着的,还未成型的应援口号,还没为爱发电的站姐,还没发得完的签名照,一切都才起步,一切还在打磨中。
她那时也一度怀疑这五人哪怕是挨个捧,都比这样集体打包红得快,好在近年也开始磨合得更融洽。
而当初的公关哪怕好一点,也不至于各种黑标签层出不穷,最著名的一条:“冬日劣阳”=“街痞大佬”+“草包神仙”+“隐形小丑”+“天生煞才”+“绝对王牌”
唐嘉树的乍一听倒是不错,但是“绝对”两字其实是在内涵:这团什么都打算靠最小的撑起来,而“王牌”也是在讽刺他鸡肋得根本没实力担起来,毕竟是没有牢固基础就进了公司,但是大众比较吃他的颜和个性。
虽然这团最初的策划和资源确实是往黎名和唐嘉树身上倾斜,意图打造爱豆圈“双ace王牌”,双王牌,双主唱,双主舞,双副rap,便如黑白,一个洞悉到极致,一个纯粹到极致;但是随着黎名的路人缘降至冰点,担子就貌似落在了一个人身上。
“这位小姐,貌似你还没跟我们介绍一下自己呢。”玩笑归玩笑,黎名始终有些顾忌地瞧她,差点没将她身上烧个洞出来。
“我叫时倾,时间的时,倾尽的倾。”这个名字,是她自己选的。
时倾也察觉到那点趔趄,补充道:“放心!我还不算你们的狂热粉,你们不算私联,你们甚至可以买个热搜,说GIN救了一条人命。”
“我们还不至于低劣到那种程度。”景羡站起身,没再管她,吩咐道,“唐嘉树,黎名,走了;你要现在出院吗?医药费我给你付,学音乐还是去找专门的老师教吧。”
“可是我喜欢你的歌!你是我唯一喜欢的地下rapper。”时倾没有放弃,他每走一步,她就紧跟着,“你也许没注意到我,但是我知道你发行了2张mixtape,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首叫做《坠》。”
黎名努力回忆起这首歌,想从自己脑海中找到一些记忆,猛地抬头,“妈呀!那首歌难道是加特林机关枪扫射的那个啊?嘴炮无敌的那首!”
“你不会学了吧,他都不带换气,平常人这一首下来估计得憋气窒息而亡!”黎名显然是来了兴趣,“那铺天盖地的一麻袋歌词,现场分分钟玩脱。你如果翻唱成功,我就帮你追景羡当老师。”
“我不会唱。”时倾坦白。
黎名双臂交叉放在脑后,“咳,真没意思。你若真的诚心诚意,就会硬着头皮说:给我两天时间,我去学,然后留个电话号码。”
“但是我懂。”时倾直勾勾地盯着景羡,“你愿意听我的理解吗?”
景羡还是停住了步子,给了她一个再次爬起来的机会。
“《坠》这首歌…开始是沉重的,用神经质一般的笑声做衬;连接着一层层的阴暗与痛苦,藤蔓一般渐渐缠绕。随着情感越来越深,压抑感几乎到达了顶点。他走向断头台…他要投降了。心跳一般的背景乐声声入耳…叫人喘息不得。”
“但接着节奏一转,他站起来了!他的时机到了。像是执行蓄谋已久的反击,他平静的声音逐渐变成愤怒的嘶吼。最后一段音乐激昂紧张。眼前一个绝地反生的英雄,用上等的匕首,亲手将过去的自我撕裂。”
“[我要我们堂堂正正的抬起头。
还没有到最后,我就不会倒下。]
[可是
小子啊,在我的人生里,
没有最后。]”
时倾语气很轻,却掷地有声,她继续阐述着自己的见解。
“那些片段穿梭在不同的时间里,构成完整的他。但是,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他,更多的是自己。这就是他写这些歌的意义了——他并不是在用他自己的故事激励我们,而是我们,通过他的歌,感同身受。这种共鸣感就表明这首就是最顶级的音乐了。”
“所以,比起天呐!他过去怎么这么惨。我觉得…他并不需要这些。”
“他独自一个人经历了种种,绝望过崩溃过自卑过自大过,走过花路也看过世态,但是现在他愿意平静地和我们分享这一切,作为外人,我们无需评判。过去的都已过去,并不是这些苦难使其强大,而是他让这些苦难化成了前进的力量。他是涅槃重生。”
时倾对着这首歌的作者,没有用“你”来煽情,而是用第三人称的“他”,客观又一阵见血。
景羡没过多反应,只是转身又走了,可是时倾知道,他是同意了。
何况,唐嘉树友好地冲她招招手,示意她快点跟上。
有一瞬间,她好像回到了十六岁,也总算找到记忆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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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仄小巷,喧嚣吵闹,灯光昏暗。
“这哪来的小孩啊?还胡言乱语?未成年吧?”一高大的汉子,领子戴着圈银项链,粗壮的左花臂撑在墙壁上,右手捏瘪了罐酒水。
“COUPON(彩券儿),这么晚了还乱跑,送去附近派出所吧。”他身旁的少年提议,优越的眉眼,戴着副金项链。
时倾听到这里,脚步溜烟,转身往前跑,没想到,那汉子手疾眼快地揪住她后衣领,把她整个人都带了回来,胃里面难受得似火烧,晕头转向的。
“你别弄疼她了。”景羡说完,牵起她的胳膊,让汉子放了手。
然而,她迅速回过头,抓起那双手狠狠地咬了一口,得意的松开,一双骨节分明的手上的牙齿印连带着血丝。
“妈的,还是只野猫?!”那汉子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又支招,“先带去俯近药店吧?GIN。”
“也好,买点醒酒药。”景羡甩甩受伤的手,无关痛痒的继续拉住她往街上走去。
“我不去!”她死命地脚蹬地,见不管用,又微微示弱,一手指放在嘴里舔了下,“涂点口水就好了嘛,你看!”
“卧槽!小妹你爱点干净啊!”那汉子无语了,结果少年挂了抹不在意的笑容。
“这是金的?”她又把注意力放在了他的装扮上。
“有钱我就会幸福了吗?”
他没说话,只是摘下了那串金项链,把它挂在了她的颈项上,“GIN以后可比金更值钱。”
“难过的时候,就去听嘈杂的音乐;不满的话,就去打破。”他好像看透了她的心思。
“怎么?不去?”他笑了。
“你可是我第一个邀请的人呐。”景羡松开她的手,大踏步地往背面去。
“很荣幸的。”
少年回头望来,笑她还不跟上。
那一天,她发誓要记住这个叫“GIN”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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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吉诃德的舞台上,灯光打得迷离又刺眼,他将棒球帽帽檐压至最低,全然挡住冷淡锐利的眼睛,扯着低厚嗓,打着独有手势,玩弄着鼓点节拍,旗帜鲜明又极有态度。
没有大片张扬慑人的纹身,没有个性斑斓浮夸的发色,没有一个龌龊肮脏的字眼,没有苦大仇深的嘶吼唱腔,俨然一副对标于大众眼里rapper的“异类”。
唯一标志只有脖颈间挂着的金项链。
耳边是此即彼伏的惊呼。
“GIN Swag!人间节拍器!beat太绝了!flow太流畅了!炫技狂魔!歌词押韵也牛!又不会无病呻吟!点到即止又像锯树杆!刺激带感!”
“没来错吧?你能想象GIN其实是来自南嵘这个小县城吗?他一个人来安陵两年多就能收获这么多粉丝!我在他刚来安陵就认识他了!那次他是临时顶替别人表演的!”
躁动的年轻人们都按捺不住的兴奋,恍然间重回到三伏天的酷暑底下。
若有一个认识他的南嵘人,轻而易举就会发现比起那时,景羡的稚嫩青涩褪的干净,个子也抽条般的长了不少,露出的皮肤难得偏向小麦色,健康的男性荷尔蒙全身流淌,就像那句老话,社会是把磨练少年意志的锋刀。
清透的镁光灯照耀着台上挺立的身影,LED背景浓烈的深红窜入了些黑墨,他抬臂一把扯下棒球帽,寸头精干,轮廓清晰,棱角分明,眼睛锐利,野性不驯。
他就是那只燥动全场的秋老虎。
时倾落泪了。
最后一个字落下,她倏地泪流满面,周遭只余重磅的力度与嘈杂的震撼,贫乏文字无法阐述出那样盛大的场面,就好似一场热烈爆破的烟花戛然而止。
就这样,他闯入并惊艳她的世界,恣意狂狷得一鸣惊人;明明她之前都不喜欢rap,明明是一个冰凉刺骨的秋夜,整个人却仿佛都要灼烧了起来,能清晰感知到全身沸腾起来的热度,还有那颗肆无忌惮地疯狂跳动的心脏。
通过他的碎片歌词,她才知道——
这天,一个与她同样支离破碎的灵魂却硬生生把她拉进了光中。
GIN的首秀结束后,同样的小巷里,她被刺激的灵魂震荡,还没有回过神来。
刹那间,眼前白光闪过,紧接着“砰”的一声巨响,一颗烟花冲破云霄,炸裂开来。她愣了一秒,抬眸朝上面望去。
夜空之中,绚丽的火花绽放,将半边天际染红,璀璨夺目,震撼人心。
她给了他两颗薄荷糖作为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