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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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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唐临就一直在教季书,每天都是打开课本,听唐临的声音,还有那骨节分明的手拿着中性笔在练习本上写出各种公式。
考试完季书哼着小曲调下着楼梯,吃着草莓味的棒棒糖。
季书含糊道:“我都会,肯定一定能拿高分。”
唐临的眼角笑成了一个弯弯的月牙,眼神温柔成一滩水,轻声说:“嗯,继续加油。”
在一个楼道拐弯处,汪漳翻了一个白眼儿,鼻子朝天一副看不起人的模样儿,“切,装什么装。”
季书眯着眼睛,语气全身威胁:“有病就去治,别来我跟前找骂。”
汪漳暗想,都成Omega不Omega,Beat不Beat的了,装个屁啊?
他心里该怎么想是怎么想,但脸上就露出一种你是老大,我不说话的情态。
这小子可不罢休,一天两天的找季书的事儿。
前天告诉老师季书把他的球给砸破了,大前天告诉老师季书把他的橡皮给他弄脏了,今天告诉老师。
“老师,我怀疑季书针对我,我就当他面说了一句不让他飘的话,他就往我卷子上涂胶水,还把我的课桌给踢翻了,而且他还,还造谣我。”
天天这样找事儿,老师有都些怀疑的说:“真的吗?”
汪漳睁大眼睛,比了一个发誓的动作,一点都不心虚,“千真万确啊!老师,我说的句句属实。”
其实他就是没事儿找事儿,想要把季书弄走,为什么呢?因为他是班里的小透明,看季书人缘那么好,眼睛红。
老师停下改作业,抬头看向汪漳。
“那你去把季书叫过来,我和他谈谈。”
汪漳得意忘形道:“好勒。”
汪漳匆匆跑到教室,冲季书喊了一声:“季书,老师叫你。”
心里暗想,等着倒霉吧。
季书停一下手中的书,朝门口白了一眼,怎么又来找事儿?他烦不烦呐?
宋佰义小声的问:“小书,你怎么了?你又犯什么错了?”
季书翻了一下嘴皮,一脸无所谓,从嘴里挤出一句,“谁知道呢?”
到了教室,季书坐在椅子上跷了个二郎腿,吊儿郎当道:“老师,有什么事吗?”
老师双手抱胸问:“季书,我听说你往同学卷子上涂胶水还弄翻同学的课桌,并且造谣他。”
季书直爽的回答:“我没干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我要是真恶心那个人,直接把那个人揪到教务处打。还有我从来不会造谣,我、是、个、好、人。”
他没事干那种缺德事干什么,他可没那么闲。
老师皱了皱眉头,盯着他道:“季书,注意你的态度,我就问你干没有。”
季书无奈的哈了口气儿,“没有,我不干这么缺心眼的事,不信你去查监控,反正学校哪里都有监控。”
老师想了想也是,不能凭一个同学的一语就判定另一个同学的品德,然后便说:“好,老师相信你,你先教室,有什么事我通知你。”
之后就放季书回班了,季书一回班,身为前桌的宋佰义操心操捞的问:“怎么了?”
季书用脚尖儿踢了踢板凳,懒散的坐在桌子上。
“老师说,我往别人卷子上涂胶水,还踢翻别人的课桌,还造谣他。我靠,我可不会干那么缺心眼的事,就因为这种没证据的事当然没给我定罪,然后我就回来了。”
唐林听到了他们的对话,觉得季书应该散散心,便说:“别不开心了,我带你去打篮球。”
唐林拿了数学高干题目,假装看到津津有味儿,喝了口奶茶嘟着嘴道:“不去,没心情,我想在教室里看看书。”
他可想去,他现在烦的脑壳疼。
唐临一脸应和,开口道:“好啊,我陪着你。”
濒临夜晚,学校的操场中放着超大束的玫瑰,周围的树上还有墙壁上都用了彩萤灯装饰还挂了各种各样的零食和小玩意儿,大束玫瑰旁边还有许多零食围成的一个爱心状。
周围操场上的一些同学都在惊讶道:
“哇~今天谁表白啊?这么盛大的场面,彩色荧光灯都快把整个操场包了,还有这超大束嫣红的玫瑰花。”
“不会是哪个高富帅吧!想想就激动。”
“哪个Omega能有这待遇?”
一个眼尖的同学看见了一个身穿黑色皮衣的Alpha帅哥走向花束旁边,“看!来了个超帅的Alpha!
“同学们,今天不是什么大日子,我也不算是告白吧。”唐林拿着花束,看着人群中的季书说,“我是要告白的人是季书。”
唐临把季书拉向自己的身边,然后单膝下跪。
有个不知情的同学惊讶道:“季书,他不是变成Beat了吗?Alpha和Beat在一起吗?”
唐临亲吻了他的额间,“你是我此生唯爱的Omega,无一例外。”
周围的同学发出尖锐的爆炸:
“你听他说了吗?季书是个Omega不是Beat,那些谣言原来是瞎传的!”
“管他是Omega是Beat,恋爱最伟大!”
“我同意!”
季书站在一旁,手里抱着那束超大号了花,额头出了一层薄汗,衬的白净的小脸通红,虽然他平时咋咋呼呼,但这场面还是让他忍不住害羞了起来。
季书慢吞吞的开口道:“你把我搞的好尴尬……”
唐临轻轻的给他戴上一个小手环,然后紧紧的把他抱进怀中,好像这是什么稀世珍宝一样。
他只是想告诉他们,季书是他的,谁都抢不走,这是他的Omega。
宋佰义在旁边儿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拿了个不知道从哪找的小手绢,边摆边喊:“小书,你们要好好的,呜呜呜呜,太感人了……呜呜呜。”
宋佰义看向江亦,满眼都是对他们的羡慕。
学校明天放假,今晚就有同学走,校门也开着,校外人可以跟着本校学生自由出入。
江亦拿了个棒棒糖塞进他的口中,笑着摸了摸他的脖子,“我们不用别人来见证我们的爱情,不过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包一条街向你告白。”
宋佰义一听一条街,可把他吓坏了,这种费钱的表白方式,他可承受不起。
宋佰义慌慌张张的说:“不用,我就口嗨了一下嘛。”
被人群围绕着的唐临把自己准备的戒指戴到季书的手指上,细小的圆圈完全套在对方的手指上仿佛给了他一种被安心的感觉。
戒指上有着百合花的纹样,绽放的张牙舞爪,美丽多姿的同时,还散发出一种诱人的美。
唐临很早开始就谋划着要送戒指,但他不知道对方怎么想的,也从来没有试探过,就决定当成一个惊喜送给对方。虽然显得有一点过分占有,但好歹给自己的心加固了一层玻璃罩,除了让自己知道季书是他的,还要别人知道这个人不是单身,已经有对象了。
“书书,谈恋爱了这么久是不是要换个称呼啊?”
季书轻唤唐临,语气都带着自己未察觉的温柔:“亲爱的?”
唐临低声道:“那等结婚了可不可以改口叫老公。”
季书觉得唐临跟个有丰富情感经验的情圣一样,低沉的嗓音犹如铁笼一样紧紧锢他的心,那种酥麻的感觉让人忍不住的想要害羞。
季书红了一脸,“你真是不知道害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