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8、番外2 贺榆生 ...

  •   我叫贺榆生,是老太太搁老榆树边儿捡的,襁褓里有张写了姓氏的纸,所以起了这么个名儿。
      老太太是莫莫姥姥,不知道咋回事,她总捡到孩子。
      一个是我,我前头是莫莫她爹。
      “那孩子就在你面前哇哇哭,”老太太生前说,“俺也是当过妈的人,咋忍心掉头就走?”
      “咱村里穷,谁也不愿意多张嘴,那还能咋的,就养呗。”她笑着说,勾起道道风霜沟壑。
      老太太老爷子养我到十九岁,没等我养,陆陆续续走了。
      日子太难过了,莫莫妈没了,莫莫也没了。
      我守他们病床前,一个接一个地送走,再火化埋葬,心也像扬起的骨灰那样,被关进地底。
      “……别去找夏如海,”老太太临走前拉着我一遍又一遍地嘱咐,“你得活着,好好活着。”
      我答应了她。
      用了两年还清债,之后我的人生陷入了从未有过的迷茫。
      我为什么活着?
      为什么活下来的人是我?
      可能老天爷看不惯我终日浑浑噩噩,把姜云来给我送了过来。
      第一次看见姜云来,是在火柴。
      她瞪圆了双眼看过来时,不知怎的,我突然就想起了莫莫。
      于是我展示了自认为最无懈可击的一个角度,并冲她笑了笑。
      但她似乎看的不是我,是我旁边那两个争先恐后扯对方头发的女孩儿。
      还没等我进行下一步,就被撞开了。
      很好。
      我咬牙切齿地想,没关系,接下来才是爷的主场。
      我在升降台上慢慢展露全貌,看到姜云来惊讶的眼神,我很满意。
      可是她旁边为什么还有个男的?
      那人瞥了我一眼,慢条斯理地把她眼睛捂上了,转身搭肩送走一条龙。
      就尼玛离谱。
      爷的母语是无语。
      男朋友?
      我向沈乐乐打听,她上上下下打量我几眼,拿着我那一叠酬劳往我胳膊上甩了几下。
      “别打她主意啊,认真的,”她警告我,“不然别想搁这片儿混了。”
      行吧,我数了数那叠钞票,还是钱重要。
      “下次有这好事儿还找我啊,”我满意地把钱揣进兜里,对沈乐乐一扬手,“爷从来没失手过。”
      在这之后我看见过姜云来几次,她身边总有那个捂住她眼睛的人。
      她总在笑,飞扬的发丝在阳光下甩来甩去,那是我没体验过的青春。
      后来,她身边没了那人,也不太爱笑了,偶尔会出现个戴眼镜的人和她一起走。
      我没招惹她,只是默默地看她走过。
      比起不知名的情绪,对于我来说,钱才是最重要的。
      我发过誓,朝不保夕、饥一顿饱一顿的日子,我是绝对不会再过了。
      不过,她总是会让我想起莫莫,我摸了摸心脏,一提起这两个字,那里还是翻搅着痛。
      像是有把火在烧。
      我拼命地挣钱攒钱,就是想早一点,再早一点,离开这里,去魁西科看一看。
      踏上莫莫向往的土地,完成她未完成的愿望。
      然而命运如此奇妙,我从没想过,会在魁西科遇见姜云来。
      我最喜欢姜云来杏眼圆睁抬头看人的样子,那样会让我感觉,莫莫还在我身边,还那么鲜活。

      大雨滂沱。
      姜云来没打伞,一个人坐在公交站台旁的座位上,雨水混着眼泪,哭得非常安静。
      你乍一看甚至察觉不出她在哭。
      她总是喜欢坐在那里,看一辆辆路过的蓝白色公交。
      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你以为淋着雨就没人看出来你在哭吗?”我把伞举过她头顶,“自欺欺人也不能这么搞,你知道在魁西科感冒药多难买么?”
      我知道她因为什么难受,她弟弟做完手术昏迷快一个月了,不知道为什么还没醒。
      她在人前表现得很镇定可靠,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才偷偷哭。
      她爹说她心冷,其实她就是怕她妈担心。她妈焦虑到吃安眠药,总要有个主心骨。
      我发誓我开始没有蒙骗姜云来的想法,分别时非常痛快地转头离开。
      直到在大使馆再度碰见她,我再也控制不住那些阴暗的想法。
      你看,老天爷都在帮我。
      她把我当成救命稻草,我想把她据为己有。
      同处一个屋檐下,其实我有很多机会,但我没有强迫她。
      甚至没有过任何出格的举动。
      不只是因为姜云来拿自己性命威胁我,我也明白,如果我真的那么做了,她心里永远不会有我了。
      有天我在路边看到白发苍苍的老人在卖一簇紫色的花,觉着很衬姜云来,便买了回去。
      姜云来看到花时愣了一下。
      “路边小摊上看见的,”我状似不经意地看向她,“你认识这个啊?”
      她嗯了一声,把花插进花瓶里。
      然后盯着花发了会儿呆。
      荷兰重瓣丁香。
      魁西科还是冬天,温室培育出来的花,我以为很快就会蔫掉,没想到在这个寒冷荒原绽放得如此鲜艳耀眼。
      发觉姜云来喜欢花以后,即使兜里没那么富裕,我也经常买花回来。
      后来姜云来让我别买了。
      “谁说我是为了你?”我死鸭子嘴硬地犟,“我是想让那卖花老太太早点回家。”

      姜云来出不了这个院子,不知道搁哪儿捡了条狗。
      狗看不出来原本的色儿,脏兮兮的,毛打着结。
      每次吃饭她都得先喂狗几口,自己才吃。
      “怎的?怕我下药?”我冷笑道,“我还没那么龌龊。”
      “我就是看它可怜。”姜云来瞥我一眼,慢悠悠地咬了口面包。
      面包梆硬,她咀嚼时腮帮子鼓鼓的,像只松鼠。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她这只狗的用处。
      那天我整理书架,书里掉出一个信封,狗很自然地叼起来,脑袋爪子并用,投递到路对面的邮筒。
      “……操。”我恍然大悟,紧接着就是无语。
      姜云来真他妈是个人才,怎么想出的训练狗给她投信?
      最后我还是收养了这只狗。
      用老太太的话说,养吧,还能弄死咋的。

      图书馆有个秃头程序员同事,没事爱跟我炫技。我让他帮我做个东西,代价是请他吃顿好的。
      秃头欣然答应,摸了一下午鱼,交上来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晚上拿给姜云来看。
      “你不会不知道吧?”我嘲笑她,心里的滋味也不怎么好受,“林有川订婚了。”
      姜云来并不信我,也不理我。
      我登上假网站翻出那条新闻,姜云来瞥了一眼,抢过手机,反复地看了几遍。
      我看见她的眼泪一下子就掉下来了,噼里啪啦,比雨急,比云安静。
      她哭时很少有声音,就像小狗一样缩在床上,蜷起一个小包,看上去特他妈可怜。
      我承认,有那么一刻,后悔骗她了。
      哭完姜云来一甩被子,说她不信。
      她不信林有川会爱上别人。
      那一刻我脑子嗡的一下。
      莫莫是否也这样坚定过?我做到了么?
      后来,我和姜云来旗鼓偃息的日子里,我又一次问她,喜欢你的人那么多,为什么爱林有川。
      “如果你指的是爱情,除了他,没有人喜欢我呀?”她很惊讶地看我,想了一会儿,很认真地给了我一个答案,“时间不对,出场顺序,真的很重要。”
      “你爱我吗?”她摇了摇头,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说,“你爱的是莫莫投射在我身上的影子。”
      “看过小王子吗?举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对于林有川来说,我是那朵玫瑰,对于你来说……”
      “我是你的狐狸,不过是孤独产生的一种羁绊,你有你的玫瑰。”
      “林有川对我来说,代表了一段很特别的日子,”她的目光悠远起来,话也变多了,“就比如说,你爱我是因为莫莫,如果我出现在莫莫之前,你可能都不会注意到我。”
      “正因为你为你的玫瑰花费了时间,这才使你的玫瑰变得如此重要。”她最后看向我,“你要为你的玫瑰负责。”
      “我没有玫瑰,”我油盐不进软硬不吃,“只有小狗。”
      姜云来气得七窍生烟,在我后面喊道:“那你得为你的小狗负责!”
      我拿回来的书只有这一本,她很快就看完了,天天用这本小王子给我洗脑,试图唤起我对莫莫的愧疚,好让我放她走。
      可惜都是徒劳。她自以为抓住了我的软肋,并且将之奉为救命稻草。
      她不知道,我越想起莫莫,就会把她抓得越紧。
      因为莫莫已经回不来了。
      “那我呢?”我问她,“我难道就没代表一段特别的日子吗?”
      姜云来沉默地看着我,过了好一会儿才说:“你也很特别,但是和他不一样。”
      又他妈是这个回答。
      不一样,到底哪里不一样?
      直到我后来和林有川正面交锋,才终于明白姜云来所给出的答案。
      她确实没有敷衍我,也没有撒谎。
      我所谓的爱在林有川面前自惭形秽。

      那段日子心里有两个我在持续交战,一个我说,你对不起莫莫,太他妈该死了。另一个我说,可是不抓住姜云来,你再也捕捉不到另一个莫莫。
      我烦躁得很,连带着看着手头的工作不顺气,有人走到我面前都不曾发觉。
      “你他妈,找我干什么?”我不耐烦地眯了眯眼睛,把手里的书胡乱扔回推车。
      “贺榆生。”他挑起眉,神色冷淡。
      我心没着没落地咯噔一下,突然失了工作的心情。
      “见过姜云来么?”他举起手机屏幕,壁纸是他和姜云来的合照。
      非常亲密,非常刺眼。
      我胃疼的老毛病又犯了,闭上眼睛不愿意再看那手机一眼。
      然而只一眼,那张照片就深深地烙印进脑海里,它时刻提醒着我,我是一个可耻又卑劣的小偷。
      偷走的东西,总有物归原主那一天。
      可我要是偏不还呢?
      “见过,之前和她在一个医院,”我暗自咬牙,睁开眼睛看林有川,“她不是回国了?”
      魁西科我熟,甩掉他不费力。
      他用莫莫的事儿换姜云来,我可耻地迟疑了。
      莫莫的死讯很突然,意外身故,排除他杀,官方通告证据确凿。
      我和老太太不信,多方上访求助,却无力回天。
      我想知道。
      我在给姜云来买的衣服里偷偷塞了钱,故意没告诉她林有川会来这儿找她,只说了到大使馆的路线。
      最好错过,我阴暗地想。
      可惜事与愿违,老天爷不愿意帮我了。我出院后回到家,除了只傻狗,家里再没喘气的活物。
      我打电话问姜云来:“这段时间,你对我就一点感觉都没有?”
      “刚认识的时候就不说了,那时把你当朋友,说说后来吧。我后来讨厌你,”她答,“又觉得你实在有点可怜。”
      “你给狗起名字了么?”我看了眼趴在脚边的狗。
      “没有。”那边沉默了一会儿,姜云来说。
      我知道她为什么明明很喜欢这条狗,却没给起名字。
      有了名字就有了羁绊。
      她果然,从来没有一丁点留下的想法,哪怕是被逼迫产生的,也没有。
      “她不恨你你就偷着乐吧,”沈乐乐在电话那头骂,“傻逼。”
      想要和别人制造羁绊,就要承受掉眼泪的风险。
      那一刻我很想问问姜云来,她说的那句话,还作数吗。
      放她出去,就试着爱我。
      长久的僵持让我和她不再互相仇恨,却也让我们的关系变得像一潭死水。
      不知从何时起,我有了隐秘的后悔,怀念起和她在魁西科初遇的日子。
      人生若只如初见。
      然而直到现在,也没能把那句话问出口。
      我从不害怕分离,分离却总使我鲜血淋漓。
      我抱着一点渺茫的念想,赌那万分之一的可能性,赌姜云来会回来。
      结果很明显,我赌输了。
      我无奈地笑了笑,主动挂断了电话。
      明知道会输,为什么还要赌呢?
      我搞不明白自己,但没有后悔。
      我忘了告诉姜云来,我的小狗,早就死了。
      死在一个夏天,找不回来了。

      我在魁西科扎了根,工作步入正轨,并成功地把我和姜云来住过的房子买了下来。
      每到深秋,成片的枫叶林红得像染了血。
      冬天,魁西科的冬天很冷,也非常无聊。
      我站在那块姜云来驻足停留过的百岁巨石旁,把脸藏进奶黄色围巾,看涌动着的同碎玻璃一样的海水。
      落日暗淡宽阔,我好像永远在路上,没有人肯为我停留。
      我爱姜云来吗?
      我自虐般反复地问自己这个问题。
      或许吧。
      有一天偶然翻到姜云来留下的画,有白色的狗,有胡萝卜雪人。
      ……居然还有我。
      寥寥几笔,勾出我蹲在雪人旁的模样。
      我突然想起姜云来总哼的一首歌。
      “在你眼中我是谁”
      “你想我代替谁”
      姜云来的性格和莫莫其实天差地别。
      十九岁以前的莫莫天真烂漫,日日无忧无虑地奔跑在乡野中,是只不谙世事的单纯小狗。
      姜云来更像头倔驴,掩藏在她柔弱外表下的,是一颗坚韧无比的心,是蒸不烂煮不熟的一颗铜豌豆。
      她非常的犟,认准一个人就不放,偏偏还有点笨,反应迟钝得要命。
      我想起我张狂地告诉沈乐乐,爷从没失手过。
      我笑了笑,又叹了口气。
      叹出的气在空气中凝结成一道长长的白汽,又很快消散,像那年冬天的那个长鼻子雪人。
      我停下了铲雪的动作,回头看向窗户。
      那里干净得要命,倒映出厚厚的白色雪地,再没有人在窗户后安静地托腮看着我。
      突然很想再堆一个雪人,有长长胡萝卜鼻子,围着奶黄色围巾的雪人。
      我承认,我这辈子只失手过两次。
      一次是莫莫,一次是——
      姜云来。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
作者公告
每晚六点更新哟~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