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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第 54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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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晚饭的时候,程森跟妹妹提起了明天要上工的事情。
程叶一脸的诧异,这么大的雨,怎么还要下地干活了,这个天气如果是大晴天的话,甚至还热得不行,可是这一场雨接一场雨,夏天是真的不算太热,淋雨的话,能给人淋病了。
“地里的水有些多了,粮食不怎么长了,但是草都上来了,大队长说让家里有蓑衣的,都下地去干活。”
因为下了太多的雨,地里湿哒哒的,杂草长得尤其茂盛。
为了不让杂草抢夺粮食的营养,只能硬着头皮下地干活,穿上蓑衣的话,情况可能会好很多。
“这个鬼天气啊,今年的粮食还是要减产,前进大队过段时间,会淹水,不少人家都遭殃了。”
程叶还记得这个事情,淹水倒不是发大水,就是雨下的太快太急,河里的水也没有办法及时排掉,蔓延到了家里,家里排水不好的,大概到小腿肚那边,只要不往有水坑的地方跑,是没有生命危险的。
“嗯,我明天把雨披穿着过去,外面穿蓑衣看不出来。”
“成啊,还有胶鞋也穿着,我在家给你烧点热水,中午回来洗个热水澡。”
不光是热水,生姜水也得准备好,程叶想到家里的干姜,还是去年留下来的,幸好没有长毛。
“对了,哥,你会酿酒吗,会的话我弄点高粱出来,据说白酒驱寒效果特别好,黑市上也能卖高价。”
程森把妹妹凑过来的大脑门推开,“你掉钱眼里了啊,真想累死自己啊,等明年再说吧,今年先专心搞粮食。”
又要弄粮食,又要弄水果,还有她的几棵宝贝药材,每天要干的事情可不少,真不晓得她是哪里来的这么多精神头,明明说好的,只要日子过得去就行,结果自己先卷起来了,手头存款都快破万了,还想着挣钱。
想一出是一出的程叶等到雨逐渐转小的时候,就开始打呵欠了,收拾好自己就回了屋子,一觉睡醒之后,程森离开了。
她解决完早饭,就拉出来自己的衣服,还是前段时间李婶子刚给她做的,已经拆了一半做研究,做衣服什么的,不算多困难,只是要做的好看,要求的技术难度就比较高了。
家里的布料不怕浪费,程叶艺高人胆大,直接下手就裁剪开来,准备给自己做一件长袖秋装。
等裁剪完成之后,程叶自己别提多满意了,她觉得自己还是有这方面天赋的,抬头看看时间,已经十点多了,该准备午饭了。
今天的天气还算给面子,居然没有下雨,只是地上还是湿的,走起来特别不得劲,一脚下去全是泥,他们的小院子没有用砖头铺地,只在过道上用了几块木板垫着,下雨天不至于踩出坑来。
在家不用干活,也没人管着,程叶这边倒是觉得悠闲的很,可程森那边就不行了,起因还是他今天早上出门带了一顶草帽,防止下雨的时候没东西遮挡。
走的有点着急,他顺手就把妹妹的草帽也拿着了,去年他还傻着那会儿,整天躺在炕上编织东西,给妹妹编织的草帽当属精品,上头还编了花纹款式。
一下地就收到了不少大姐大妈们的打趣,其中以福宝她娘为首的那群女人,都想要这么一顶帽子,直接就道:“小森啊,这帽子你自己编出来的吧,手艺真没的说,给我们也弄一个一样的吧,我用两斤红薯给你换。”
“对,我们也用红薯换。”
程家兄妹两缺粮食的事情,已经是全大队都默认的事实了,饶是他们已经住上了砖房,也没什么人说他们富起来了,可能有段时间议论过,但是过去这么久了,大家也开始忘记房子,只记得一个穷字。
“可以啊,不过得要等一段时间,这个帽子编起来费功夫的很,我这要下地,得慢慢来。”程森笑呵呵的应了下来,虽然费时费力又不挣钱,但是他得要让大家知道自己有这么一门手艺,以后找借口也方便。
“哎哟,不着急,等秋收之前能带上就好了。”
“小森最近怎么没看到你跟你妹妹上山去了,家里的菜够吃了?”
程森:“够呢,我们家自留地都种了红薯,我妹妹打理的好,红薯藤吃了一茬又一茬。”
关于自留地的红薯,李婶子有发言权了,她去看过,那红薯真比大队上种的还要好,她连连夸赞道:“小叶子真是个勤快的姑娘,那红薯藤长得可不错了,两个孩子一点别的菜都没种,全是口粮。”
“也不是,我闺女说小叶子在院子里还种了其他菜,长得也不错。这孩子可能真是种地的好手。”
别说,福宝她娘居然歪打正着了,有异能在手,种地能不好吗!
话题逐渐歪楼,大家伙纷纷开始说起来谁谁谁种地好,又是谁做饭好,拔草有些枯燥乏味了,靠着聊天,一上午下来,活也没有少干,还听了满耳朵的八卦。
到这里也还算正常了,程森还在想着妹妹一个人在家做饭的话,估计又是草草了事。
“程森,喂!”
程森一抬头,大队上的话题人物李苗红站在了自己面前,他心中顿时就有一种非常不妙的感觉。
一共四个知青,目前所有人都知道,这个李知青好像有点不太正常,被她找上一准是没好事的,上次李铁柱家就是贪图她几个钱,卖了鸡蛋给她,结果扭头差点就被举报了,人说他给出的鸡蛋不够大。
还有干活的时候,她非得说自己负责的区域杂草比旁人的多,非要换地方,一天能换好几个地,还是被大队长威胁,再出幺蛾子就去挑粪,才消停下来的。
如今这个麻烦精站在了自己面前,程森虽然一只手就能把她撂倒,可是莫名就是有些怵她。
“我跟你说话呢,听没听到?”
李苗红不乐意的提高音量,翻了一个白眼,乡下的臭小子就是惹人厌烦。
“你找我干啥?”程森往后退两步,不想跟她多接触。
“你之前救了秦家那个小子,人家扭头就把你忘了,你不觉得生气吗?”李苗红盯紧程森,她是越想越火大啊,现在她一个人在这种乡下地方呆着,对不把她弄回城的秦家,真的是恨得不行。
“不觉得,你有事没?没事赶紧走,有事也赶紧走。”
天又要阴下来的节奏,大队长发话了,要赶紧干活,等下雨就好回家了,都说人多力量大,再加上今年种的多是红薯和玉米,其实工作量还行,加加油,搞个十来天也就完事了。
“嘿,死小子,你什么态度,我好心来给你们两个孤儿指条明路,你还拿乔拿上了是吧,秦家给了你多少好处,你这种眼皮子浅的竟然就满意了。”
“有你什么事儿啊,你闲的啊,我的事情还轮不到你来管。”程森也来火了,这人真有病吧,想要把人当枪使好歹也换个高明的手段啊。
要不怎么说人不聪明呢,李苗红听完之后大怒,举着巴掌就要扇人,她光记着程森年纪不大了,完全忘记这孩子现在已经快跟她一般高,除非是傻子才会站着让她打。
这一巴掌下去,没把程森打到,反倒是让自己栽进了地里,惨叫声引来了一大波看热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