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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 5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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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我想,我应该在这个地方找个事情做了。
第二天,我去附近书店买了一张地图,然后坐上公交车,很随意地在一些地方上上下下。每到一个新地点,我就在地图上标记下来,凭借学生时期练就的强记硬背的能力,短短五天时间,我就大致弄清了这里的大街小巷以及市廛社区。随后我跟我母亲打电话,告诉她,我现在需要钱。
“你要钱干什么?”母亲说,“我身上的钱不多了。”
“有多少?”
“也就几千块。”
“全部给我,我现在要急用。”
“这么急干嘛?是不是出事了?”
我说没出什么事,就是在这边找了个事情做,需要购置一些装备。母亲却提醒我不要被人骗了。我说你就这么信不过你儿子吗?我去骗别人还差不多呢。母亲又说那你不会去找你的女朋友借吗?反正她那么有钱。我就生气了,说:“先不管她有钱没钱吧,事情就这样,她的是她的,我的是我的,我没必要活得那么让人看不起。”
母亲就妥协了,说:“好吧好吧,给你给你,看你要败家败到什么时候!”
当天,母亲就通过微信把钱打了过来,只有四千块,加上我手里剩余的,有将近五千,我暗自估算了一下,觉得应该是够了。就把旅馆的房间退了,前些天走街串巷的时候我看中了一处民房,在一个海岸边上,距离张筱梅的住处也不算远,差不多两站多地。单间,月租六百,共用卫生间。从旅馆出来之后,我就径直住进了那里。购置完一些简单的起居用品,我就到车行去询问电动自行车的价格。起先我来鹭岛后不久,就相中了一份比较理想的职业,那就是送外卖。为什么说它是比较理想呢?首先,这个职业的入职门槛低,它不需要什么学历。我高中肄业,这样的学历根本就进不了正规的公司上班。更何况就算是能进去,也大多是那种下大力出大汗挣苦钱的活计,谁会管你高中是学霸还是个学渣,到了眼下这地步,一切统统白瞎。其次是这份职业相对自由,自主性很强,各管各的,想多赚点,就多辛苦点。想休息了,随时都可以关起门来蒙头大睡。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我还要留出一点时间来陪张筱梅呢。恋爱中的人就这样,似乎片刻都不想跟她分离,恨不能时刻都跟她巴在一起。
一切进展得很顺利,买完电动车,通过手机下载软件,提交个人资料,注册,通过审核,很快我就接到了第一单生意。跟着就跟开挂了一般,我还在送着这单呢,另一单又出现在我的手机里了,且是接二连三的,根本就忙不过来。那天,我从上午九点一直送到凌晨两点,一刻也没有停歇,最后实在是跑不动了,才回到住处休息,整个人的神经还维系着奔忙中的场景。那一天,我赚了三百多块钱,突然得来的超高收益,让我依稀觉得,我仿佛生来就该是送外卖的。
如此才过了一星期,我就赚了两千多。我想,我该请张筱梅吃点好的了。同时,叫她将吴晓晓也带上,不就多花点钱的事吗?这算得了什么呢?
我将吃饭的地方定在了一家酒店,问里面的服务员,他们这里的燕窝是什么价格?回复是一千左右一盅,我立马就将头缩了,心想,还是留待以后再说吧。然后我只点了些海鲜,有青蟹、对虾、海螺、大黄鱼(全部选大个的),另外还点了两盘蔬菜和酒水。
张筱梅与吴晓晓坐在桌边将瞳孔睁得鸡蛋一样大。
吴晓晓问我:“你捡钱了?”
我跟她开玩笑说:“我把送给别人的外卖,全都送到我们桌上来了。”
“真的?!”吴晓晓居然有点相信了。
张筱梅就说:“你别听他瞎扯。”
“那他一个送外卖的,一天能挣多少钱呢?”吴晓晓还是满脸疑惑。
我成心跟她吹牛,说:“我一星期能挣将近四千块。”
吴晓晓就不说话了,满腹心事的样子,坐在桌边只顾吃。吃着吃着,就犯起了嘀咕,说:“那我们还那么辛苦地去上个大学干什么呢?”
我暗自发笑,张筱梅看见了,就斜了我一眼。
或许是吃得太快太多,吴晓晓很快就撑不住了,站起身来去上卫生间。乘着我俩独处,张筱梅就跟我说:“你没必要那样跟她说话的。”
我辩解道:“我只是随口那么一说,没想让她不开心。”
“你这样容易记仇可不好,”张筱梅说,“人活世上总要有几个朋友,不可能事事都随着你的心。”又说,“人家有人家的生活,我们有我们的生活,至于她爱怎么说,我们自己心里清楚就可以了,何苦要那样去较真。”
我在一边听着,就猜知张筱梅的弦外之音了。看来吴晓晓与我所说的那些话,在张筱梅耳边不知叨叨了多少遍。于是心想,这个人怎么这样无聊呢?但我嘴上是不会这样讲的,我只在那边敷衍着,顺着张筱梅话里的意思,说:“我知道了,以后会注意点分寸。”然后用公筷夹了个虾放到她碗里。
“这还差不多。”张筱梅似乎觉得还算满意,看了我一下,指着碗里的虾,又说:“以后再不要这样乱花钱了,只是吃个饭,没必要这样讲排场。”
“我知道了。”我说,“以后再不会了,管家婆。”
“谁是你管家婆!”张筱梅忸怩了一下,很软柔的样子。
我的胆子就大了,接着说:“以后呢,我就专心地挣钱,专心地存钱,等我把钱存够了,我就结婚。”
“跟谁结婚?”张筱梅睖睁着两眼问。
我说:“跟我说话的人呀。”
张筱梅依旧在发愣,也就短短的两三秒钟,很快就明白我话里的意思了,她的形态立马变得生动起来,先是那双含羞的眼,再是那张赧红了的脸,脸带动肩,肩带动整个腰身,很有意思地在那里扭动了一下,才说:“谁要跟你结婚了?”
她这样妖娆的样子真是太可爱了!
我想这时候,我的魂儿都被她勾走了。
被勾走魂儿的时刻,才是人生最美妙的时刻,它能让人像云一样的在天上飘。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就像是在拼命。学生时期一根筋似的努力,被非常有效地转嫁到了这里,我几乎承当了两个人的工作量,为了多快好省地挣钱,我一天只睡五六个小时。特别是夜间十一点以后,那个时间段送的外卖,价格几乎是其它时间段的两倍。因此我慢慢养成了一个习惯,那就是,凌晨四五点收工回去睡觉,次日十点左右起床。太阳升起的样子,我是无法看到了。我所能看到的,除去一片耀眼的光明,就是一片昏沉的黑暗。当然,还有傍晚那种明暗交界的时刻。但是这个时候,又是我最为繁忙的时候,我几乎无暇顾及太阳是怎样西沉的,路灯又是怎样亮起的。风里来雨里去,一路的急急忙忙跌跌撞撞,一路的奔跑,一路还啃着手里的面包。别人家的餐点,其实也是我们的餐点。但是我们是在利用别人家的餐点来挣钱,因此我们的餐点,就必须被删除掉——除了边跑边啃些面包。
我跟张筱梅说,我活得就像是打仗一样了。她说你这样子做,身体怎么受得了呢?我说我受不了的是内心的痛苦,其它一切对于我来说,都算不了什么。她说如果身体垮了,内心会痛苦的人可就不是你一个了。我说我希望能与我共同经历痛苦的人一起好好地活着。她说活着的目的不是痛苦而是幸福。我说幸福的基础必定是痛苦。她说如果是这样的话她宁愿不要那样的幸福。我说我想以我的痛苦来换取你的幸福。她说这种幸福会让她终生难安。她说她仿佛又看到了一个倔强的少年,忧郁的少年,但是这个少年,让她越看越觉得心疼……
我就跟张筱梅商量,想帮她还一点家里的贷款。但这个建议很快就遭到了她的拒绝,她说这不关你的事情。我说那什么是关我的事情?她说将来终会发生的事情就是关你的事情。我说将来终会发生的又是什么事情?她就又骂我:“傻子!”如此,我只能更加拼命地去挣钱了。
忙碌里的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年关,我问张筱梅,会回家过年吗?她说不回,回去不过就是吃吃喝喝的,很累。我说我也不回,也觉得回去了没什么意思。其实我是觉得,年关这段时间的钱是最好挣的,何苦要白白地浪费掉呢?但是真到了临近大年三十的时候,张筱梅还是回去了,因为顶不住她父亲三番五次地催促。他父亲说县城的房子已经装修好了,正等着她回去一同入住庆贺呢。她就只好回去了。
与张筱梅一同回去的还有吴晓晓,她说很想去看看张筱梅家在县城的新房子。我也想一同回去,但听到吴晓晓要跟着一起走的时候,就打消了这个念头。我现在非常不愿意跟她呆在一起,每次不得已要跟她呆在一起的时候,心里都跟吃错了药一样难受。我知道我对她的厌恶已经上升到了自我戕害的地步,但是我又不敢跟张筱梅说。就怕我这么一说,张筱梅又该叨叨我了。我不想为了这一点乖戾的意气就将我们的关系弄僵——哪怕是少焉无语的那种小僵。
原以为我这个年是要在忙碌当中度过了,想不到迎接我的,竟是此生从未有过的怆惶。张筱梅踏上列车返乡的那天下午,我送一份外卖到一处居民点。这个居民点在一个山脚下,是个别墅区。进入别墅区的道路是独立的,在大路分岔的地方设路卡,路卡后面设岗亭,岗亭里面设门卫。进入别墅区的时候,必须经过门卫的盘查。通过盘查,进入区里,道路就变得复杂了,弯弯绕绕的柏油路通往四处。路边,一幢幢别墅散落其间,静谧,幽雅,高大的树木与辉煌的别墅相互映衬——好一个富贵人的家园!
找到投送地点,在栅栏外摁响门铃。出来一个保姆打扮的女人。她走到我跟前,问:“找谁?”我说:“外卖。”别墅里就有人问:“谁呀?”那保姆就重复着我的话,说:“外卖。”别墅里的人立马说:“别让他进来。”
别让他进来!这是什么话?难道是我的卑贱身份会传染到他吗?抑或是像我这样的人根本就不配跟他站在一起?什么狗屁道理!我还不屑于走进那房子呢!里面就算是个金銮宝殿又能怎样?还不是吃饭的时候凭着一张桌,睡觉的时候躺着一张床?有什么了不起的!送完外卖回来,骑行在那弯弯曲曲的道路上,心里一下子对这个地方失去了好感。行至半途,在拐角的一个垃圾桶边上,看见了一只食品袋——一只红色的食品袋,在那堪称雅洁的地方,就那么随意地丢弃在一旁。四周肯定是无人的,幽蔽的环境,让那地方看着就像是爱伦?坡小说里描述的那种场景。我原本可以直接骑行过去,但刚受过的屈辱反而让我变得觉悟:不就是一袋垃圾的事吗?不就是举手之劳就能够办成的事吗?你们可以那样随意地丢弃,我就绝对可以这样慎重地将它捡起,然后再将它放回到垃圾桶里。我敢保证,在这方面,我做得绝对可以比住在这里的任何人都更加的“干净”。我停下车来,俯身捡起那只食品袋。感觉有点沉,可以看出里面装的是一个长方形的物体,手掌一样长,手掌一样宽。会是些什么呢?这些富贵人家丢弃的东西。我的好奇心就起了,打开食品袋,里头是一个信封。信封里装的东西,鼓鼓囊囊的,有点像砖块。打开信封,一片耀眼的红立马亮傻了我的眼——妈呀!里面装的居然全是钱!整整齐齐五扎,一水挺括的百元大钞!
我左瞅瞅,右看看,无人!在这个树木遮掩的垃圾桶边,四周就跟荒原一样寂寥无人。我能感觉到我的身体在发飘,血在往头上涌,脑子里却是一片虚空。
下意识里的动作不会因为意识里的东西而转移。同理,意识里的动作永远无法控制下意识里的东西。我几乎都忘了我是怎么离开那个别墅区的,我只记得将那个食品袋放入我外卖箱的时候,那“咚”的一声响,就跟天崩地裂一样。然后我一路骑着车,简直是在狂奔。我头发蒙,脚发沉,胸腔里那颗心脏,就跟遭鹰追逐的兔子一样,它在突突狂跳。
我无法再去送外卖了,我直接回到了住处。停下车来,明知自己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却感觉很累。我大口大口地喘气,像是整个人都要虚脱了。我走进了房间,反锁了房门,在里面不停地走动。外卖箱就在我边上,一时间,我却很怕见到它,就像里面藏着个炸弹。我内心里冒出来两个“我”,一个说,这是你捡来的,又不是你偷来的,更不是你抢来的,它为什么就不能是你的?另一个说,不论是怎么得来的,别人的东西就是别人的东西,你怎么可以把它据为己有?什么叫做据为己有?如果是别人捡到了,可能就是别人的了。你能保证别人捡到了就不会去送还失主吗?你能保证那人就一定会送还失主吗?再说了,别人会怎么做,关我什么事呢?你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人呢,什么叫做路不拾遗积德行善还用我再解释吗?管它什么路不拾遗积德行善!我爸得重病的时候,有见过谁来积德吗?我母子俩度日如年的时候,有见过谁来行善吗?来的都是些压榨、欺凌和算计。就算是这样,那跟这丢钱的人有什么关系呢?更何况,万一这些钱,也是跟你父亲当年一样需要的救命钱呢?你别傻了,能住得起那种房子的人家,还需要什么救命钱吗?你横竖就是不肯交出去是吧?不是不肯交出去,你仔细想一下,住那里面的人,非富即贵,他们会在乎这一点点钱吗?就这一点点钱,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有如椽栋之巨。比如张筱梅,绝对够她还一年的房贷了。但对于富贵人家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还不够他们吃一餐饭的。更何况,马克思不是说过吗?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住那边的有钱人,他们在攫取钱财的时候,干过多少丧尽天良的事情?我父亲就是其中的牺牲者之一。好了好了,我不跟你多说了,难道你就不怕别墅区里的监控吗?那些无处不在的摄像头,绝对可以把你的一举一动都收在电脑里。丢钱的人家,只要一看监控,看你还往哪里跑?可别忘了,外卖平台上,还有你详细的信息呢。这个……这个……的确有点难办。但是,你能保证这些钱就绝对会有人来找吗?要是有人去行贿那边的官员呢?他一不小心把钱弄丢了,那么这笔钱,他还敢叫人来要吗……
那天,许多行将忘却的词语,突然以一种洪流奔泻的方式,排山倒海地从我的脑海里涌现出来,什么“有钱王八坐上席,落势凤凰不如鸡”,“贫穷说话牙无力,富贵骄人鼻有声”,“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为之辞”,“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人贫则志短,马瘦则毛长”,“家有不义之财,则伤本”……那天,盗跖与孔夫子在我的脑海里不停地闹腾,害得我脑仁子一片生疼。
那天,平生第一次,我点了个外卖。两盘卤鸡爪,两盘炒花生,两瓶白酒。我想把自己灌醉。
我的举动引起了房东的注意,“咦!”他说,“你一个送外卖的,怎么也吃起了外卖?”
“我的脚扭到了,”我说,“这几天没有办法出门。”说完,我还装得一瘸一拐的。
结果我发现,一个成心找醉的人,并没有那么容易喝醉。
那天,我从傍晚六点,一直喝到晚上八点,一瓶白酒已经见底了,感觉两眼还是明晃晃的。我把手机关了,把房间的门窗都反锁了,就那么孤零零地喝,硬生生地喝,我是决计要把自己超乎事外了,决计要把这事撇出我的脑海了。但是我发现,我越是想把这事忘记,就越是会将它记起,特别是凭借酒精的刺激,它反而比没喝酒的时候更显明晰。这让我苦恼,甚至产生了利用墙来将自己撞晕的念头。如此我又发现,其实脑子清晰的人,与脑子糊涂的人,在处理问题的时候,其基本样式是一致的,那便是——不论他们会遭遇些什么,他们的行为里,第一时间表现出来的,绝对不会是畏惧。脑子糊涂的人,是不知何为畏惧从而无畏无惧。脑子清晰的人,是懂得化解畏惧从而无畏无惧——这时候的我,就属于这种类型。
所以我就这样想,我有什么可值得担心的呢?我有什么可值得害怕的呢?即便就在这个时候,失主找上门来了,我也是有办法去应对的。到时候我就说,是我家里出了点事情,心情不好,正一个人喝着闷酒呢。结果喝着喝着,就把及时交还失物的事情给忘了。他能奈我何?但万一没有人来找我,那么就再好不过了,接下来我想说的,相信大家一定都懂得。
因此我就那么潇然地喝着酒,专心一意地想尽快将自己喝倒。因为只有尽快将自己喝倒,心里才不会产生那么多的烦恼。
一直到晚上九点,终于得偿所愿,脑袋一迷糊,我就醉翻过去了。这一醉,醉得足够深沉。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十点了。
好一场醉酒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