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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又见炊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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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洛军的一生是颠沛流离的,他向往着巷子里的炊烟,试图抖落锈迹斑斑的风霜。
在他的印象里,母亲是不会笑的,那个端庄又寡言的女人喜欢对着黑白的照片落泪。照片里是父母的结婚照,他的父亲是一个叫陈占的男人,这是他对父亲唯一的了解。
陈洛军对母亲的记忆也很模糊,只记得她总是穿着一身精致的旗袍,而那绝不是河内任何一家裁缝能达到的手艺。邻居们总会在背后闲聊,讨论她的美丽和孤独。
母亲从不在乎他的成绩如何,从小教他的仅仅是要做个好人。即使是陈洛军把班级第一的成绩单举到母亲面前时,她的嘴角也不过扬起几不可见的弧度。她说:“洛军,你一定要做一个好人,要正直、要善良。”
即使是她病危之时,躺在病床上全身都插满了管子,那只遍布了针孔和淤青的手摸在陈洛军脸上,母亲也只是喃喃着:“洛军,你是个好孩子,好孩子。”
可是陈洛军没有当一个好孩子,他失去母亲的时候还太小了,只能在孤儿院讨生活。孤儿院里能吃饱,可他永远也睡不好。
他本该是个好孩子,可母亲死后,他继承了她的孤独。
学校里的坏孩子太多了,他们欺负他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陈洛军忍了很久,终于有一天忍不住挥拳,把几个高年级的学生打得满地找牙。其实大家都知道,错的不是他。可是没办法,那些人有父母,就意味有人撑腰。
于是陈洛军被学校开除了,没有学历又不善言辞的他几乎无路可去。他学过修车,刷过盘子,白天打工,晚上去夜校读书,就这样坚持到了二十二岁。
可是之后要怎么办呢?他有修车店提供的大通铺宿舍,可他没有家;他也有一点小积蓄,可他没有安全感;他有大把的青春可以去追求一个结果,可他没有梦想。
陈洛军那段时间可以说是浑浑噩噩,他不知道能去做什么,可他总觉得人不能这样活一辈子。后来机缘巧合,修车店的朋友们介绍他去打拳,陈洛军第一次找到了自己的兴趣。那些人说他很有天赋,找一个厉害的老师勤加学习,一定能在越南的拳击界有一番天地。
他傻傻地信了,一边学一边比赛,牙都掉了好几颗,骨头也不知道碎过多少次,可他觉得快乐。他总算找到了一个目标,可以为之付出努力,而且有那么多人在意他,大喊他的名字。他不再是无人问津的野草。
就这样过了好几年,碰上了越南警方大力打击地下拳赛,他没有了比赛机会,而那位老师卷走了他所有的积蓄跑去了加拿大。
陈洛军再一次一无所有。
他回到了和母亲的故居,那里早就住进了别的人家,是温馨的一家三口。他呆呆地站在窗外,看着那一家子开心地吃着晚饭,看着电视节目。
电视上是那年很流行的一部香港电影,大肆夸赞着香港的繁华。陈洛军看了好久,直到被那户人家当成不法分子赶走。
他犹记得母亲以前很喜欢看香港的电视节目,看报纸时也会格外关注香港的新闻,他忽然想去看看,也许到了香港,自己也能变得热闹。
陈洛军再一次有了目标。
他做了个噩梦,梦到从前,于是从行军床上翻滚着摔下来。天刚蒙蒙亮,陈洛军伸了个懒腰,低头看了眼自己的简易“床铺”。这张床实在算不得舒服,城寨的环境也着实说不上好,可他第一次有了家的温暖。
陈洛军跑了两趟,把四个煤气罐放在了柒记叉烧的后厨,然后挺直了已有些酸痛的腰,取下肩上的毛巾开始擦汗。
他这才注意到,自己进出过好多次的后厨的门上,用油漆写着一行大大的字。只是似乎时间太久,字体已有些斑驳,他好奇地凑上前眯起眼,开始仔细辨认这句话。
“打火机与阿暮不得入内。”
陈洛军总算读完了这句话,但他觉得自己大概是认错字了,打火机不能进后厨的道理他明白,可是阿暮是什么东西?他挠了挠脑袋,还是想不明白。
“洛军啊,既然来了,再帮我个忙。”阿柒走进来,掏出来一张纸钞递给他,比原定的酬劳多了不少,“储物间里有三桶酒,你帮我搬到理发店。”
陈洛军把毛巾往肩膀上一搭,毫不犹豫地应了下来。
那酒怕摔,于是陈洛军足足搬了三趟,这才把三桶酒都放到了理发店里。理发店这会儿没有客人,只有龙卷风和信一两个人在。
龙卷风见陈洛军累得直喘粗气,用眼神示意信一递给了他一瓶汽水,自己则在沙发上继续品着茶。
“休息一下,还没忙完呢。”信一笑了笑,指了指角落里的两个玻璃缸,其中一个满满的药酒,另一个已经空得只剩药材了。
“一会儿帮着我把其中一桶酒倒进去就好。另外两桶先放着吧,晚点我和提子搬到车上去。”信一简单说着。
“另外两桶酒,要拿出城寨?”陈洛军谨慎地问道。他有点摸不着头脑,阿柒怎么不干脆直接让他把酒送到城门□□给提子呢,这样也不必麻烦信一。
“那两桶酒分别要送去给秋哥和Tiger哥,他俩都是大忙人,不一定什么时候有空,所以都是我提前沟通好再亲自送过去。阿柒每次都把酒统一放在理发店。”信一大概是看出来陈洛军的疑虑,于是耐心地解释。
陈洛军点点头表示理解,他一鼓作气喝完了整瓶汽水,只觉得神清气爽。
“对了,信一,”他忽然想起方才的疑惑,“阿暮是什么东西?为什么柒记的后厨门上写着,不许它入内?”
信一肉眼可见地怔了怔,沙发上的龙卷风也停下了喝茶看报的动作,把眼神投了过来。
“阿暮是个人,以前也住在城寨。”信一抬眸,笑得十分潇洒,“偷偷告诉你啊,她是我初恋女友噢。”
沙发上的龙卷风突然发出一声嗤笑,陈洛军和信一看过去的时候,他立刻恢复了往日的严肃,低声说道:“当我不存在,你们继续聊。”
“大哥,要不要这么不给我面子?”信一不满道。
陈洛军没看出来是什么情况,只是傻愣愣道:“初恋女友啊,那为什么分手呀?”他真羡慕信一,自己还没有过初恋呢。
“哎,说来话长啊。”信一大概是没料到他那么认真,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你也知道我很多女孩子追啦,可能她没有安全感吧,哎别问了别问了。”
虽然报纸挡住了龙卷风的下半张脸,但陈洛军觉得他的眼睛里全是笑意。真奇怪啊,还是问问别人吧。
“别听信一胡说八道。”四仔接过陈洛军帮忙带的饭,开始大口地往嘴里扒。他一直到刚刚才忙完,实在没精力去做饭了,于是让陈洛军带了个饭,象征性地给了一点辛苦费。
“他原来是胡说的啊?”陈洛军垂下头,不懂信一为什么要糊弄他,“所以阿暮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个人,信一这句没胡说。”四仔抬起头白了他一眼,“不过是王九的女朋友。”
“哪个王九?”陈洛军一时没反应过来。
“追着你进城寨的那个王九。”
陈洛军觉得自己像被电击一般,他几乎脱口而出:“那个疯子居然能有女朋友???”
“是啊,”四仔淡定地回答,“还很漂亮。”
“还很漂亮???”
“嗯,还很厉害。”
“还很厉害???”
“你复读机啊扑街!”四仔用力一拍桌子,“别吵我吃饭,忙你自己的去!”
“哦。”陈洛军讪讪地离开了,心情却难以平复下来。这个阿暮莫非也是个疯子?毕竟哪有正常人会看上王九的啊。
陈洛军觉得还是得找机会再问问别人。
“哇,你问我别人我答不上来,问我阿暮那我可是太熟了。”
陈洛军正扛着两袋大米穿过一条巷子,恰巧遇上回城寨的十二少。他赶紧同十二少说了句在这别动,等他一下,就扛起大米往两百米开外的铺子送去。身后的十二少吓得一愣一愣的,还以为出了什么大事。
再回来时十二少果然还在原地等他,手里还拿了两根棒棒糖。陈洛军婉拒了棒棒糖,问出了困惑了自己一天的问题。
“所以,阿暮到底是信一初恋,还是王九女朋友啊。”陈洛军期待是前者,毕竟后者实在有点可怕。
“都是啊!”十二少背靠在巷子的墙上,一边含着棒棒糖一边懒散地回答。
“都、都是?”陈洛军确实没想到还有这样的答案。
“哎呀,我们江湖儿女敢爱敢恨,这有什么奇怪的。”十二少神秘地笑了起来,“而且我告诉你哦,阿暮还是我大哥的头号粉丝呢,她对Tiger哥很着迷的哦,甚至想为了他当后妈呢。”
“啊?”陈洛军嘴巴有点合不上了,虽然他没见过Tiger哥,但怎么也该和龙卷风一个年龄吧,那个阿暮怎么也是和信一一个年龄吧?
所以四仔说这个女人很厉害,难道指的是她同时玩弄信一、王九、Tiger哥三个人的感情?那可真是很厉害啊。
“她后来好像对我也有一点迷恋,不过可惜了,本少不喜欢那个类型的。”十二少一边勾着自己的头发,一边摇了摇头,表情很是遗憾。
“连你也?”陈洛军这下有点后悔打听了,这实在是一个太可怕的女人了,他都害怕做噩梦。
“嗯?你这话什么意思?什么叫我‘也’?”十二少蓦地睁大了眼睛。
“我、我还要去扛猪,先走了。”陈洛军擦了擦头上的汗,赶紧快步离开了现场。
陈洛军总算是结束了一天的工作,他已经有点直不起腰了,和大家匆匆道别后准备去冲个凉,然后赶紧回房间休息。
夜里的城寨,大小街道上远没有白天的热闹,他正走着的这一条街更是关闭了大半的店铺。陈洛军低着头慢慢走着,只听见一声尖叫,然后一个熟悉的人影从侧面的巷子里冲了出来。
“鬼啊!”提子跌跌撞撞地跑到他面前,面色苍白地抓住他的衣襟,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陈洛军!快跑!有鬼啊!”
说完疯狂地往城寨门口处跑去,只留下尚不知发生何事的陈洛军还在原地。他抱着好奇的心理,往提子跑出来的方向走去,进了一条幽深的巷子。
“嘘!嘘!”似乎从高处传来两声气音,听着是在故意呼唤他,陈洛军小心地抬起头一看。
只见一个女人坐在墙檐上,穿着一袭黑色的长袍,把自己遮得严严实实,唯有一双穿着月白色丝绸长裤的腿还悬在外面,一晃一晃的。那女人看起来年纪不大,气质中透着一股不染尘埃的清冷,仿佛初冬晨曦中的一抹淡月,端华而皎洁。然而她那深邃眼眸里,又藏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调皮与灵动。乌黑的长发瀑布般倾泻而下,陈洛军不禁看呆了。
“小哥,能不能帮个忙?”女人丢下一枚硬币,稳稳地被陈洛军接住,“帮我去便利店买支绿宝吧,我这会儿不方便过去,记得带根吸管。”
女人很奇怪,说话的时候语气轻柔又自然,但似乎全然没有让人拒绝的余地。
陈洛军看了眼手中的一元硬币,挠了挠头,他不太懂拒绝,尤其是拒绝女孩子。于是冲着女人点点头,转过身去找还开着门的便利店。
幸而不远处就有一家,陈洛军买完以后忙不迭地往回走,女人果然还等在那。
她看见陈洛军拿着汽水回来,也没有往下跳的意思,直伸出一只白皙的手,笑盈盈地看着他。
陈洛军想了想,踩上了墙角处的几个箱子,自己也坐上了墙檐,这才把汽水递到女人手里。
“谢谢你!”女人笑得很甜,但是一手接过绿宝以后,另一只手仍伸在他面前。
女人见他愣愣地没反应,这才出声提醒:“找我的零钱呢?绿宝不是八毛一瓶么。”
“绿宝一块五一瓶。”陈洛军不敢看她,只低着头回答。
“啊?物价涨这么快吗?”女人的声音很是惊讶,听这个意思,她似乎很久没来过香港了。
“你从外地回来?”他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坐在墙上跟一个陌生人聊起了天。
“是啊,从内地来的,你呢?”女人咕噜咕噜地喝着汽水,见陈洛军用惊讶的眼神看着她,这才解释,“我以前没见过你,你肯定不是城寨人。”
原来是这样。
“我从越南来的。”
“那么远啊,在香港安家了?”女人似乎很渴,一下子喝了一大半。
“……嗯,我把这当家。”
“不错。”女人把喝完的汽水瓶塞进自己手里,然后纵身往下轻盈地一跃。陈洛军没明白她说的不错是指汽水,还是他刚才的回答。
“我有很重要的事,帮我扔一下啦,改天请你喝汽水啊。”女人的身影飞快地消失在巷子的尽头。
陈洛军看了看手中尚有温度的玻璃瓶,心里想着,她似乎忘了补自己五角钱。
陈洛军真的觉得困了,可是路过太湖楼的时候发现理发店还开着灯。他一直想找个机会跟龙卷风表示感谢,虽然他还没想好要怎么做,但也许今天正是机会。于是他强撑着沉重的眼皮,向着理发店走去。
还在走廊里就听见有打斗的声音,陈洛军心里一沉,赶紧向前飞奔。结果竟然是一个穿着黑色长袍的人在跟龙卷风颤抖,那人衣服上连着一个大大的兜帽,将半张脸都遮了个严实,剩下半张脸在兜帽的阴影下也是什么都看不清。
陈洛军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但他顾不上想这么多。此刻龙卷风看起来居然处于劣势,那神秘人一掌过去,龙卷风将将躲过,
那黑衣人此刻背对着自己,看不到他的动作。陈洛军立刻提身上前,右手握紧拳头,积蓄了全部的力气,准备一拳打倒这个家伙。
他的拳头离黑衣人尚有半米远之时,那人忽然被一股力量拉开,然后龙卷风出现在陈洛军眼前。他一个慌神,已来不及收回拳头的动作,然后下一秒就被龙卷风低下身的一掌打飞至走廊。
陈洛军整个人都是懵的,龙卷风没有真的使劲,但撞在走廊上还是令他的后背生疼。关键是,为什么啊?
“哇!龙哥!你果然认出我了!”黑衣人将兜帽一掀,一张娇俏的小脸露了出来,竟然是刚刚那个女人?她此刻很开心地抱着龙卷风,脑袋贴在其手臂上,活像是女儿在跟父亲撒娇。
“行了行了,这么大人了,注意点。”龙卷风声音虽十分冷淡,但眼角眉梢都是藏不住的喜悦。
“洛军,你怎么了?”信一从楼梯口出现,看见洛军这样赶紧过来准备扶起他。走到门口时向屋内看了一眼,整个人愣在原地。
“信哥~”女人松开了搂着龙卷风的手,对着信一挥手,然后被信一疾身上前紧紧地搂在怀里,“哎呀,信哥你勒着我脖子了。这么大人了,注意点啊。”
陈洛军感受着屋内充满了快乐和温馨的氛围,一时有些失神。
“傻小子,还坐在那干什么?等我扶你才肯起来啊?”龙卷风从紧抱着的二人身侧走过,对着坐在地上的陈洛军垂眸而笑。
“啊,噢。”他乖乖地站了起来,觉得身上一点也不疼了。龙卷风眸底的光被点起,比这白炽灯还要暖上几分,陈洛军觉得自己也被照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