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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霓虹灯 ...

  •   洛军觉得城寨里的一切都有熟悉的味道,小时候母亲看的香港节目里,那些演员仍在现在的电视屏幕里活跃;母亲爱吟唱的那几首粤语歌,也成为了经典,时不时能在大街小巷里听见;还有母亲爱穿的旗袍,香港的女人也喜欢穿在身上,玲珑有致,却没有一个能穿出母亲的典雅和芳华。
      城寨里有母亲的气息,那是家的味道。至于父亲,他没有记忆,他也不想去在意。
      洛军年幼时也曾自卑于自己没有父母,那份自卑随着时间变成了一颗蛀牙,看不见,可时不时会疼。他想找一个机会,彻底地拔掉那颗牙。
      阿暮听见他说这件事的时候,笑得很温柔,她说她是孤儿,他至少还有母亲可怀念。洛军当时以为自己说错话了,着急着想安慰阿暮,却不知怎么张口。
      还是阿暮看出来他的想法,反过来安慰他,说没关系,她有一个很好很好的师父,她还有秋哥。她说,他总会遇到一个人,引领自己在这个陌生的世界走下去。
      后来洛军问她的故事,她倒是没再提那个叫秋哥的人,反而说了很多很多师门的事。洛军觉得那个师门也挺有趣,可是在阿暮对他发来邀请的时候,他还是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他像一个种子,漂泊了小半生,只想找到一块合适的土壤落地发芽。
      他好像已经找到了。
      “热敷一下就好了,阿暮今天不在,没人给你扎针。”四仔把热毛巾丢在洛军肩膀上,些微迟疑了一会儿,“何况你也不给钱。”
      “都是朋友,不用算得那么细吧。”洛军十分不好意思地看了四仔一眼,又摁了摁毛巾。虽然已经没有之前那么拼命了,但是干的都是体力活,没几天就腰酸背疼的,得来四仔这治一治。
      顺便偷看两眼碟片。
      洛军没接触过这些,一开始只觉得新奇,后来知道了四仔的故事,他便不敢把情绪表露得太明显。每天都有一群人在这里看热闹,惟四仔抱着微弱的希望,苦海里煎熬。
      “天天干这么重的活,再好的身体也撑不住几年,考虑考虑转行吧。”四仔没看出洛军的小心思,在一旁低头熬着不知道哪个病患的药,徐徐劝诫,“但别考虑医馆,一来我只请得起一个助手,二来你也没这个技术。”
      洛军点点头,医馆的工作确实是个技术活。可是除此之外,不管是燕芬姐那儿,还是阿柒那儿,也都还是体力活,体力活只干一份的话实在赚得有点少。他确实不妄想去办个身份证,但是既然决定了要在这里长久的生活,多攒点钱总是没错的。
      “四仔,有没有什么活不那么累,但是赚得又能比现在多?”洛军想了想又加上一句,“而且要我能做的。”
      “怕不怕死?”四仔忽然抬起眼眸,没头没尾地问了这么一句。
      洛军吓得点点头,又立刻摇摇头。
      “不怕死的话,跟着龙哥干吧,混□□。阿暮之前干了大半年,攒了得有一万吧。不过又是水淹又是火烧的,还被绑架过,总之挺危险的,你自己想吧。”
      洛军怔了半晌,他固然怕死,可若是死得其所,也并没有什么不妥。他也早就想跟龙卷风提出,自己是否可以跟着他。但他始终害怕,他小时候见多了□□打家劫舍、欺负弱小,即便龙卷风和信一实在是个好人,可入了帮会,谁能保证真的不会波及无辜呢?
      他想做一个好人,这是母亲对他唯一的要求,临终前也念念不忘。洛军觉得自己是个好孩子,他善良而正直,可他也想有个家。
      在回去的路上,如往常一般走过热闹的街道,身后响起一阵焦急的奔跑声。洛军走在街道中间,两边都是摊贩支出来的货架,一时之间也躲闪不得。正犹豫间,便被身后人狠狠撞在地上。
      “喂!”洛军吃着疼从地上爬起,眼见着膝盖破了皮,那人却只顾往前跑,他这才觉得不妙。
      “陈洛军!拦下他!他偷东西!”提子在洛军身后大喊,他停在不远处气喘吁吁,一看就是追了许久。
      “哦。”洛军看了眼破损流血的膝盖,轻蹙起眉头,再抬起头时,眼神里全是不满和坚定。
      那人已经跑了一阵子,体力早就不支,洛军不费什么工夫就追上了他,是个消瘦的青年。
      被洛军抓到以后本来还想反抗,洛军两拳将其揍倒,青年干脆直接倒在地上不起来了。
      不知道是不是洛军的错觉,他见这人眼里好像噙着眼泪,怎么偷东西还委屈上了?
      “洛军!”提子总算赶来,他抚着自己胸口,大喘着气,往旁边的小巷子里一指,“把人拎进去,别吓着街坊。”
      洛军仿佛如梦初醒,这才注意到附近的街坊都看向此处,其中还有小孩子,被吓得马上就要哭出来了。他懊恼于自己的大意,同时感动于提子的细心。
      “还敢跑?你能跑得出这个城寨?你老爸老妈都在寨子里住着呢!”提子甩了甩手里的棍子,表情凶神恶煞。洛军闻言心里一沉,心想□□果然如此,都会冲老弱下手。
      “你跑了谁养老人?等着我给你养啊?”提子紧接着说完的这句话,又让洛军有点摸不着头脑了,怎么哪里怪怪的。
      “提子哥,我真的不是故意的,我、我都还了,真的,刚刚给你的那些就是全部了。”青年缩在地上,头发杂乱,脸上还有淤青,看起来甚至有点可怜。
      “还不说实话是吧?”提子举起手里的甩棍,手臂伸至半空。他看着瑟缩成一团的青年,又皱着眉头把手放下,改成踹了他一脚。
      “你偷帮派的货,自己擅自在外面散的事情,信哥早就查得一清二楚了,只是给你个机会看你交不交代。”提子原本愤怒的表情逐渐变成了失望,他叹了口气,“你应该知道这么做是什么下场,为什么还这样?”
      洛军静静站在一旁,他本可以直接离开,却莫名地好奇起来。他本是一只空瓶,意外地开了个口,又被丢到满是碧藻的池塘里。那鲜活的水倾泻而入,灌满他干涸枯燥的生活。
      “提子哥,我还,那些钱我都还,但、但现在不行……我、我写欠条可以吗?”青年这次是真的带着哭腔,坐在地上抓着提子的裤腿开始求饶。
      “偷帮派的东西,要砍双手的,当年对大吱和细猫实施家法的时候,你不是也在吗?”一道冷静又沉稳的声音从一旁传来,提子和洛军同时看去,信一颀长的身影叼着烟出现。
      阳光从他背后照射而来,在地面上投下了一道长长的影子。信一的面容在逆光中显得模糊而深邃,只能隐约勾勒出坚毅的轮廓,而表情却晦暗不明。
      他从洛军身边走过,携着尼古丁的气息,信一抬手拍了拍洛军的肩膀,示意他可以离开。而洛军假装听不明白,站在原地没有动弹,只是乖乖地往后退了几步,把空间让给了信一。
      信一见状也没有说什么,只是慢悠悠地走到了青年身边,低头俯视着跪在地上已经吓得不敢吱声的青年,缓缓吐出袅袅青烟:“我去你家问过了,你那个赌鬼老爸又在外面欠了一堆钱,被人威胁要杀死全家,所以你才想到了这招去还债。为什么不告诉我呢?”
      “信哥……你们这些年帮过我很多,我也答应要跟这个赌鬼老爸断绝关系,可是他毕竟是我爸啊……我真的没法看着他死,我又实在没脸再找你们帮忙了。我本来想着先、先借用一点,等危机解除了,我再想办法一点点还回去。我真的从来没想过背叛龙城帮啊!”青年声泪俱下,一旁的洛军也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
      “信哥……”一旁沉默着的提子轻步上前,踌躇了半天说道,“他也是一时想歪了,他那个吸血鬼老爸你也是知道的……”话没说完便被信一打断。
      “背叛帮派的人,龙城帮容不下。”信一假装听不见青年哭喊道歉的声音,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钞票,冷冷地丢在那人身前,“你这些年为帮派出了不少力,手我不砍了,这些钱算我私人帮助你的。但以后,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说完给提子使了一个眼色,让他拽着人离开。
      哭喊声渐渐消失在巷子里,信一倚靠在墙边,神色在烟雾中愈发沉静。
      “你,已经仁至义尽了。”洛军目睹了一切发生,靠近信一身边,搜索着脑海里安慰人的词汇。他原以为会看到血腥的一幕,却没料到竟是黑色的温情。
      他忍不住轻轻开口道:“□□,不是最讲江湖义气的吗?这人背叛帮派,你还给他钱,你开了这个先例,不怕其他人不服吗?”
      “就是讲义气,才放不下这么多年兄弟情。”信一长吁了一口气,冲着洛军笑笑,“我们也讲人情的,你把□□想成什么了?”
      洛军也在心里舒了一口气,他像漂泊已久的旅人,在茫茫人海中发现了那盏指引归途的灯火。
      理发店内,他总算说出了压在心头已久的话。
      “我想跟你。”
      那些渴望与未曾言说的故事,在这一刻找到了出口,化作一缕轻烟,随风飘散。
      他从睡梦中醒来,睁开迷离的双眼,惊觉自己一定是突然卸下了重负,才会在躺椅上安然睡去。龙卷风已经为他刮完了胡须,此刻正坐在沙发上抽着烟,嘴角含笑地看着他。
      “真的想跟我?那从明天开始吧,先做做守门的工作,正好提子明天值班,让他带你。”
      不知道是不是洛军的错觉,他觉得龙卷风深邃的眸底有遮不住的哀愁,他的目光明明落在自己身上,却又好像穿过自己,飘向无法触及的远方。
      洛军坐在城寨的后门处,那里有几张简单的沙发,出现在空旷的场地里真的很突兀。但提子他们完全似乎早就习惯了,对于洛军今天第一天加入龙城帮,提子既意外又兴奋。
      “太好了,我记得你挺能打的,来了个能打的家伙我就安心多了,不然总提心吊胆的。”提子拉着陈洛军和另外两个马仔,试图坐在台阶上玩扑克。但是洛军今天特意换了一身新衣服,担心弄脏,他浅笑着摇摇手拒绝了,并且坐在了沙发上。
      提子见状只好跟过来一起坐下,又招呼那两个马仔坐在地上,四个人还是打起了扑克。毕竟洛军这个工作是龙卷风亲自交代的,提子多少要给老大一些面子,多提点一些洛军。
      “啊……”洛军扔出最后一张牌,坐在沙发上打了个哈欠。他已经百无聊赖地打了一整天的扑克了,除了吃饭和在沙发上小憩,也就信一出来看了他一趟,打趣了他两句。
      □□的工作,这么闲的吗?虽然不用打架斗殴令洛军很欣喜,但是,确实有点闲得过分了。
      “提子啊,”洛军把双腿一盘,整个人用一种很舒适的状态坐在沙发上,说话却有些不好意思,“你们……嗯,我们,我们的工作每天都这么闲么?”
      “胡说什么呢你!”提子把嘴里的甘蔗一吐,眉毛倒竖,“你知不知道看门的活有多重要?新来的小弟我都不敢安排他们这个岗位,如果不是龙哥亲自放话,你哪有机会干这份活!”
      “可是,一天下来,什么特别的事情都没发生啊。”洛军挠了挠头发,他特意新换的蓝色条纹高领衬衫配洗旧的牛仔裤,这可是从信一给的那堆衣服里好不容易搭配出来的,他很满意的一套。本以为会遇到什么帮派上门挑衅这样的事情,可是什么也没有,一切平静得让人意外。
      “没发生?哼,是你不会观察。”提子很自然地抬手搭上洛军的肩膀,指了指靠近楼房的那侧,那边也坐了一排马仔,此刻打牌的打牌,睡觉的睡觉,抽烟的抽烟。
      “今天无数人进出这个门,但只有三个陌生人。上午那个黄头发的瘦子,双眼乌青,一看就是来买货的,我们的人第一时间要给他带路进去,省得他乱跑;中午那个穿粉色旗袍的女人,打扮精致,表情愤怒,一看就是来捉奸的,我们立刻就派人把她赶走,否则又是一场闹剧;下午那个贼眉鼠眼的西装男,一看就是赚了点黑钱,想进来洗的,我们马上派人领去办公室谈生意咯。”提子得意地说着,“这些人,如果我们不及时处理,随便放进城寨,那都是乱子。”
      “在我打扑克的时候你们偷偷做了这么多吗?”洛军声音不自觉扬高了几度,他果然还是太迟钝了,还以为明刀明枪的才要防,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多隐患。此时洛军看向提子和其他人的眼神都带上了几分敬意。
      这份看门的工作真是深不可测,龙卷风果然很给自己机会。
      “诶,这车都开到门口了,你们不拦么?”洛军指着一辆飞速靠近的小轿车,疑惑地问向众人。后门这片空地是不允许外来车停着的,那辆小轿车就这么明目张胆地开了进来,所有人居然视若无睹。
      “这辆车没事,你也拦不住。”坐在地上收拾着扑克的马仔冷笑了两声,冲着那辆车甩了个白眼,看起来积怨已久。
      “呜呼!今天又是你们这班废柴值班啊!哈哈哈哈哈!”长发男人从车上走了下来,也不往寨子里走,只是斜斜地靠在车门处,点起了一支烟。而车上又跟下来一个马仔,为长发男人撑起一把黑伞。两个人也不说话,也不靠近。
      在此之前,洛军从没想过毛衣也能有这么复杂的花色。王九的衣服和他此刻的表情一样,绚烂又夸张。
      “我靠,死小子,你怎么在这?你现在给龙卷风看大门?”王九余光瞥到洛军,眼神中闪过一瞬的惊讶,甚至往洛军这边走了两步,“诶你今天不穿粉色了?啧,没好到哪去。”
      洛军闻言立刻站起身,也用鄙夷的眼神看了回去:这家伙整个人像是穿了件油画在身上,居然还穿了条暗红色的西裤,嗯不过这条裤子颜色还挺复古,好像还挺沉稳,又不失随性。
      坏了,洛军心想。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一套,好像真的差了那么一点。
      “对,我现在跟龙哥混,你是不是还要抓我走?”洛军不想再去想服装的事了,接近一个月前,王九就是追杀他到了这个门口。他意识到这点时,立刻摆出了战斗的姿态。
      他打不过王九,他心里清楚,但他不能退让,他有了要守护的东西。
      没想到王九用一种“你没病吧”的眼神看向他,然后冷哼了一声,继续面对着城寨出口的方向,淡定地抽着烟,旁边的小弟依然高举着伞。
      洛军心想,到底谁有病啊,太阳明明都要落山了。
      “我下班啦!”悦耳的声音响起,阿暮一路小跑着钻进了王九怀里,继而皱着眉头抬起脸来,“怎么又抽烟?A仔你也不管管!”
      噢,原来是等阿暮啊,忘记这一出了。
      “阿嫂,我哪敢管九哥啊。”一旁的马仔笑得也很开心,赶紧拉开了后座的车门。
      “今天去打边炉好不好?不过A仔和蛙仔非要跟着一起,你忍忍他们。”王九刚才肆意的笑容此刻已全数收敛,眼角眉梢都是真心的笑意,他温柔地护着阿暮的腰将她送进了车里。
      “暮姐,明天见啊!”门口这群龙城帮的马仔们很自然地跟阿暮挥着手。
      一旁的提子用手肘碰了碰目瞪口呆的洛军,微笑着解释道:“习惯就好啦,他常来,我们也是很通情达理的嘛。”
      洛军回过神来,看了眼天边夕阳残留的温柔。他的过往凌乱不成曲,幸而此处温情做弦,以残谱奏出华章。
      龙卷风没有真的一直让他看门,没几天就喊他回去,跟着信一办事。信一当时开玩笑,说哪有这么快上位的。
      他不懂什么叫上位,但他信赖龙卷风和信一,愿意付出一切维系此刻的生活。
      “发什么呆啊?走啦,龙哥等着呢。”信一今天看见十二少戴上了墨镜,不知从哪也翻出来一副戴上,此刻两个墨镜男走在前方几步的地方,回头呼唤发呆的洛军。洛军觉得挺意外,他俩居然还能在这种环境下看见自己,真是好兄弟。
      今天是秋哥请客吃饭的日子,洛军听说过这个秋哥,是阿暮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洛军心想,一定是个很和蔼的长辈。
      洛军很久没有迈出过城寨了,他走到大街上的那一刻,才发现香港的夜原来这么美。马路上灯火通明,人流穿梭不息。
      此刻的景象与童年里黑白电视机上的画面重叠,洛军一时间有些恍惚。他好像在十岁时迷了路,彷徨了二十年,才重新找到了家门。而这里霓虹灯如繁星,对面吃饭的酒楼,门口招牌光影交错。
      洛军笑了笑,催促着信一和十二少加快步伐,向着酒楼小跑,似要迈向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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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告
48W字已完结,存稿更新中,不坑,HE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