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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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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到养猪场了?老远就听到二师兄哼哼叫。
林晴天默默地摇上车窗。
约瑟夫从驾驶座下来,半倚着安清风那边的车门,笑呵呵地跟小两口介绍道:“我和农场主威尔逊认识二十年了,他女儿贝蒂和我们家现在是邻居,是不是很神奇?你们Z国有句老话怎么说来着?想起来了,这就叫——有缘千里来相会。”
最后一句话说的是Z文,很不标准,叽里咕噜,像念咒语。
但他自己完全没感觉到,可骄傲了,眉飞色舞,不得不承认基因遗传的强大,老丈人每天精神抖擞的状态和林晴天太像了。
安清风转头对妻子笑了笑。
林晴天不知道他在笑什么,反正跟着扯嘴角就对了。
威尔逊先生听到汽笛声出来,看到是约瑟夫,高兴地迎上来:“嘿,老伙计,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老伙计,”约瑟夫和威尔逊先握手碰肩后说明来意,“我女儿想借用一下体重秤可以吗?”
“当然没问题,”威尔逊先生一口答应后,低头跟车里的林晴天打招呼,“嗨,Sunny,你好,终于见到你了,你跟你爸爸说的一样,可爱。”
怀孕吃太多,不光身上胖了,本来就圆的脸更是长了不少肉,穿得又跟流浪汉差不多,和可爱完全搭不上边,但长辈还是夸她可爱,林晴天开心地捧着脸,呲着个大牙笑。
“你的脸好大好圆,真的好可爱啊,你的门牙也好大,好性感。”威尔逊非常真诚地举例赞美。
林晴天:“……”
光速收起自己的大门牙,你们外国人的赞美都这么歹毒吗?
安清风憋着笑。
林晴天看他一眼,“想笑就笑呗。”
安清风又忍了两秒,好吧,投降了,嘴角一弯,笑出了声。
古人千金难买美人笑,她没掉一块肉就看到了,赚大发了,林晴天嘿嘿,开心。
虽然威尔逊大叔说话难听,但来都来了不能白来,林晴天下车进农场,来到威尔逊大叔平时用来称二师兄的体重秤前,深吸一口气后站上去。
一百三十八!!!
林晴天不敢相信地伸长脖子,“哈???”
她从小就不是瘦子,成年后,一直维持在五十五公斤左右,身高一米六三,属于微胖身材,怀孕大概胖了二十斤,也就是说生产前一百三十斤,生完孩子怎么一百三十八了?
不减反增,她这不是生了是又怀了吧?
林晴天回头,哭丧着脸喊丈夫,“清风,我完了,生了六斤的小茄子,我还长了八斤???天老爷啊!”
安清风抱着女儿走上前,看了眼体重秤,提醒道:“这个秤单位是磅,不是斤。”
林晴天这才想起这是在国外,称重用的都是磅,换算成Z国斤两的话,一百三十八磅也就是一百二十四斤二两。
也不对啊,小茄子就有六斤,医护人员把羊水和胎盘给她塞回去了?林晴天摸摸自己肚子上的游泳圈,想哭。
“健康最重要。”安清风安慰妻子,而且他也觉得妻子肉肉的样子,真的很可爱。
健康固然珍贵,但美丽也可兼得,林晴天下定决心出月子就减肥。
从农场出来,上车等约瑟夫,林晴天和安清风聊到M国猪肉,忍不住感叹:“这么臭,他们照吃不误,味蕾真包容啊。”
M国公猪很少骟,导致肉味很膻,至于为什么不骟?还不是为了钱。
猪骟过后,涨势赶不上胃口,会比健全的猪多吃一倍的饲料,而且猪在阉割的时候,很容易死掉,如此一来,很大程度地增加了喂养成本。
就算骟猪命硬,活到进入屠宰场,肉也卖不起价格,因为肥肉太多了,M国人喜欢□□,瘦的猪肉。
“饮食习惯不同。”安清风出国两年,时间上不算短了,仍吃不惯这边的猪肉,他相信再过几年甚至几十年也一样,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人们的胃是最爱国的。
“刚来M国,你带我去吃汉堡薯条炸鸡,第一口进嘴里,简直惊为天人,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可连吃三天就受不了了,宁愿在家吃咸菜稀饭,说到底还是因为我们是Z国人。”林晴天觉得自己上辈子可笑至极,想借中餐馆出人头地,却忘了自己来时的路。
安清风一手抱着熟睡的女儿,一手搂住妻子的肩膀拍拍,和她商量道:“我打算去华人街的中餐馆找一份兼职。”
因为是公派留学,安清风每个月会有500刀的生活费,换成人民币有600块钱,放在国内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毕竟八十年代初,国内工人平均工资只有40块一个月,600块相当于他们一年多的收入,然而在M国付完住宿费就所剩不多了。
公派留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打工,但出国后很少有人遵守,毕竟读书也要吃饭,哪怕这边的饭不好吃。
安清风来M国第二月就找到了一份翻译工作,按时收费,每小时20刀,一周一次,一个月可以赚取300刀,足够维持日常开销。
后来林晴天怀孕,安清风才又找一份送货的兼职。
“不是打了两份工了吗?”林晴天看着丈夫因为严重睡眠不足而堆积出来的黑眼圈,心疼极了。
“小茄子不喝母乳,奶粉在这边虽然不贵,但小茄子胃口好,一个月下来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安清风倒没埋怨女儿能吃,反而觉得是一种福气,吃得好才能长得好,看着女儿肉嘟嘟的睡脸,安清风眼神快滴出水了,和在外人面前冷硬的形象简直判若两人,“而且,你不是吃不惯这边的食物吗?我去中餐馆打工的话,就可以每天打包一些带回来给你吃。”
林晴天听着听着就哭了,将脸埋在丈夫的胸口呜呜呜,好想给上辈子的自己两个大逼兜。
这么好的男人,不知道珍惜。
“好了,不是你自个儿说的吗?女同志坐月子不能哭,不然眼睛会瞎掉。”安清风宽慰她。
林晴天有自己的道理,“没回家不算坐月子,呜呜呜……我得抓紧哭才行,呜呜呜……清风,你一定要坚持住,等我出月子了,你就不会这么累了。”
“出月子,你也要去打工吗?”安清风刚要说没这个必要,他一个大男人有手有脚,还有聪明的脑袋瓜,养活她们母女俩绰绰有余,更何况他还是更希望妻子可以继续进修的时候,就听到林晴天抽抽搭搭地跟他说:“不去打工,我打算哄爸爸的钱。”
安清风不确定地垂下眼睫看向她,“诈骗吗?”
话音未落,驾驶座的车门从外面拉开,约瑟夫坐了进来,一边系安全带一边回头问他们:“什么诈骗?”
林晴天给丈夫挤挤眼睛,让他放心,说了是哄,就绝对不是骗,毕竟她已经不是上辈子的她了。
车子重新启动,经过一片大草坪,林晴天扒着车窗,惊呼一声转移话题:“噢,老天爷啊,爸爸快看啊,那对夫妇太能生了吧?生的到处都是!”
林晴天半虚着眼睛数了数,总共6个小孩儿,大的也就三岁多,围着野餐垫疯跑,小的有一岁多,刚学会走路,最小的还在抱被里,嗷嗷哭地要喝奶。
“那不是威尔逊先生吗?”安清风认出威尔逊,看向他旁边的年轻女同志,“约瑟夫先生,那就是您现在的邻居贝蒂吗?”
生产前,妻子对约瑟夫先生成见已久,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父女俩突然就化干戈为玉帛了,妻子甚至改口叫对方爸爸,本来他也该喊一声爸爸,只是一时还不适应。
威尔逊并不在意,因为从安清风第一天住进他家,他就对这个东方小子印象非常好,后来通过他找到了自己和林的女儿,心里更是对他怀有感恩。
威尔逊看了眼窗外,收回视线,目视前方,手握方向盘,继续往家赶,“没错,那就是贝蒂了,她和她的丈夫生了三胎,每胎都是双胞胎,现在已经有六个孩子了。”
林晴天和安清风对视一眼,两个人怎么能闯这么大的祸?!
约瑟夫昨天连夜帮林晴天和安清风搬了家,所有行李放进了二楼有小露台的房间,这是他专门为夫妇俩留的。
推门进去,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是一张婴儿床,床上放置了几个玩偶,还有叠得整整齐齐的小衣服,以及小袜子小鞋子。
颜色有粉色和鹅黄色,面料看着就软乎乎,很好穿的样子。
林晴天和丈夫也提前给孩子准备了几身衣服,只是因为手头紧,都是自己缝制,而林晴天又不擅长女红,每件衣服缝得歪歪扭扭,上衣和裤子几乎分不出来,昨天小茄子在医院洗完澡,护士帮忙穿的衣服,就把裤子当成了衣服给小茄子穿上了。
没想到外表粗犷的老外爹竟然如此细心,林晴天太感动了,走过去拿起一件小衣服,往女儿身上一比,“爸爸,您准备的这些东西实在是太棒了,感谢上帝,让我拥有您这么个考虑周到的爸爸,让小茄子拥有您这么个疼爱她的外祖父,如果没有您,小茄子长大后回想自己的童年,肯定不会感到如此幸福美满,爸爸,我应该颁一面锦旗给您,您简直就是世界上最好的爸爸最好的外祖父!”
林晴天不只说得好听,表情也无比真诚,哄得约瑟夫嘴角就没下来过,每根胡须都在止不住地抖动,“我的小甜心,你真是太会夸人了,夸到我心坎里了,这些都是我应该做的。”
“不,爸爸,哪怕在中国,老人帮忙小两口也是出于情分,而不是本分,您难道是神明降世吗?竟然如此慈悲善良。”林晴天拉住约瑟夫认真道。
约瑟夫太高兴,女儿和女婿从家里搬走后,他去华人街找过几次,但每次都被无情拒绝了,后来听说女儿怀孕,他马上就要当外祖父了,毫不夸张地说约瑟夫做梦都在笑,开始给外孙女置办新生儿所需的物件。
准备得越来越齐全,约瑟夫就愁上加愁,女儿肯定不会接受,没想到女儿突然就来找他,并原谅了他。
林,是你在天上保佑我和女儿对吗?
约瑟夫眼角泛红,再看林晴天,进了屋,脱掉厚重的外套,是如此的瘦弱,顿觉对不起自己一生挚爱,没有照顾好他们的女儿,不禁说道:“我的小甜心,你真的太瘦了,我现在就下楼给你准备营养丰富的美味晚餐,你一定要等爸爸好吗?”
林晴天太期待了,医院的饭菜不好吃,这两顿就没吃饱过,而老外爹虽然作为D国人移民到M国有些年头,但到底在Z国生活了一段时间,据他所说,他对Z国美食可是颇有研究,一想到可能吃到家乡菜,林晴天嘴巴就跟抹了蜜似的,赞美的话不停地输出,哄得约瑟夫恨不得挖自己的肉给她吃。
丈夫照顾女儿,林晴天躺在床上,正式进入坐月子模式,她心情很好,一直翘着嘴角哼着走调的小曲儿。
直到她的老外爹把营养丰富的美味晚餐端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