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7、搞推广是专业的 ...

  •   潘荔倒是没想到邬一恺会提出这样的疑问。

      在他打算带着邬一恺回到玉月山的时候,确实是并未考虑到那个尚且还在院子之中的兔子要如何。

      那只兔子已经修成了人形。

      之后不论是想要留在那个小院子里,还是离开小院子,去人间或者其他地方走走,都是它自己的自由。

      这些生灵尚未化形的时候,他不会特意去禁锢他们的行踪。

      现如今修炼成人形,自然更是不必受潘荔管辖,随意去什么地方都可以。

      “它还在那个小院子里吗?”

      潘荔甚至都未曾注意到那只野兔子的动向。

      当初他们从小院子里离开的时候,潘荔就不打算再回到那里。

      留在小院子里的那些东西,倘若那只野兔子喜欢的话,它完全可以自己使用。

      “在,不但在,而且还把我们的院子都种上了胡萝卜,把我们的婚床当成他自己的床睡。”

      既然都已经聊到了这里,邬一恺也不愿意放过这个机会,一股脑将自己先前在小院子之中看到的那些全部都给潘荔说了出来。

      当时通过暖玉与潘荔沟通的时候,他还沉浸在初看到那本秘籍的震惊之中。

      而在这样的情况下,他根本没来得及跟潘荔控诉那只野兔子睡他们婚床的事儿。

      现如今有了机会,他必然要狠狠说上一通!

      邬一恺突然开再看说出来的话让潘荔默默想了一下。

      他离开小院子的时候,似乎确实是跟那只野兔子说过,但凡小院子里的那些东西,它都可以使用。

      而那满院子的胡萝卜,似乎还是他特意为野兔子留下的。

      但看邬一恺如此在乎,加之之前他也跟邬一恺承诺过了,要像是对待山上的那些生灵一般对待邬一恺,自然也需要关注一下邬一恺的想法。

      “那我再给它买一座院子好了。”

      既然邬一恺如此在乎那个小院子,潘荔也不是不可以再给野兔子买个新的。

      毕竟看那个村里那些村民们的态度,似乎对他并不怎么厌恶。

      如果他想要再在那里买一栋小院子的话,他们应当不会反对,并且还会像是最开始那样,为他介绍一个不错的院子,用来安置那只已经化为人形的野兔子。

      “不,暂时不用了。”

      说到再买一个院子,邬一恺莫名就想到了当初在村里时候听到那些村民们的评价。

      潘荔尚且还没给那只野兔子再买一栋小院子的时候,那些村民们就已经议论起了野兔子在潘荔身边的位置。

      明明只是出现在潘荔身边没多久的人,却差点就将他这个正派道侣的位置取代。

      倘若潘荔又特意为那只野兔子买了一栋小院子,恐怕这只野兔子真的就要登堂入室,完全将他在潘荔从潘荔身边踢走了!

      “就让它住在那个小院子里好了。”

      邬一恺微微笑了一下,“那个院子里都已经被他种满了胡萝卜,如果在给他买一个新的院子,它也还要把那些胡萝卜都挪到新院子里去。先前我离开的时候,已经让他买了新床让它睡,不会再用我们的婚床了。”

      潘荔才不会想到邬一恺在短时间之内已经想到了这么多。

      既然此时邬一恺已经做出了决策,那他也不打算继续插手。

      反正从一开始,这件事就是邬一恺提出来的。

      对方既然有他自己想要的解决方式,他也愿意用对方的方式去进行处理。

      确定了野兔子留在小院子里的决定,潘荔接下来需要做的就是如同邬一恺先前所说的那样,给自己开宗立派,与那些所谓的名门正派一起争夺资源,免得到时候话语权全部都在那些名门正派们手上。

      开宗立派的事情完全落在了邬一恺手上。

      先前在邬岭宗的时候,整个宗门之中的事情就是由邬一恺一手操作。

      尤其邬岭宗的宗主本就日常带着邬一恺出去宣传自己宗门的新法器,整个宣传的环节之中,邬一恺就是那个重中之重的人物。

      自然而然的,潘荔将这些事交付到邬一恺手上,是个非常正确的决定。

      不过就是用了些许先前邬岭宗宣传法器时候的同样方式而已,附带上潘荔这个本就争议性很高的名字,邬一恺很快就将潘荔即将独自开宗立派的事情传开。

      与潘荔打算开宗立派一起传开的,还有潘荔将火云宗整个灭了的事实。

      但与那些名门正派们所想的不一样。

      原本他们以为,在潘荔灭了火云宗的事情传开之后,整个修真界的人应当会与先前每一次对潘荔那些事的处理方式一样,对潘荔不断口诛笔伐,愤愤然恨不得直接将潘荔给灭了。

      但这一次,传出来的舆论大不相同。

      邬一恺在传播潘荔打算开宗立派的事情的同时,也顺带着把控了一下其他方面的舆论。

      比如,这次潘荔将火云宗整个灭了的原因。

      “我就说潘荔就算再怎么是个大魔头,那也不应该见一个杀一个,原来其中还有这么回事!”

      “可不么!人家自己从幽月林之中带出来的果子,火云宗的人却非要将其占为己有,不灭了他灭了谁?也不看看他们惹得是谁。”

      “也得亏这次他们遇到的是潘荔。如果遇上我们这些普通人,把我们手上的东西给抢了,我们甚至连个反抗的都没有。”

      ……

      得益于邬一恺的宣传,整个大江南北,都在讨论火云宗的事情。

      就连普通人的饭后杂谈,也都跟修真界的那些事有关。

      “而且听说之前邬岭宗的大弟子,现在也跟在潘荔身边。如果潘荔真的是个大魔头的话,恐怕他也不会愿意跟在潘荔身边为他效力。”

      “甚至他们还说,如果去潘荔的宗门,还能得到火云宗先前抢的那些富有灵力的果子。”

      ……

      有关邬一恺的相关推论,确实是有邬一恺特意推动。

      但对于灵果这一点,却是他们自己想出来的。

      原先火云宗好不容易得到些许灵果的时候,刚刚出幽月林就将其昭告天下,本就已经彰显了灵果在大家心目中的特殊存在。

      而现在,大家都知道那些灵果其实是潘荔得到的,原先火云宗想要宣传出去,为火云宗叠加起来的威名声望,自然就叠加在了潘荔身上。

      没有任何一个人会质疑潘荔的能力。

      正如先前潘荔在他们心中尚且还是一个魔头的时候,他们不会去怀疑潘荔一.夜血洗一个宗门的能力一样。

      现如今。

      在大家都知道潘荔其实才是那个摘得灵果的人之时,他们毫不怀疑潘荔完全有能力得到更多灵果,并且还真的会将这些灵果分给自己手下的人。

      毕竟。

      那些灵果之中富含的灵力虽然纯净,但其实还不如潘荔自己的灵力。

      不说冲着潘荔本就凌驾于整个修真界之上的能力,单单就只是冲着这些灵力纯净的灵果,他们也愿意为其跑到潘荔的门派之中凑一凑热闹。

      只需要食用一个灵果,就足以帮他们提升好几年的修为。

      不仅仅是这些先前无门无派的散修们。

      就连那些原本还在其他门派之中修炼的人,在听说了潘荔打算自己开宗立派,并且先前火云宗手上的那些灵果其实都是潘荔得来的时候,一个个都也蠢蠢欲动,试图转移自己的身份,去潘荔手下做事。

      他们这些底层修道者,卖身契在谁手上都一样。

      都是打杂的命。

      而去潘荔那里,说不定还可以分到灵果,完全就是在其他宗门之中得不到的福利。

      有这样念想的人不知几何。

      在那些名门正派还等着众人一起去继续讨伐潘荔,再次从对方手上分得些许利益的时候,却发现自己手下的那些人不知为何,竟然在最应该联合在一起讨伐潘荔的时候,突然大批量地想要脱离他们的宗派,跳槽到潘荔那里去。

      一开始,他们尚未注意到这种事。

      竟让不少人真的成功跑路。

      而当那些名门正派的高层都注意到了下面人跑路的情况,赶紧颁发新的规章制度禁止下面人跳槽的时候,手下的人已经跑了不知多少。

      某种程度上来说,邬一恺的宣传有些太过到位了。

      在潘荔还没为开宗立派做任何准备的时候,玉月山脚下已经聚集了不少慕名而来的人。

      先前几乎与世隔绝的小村子,更是在传出了潘荔打算开宗立派的传闻之后,接待了不知多少外来人口,让整个村子的村民都收获了不少住宿费的情况下,甚至都还有不少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只能在外面的树枝上睡觉。

      这些人前来,难免要谈论到潘荔的事。

      村里的村民们本就对潘荔心存愧疚,听说了他们前来的目的之后,更是对潘荔大肆夸赞,恨不得直接将潘荔吹到天上去。

      有了村民们的吹捧,这些本来还只是想要来试试的人,更是相信了外面说的那些推论,认定了先前潘荔身上的那些骂名都是其他门派争夺不成泼上去的脏水,一时无一不为当初对潘荔的误会懊悔。

      甚至有些人还有些后怕。

      生怕潘荔知道他们曾经跟着一起说过他的坏话,就不让他们加入潘荔的门派,让他们失去了可能会得到灵果的机会。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
    作者公告
    下一本开《重生后认错老公了怎么办?》 钓系攻,攻一步步诱捕受走进自己怀抱,感兴趣的话可以去点个收藏呀!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