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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capture 21 ...


  •   晨晓翌日醒来,头疼欲裂,昨晚什么情形一点印象没有了。
      坐起来一分钟,心里暗叫不好,摸了摸自己,衣服还算齐整。她庆幸自己昨天没有随手解下bra丢在沈杰英脸上,要是那样可就丢人丢大发了。
      给沈杰英发消息:「昨天你送我回的房间?」

      几分钟后,沈杰英回信:【不然呢?】
      「谢了。」又带点试探:
      「我昨天没有失态吧?」删问号改为句号。
      【你还想怎么失态?】
      【你知道你昨天晚上唱了多少遍义勇军进行曲吗。】
      「那是因为我做噩梦唱国歌就会把女鬼吓跑。」
      【你越唱越带劲,后面甚至唱起了保卫黄河。】
      【别说,还挺好听,全都在调上,你经常唱吧。】
      【……你还在梦里呼唤你的前男友,祈求他不要离开你。】
      晨晓差点把手机砸了。

      在房间里用过午饭,晨晓问沈杰英有安排吗,沈杰英回晚上有个宴会,给了晨晓一个号码,要她联系好司机。晨晓便借着挑礼服,打算溜出去逛街——她发现街头有爿超大号的冰淇淋店,冰淇淋上满满裹一层开心果粒。
      沈杰英回了四个字:【来我房间。】

      晨晓对着屏幕左看右看,这几个字怎么看怎么不对劲。
      拖手拖脚移到他门前,叩了三响,马上板住了,站得笔直。
      沈杰英拉开门,没有表情,信手丢给她一张VISA卡,便要关门。
      晨晓回绝了,我可以去银行兑钱的。
      他冷艳高贵地回:“公费出差。”
      门马上关了。

      和着沈杰英还是五星好老板啊。晨晓走在路上,她鲜少一个人逛街,大部分时间是和岸岸,她觉得巴黎有一种新的呼吸,至少不像唯德,别人经过你时眼睛里总有个评分仪,哗哗哗自动打着分数。在唯德,人人都自尊自己那一套心理学,哪怕一件衣服、一瓶香水,甚至一枚车厘子,也能生出无限的自尊来。
      晨晓逛着逛着,看见橱窗里一件蓝色雨的裙子,还挺好看,没有太张扬也没有太朴素。晨晓就买了回去,搭配带来的CHANEL的项圈,高跟鞋她有自备的Gianvito Rossi,还可以搭一条Versace的腰带,眼下她还需要一个手袋或者链条包。

      晨晓赶八点前回了酒店,这一天她快乐非凡,还蹲咖啡厅里吃了一份冰淇淋法式咖啡,整个人精神得跟贼似的。

      晨晓进酒店就撞见打算出门的沈杰英,他的目光落在她身上,些许停留,然后简短地说:“很漂亮。”
      你还挺善良。晨晓想也是,好容易才走出失恋的阴影,出来玩一趟,他要再把自己批得体无完肤,就太缺德了。

      -

      晚上八点,晨晓随沈杰英准时入场,有人眼尖,瞅到沈杰英,三脚两步驱上前,撇着流利的法语打招呼。

      沈杰英明显僵了一下,和那人寒暄过后,转过脸问晨晓:“刚刚那人叫什么啊?你怎么也不提醒我一下?”
      晨晓一头雾水:“我怎么会知道啊?”
      “Lucy没给你来宾名单?”
      “没有啊。”
      “你不知道找她要啊。那个邀请通知上附带来宾姓名的。”
      “抱歉啊,但是我之前没做过助理,我也不知道啊。”

      沈杰英别过脸,“那完了。我都是靠气味记忆人的——何况这些人还时不时要假装认识彼此,难道我要称呼这一个为‘猪笼草先生’,那一个为‘柠檬派女士’?”
      晨晓不由笑了,“这样吧,我去找别人的助理要一份——但是,我忽然想起来自己不会说法语。”
      “你可以假装自己是哑巴,这样还能表现我关爱残障人士呢,毕竟聋哑人做助理的不多。”
      “你可真幽默啊。我又不会手语。”
      “没关系,毕竟他们也不会。再说了,我不想说话的时候也经常假装自己是聋哑人。”沈杰英扫视一圈,指认了一个人,“那个人近期去过国内,他或者助理应该会说中文。”

      晨晓再回来时,沈杰英已经不见了。在楼下转了一圈,分明一个影子没有。
      难道他释闷,出去透气了?

      华盖的宴会厅里流光闪曳,每一撇光迹似拖着香槟色的尾巴,到处都是人。晨晓穿梭在穿着夸丽的女宾之间,被香水呛得一阵眩晕,连穿黑色燕尾的男宾与侍应都分不清了。
      大理石地面光可鉴人,高跟鞋的回声非常清凉。晨晓出了过厅,穿过左手一道游廊,游廊正对着花园,扫视一圈,没有沈杰英。
      他跑哪里去了?

      晨晓悻悻踅回宴会厅,她总不能给沈杰英打电话,问他这个老板哪里去了吧。你说这个沈杰英,你好好的待在一楼不行吗,一天天的就知道胡跑乱颠。

      宴会厅里更加热络起来,洋溢各种花植与肉食、甜品的香气,当然还有各式香水味。不知道又从哪里来了那么照相机和打光板。晨晓敛身斜趋,一一经过人后,已经有宾客聚拢了一处,在拍照。

      声音渐低了下来,楼上细细地传来乐音,听上去有乐队在演奏。晨晓猫上二楼,来不及举眼四顾,一个人影已经一晃,倾在她面前。

      她听不懂这人说什么,应该是打招呼。略点了点头便闪开,那人却是一抢,满嘴叽里咕噜,晨晓一句没听懂,用中文说:“抱歉,我要找个朋友,麻烦让一下。”
      那个人显然没听明白她说什么,继续向晨晓发动进攻。
      晨晓心想你说的是天书还是外星文啊。再说下去我真要翻白眼了。

      “喂,她说让一下。”身后,一个男声响了起来。旋即一闪而过,把这人被撞了个踉跄。
      他目光不善地射向沈杰英。
      “Connard。”沈杰英笑了笑,又倒退回来,用肩膀再次冲撞他。
      那人眼里都要光起火来了。

      一个人适时插上前打圆场,诙谐地说一句什么。那人整顿了衣领,夹步走了。

      沈杰英一旋身,向晨晓介绍这打圆场的人:“樊孬孬。园艺师。”

      “准确来说,是特里亚农宫花园的首席园艺师,兼园艺画家。”樊孬孬微微倾身,绅士派头十足地说。

      樊孬孬和沈杰英有一样的穿衣品味,都是高定款穿惯了的样子,人在修身的西装里也非常活动——非要考究什么不同,沈杰英一式全黑,平整光洁得像是新的,给人种格式化的感觉。樊孬孬则有一些荒诞派,同样穿黑色西装,他的衣服上居然排布着蝴蝶图案的印花,礼服前的纽扣上还站着一枝水彩画般的、淡紫色的帕尔马蝴蝶花。

      晨晓上前,“樊先生你好。”
      樊孬孬颔首,捅捅沈杰英,“这就是你招的那个助理?”转回晨晓,“久仰久仰。”

      晨晓一时也没反应过来,只顾点头,睐向沈杰英,“我刚刚找你呢。”
      沈杰英撇开脸:“找我干什么,你玩你的。”
      “可是这里这么大。我又不认识路,万一你走丢了我上哪里找你去?”
      “我走丢了?会走丢的人是你吧。今天出门带指南针了吗?”
      晨晓气笑了,“还用什么指南针啊,这不是有你这个活地图吗。”
      “活地图?我整个一生命探测仪。”沈杰英别开眼,“你想玩什么就去玩,不用管我,我能找见你。”
      那语气,仿佛晨晓来这里不是出于助理这一身份,而是干脆凑数的。

      樊孬孬朝沈杰英“诶”了一句,“你干嘛呀?也不跟我介绍介绍?”强拉晨晓,“撇下你一个人多无聊啊,一起喝两杯。”

      晨晓缄默着走在扉侧,樊孬孬这次约沈杰英,主要为他引见几个人,都是园艺界的天才,也为了应宴会发起者的面子——这人是巴黎时尚界有名的公关。

      晨晓默默听着樊孬孬的吐槽,“这里依旧延续着路易十四时期杜乐园的风格,行道树和树丛都是栗子树。”他认为这里的栗子树应当再少一点,因为每年结果期的时候他都会被栗子砸到脑子。

      “你在高中的体育课上也经常被篮球砸到脑子。”沈杰英说。
      “我明年会对这里进行一些整改。”樊孬孬置若罔闻,“我觉得他们这里的花园太死板了,过于讲究线条和自然风貌,我比较吃艾迪生那一套,设计花坛和花园就应该像创作讽刺短诗和十四行诗歌一样。”

      晨晓一凛,爱迪生不是发明灯泡的科学家吗?还是她错乱了?

      “我觉得光是像讽刺短诗那样野蛮生长就够了。”沈杰英说,“再把一些植物栽在房顶上,至于那些迎宾,他们应该像印度人那样在头上种水稻。”

      “还有,你没有注意到这里的喷水壶吗?典型的21世纪的‘悲惨喷水壶’!”见沈杰英没有反应,樊孬孬补充一句,“如果拿喷水壶作比,你就是这种刻板而死气沉沉的绿色喷水壶。”
      沈杰英冷吭一声,“那你就是很久很久以前那种用来浇水的陶瓦罐子,上面斑斑点点的都是洞洞,它还有一个名字叫‘能唱能哭罐’。”

      樊孬孬顿住步子,忽然把脸转向晨晓,“有这么一个刻薄的上司,你的内心一定很悲痛欲绝吧。不过没关系,我一开始也是这样悲痛欲绝的,我以为他是一棵高傲的阿尔卑斯针叶树,后来才发现,他只是一棵长得很像马桶刷的冷杉。”
      “冷杉是什么?”晨晓问。
      “你的关注点还真是——”樊孬孬扶额,“就是圣诞树啊。啊,为什么会有人不知道冷杉呢?”
      “额,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不喜欢冬天吧。”晨晓胡乱应付道,事实上她唯一没有认错过的就是荷花跟柳树。

      “那可真巧呢。”沈杰英说,“我最喜欢的就是冬天,因为大多人都不喜欢冬天。”然后瞥了樊孬孬一眼,扬着嘴角吟哦起来:“啊,不过说起来,为什么会有人喜欢秋天呢?那句诗怎么说来着?‘你日渐衰老,就像山丘斜坡上的阴影;友谊背叛你,仁慈抛弃你,你独自走向通往坟墓的小径……’”
      “你这家伙……”樊孬孬咬牙切齿起来,又转过脸对晨晓说:“看到了吗?我告诉你啊,不懂秋天的人都是不温柔的!”

      他这人还真是似水活儿,晨晓看樊孬孬简直闲不住。又引荐又寒暄,喝酒聊天之余还不忘分出一只眼睛来拨使晨晓,又问:“刚刚那人跟你敬酒你怎么光傻笑呢?”
      晨晓细声:“因为我根本听不懂他在说什么啊。”
      樊孬孬斜溜了沈杰英一眼;“怪不得他让你哪凉快哪呆着去,你还真是没有存在感啊。”
      “没错,你说得对。”晨晓一脸的“不如归去”,便要开溜。
      樊孬孬拉住她:“我开玩笑呢,你别介意啊。”
      晨晓嘿嘿了两声:“没有,我不怕尴尬,主要怕尴尬了你们。”

      樊孬孬借机打趣两句,教了晨晓几句酬宾语,整个宴会下来,晨晓就跟个复读机一样老是那么几句。无所谓,反正沈杰英不会再找自己做助理了。

      过程还算舒缓愉悦。晨晓只是负责跟在沈杰英旁边,或给名片,或斟香槟,或递雪茄,应手而至,没什么难度可言。只是中途头发有些毛了。去洗手间打理了一下。

      再见到沈杰英,就觉得他心情不太好。可能是樊孬孬跟他说了什么。

      “我还是不去了。”沈杰英也不并看樊孬孬。
      “你可是他的得意门生啊,你不去他会有遗憾吧。”樊孬孬说。
      “你知道我不擅长应对这场面。”
      “如果不是对你很重要的人,我才不会管呢。电话都打到我这边了,你到底在想什么?”樊孬孬一气把杯子里的酒水喝尽,撂到侍应递来的托盘里,一举步走开了。

      直至宴会结束,晨晓明显感觉到沈杰英心情更差了。识相地没有多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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